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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正文
右仆射初表 陈朝 · 徐陵
 出处:全陈文卷七
加以言寻盟好,仍属乱罹,丁零盗其牛马,乌孙窃其印绶,子卿茹雪,叔向为国,虽获东归,备离此厄。
李广遗恨,不值汉初,宁戚自归,悲逢尧换;
臣随望圣运,实在权舆,时参决胜之筹,颇奏发兵之谶,当涂锡舍,非无董昭之诚,典午禅文,不降张华之实(《艺文类聚》四十八。案《陈书·姚察传》,吏部尚书徐陵领著作,引为史佐,及让官致仕等表,请制焉,见叹曰,吾弗逮也,据知让右仆射左仆射二表是姚察作,然唐人所见集有此二表,今姑从之。)
诏答姚察至德初 陈朝 · 陈叔宝
 出处:全陈文卷四
省表具怀。
卿行业淳深,声誉素显,理徇情礼,未膺刀笔,但参务承华,良所期寄,允慈抑夺,不得致辞也(《陈书·姚察传》)
手敕姚察 陈朝 · 陈叔宝
 出处:全陈文卷四
卿羸瘠如此,斋菲累年,不宜一饭,有乖将摄,若从所示,甚为佳也(《陈书·姚察传》)
敕答江总 陈朝 · 陈叔宝
 出处:全陈文卷四
姚察非惟学艺优博,亦是操行清修,典选难才,今得之矣(《陈书·姚察传》,尚书令江总等荐吏部尚书,敕答。)
奏言雅乐定 西魏 · 牛弘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四
臣闻蒉桴土鼓,由来斯尚,雷出地奋,著自《易经》。
邃古帝王,经邦驭物,揖让而临天下者,礼乐之谓也。
秦焚经典,乐书亡缺,爰至汉兴,始知鸠择,祖述增广,缉成朝宪。
魏、晋相承,更加论讨,沿革之宜,备于故实。
永嘉之后,九服崩离,燕、石、苻、姚,递据华土。
此其戎乎,何必伊川之上,吾其左衽,无复微管之功。
前言往式,于斯而尽。
金陵建社,朝士南奔,帝则皇规,粲然更备,与内原隔绝,三百年于兹矣。
伏惟明圣膺期,会昌在运。
今南征所获梁、陈乐人,及晋、宋旗章,宛然俱至。
曩代所不服者,今悉服之,前朝所未得者,今悉得之。
化洽功成,于是乎在。
臣等伏奉明诏,详定雅乐,博访知音,旁求儒彦,研校是非,定其去就,取为一代正乐,具在本司(《隋书·音乐志下》,十四年,乐定。牛弘姚察许善心虞世基刘臻等奏。)
更共姚察许善心刘臻虞世基等详议 西魏 · 牛弘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四
后周之时,以四声降神,虽采《周礼》,而年代深远,其法久绝,不可依用。
谨案《司乐》:「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簇为徵,姑洗为羽,舞《云门》以祭天。
函钟为宫,太簇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舞《咸池》以祭地。
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簇为徵,圜钟为羽,舞《韶》以祀宗庙」。
马融曰:「圜钟,应钟也」。
贾逵郑玄曰:「圜钟,夹钟也」。
郑玄又云:「此乐无商声,祭尚柔刚,故不用也」。
宝云:「不言商,商为臣。
王者自谓,故置其实而去其名,若曰,有天地人物,无德以主之,谦以自牧也」。
先儒解释,既莫知适从,然此四声,非直无商,又律管乖次,以其为乐,无克谐之理。
今古事异,不可得而行也。
案《东观书·马防传》,太子丞鲍邺等上作乐事,下
奏言:「建初二年七月邺上言,天子食饮,必顺于四时五味,而有食举之乐。
所以顺天地,养神明,求福应也。
今官雅乐独有黄钟,而食举乐但有太簇,皆不应月律,恐伤气类。
可作十二月均,各应其月气。
公卿朝会,得闻月律,乃能感天,和气宜应。
诏下太常评焉。
太常上言,作乐器直钱百四十六万,奏寝。
今明诏复下,臣以为可须上天之明时,因岁首之嘉月,发太簇之律,奏雅颂之音,以迎和气」。
其条贯甚具,遂独施行。
起于十月,为迎气之乐矣。
又《顺帝纪》云:「阳嘉二年冬十月庚午,以春秋为辟雍,隶太学,随月律。
十月作应钟,三月作姑洗
元和以来,音戾不调,修复黄钟,作乐器,如旧典」。
据此而言,汉乐宫悬有黄钟均,食举太簇均,止有二均,不旋相为宫,亦以明矣。
计从元和阳嘉二年,才五十岁,用而复止。
黄帝听凤以制律吕,《尚书》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周礼》有「分乐而祭」。
此圣人制作,以合天地阴阳之和,自然之理,乃云音戾不调,斯言诬之甚也。
今梁、陈雅曲,并用宫声。
案《礼》:「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
卢植云:「十二月三管流转用事,当用事者为宫。
宫,君也」。
郑玄曰:「五声宫、商、角、徵、羽。
其阳管为律,阴管为吕。
布十二辰,更相为宫,始自黄钟,终于南吕,凡六十也。
皇侃疏:「还相为宫者十一月以黄钟为宫,十二月大吕为宫,正月以太簇为宫。
馀月放此。
凡十二管,各备五声,合六十声,五声成一调,故十二调」。
此即释郑义之明文,无用商、角、徵、羽为别调之法矣。
《乐稽耀嘉》曰:「东方,其声角,乐当宫于夹钟。
馀方各以其中律为宫」。
若有商、角之理,不得云宫于夹钟也。
又云:「五音非宫不调,五味非甘不和」。
又《动声仪》:「宫唱而商和,是谓善本,太平之乐也」。
《周礼》:「奏黄钟,歌大吕,以祀天神」。
郑玄以黄钟之钟、大吕之声为均。
均,调也。
崔灵恩云:「六乐十二调,亦不独论商、角、徵、羽也」。
又云:「凡六乐者,皆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
故知每曲皆须五声八音错综而能成也。
《御寇子》云:「师文鼓琴,命宫而总四声,则庆云浮,景风翔」。
唯《韩诗》云:「闻其宫声,使人温厚而宽大。
闻其商声,使人方廉而好义」。
及古有清角、清徵之流。
此则当声为曲。
今以五引为五声,迎气所用者是也。
馀曲悉用宫声,不劳商、角、徵羽,何以得知?
荀勖论三调为均首者,得正声之名,明知雅乐悉在宫调。
已外徵、羽、角,自为谣俗之音耳。
西凉龟兹杂伎等,曲数既多,故得隶于众调,调各别曲,至如雅乐少,须以宫为本,历十二均而作,不可分配馀调,更成杂乱也(《隋书·音乐志下》,牛弘秘书丞姚察通直散骑常侍许善心仪同三司刘臻通直郎虞世基等,更共详议。)
赋得笛诗 南北朝末隋初 · 姚察
 押漾韵
作曲是佳人,制名由巧匠。
鹍弦时莫并,凤管还相向。
随歌响更发,逐舞声弥亮。
宛转度云窗,逶迤出黼帐。
长随画堂里,承恩无所让(○《初学记》十六。文苑英华二百十二作咏笛。万花谷三十二作姚察诗。《诗纪》百二十一。)
乞终丧表 南北朝末隋初 · 姚察
 出处:全隋文卷十三
臣私门衅祸,并罹殃罚,偷生晷漏,冀申情礼,而尪疹相仍,苴葈秽质,非复人流,将毕苫壤。
岂期朝恩曲覃,被之缨绂,寻斯宠服,弥见惭腼。
且宫闼秘奥,趋奏便繁,宁可以兹荒毁所宜叨预。
伏愿至德孝治,矜其理夺,使残魂喘息,以遂馀生(《陈书·姚察传》,察父僧坦凶问到,寻以忠毅将军起兼东宫通事舍人察志在终丧,频有陈让,并抑而不许。又推表,其略云云。)
遗命 南北朝末隋初 · 姚察
 出处:全隋文卷十三
吾家世素士,自有常法。
吾意敛以法服,并宜用布,土周于身。
又恐汝等不忍行此,必不尔,须板薄棺,才可周身,土周于棺而已。
葬日,止粗车,即送厝旧茔北。
吾在梁世,当时年十四,就钟山明庆寺尚禅师受菩萨戒,自尔深悟苦空,颇知回向矣。
尝得留连山寺,一去忘归。
及仕陈代,诸名流遂许与声价,兼时主恩遇,官途遂至通显。
自入朝来,又蒙恩渥。
既牵缠人世,素志弗从耳。
吾习蔬菲五十馀年,既历岁时,循而不失。
暝目之后,不须立灵,置一小床,每日设清水,六斋日设斋食果菜,任家有无,不须别经营也(《陈书·姚察传》)
夺情起姚察仁寿二年 南北朝末隋初 · 杨坚
 出处:全隋文卷二
秘书丞北绛郡开国公姚察,强学待问,博极群典,修身立德,白首不渝,虽在哀疚,宜夺情礼,可员外散骑常侍,封如故(《陈书·姚察传》,丁后母杜氏丧,解职。在服制之中,有白鸠巢于户上。仁寿二年,诏云云。)
著作郎厅壁记 唐 · 李华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十六
化成天下。莫尚乎文。
文之大司。是为国史。
职在褒贬惩劝。区别昏明。
故駉牧颂于鲁侯。祈招讽于楚子。
史官之任有述作。盖王者之元符。
生人之极教也。昔沮诵仓颉
黄帝史臣。文字以兴。
其来尚矣。若南正北正
建于颛顼。羲氏和氏。
命于唐尧。更虞夏商。
代序天地。周官宗伯之属。
太史正岁年以序事。小史奠系代辨昭穆。
内史受纳访以诏王听理。外史达书名于四方。
前志所载。有左史记事。
或箴王之阙。或司过于朝。
所典不同。其纳君于善一也。
传曰。天子有日官。
史逸史伯是也。诸侯有日御。
裨灶子韦是也。倚相在楚。
南史在齐。董狐在晋。
邦之司直也。其事举则三灵不慝。
其政息则百度惟危。故先王贵之。
至于汉廷。参用周礼。
太史公既殁。其子迁
缄金匮石室之文焉。降及东京永平中。
特诏班固著作东观。继其事者。
杨彪蔡邕。由是太史但掌天文律历而已。
小雅寝周。圣人生鲁。
道尊而文武将坠。德至而天地不通。
感于获麟。叹于与蜡。
爰制国典。邱明传之。
因历象以正时元。假鬼神而讨有罪。
善人劝焉。淫人惧焉。
百代之英。所由用也。
向若前代阙能文之史。旷记事之官。
虽禹舜之烈无闻焉。有国有家。
何以直道而行也。魏太和年。
肇以著作名官。为中书属。
晋元康年。改隶秘书
朝服单衣介帻。始亲职。
必选名臣。传历宋齐梁陈。
官品第六。元魏高齐周隋。
秩从五品。魏则王沈侍中兼之。
卫凯以尚书带之。至于有晋。
若史材之美。陈寿佐郎迁。
元舅之尊。庾亮中书领。
宋则徐爰何承天。齐则沈约裴子野
梁则陆云公姚察。陈则顾野王张正见
后魏崔光高允北齐邢子才魏收
周则苏亮柳虬。隋则虞绰王劭
皆一朝名选也。贞观初
梁国文昭公郑国文贞公统英儒盛才。修五代史。
天子亲垂笔削。与春秋合符。
巍巍乎史氏之光耀也。因是开馆于内。
别立史官。多以著作郎领带其职。
而旧史所掌。唯碑志祭祝之文在焉。
然以其能综偫言。且居百乘。
出典下国。转为郎官
经纬斯文。昭宣有政。
或上迁秘书少监。或擢拜中书舍人
固不易其任也。天命元圣。
降而为唐。唐之建官。
罔非俊乂。若虞永兴德函大雅。
魏侍中才高王佐郑吏部绝韵锵鸣。
崔司业雄词飞动。皆历焉。
今上兼帝王之极功。总文武之能事。
思所以比崇轩皞。绍美唐虞。
润色乎大猷。发明乎皇道。
问谁献箴。则宾客崔氏。
问谁执简。则恒传吴公。
胡谕德游刃诗骚。韦庶子贯珠今古。
济济多士。时惟秉文
盛矣哉。同风乎雅颂也。
名岳已迁。别封天柱。
旧章不改。尚列周官。
登陟蓬莱之峰。循环藏室之奥。
从容简贵。信君子保明宏道之司欤。
大著作清河崔公名杰。天宝三载
秘书郎拜。阅天禄之图书。
践人文之苑囿。澡身于三德。
研虑于六经。执谦而
好善能泽。惠风吟于秀水
明月镜于安流。代为元臣。
家曰茂绪。壮宫室者。
必邓林之条干乎。以儒雅之姿。
从班蔡之后。挥绰令誉。
达于清朝。则百禄随之。
曷其有极矣。先是命官之记。
不列于斋。以华职忝末班。
与闻前志。拜命之辱。
敢叙官之守云。时天宝七载二月辛亥记。
叙书录 盛唐 · 韦述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二
开元十六年五月
内出二王真迹。
张芝张旭等古迹。
总一百六十卷。
集贤院
令集字榻进。
寻且依文榻两本进内。
分赐诸王
后属车驾入都。
却进真本。
竟不果进集字。
太宗贞观中
搜访王右军等真迹。
御府金帛。
重为购赏。
由是人间古本。
纷然毕进。
帝令少师虞永兴河南等定其真伪。
右军之迹。
凡得真行二百九十纸。
装为七十卷。
草书二千纸。
装为八十卷。
小王及张芝等。
亦足随多少。
勒为卷帙。
以贞观字为印。
印缝及卷之首尾。
其草迹又令褚河南真书小字帖纸影之。
其古本亦有是梁隋官本者。
梁则满骞徐僧权沈炽文朱异
隋则江总姚察等署记。
太宗又令魏褚等卷下更署名记。
其后兰亭一本。
相传云将入昭陵元宫。
长安神龙之际。
太平安乐公主奏借出外。
榻写乐毅论。
因此遂失所在。
开元五年
敕陆元悌魏哲刘怀信等检校
分一卷为两卷。
现在有一百五十八卷。
馀并坠失。
元悌等又割去前代名贤押署之迹。
惟以巳之名氏代焉。
上自书开元二字为印。
以印记之。
王右军书凡一百三十卷。
小王二十八卷。
张芝张旭书各一卷。
右军真行书惟有黄庭告誓等四篇存焉。
萧令寻奏滑州人家藏右军扇上真书宣示及小王行书白骑遂等二卷。
敕令滑州给驿赍书本赴京。
其书有贞观旧褾织成。
题字奏进。
书本留内。
赐绢一百匹以遣之。
竟亦不问得书所由。
河东公贺杨相公送土物状 唐 · 李商隐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七十四
右。
伏以相公光由版籍。
显拜枢衡。
浴威凤于池中。
问喘牛于路左。
华夷共庆。
阴阳以调。
某虽久在民间。
常居军右。
早识薛宣之必相。
夙知蒋琬之为公。
情异常时。
事殊庶品。
敢申野外之贽。
粗罄橐中之装。
前件物等价才数金。
重非兼乘。
同炙背之愿献。
况藉手以无因。
姚察养廉。
何妨于花练。
谢安敦素。
犹取于蒲葵。
尘黩尊严。
伏深兢越。
马植 唐 · 刘轲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四十二
存之不以予古拙。不责予以今人之态。
能遗其铅黄外饰。直索子心于古人之心。
在今之行古者然。虽无以应君子。
存之不友子以面。予何人。
敢不以心友于存之邪。且古人相知在此。
今愚忌存之固有未予知者。矧与相面者。
其能异于行路之人哉。固无也。
有恨偫居时。口未能言及此。
还罢又不相处。虽素尚蓄积。
竟未得露一毫于方寸之地。每一相见。
何尝不嗛嗛于内。若饮者实满于腹。
思一吐而未果者。存之谓予是言似乎哉。
以为似。则予不得不吐于存之矣。
先此二十年。予方去儿童心。
将事四方志。若学山者以一篑不止。
望嵚崟于上。誓不以邱陵其心而尽乎中道也。
志且未决。适遭天谴。
重罹凶咎。日月之下。
独有形影。存之以予此时宜如何心哉。
苟将尽馀息以鸿同大化。或有论予者。
相晓以古道。且曰。
若身未立于时。若名未扬于人。
若且死。独不畏圣人之经戒。
俾立身扬名之意邪。蹶然而恐。
震骇且久。曰。
微夫子。吾几得罪于圣人矣。
噫。圣人之言天戒也。
天戒何可违乎。历数岁。
自洙泗渡于淮。达于江。
洞庭三苗。踰郴而南。
涉浈江。浮沧溟。
罗浮。始得师于寿春杨生
杨生以传书为道者也。始则三代圣王死。
而其道尽留于春秋。春秋之道。
某以不下床而求之。求之必谋吾所传不失其指。
每问一卷。讲一经。
说一传。疑周公孔子左邱明公羊高谷梁赤
若回环在座。以假生之口以达其心也。
迩来数年。精力刻竭
希金口木舌。将以卒其业。
虽未能无愧于古人。然于圣人之道。
非不孜孜也。既而曰。
以是为驾说之儒。曷若为行道之儒邪。
贮之于心有经实。施之于事有古道。
犹不愈于堆案满架。矻矻于笔砚间邪。
徒念既往者未及孔门之宫墙。自谓与回牛相上下。
传经意者。家家自以为商偃。
执史笔者。人人自以为
此愚所以愤悱。思欲以圣人之为市南宜僚
以解其纷。以衡石轻重。
俾将来者知圣代有谯周焉。此某所以蓄其心者。
元和初。方下罗浮
梅岭。泛赣江
彭蠡。又抵于匡庐
匡庐有隐士茅君。腹笥古今史。
且能言其工拙赘蠹。语经之文。
圣人之语。历历如指掌。
予又从而明之者。若出井置之于泰山之上。
其为见非不宏矣。长恨司马子长谓挈诸圣贤者。
岂不然乎哉。脱渐子长之言。
予之厄穷其身。将淬磨其心。
亦天也。是天有意。
我独无恙。何也。
夫然。亦何必瞽吾目然后国语。
刖吾足然后兵法。抵宫刑然后史记邪。
予是以自忘。其愚瞽。
故有三传指要十五卷。汉书右史十卷。
黄中通理三卷。翼孟三卷。
隋监一卷。三禅五革一卷。
每撰一书。何尝不覃精潜思。
绵络指统。或有鼓吹于大君之前曰。
真良史矣。且曰。
上古之人。不能昭明矣。
某其如何。有知予者。
相期不啻于今人。存之信然乎哉。
此古人所以许一死以谢知已。诚难事也。
如不难。亦何为必以古人期于今人待邪。
又自史记班汉以来。秉史笔者。
予尽知其人矣。言东汉有若陈宗尹敏伏无忌边韶崔实马日磾蔡邕卢植司马彪华峤范煜袁宏
言国志有若卫顗缪袭应璩王沈傅元薛莹华覆陈寿。言洛京史有若陆机束皙王铨子隐
江左史有若邓粲孙盛王昭檀道鸾法盛臧荣绪。言宋史有若何承天裴松之苏宝沈约裴子野
言齐史有若江文通吴均。言梁史有若周兴嗣鲍行卿何之元刘璠
言陈史有若顾野王傅宰陆琼姚察子思廉。言十六国史有若崔鸿
言魏史有若邓渊崔浩弟览高允张伟刘横李彪邢蛮温子升魏收。言北齐史有若祖孝徵元规汤休之杜台卿子发李德林林子百药。
言后周史有若柳虬令狐德棻岑文本。言隋书有若王师邵王颜师古孔㯋达于志宁李延寿
言皇家受命有若温大雅魏郑公房梁公长孙赵公许敬宗刘允之杨仁卿顾牛凤及子元朱敬则徐坚吴兢。次而修者亦近在耳目。
于戏。自东观武德以来。
其间作者遗草有未行于时。及修撰未既者。
如闻并藏于史阁。固非外学者可得究诸。
予虽无闻良史。至于实录品藻。
增损详略。亦各有新意。
岂无之文质董史之遗直者邪。盖有之矣。
我未之见也。常欲以春秋条贯。
删补冗阙。掇拾众美。
成一家之尽善。有若采葑菲者无以下体。
衣狐裘者无以羔袖。言不多乎哉。
以为多。则存之视予力志何如耳。
阮嗣宗嗜酒。当时以为步兵校尉
虽非其任。贵且快意。
今予之嗜书。有甚于嗣宗之嗜酒。
且虚其腹。若行哺而实者。
存之宜如何处予哉。传不云乎。
心志既通。名誉不闻。
其足下何遗邪。此存之所宜动心也。
脱禄不及厚孤弱。名不及善知友。
匡庐之下。犹有田一成。
耕牛两具。僮仆为相。
杂书万卷。亦足以养高颐神。
诚知非丈夫矣所立。不失谷口郑子真耳。
敢布诸足下共图之。某再拜。
陈书目录序1063年7月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五二、《元丰类稿》卷一一、《曾文定公集》卷六、《曾子固集》卷一九、《南丰曾先生文粹》卷二、《皇朝文鉴》卷八八、《陈书》附、《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四七、《群书考索》前集卷一四、《文献通考》经籍考卷一九、《历代名贤确论》卷六四、《唐宋名贤确论》卷七、《文章辨体汇选》卷二八六、《八代文钞》第三二册、《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三八四、雍正《陕西通志》卷七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陈书》六本纪,三十列传,凡三十六篇。
唐散骑常侍姚思廉撰。
始,思廉父察,梁陈之史官也,录二代之事,未就而陈亡。
隋文帝,甚重之,每就察访梁陈故事,因以所论载,每一篇成辄奏之,而文帝亦遣虞世基求其书,又未就而死。
之将死,属思廉以继其业。
唐兴武德五年高祖以自魏以来二百馀岁,世统数更,史事放逸,乃诏论次,而思廉遂受诏为《陈书》,久之犹不就。
贞观三年,遂诏论撰于秘书省十年正月壬子始上之。
观察等之为此书,历三世,传父子,更数十岁而后乃成,盖其难如此。
然及其既成,与宋、魏、齐、梁等书,世亦传之者少,故学者于其行事之迹,亦罕得而详也。
而其书亦以罕传,则自秘府所藏,往往脱误,嘉祐六年八月始诏校雠,使可镂版,行之天下。
而臣等言梁、陈等书缺,独馆阁所藏,恐不足以定著,愿诏京师及州县藏书之家,使悉上之。
先皇帝为下其事,至七年冬稍稍始集。
臣等以相校,至八年七月,《陈书》三十六篇者始校定,可传之学者。
其疑者亦不敢损益,特各疏于篇末。
其书旧无目录,列传名氏多阙谬,因别为目录一篇,使览者得详焉。
夫陈之为陈,盖偷为一切之计,非有先王经纪礼义风俗之美、制治之法可章示后世。
然而兼权尚计,明于任使,恭俭爱人,则其始之所以兴;
惑于邪臣,溺于嬖妾,忘患纵欲,则其终之所以亡。
兴亡之端,莫非自己致者。
至于有所因造,以为号令、威刑、职官、州郡之制,虽其事已浅,然亦各施于一时,皆学者之所不可不考也。
而当时之士,争夺诈伪,茍得偷合之徒,尚不得不列以为世戒,而况于坏乱之中,仓皇之际,士之安贫乐义,取舍去就,不为患祸势利动其心者,亦不绝于其间。
若此人者,可谓笃于善矣。
盖古人之所思见而不可得,《风雨》之诗所为作者也,安可使之泯泯不少概见于天下哉?
则陈之史其可废乎?
盖此书成之既难,其后又久不显,及宋兴已百年,古文遗事靡不毕讲,而始得盛行于天下,列于学者,其传之之难又如此,岂非遭遇固自有时也哉!
欧阳子传后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九、《山谷全书·正集》卷二五、《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九五、《三刘家集》附录
安刘希仲壮舆,序列欧阳文忠公之文章,论次荀卿扬子云之后;
又考其行事,为《欧阳子列传》。
余三读其书而告之曰:昔壮舆之先君子道原,明习史事,撰《十国纪年》,自成一家。
壮舆富于春秋,笔端已有史氏风气,他日当以不朽之事相传也。
司马谈之子迁、刘向之子歆、班彪之子固、王铨之子隐、姚察之子简、李大师之子延寿刘知几之子餗,皆以继世,功在汗简。
而旧史笔法之美,刘氏再显。
今使壮舆能尽心于《春秋》之旧章,以考百世之典籍,斧藻先君子之凡例,著是去非,则十国之事虽浅,笔法所寄,自当与日争光
壮舆尚勉之!
之楚而南辕,道虽悠远,要必至焉。
过隋论 北宋 · 谢薖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四五、《谢幼槃文集》卷八
隋高祖椒房之亲,假黄钺之制,秉国政以辅少主,知周祚之将亡,有革命拯民之意,舜禹禅让之心。
当是之时,中外侧目,权贵忌之。
于是诏五王剑履上殿,以慰安其心,亲造赵王之第,阴欲观其行事而阳示不疑。
手持太阿之柄,虽阴谋窃发,曾莫摧其锋矣。
高祖既有天下,明政刑、修守战之具,欲以混一区宇,西斩吐谷浑,北破突厥,靺鞨重译而纳贡,高丽稽颡而入朝。
命爪牙之将,驱熊虎之师,旌旃楼船,千里相望,大军南渡,日阴未徙而亡陈。
天下已定,销兵偃武,有临朝愿治之心。
躬览万机,日昃不暇,衣服器用,崇尚朴素,遣使者以问疾苦,引乘舆以避老幼。
罢鱼龙之戏,痛《雅》、《颂》之声不作,则当时之士有牛弘许善心姚察虞世基之属承其诏。
欲举先王之坠典,修明五礼,则苏威薛道衡王邵之徒当其任。
如使高祖得行其志,则堂堂平隋,不可与周、陈同年而语矣。
惜乎高祖有为天下之志,而无为天下之量。
操持大器,恐天下之并起而轧己,譬如闾巷窭民,一旦有十金之藏,意其有担囊而趋者,惴惴恐惕,夜不能寐,彼独不知富家父亦自有体耶?
当此时,藏纬候图谶造兵器者有禁,客舍无公验者坐及守令,朝廷之上,言未卒口而鈇锧随之。
太子勇,立炀帝,其危亡之兆已萌而高祖不悟也,此其过在于无为天下之量。
所以无为天下之量者,何也?
忠厚不崇,刻薄而善疑也。
古之帝王刻薄而善疑,莫如秦始皇,其疑之愈深,堤防之愈密,而患辄随之而生。
始皇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金人十二,盖疑天下之人有持兵而反者。
然不知陈涉之起,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奋臂一呼而金城不守也。
秦法,群臣侍殿上,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执兵陈殿下,非有诏召不得上,盖疑左右之人有包藏祸心者。
然不知荆轲之匕首乃发于燕督亢之地图,而无目之高渐离犹能举筑以扑也。
事有旷千百年而合若符契者,秦隋是已。
秦世皇刻薄而善疑,传之二世而亡;
隋高祖刻薄而善疑,传之炀帝而亡。
借使此两君崇忠厚之德,修宽裕之,以怀来天下,后虽有淫荒之子孙,宗庙尚可以延。
汉高帝不过泗上亭长唐高祖亦北面而称臣耳,其能取天下而有之耶?
故曰。
亡秦隋者非汉与唐也,秦隋自亡也。
《诗》云:「殷监不远,在夏后之世」。
是以圣人为天下,稽之往哲,考之前事,察治乱之由,循宽猛之宜,仁风德泽,摇荡浸灌,人心归之如父母,措天下于磐石之安,谁得而侮之耶!
玉玺本末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六六、《昌谷集》卷二二
言传国玺者多矣,讫无定说。
原其所由,则人主身自服之,非臣下之所常见,道听涂说,未免差误,传记杂录,易以湮没(原注:《旧唐·经籍志》有纪僧真《玉玺谱》一卷,姚察《传国玺》十卷,徐令言《玉玺正录》一卷,而僧真姚察之书久不传矣,《馆阁书目》中亦无徐令言正录》,而其说或亦谓之《玉玺谱》,间见诸书。唐章怀太子注《后汉·光武纪》,已用其说。今仅有蜀本《朝士谈》一书,乃前都官员外郎李石所撰,其叙玉玺事颇详,最无依据。)
士大夫所传已无依据,又以徐令言李石之说参于其间,尤更牴牾(原注:令言信《北齐书》之说,谓永和所得之玺,即秦玺也,与《晋纪》不同。又谓侯景既败,侯子鉴盗其玺,走江东,惧追兵至,投诸佛寺,为栖霞寺僧永所得。陈永定三年,僧永死,弟子普智奉献。陈亡,玺传于隋。不独晋非此玺,而陈隋亦无此玺矣。李石信《晋阳秋》之说,谓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得玺于慕容永,乃送建业。不独晋不得此玺,而永之崛起,亦无得玺之理。语在《永和玺》注。)
正史所载亦多不同,若不因本朝绍圣间此玺再出,士大夫以纸出之,当职官手自摹之,则其著见于天下者寡矣(原注:郑望之《秦玺跋》云:绍圣四年初献秦玺,诏百官杂识视。时先君为尚书郎,乃请以纸出之,遂得其真。《金石录》云,咸阳所获传国玺,初至京师执政以示将作监李诫手自摹印之,遂传于世。)
然其玺尚有玉色未辨,不得而尽考也(原注:汉宣帝立玉宝璧祠于未央宫中,刘原父以为受命宝和氏,当是据崔浩而言。崔浩《汉书音义》曰:传国玺是和氏作之。舒元舆云:丞相八字刻在荆玉,而飞上天矣,则其当为白玉。徐令言云:其玉出蓝田山蔡京等云:其色绿如蓝,则其当为绿玉。《石虎别传》曰:武乡长城县韩强,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玄玉一方四寸,与同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为瑞。则又有玄玉者矣。)
今且序秦汉魏晋所得之宝,与白色、绿色、玄色并出之异,然后辨史氏之差误,众说之不根,使后之君子有考焉。
秦以前民皆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
秦独天子称玺(原注:出《汉旧仪》)始皇作传国玺,使丞相李斯书之,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原注:《吴志·孙破虏传》注引旧《吴书》之文如此。应劭《汉官仪》曰:天子有传国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吴志》注云:「且康」、「永昌」二字,未知何者为得。《朝士谈》云:秦玺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玺上隐起为盘龙文,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是皆未见真玺者也。考正史及众说,未尝有「且康」二字,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已两至本朝。其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自晋传隋,亦不闻有背文、面文之说也。且既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则其背文不应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意同而词不律,非古人之意也。)」。
汉高帝入关至灞上秦王子婴系颈以组,降轵道旁,封上始皇帝(原注:出《高帝纪》。)
后诛项籍,即天子位,服御其玺,世世传授号曰汉传国玺(原注:出《元后传》。《汉官仪》以为子婴始皇玺,高帝因服御之,恐未必如是之遽也。)
周勃诛诸吕,废少帝,尝手贯皇帝玺(原注:出《史记·世家》应劭注。)
文帝时有言欲反,下廷尉薄太后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耶」?
文帝乃出之(原注:出本传。)
昭帝时,殿中有怪,一夜群臣皆惊。
霍光尚符玺郎,郎不肯授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断,玺不可得也」。
甚谊之。
明日,诏增此郎秩二等。
昌邑王,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乃立皇帝(原注:并本传。)
哀帝崩,无子,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收取玺绶(原注:出《王莽传》。《太平御览》载,哀帝将崩,以玺绶付董贤,曰:「无妄以与人。」中常侍王闳者,叔父也,白元后,请夺之。即带剑至宣德闼,谓曰:「宫车晏驾,国嗣不立。君受恩深重,当俯伏号泣,何事久持玺绶,以待祸至耶?」不敢拒,跪授玺绶。按《汉书·董贤》、《王莽传》,哀帝置酒麒麟殿,上在酒所,从容谓,笑曰:「吾欲法,何如?」进曰;「天下乃高皇帝之天下,非陛下之有也。天子无戏言。」上默然不悦。哀帝既崩,白:「董贤年少,不合众心。」收印绶。则知元后之未央者,收皇帝玺绶;而王莽所白者,董贤印绶也。《御览》本援引《汉书》,而班固荀悦之书皆不载,不知何书耶?)
平帝既崩,孺子婴未即尊位,玺藏长乐宫
王莽篡汉,使安阳侯王舜请玺于元后,后怒曰:「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
既无以报,受人孤寄,乘便利时夺取其国,不复顾名思义。
人如此者,狗猪不食其馀。
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亦当自更作玺,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
太后涕泣而言,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谓太后:「臣等已无可言者,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耶」?
太后语切,恐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于地,以授曰:「我老已死,知而兄弟今族灭也(原注:出《元后传》。《玉玺谱》曰,元后投之于地,玺上螭一角缺。而正史不载,至《吴书》乃始见之也。)」。
及汉兵诛带玺绶避火渐台,商人杜吴杀取绶,不知取玺及头。
公宾就见绶,问绶主所在,乃斩首并玺与王宪
得玺,无所送。
后宫,乘其车服。
越四日,而李邓晔长安,斩,送更始大司马谢禄,而玺归更始矣。
赤眉杀更始于高陵,立刘盆子为帝。
建武三年光武征赤眉于宜阳,赤眉君臣面缚奉高皇帝玺绶,乃诏先帝玺绶,归之王府,斯乃祖宗之灵,士人之力。
其择吉日,祠高庙,赐天下长子为父后者爵,乃受传国玺(原注:出《光武纪》。)
灵帝既葬,少帝在位,献帝未立,宦者张让段圭作乱,劫二帝幸北宫,又走小平津。
掌玺者奔散,并失其玺。
等既诛,二帝既还,得六玺于阁上,而传国玺独未得也。
董卓少帝献帝陈留王即尊位。
初平改元山东州郡起兵讨迫帝都长安
二年遂发掘洛阳诸陵,破虏将军孙坚,以袁术之命入洛阳,扫除汉宗,平塞诸陵。
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
人入井,探得传国玺,方圆四寸,纽盘五龙,上一角缺(原注:此《吴志·孙破虏传》注引《吴书》之言也。此玺元后投之于地,旧不言一角缺,而言一角缺者昉乎此。)
明年死,袁术将僭号,拘夫人而夺之(原注:出《山阳公载记》。)
僭号二年而死,荆州刺史徐璆得玺,还许上之汉(原注:出《朝士谈》,与《山阳公载记》相表里。但《载记》节文见于《吴志》注与杂书,未见全文,恐亦出《载记》也。而《玉玺谱》乃云,袁绍有僭盗意,拘坚妻,逼求之。得玺,举兵以向魏武魏武恶之。败,得玺还汉。恐不然也。按为破虏将军,乃袁术之意。死后,复表其兄子贲豫州刺史,策载母徙曲阿,继从袁术,其不为袁绍所拘,事理明甚。)
魏文帝将受汉禅,遣使求玺绶于献穆曹后(原注:后,魏武女也。)
后怒,以玺绶抵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玺(原注:出《穆后传》。《续汉书》云:「天不祚此玺。」其义亦通。按《魏志·贾逵传》;魏太祖崩,隐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军长安来,问先王玺绶所在。正色曰:「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所宜问也。」是时魏未受禅,所问者魏王玺绶耳,非传国玺绶也。)」。
司马师将废齐王芳,使郭白太后,取玺绶置坐侧。
及迎高贵乡公,又请玺绶,后曰:「我见高贵乡公,小时识之,我欲自以玺绶手付之(原注:出《魏略》。)」。
自魏传晋,使太保郑冲奉玺禅位。
其后平吴,不过得金玺而已(原注:出《晋书》。《御览》引《拾遗录》曰:晋太康平吴,孙皓送六金玺,云无玉工,故以金为印玺。)
惠帝时赵王伦篡位,使义阳王威黄门郎骆休逼惠帝,夺玺绶。
败,帝反正,曰:「阿皮捩吾指,夺吾玺绶,不可不杀」。
阿皮,小字也,于是诛(原注:出本传。)
怀帝永嘉五年岁在辛未王弥洛阳,执帝诣刘曜,而传国玺不可考矣(原注:《晋书》载永嘉末洛京不守,玺为刘聪所得。及石勒灭刘氏,玺入伪赵冉闵诛石氏,玺又入。及是四十二年,而玺复归于晋。然其文乃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不同。《北齐·辛术传》云:辛术广陵,获传国玺,送邺,文宣以玺告于太庙。此玺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纽交盘龙,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且言二汉相传,至魏晋没于刘聪至穆帝永和中得之,历宋齐梁而没于侯景败,得于郭元建,而以进焉。按永和所得玺,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至隋犹在,载于《礼仪志》者甚详。而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寂无闻见,则知《晋史》所载者为是,而《北史》所载者为非也。唐贞观撰《晋史》,其志书最为详备,不应有此玺而不录。《玉玺谱》云:玺属石勒刻一边云:「天命石氏」。此题今不复存。《朝士谈》云:石季龙磨其隐起之文,刻其旁为文曰「天命石氏。」其说既不相同,又云此题今不复存,不知所见者为何玺,不敢以为秦玺也。惟永和所得,乃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八字,粗有传授,亦谓之传国玺,今别条以永和玺名之。马端临《通考》:梁末侯景之败也,以传国玺自随,使其侍中兼平原太守赵思贤佩之,曰:「若我死,宜沈于江。勿令吴儿复得之。」思贤自京口济江遇盗,从者弃之草间,至广陵以告郭元建,元建取之以与辛术送之至。按郭元建,侯景之党,败,以广陵王僧辩,既而复降于北齐,齐遣行台辛术广陵。传国玺自五胡之乱没于刘。石氏败,玺复南归于晋。历宋齐梁,至侯景之败,而玺遂北归于高齐云。)
后赵石虎得玄玉玺于武乡之长城,方四寸,厚二寸,文同秦玺,然其色玄也,不知为何代之玺(原注:出《石虎别传》。按石虎即伪位,在晋文咸康乙未,距永嘉辛未凡二十五年。而得玺之年,不可考也。武乡上党属邑,本朝初属潞州,后析为威胜军。)
秦苻坚姚苌所执,当晋孝武太元十年岁在乙酉,距洛阳之陷七十有四年矣。
求传国玺于曰:「小羌乃敢干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
玺已送晋,不可得矣」。
史不书其玺文,又无送晋之事,不知此为何玺(原注:出《载记》传。)
又六十一年,岁在丙戌
后魏世祖太平真君七年,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也,魏毁邺城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史不言其玉色、工制与其方广、厚薄,既曰魏受汉玺,或者真传国玺也。
不知魏晋之间,未有言其旁刻字本末者,何耶?
既有二玺,则传国玺已有其副。
太平真君以后,历东西魏周齐隋唐,而此玺未尝见于史。
后魏承平甚久,不知何从失之。
本朝绍圣四年岁在丁丑,距太平真君七年又六百五十一年矣,咸阳县民段义斸地得古玉二,五年正月永兴军以闻,诏尚书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官讲求定验以闻。
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奏:按所献玉玺,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其背螭纽五盘,纽间有小窍,用以贯组。
又得玉螭首,其玉白如膏,亦温润。
其背亦螭纽五盘,纽间亦有贯组小窍。
其面无文,与玺相合。
大小方圆无毫发差殊。
今考玺文,为秦玺可知。
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乃李斯小篆,其文则刻而非隐起,其字则饰以龙凤鸟鱼,乃虫鱼鸟迹之法,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而工作篆书之文巧者亦莫能仿佛,非以后所能作明矣。
臣等被奉诏旨,得与讨论,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所有玉玺,委是汉以前传国之宝(原注:蔡京等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其说是矣。但其奏有云,曰「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曰「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则「既寿永昌」者,秦玺可知。迁就欺罔,无所不至。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晋得此玺,如今得秦玺也,岂可谓之晋玺?至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乃秦玺而后魏得之耳。今乃析而二之,以「受命于天」为后魏之玺,以「既寿永昌」为秦玺,其为面谩也甚矣。邵武《后录》:绍圣元年咸阳县民段吉夏日雨后村中立门足陷,得玉玺一,方四寸,篆文如凤鸟之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按《玺记》云:秦始得卞氏玉,刻以为玺,元后取玺投之地,故一角缺。验之皆合,唯记云色黄,此青苍色耳。又云背亦刻「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则无之。有司奏上,廷议以为瑞,改元元符,命段吉以官。至靖康,金人取去。)
诏令礼部太常寺考案故事以闻。
四月丙戌礼部太常寺言:按《国朝会要》,元日五月朔冬至,并行大朝会仪,乞以礼祇受,群臣称贺。
从之。
宰臣章惇书写玉检,诏词臣撰乐章,付太常寺,应奉朝会之用。
丁酉,诏传国宝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
五月戊申朔,行朝会礼。
己酉,大赦天下。
癸丑甲寅,恭谢景灵宫
戊午,宴于紫宸殿
丙寅,诏以绍圣五年六月朔元符元年(原注:出《泰陵宝录》。)
徽宗即位,以白玉作受命宝,为八宝之一,其方四寸有奇,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
大观元年十一月,诏八宝初成,可于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
尚书省言:受命宝非常用之器,唯封禅则用之。
则大观以后,本朝有绿白二玺矣(原注:出《会要》。谨按《御制八宝记》云:受命宝,其玉蓝田,其制秦也。不可以传示将来,贻训后世。方参稽宪度,自我作古,有以宝玉献者,色如截肪,气如吐虹,温润而泽,其声清越。有以古篆进者,龙蟠凤翥,鱼跃鸟飞,奇耦相生,纵横得所。有以善工进者,雕琢众形,如切如磋。分毫析缕,不见其迹。四者毕备,于是揭而玺之,乃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作受命宝,其方四寸有奇。蔡绦云:得秦玺而无检,螭又不缺,疑其一角缺者乃检也。自有玺后,考验甚详,上犹独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旧说螭一角缺,未有言其检者,此又之凿也。但古今所见少有同者,不得不致疑耳。)
元符戊寅靖康丁未,盖三十年。
建炎戊申嘉定辛巳,又九十四年矣。
永和玺者,不知其何时作也,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秦玺不同(原注:《北齐·辛术传》以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误也,已于秦玺辨之。)
后世以为传国玺易与秦玺相乱,今故以永和名之,谓其以永和至晋,而名始着也。
其制度精密,非当时僭伪所能办(原注:《晋阳秋》云:鸟篆隐起,巧丽惊绝,与传国玺不同。《隋志》云:螭兽纽上交五盘螭,鸟篆隐起。)
洛京失守,南北纷争,假托天命者,皆欲得此玺。
变诈百出,无所不至(原注:《·载记》,冉闵石祗,僭大号,遣其使人常祎慕容隽使记室封裕告之曰:「石祗去岁使张举请援,云玺在襄国,其言信否?」曰:「平寇之日,在邺者略无所遗,玺何从而向襄国?」《载记》又曰:冉闵既败,慕容隽欲神其事,诈言历运在己,妻得玺以献,号曰奉玺君。以永和八年即皇帝位,大赦境内,改元曰元玺。又《玉玺谱》云:元帝渡江后,数世无玉玺。北人皆曰司马家儿是白版天子。或谓元帝大兴三年慕容廆尝送玉玺三纽,不知彼乃宇文氏所得之玺,非中国之玺也。)
晋永和虽得之,而所以得之者非正道也(原注:《载记》又言:冉闵被执,其子智尚幼,蒋干遣詹事刘猗奉表归顺。濮阳太守戴施应之,次于棘津,猗至施止,不听进,责其传国玺。猗归以告干,犹豫不决。施因遣参军何融率壮士百人入,登三台助戍,谲之曰:「今且出玺付我,凶寇在外,道路梗涩,亦未敢送。当遣单使驰告天子。天子闻玺已在吾道,当遣重兵相援。」干信之,乃出玺付融,融使赍玺驰还。或谓何融以赏得之,或谓戴施取之以计,乃使何融驰还。或谓冉智以玺付之,非蒋干也。大要是何融、戴施共谋取之,冉智年幼,听命于蒋干,不足深辨。《晋阳秋》云:雍州玺者,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表慕容永称藩奉玺,方六寸,厚一寸七分,蟠螭为鼻,合高四寸六分,四面龟文,下有八字,其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云是慕容所制,未详厥始,此则误也。八字载于永和八年《晋纪》,不可泯没。慕容永崛起小丑,草创简陋,寻为慕容垂所杀,安得更自制玺?先是慕容隽慕容廆之子,父子雄据一方,犹以不得玺为耻,诈封奉玺君,而况于乎?其言未详厥始,则不根甚矣。)
姑因史氏诸家之说,推本而铺叙之。
永嘉五年王弥洛阳,得六玺送刘曜刘聪,而此玺在其中(原注:洛阳陷时,与秦玺当皆送刘聪,而秦玺不复传授,疑乱兵失之。)
死,子粲嗣位,其大司空靳准作乱,自称大将军,执粲杀之。
为乔泰等所杀,推靳明为盟主,遣卜泰奉玺于
大悦,谓泰曰:「使朕获此神玺而成帝王者子也」。
石勒闻之怒,增兵攻明。
败于石勒,其子熙奔上邽
石虎上邽,遣主簿封送玺于勒
向所谓六玺者,止有其一,此外特太子金玺耳(原注:已上并杂出《晋书·载记》。按天子有六玺,曰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所用不同。应劭《汉官仪》及诸史皆详言之,与传国玺并行于世。自永嘉以后,每言传国六玺,则是六玺不皆在,与传国玺合为六耳。《前凉录》载,张寔元年兰池赵婴上言,于青涧中得一玉玺,钳纽,照水外,曰「皇帝玺」。《后周书》曰:宇文氏因狩得玉玺三,纽有曰「皇帝玺」,必永嘉以后之所失者也。至唐贞元二年,神策将温嘉顺犹得白玉印文曰「天子之宝」,亦可见矣。赵封送玺于勒,止有一玺,于此可见。)
石勒既死,石虎篡立。
死,其子世嗣位。
石遵、石监、冉闵相继篡立,慕容恪所执,其子智守邺尚幼,因其臣蒋干以玺献于晋(原注:《燕书》曰:元玺六年,蒋干遣太子詹事刘猗赍传国玺诣晋求救,猗负玺行数里,天黄雾四塞,不得进,易取行玺始得去。此事虚诞,全不可信。)永和八年,玺至建业,百寮毕贺(原注:出晋《穆帝纪》。)
自晋传宋,宋元凶劭作乱而败,不见传国玺。
,乃云:「在严道育处」。
就取得之。
孝武即位,拜蔡兴宗侍中,每言得失,无所顾惮。
帝新拜陵,尝使负玺陪乘。
宋末,谢朏侍中,领秘书监
齐高帝将受禅,当日在直,百寮陪位,侍中当解玺。
佯不知曰:「何公事」?
传诏云:「解玺授齐王」。
曰:「齐自应有侍中」。
乃引枕卧,传诏惧,乃使称疾,曰:「我无疾,何所道」?
遂朝服步出东掖门,乃登车,仍还宅。
是日遂以王俭侍中解玺,既而武帝请诛
高帝曰:「杀之则成其名,正应容之度外(原注:并出《宋书》。)」。
自齐传梁,至简文帝,为侯景所篡。
败,其玺不知所向。
北齐东南道行台辛术广陵得其八玺,献于文宣文宣以告太庙,而此玺居其一也(原注:《辛术传》云: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推原所自,以为永和中载僧施所得者,使督护何融送建业,历、齐、梁至侯景败,侍中赵思齐以玺授南兖州刺史郭元建以送于,而以进焉。其玺文与《晋纪》不同,疑传误也。若以为晋永和自是一玺,而辛术自是一玺,特传引用之误,亦是一说。但永和玺后来却有传授,而辛术玺所谓「受命于天,即寿永昌」者,齐陈之际,略无所传,知其误也。又文宣纪载所献八玺,而传只载传国玺,又不知其七者果何玺也。先是齐受东魏禅,固尝遣太尉彭城王元韶等奉皇帝玺绶,而宗室元晖业骂之,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事见《魏景穆十二王传》。则知当时之玺不一而足,八玺之中,亦必有所谓六玺者,特宋齐所传,非西晋之旧也。)
北齐河清中着令定制,自六玺之外,止有传国一玺,白玉为之,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是物也(原注:《隋志》载北齐玺,自传国玺、六玺之外,止有木印,则辛术元韶所进之玺,已不能全矣。)
北齐、西魏皆并于后周,始与神玺并行于世(原注:西魏大统三年槐里获神玺,大赦,不言其文也。独《隋志》言,神玺、传国玺皆宝而不用,神玺明受之天,传国玺明受之运,则神玺之文,亦有关乎天命者矣。)
开皇三年,诏以传国玺为受命玺(原注:出《隋文帝纪》。《朝士谈》云:开皇九年江南,得真传国玺,乃改前所得者名神玺。此又不考本末者也。秦玺失于晋永嘉,而稍见于后魏太平真君之时,永和玺复归于晋,而隋已得之于后周矣,陈安得有真传国玺哉?谓陈有梁敬帝近代受禅之玺,犹之可也。况西魏、北齐已先有神玺之名,非开皇所改明矣。)
隋之亡也,玺没于宇文化及
化及败,为窦建德所得。
唐武德四年,克平东夏建德右仆射裴矩奉八玺以献,而受命玺实在其中(原注:化及之事,虽出于《朝士谈》,而正史不全载,然新旧史于《建德传》皆云裴矩奉传国八玺来降,则炀帝失之于化及化及失之于建德,其事明矣。)
唐有受命玺,以封禅礼神,即其旧也(原注:《新唐志》载,神玺、受命玺之外,止有天子、皇帝六玺而已,是谓八玺。乃言有传国玺及八玺,岂通传国而为九耶?志言八玺甚备,而传国玺独无所言,是误以受命、传国为二玺矣。当云合传国为八可也。)
太宗贞观十六年,复刻受命玺,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而受命之名,复自别于传国玺矣。
武后长寿二年,尝改玺为宝。
中宗神龙元年,又改宝为玺(原注:此三事,皆出《通典》,而本纪不载。特于长寿二年九月乙未,书作七宝而已。)
玄宗天宝十载,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而传国之名犹不废也(原注:肃宗乾元元年,上皇天帝御宣正殿,授皇帝传国、受命宝,则知虽改为承天大宝,而旧名不废也。)
五代乱离后,其玺不复存矣(原注:蔡绦《国史后补》云:国初创业艰难,诸宝多阶为之。元丰中,始诏依古作六玺,有玉而未成也。《会要》云:唐末六玺亡失,国朝铸以金鍮。太宗雍熙三年,诏以天下合同之印为天下合同之宝,御前之印为御前之宝,书诏之印为书诏之宝,铸以金,是玉玺不传于本朝也。)
受命宝者,其初当出于传国二玺,其一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二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皆有受命之文,而未以受命名之也。
隋文帝受周禅,遂有东、西二魏之宝,其名不一,而所谓传国玺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永和玺也,其传最远。
开皇三年,始表异而出之,名曰受命玺,而受命之名立矣。
隋传之唐,而太宗不以为受命玺也。
贞观十六年,乃自作受命玺,以白玉为螭首,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是隋、唐之际,各有是玺,而其文则异。
本朝继五代之后,二玺皆不复存。
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真宗即位之初,中书门下言: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诏可,而不言其制度也(原注:《会要》误以膺字为应字,而《长编》不载,旁见于《宏词类编》者,乃作膺字。虽不足据,然累圣皆作「恭膺天命之宝」矣。)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有司详定封禅仪,请以玉牒、玉册并刻字填金,联以金涂银绳,缄以玉匮,置石䃭中。
封匮以金泥和粉乳香为之,印以受命宝,宝方一寸二分,文曰「恭膺天命之宝」,则是真宗朝尝两作之矣(原注:《会要》云:请依旧制,别造玉宝,文同受命宝,则是八字皆同,而《长编》止载「恭膺天命之宝」六字,盖节文也。是时又作「天下同文之宝」,铸以金,以封石䃭。《会要》虽云封匮封䃭之宝,而不言别作,则又略也。)
乾兴元年仁宗即位三月十六日礼仪院言:皇帝登位,所有受命之宝,并缘宝法物,请下文思院少府监
从之。
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诏以宫城火,重制皇帝受命宝,则是仁宗初年亦两作之也。
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六月十三日翰林学士范镇言:「伏闻大行皇帝受命宝,欲举而葬之,恐非所以称先帝恭俭之意。
其受命宝,乞陛下自宝用之,且示有所传付」。
检讨检寻典故,及命两制礼官详议。
翰林学士王圭等奏议曰:「受命宝者,犹昔传国玺也。
宜为天子传器,不当改作。
谓今宜从省约,以称先帝恭俭之实」。
其后别造受命宝,而所议弗用。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门下侍郎章惇言:「奉诏篆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
从之(原注:以上并出《会要》。)
即是以观,本朝皇帝即位,皆作受命宝,而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矣。
但前乎真宗,则有太祖太宗之世,后乎真宗,则神宗居英、哲之间,而受命宝亦不作,岂作辍亦随时耶?
将史失之耶?
哲宗得秦玺,绍圣五年四月诏作传国玺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是哲宗有两受命宝,而秦玺其一也。
徽宗初年,亦作受命宝,因秦玺之旧,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则徽宗之受命宝,不复用「恭膺天命」之旧矣。
既作受命宝,又作国宝,及天子、皇帝行信六宝。
大观元年,八宝皆成,十一月十一日,诏以来年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原注:镇国、受命本是二宝,而《会要》乃载大观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受命宝字之上添镇国二字,则当与国宝相乱矣。至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又诏八宝之名,一曰镇国神宝,二曰受命之宝,则是受命之宝未尝加国字也。《会要》何为并载耶?)
今皆不存矣(原注:朱丞相秀水閒居录》云:靖康京城失守,八宝悉为金人劫取矣。但八宝既失,而国宝独存,其文所谓「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者,则又朱丞相误也。国宝文九字,曰「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而「范围天地」以下十六字者,谓之定命宝,乃朱丞相维扬所见者也。合定命宝言之,谓之九宝。靖康八宝皆失,而定命宝独在。蔡绦《国史后补》载九宝甚详,与《御制八宝记》及《会要》诸书皆相表里,当以说为正。)
予讨论玉玺本末,有所谓《云麓漫抄》者,乃(原注:彦卫。)景安之所作,予未之见,疑犹有遗论也。
讨论粗定,乃于亲戚间见之,顾其说微有差误,不足取信。
且如秦玺之为玉,或云和氏,或云蓝田,要当指一物为证。
今云秦得和氏献玉,命李斯篆书,诏工人孙寿蓝田玉作,何也?
献帝初虽失玺,后复孙坚得之,再入袁术,而徐璆以上于许。
今云献帝出奔则失之,何也?
曹操虽不受汉禅,而子丕实受之,刻玉玺之侧,曰「魏所受汉传国玺」,虽真伪未可知,未尝指言所刻也。
今云不应丞相时,先取其玺,何也?
晋元帝渡江,数世无玉玺,北人始有白版天子之讥,其后永和得玺,君臣相庆。
今云三国鼎立时,有假版天子之语,何也?
秦以前为方寸玺,至始皇侈而大之,乃作受命玺。
今云方围四寸,其为伪无疑,何也?
如此等类,不可胜举,姑举其概以自志焉。
裴及卿汉注拾遗 南宋 · 魏了翁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一、《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五五
隋、唐学士班氏史者不一人,今其可见惟颜注所集三十五家,如姚察、沈遵、李善、颜游诸书,皆泯灭无传,世儒未尝不是之恨。
临川裴及卿作《汉注拾遗》,凡史官纪载先后之失次,字义衍阙之异文,大而母后立纪、外戚封王,必明辨详说,以正人心。
至于《人物表》九等之叙有不当,《律历志》钧之数有不协,靡不搜索,以归于是。
邕、虔、康、瓒诸人与先儒宋、刘所注,既为之绳愆纠失,下至一物之微,如蛭虮、蜩蝉、蛫龟之辨,弗敢忽也。
卿之于班氏可谓有劳矣。
卿博览强识,著书,尝为欧阳子诗、补《史汉四纪》,皆属予叙其端,今又以见属。
呜呼!
嬴政率意变古,而汉兴,昧于「有攸往夙吉」之训,凡三代文献无所證于后世。
予尝读其书而愤叹,乃考之六经,订之王法,以识古今之变为一书,使后人溯流寻原,尚有以见古人大经大法之所自。
然规摹博大,非岁月所能办,于及卿之注也重有感焉,既书其篇首,并识此以自儆厉云。
薛叔容所注杜诗后 南宋 · 孙德之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九四、《太白山斋遗稿》卷上
杜诗传于世者千四百篇,其浑涵窅妙,与造化侔,固未易以管窥蠡测也。
古今集注无虑二百家,能究其旨归者盖鲜。
前辈谓注杜诗当注其意之不明,而徒注其用事之所出,无益也。
予谓先考其援据,而后可以得其意,未有不本于援据而自能得其意者也。
赵次公师尹二人,号能注诗之意者,然不失之穿凿,则失之汎滥,未能深惬人意。
临川王希及子再世用力于此,亦如姚察姚思廉之于梁、陈史也。
观其年谱,载诗以年,考意随篇,解颇号详密。
平阳薛君叔容名士也,其府君道号酷嗜杜诗,为之训解,皇皇焉如求取失亡、搜抉秘隐,洞见腧髓,晚年甫成编,厄于火。
叔容惧先业之失坠,暗诵追省,十得二三,乃益积而成之,阅若干年而粗完。
叔容不独挟一家之见也,四方知旧,苟有所得,必熟复而备载。
譬如射者之设鹄,未必皆能中的也,集射夫而注矢焉,则取数多矣。
余不惟叹叔容学问之博,而又知用心之广大。
夫广大而后可与言杜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