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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玺本末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六六、《昌谷集》卷二二
传国玺者多矣,讫无定说。
其所由,则人主身自服之,非臣下之所常见道听涂说未免差误传记杂录,易以湮没原注:《旧唐·经籍志》有纪僧真玉玺谱》一卷姚察传国玺十卷徐令言玉玺正录一卷,而僧真姚察之书久不传矣,《馆阁书目》中亦无徐令言正录》,而其说或亦谓之《玉玺谱》,间见诸书唐章怀太子注《后汉·光武纪》,已用其说。今仅有蜀本朝士谈》一书,乃前都官员外郎李石所撰,其叙玉玺事颇详,最无依据。)
士大夫所传已无依据,又以徐令言、李之说参于其间,尤更牴牾原注令言信《北齐书》之说,谓永和所得之玺,即秦玺也,与《晋纪》不同。又谓侯景既败,侯子鉴盗其玺,走江东,惧追兵至,投诸佛寺,为栖霞寺僧永所得陈永定三年,僧永死,弟子普智奉献。陈亡,玺传于隋。不独晋非此玺,而陈隋亦无此玺矣。李石信《晋阳秋》之说,谓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得玺慕容永,乃送建业不独不得此玺,而永之崛起,亦无得玺之理。语在《永和玺》注。)
正史所载亦多不同若不本朝绍圣间此玺再出士大夫以纸出之,当职官手自摹之,则其著见于天下者寡矣原注郑望之《秦玺跋》云:绍圣四年初献秦玺,诏百官杂识视。时先君尚书郎,乃请以纸出之,遂得其真。《金石录》云,咸阳所获传国玺,初至京师执政以示将作监李诫手自摹印之,遂传于世。)
然其玺尚有玉色未辨,不得而尽考也原注汉宣帝玉宝璧祠于未央宫中,刘原父以为受命宝和氏当是崔浩而言。崔浩《汉书音义》曰:传国玺和氏作之。舒元舆云:秦丞相八字刻在荆玉,而飞上天矣,则其当为白玉徐令言云:其玉出蓝田山蔡京等云:其色绿如蓝,则其当为绿玉。《石虎别传》曰:武乡长城县韩强,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玄玉一方四寸,与同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为瑞。则又有玄玉者矣。)
今且序秦汉魏晋所得之宝,与白色绿色玄色并出之异,然后史氏差误众说不根,使后之君子有考焉。
以前民皆以金玉银铜犀象方寸玺,各服所好
秦独天子称玺原注:出《汉旧仪》)始皇传国玺,使丞相李斯书之,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原注:《吴志·孙破虏传》注引旧《吴书》之文如此应劭汉官仪》曰:天子传国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吴志》注云:「且康」、「永昌二字未知何者为得。《朝士谈》云:秦玺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玺上隐为盘龙文,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是皆未见真玺者也。考正史众说未尝有「且康」二字,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已两至本朝。其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自晋传隋,亦不闻有背文、面文之说也。且既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则其背文不应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意同而词不律,非古人之意也。)」。
汉高帝入关灞上秦王子婴系颈以组,降轵道旁,封上始皇帝原注:出《高帝纪》。)
后诛项籍,即天子位,服御其玺,世世传授号曰汉传国玺原注:出《元后传》。《汉官仪以为子婴始皇玺,高帝服御之,恐未必如是之遽也。)
周勃诸吕,废少帝,尝手贯皇帝原注:出《史记·世家应劭注。)
文帝时有言欲反,下廷尉薄太后文帝曰:「绛侯皇帝玺,将兵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耶」?
文帝乃出之原注:出本传。)
昭帝时殿中有怪,一夜群臣皆惊。
霍光尚符玺郎,郎不肯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断,玺不可得也」。
甚谊之。
明日,诏增此郎秩二等
昌邑王,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乃立皇帝原注:并本传。)
哀帝崩,无子,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收取玺绶原注:出《王莽传》。《太平御览》载,哀帝将崩,以玺绶董贤,曰:「无妄与人。」中常侍王闳者,叔父也,白元后,请夺之。即带剑宣德闼,谓曰:「宫车晏驾国嗣不立。君受恩深重,当俯伏号泣何事久持玺绶,以待祸至耶?」不敢拒,跪授玺绶。按《汉书·董贤》、《王莽传》,哀帝置酒麒麟殿,上在酒所从容,笑曰:「吾欲法何如?」进曰;「天下高皇帝天下,非陛下之有也。天子无戏言。」上默然不悦哀帝既崩,白:「董贤年少不合众心。」收印绶。则知元后未央者,收皇帝玺绶;而王莽所白者,董贤印绶也。《御览》本援引汉书》,而班固荀悦之书皆不载,不知何书耶?)
平帝既崩,孺子婴未即尊位,玺藏长乐宫
王莽篡汉,使安阳侯王舜请玺于元后,后怒曰:「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
无以报,受人孤寄乘便利时夺取其国,不复顾名思义
如此者,狗猪不食其馀。
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亦当自更作玺,何用亡国不祥玺为」!
太后涕泣而言,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谓太后:「臣等已无可言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耶」?
太后语切,恐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于地,以授曰:「我老已死,知而兄弟族灭原注:出《元后传》。《玉玺谱》曰,元后投之于地,玺上螭一角缺。而正史不载,至《吴书》乃始见之也。)」。
及汉兵诛玺绶避火渐台商人杜吴杀取绶,不知取玺及头。
公宾就见绶,问绶主所在,乃斩首并玺与王宪
得玺无所送。
后宫,乘其车服
越四日,而李、邓晔入长安,斩,送更始大司马谢禄,而玺归更始矣。
赤眉更始高陵,立刘盆子
建武三年光武赤眉宜阳赤眉君臣面缚高皇帝玺绶,乃诏先帝玺绶,归之王府,斯乃祖宗之灵,士人之力。
其择吉日,祠高庙,赐天下长子为父后者爵,乃受传国玺原注:出《光武纪》。)
灵帝既葬,少帝在位献帝未立,宦者张让、段圭作乱,劫二帝北宫,又走小平津
掌玺者奔散,并失其玺。
、圭等既诛,二帝既还,得六玺阁上,而传国玺独未得也。
董卓少帝献帝陈留王尊位
初平改元山东州郡起兵帝都长安
二年发掘洛阳诸陵,破虏将军孙坚,以袁术之命入洛阳扫除汉宗平塞诸陵。
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
令人入井,探得传国玺方圆四寸,纽盘五龙上一角缺原注:此《吴志·孙破虏传》注引《吴书》之言也。此玺元后投之于地,旧不言一角缺,而言一角缺者昉乎此。)
明年死,袁术僭号,拘夫人而夺之原注:出《山阳公载记》。)
僭号二年而死,荆州刺史徐璆得玺还许上之汉原注:出《朝士谈》,与《山阳公载记相表里。但《载记节文见于《吴志》注与杂书未见全文,恐亦出《载记》也。而《玉玺谱》乃云,袁绍僭盗意,拘坚妻,逼求之。得玺举兵以向魏武魏武恶之。败,得玺还汉。恐不然也。按为破虏将军,乃袁术之意。死后,复表其兄子贲为豫州刺史,策载母徙曲阿,继从袁术,其不为袁绍所拘,事理明甚。)
魏文帝将受汉禅,遣使玺绶献穆曹后原注:后,魏武女也。)
后怒,以玺绶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玺原注:出《穆后传》。《续汉书》云:「天不祚此玺。」其义亦通。按《魏志·贾逵传》;魏太祖崩,隐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军长安来,问先王玺绶所在正色曰:「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所宜问也。」是时魏未受禅,所问者魏王玺绶耳,非传国玺绶也。)」。
司马师将废齐王芳,使郭白太后,取玺绶置坐侧。
及迎高贵乡公,又请玺绶,后曰:「我见高贵乡公小时识之,我欲自以玺绶手付之原注:出《魏略》。)」。
自魏传晋,使太保郑冲奉玺禅位
其后平吴不过得金而已原注:出《晋书》。《御览》引《拾遗录》曰:晋太康平吴孙皓送六金玺,云无玉工故以金为印玺。)
惠帝时赵王伦篡位,使义阳王威黄门郎骆休逼惠帝,夺玺绶
伦败,反正,曰:「阿皮捩吾指,夺吾玺绶不可不杀」。
阿皮,小字也,于是原注:出本传。)
怀帝永嘉五年岁在辛未王弥洛阳,执刘曜,而传国玺不可考矣原注:《晋书》载永嘉末洛京不守,玺为刘聪所得。及石勒灭刘氏,玺入伪赵冉闵石氏,玺又入。及是四十二年,而玺复归于晋。然其文乃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不同。《北齐·辛术传》云:辛术广陵,获传国玺,送邺,文宣以玺告于太庙。此玺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纽交盘龙,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且言二汉相传,至魏晋没于刘聪至穆帝永和中得之,历宋齐梁而没于侯景败,得于郭元建,而以进焉。按永和所得玺,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至隋犹在,载于《礼仪志》者甚详。而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寂无闻见,则知《晋史》所载者为是,而《北史》所载者为非也。唐贞观撰《晋史》,其志书最为详备不应有此玺而不录。《玉玺谱》云:玺属石勒一边云:「天命石氏」。此题今不复存。《朝士谈》云:石季龙磨其隐起之文,刻其旁为文曰「天命石氏。」其说既不相同,又云此题今不复存,不知所见为何玺,不敢以为秦玺也。惟永和所得,乃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八字,粗有传授,亦谓之传国玺,今别条以永和玺名之。马端临通考》:梁末侯景之败也,以传国玺自随,使其侍中平原太守赵思贤佩之,曰:「若我死,宜沈于江。勿令吴儿得之。」思贤京口济江遇盗,从者弃之草间,至广陵以告郭元建,元建取之以与辛术送之至。按郭元建,侯景之党,败,以广陵王僧辩既而复降北齐,齐遣行辛术广陵传国玺五胡之乱没于刘石。石氏败,玺复南归于晋。历宋齐梁,至侯景之败,而玺遂北归于高齐云。)
后赵石虎玄玉玺于武乡长城,方四寸,厚二寸文同秦玺,然其色玄也,不知为何代之玺原注:出《石虎别传》。按石虎即伪位,在晋文咸康乙未,距永嘉辛未凡二十五年。而得玺之年,不可考也。武乡上党属邑,本朝初属潞州,后析为威胜军。)
秦苻坚姚苌所执,当晋孝武太元十年岁在乙酉,距洛阳之陷七十有四年矣。
传国玺曰:「小羌乃敢干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
玺已送晋,不可得矣」。
不书其玺文,又无送晋之事,不知为何原注:出《载记传。)
又六十一年,岁在丙戌
后魏世祖太平真君七年,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也,魏毁邺城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不言玉色、工制与其方广厚薄,既曰魏受汉玺,或者传国玺也。
不知魏晋之间,未有言其旁刻字本末者,何耶?
既有二玺,则传国玺已有其副。
太平真君以后,历东西魏周齐隋唐,而此未尝见于史。
后魏承平甚久,不知何从失之。
本朝绍圣四年岁在丁丑,距太平真君七年又六百五十一年矣,咸阳县民段义斸地古玉二,五年正月永兴军以闻,诏尚书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讲求定验以闻。
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奏:按所献玉玺,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其背螭纽五盘,纽间有小窍,用以贯组。
得玉螭首,其玉白如膏,亦温润
其背亦螭纽五盘,纽间亦有贯组小窍。
其面无文,与玺相合
大小方圆毫发差殊
今考玺文,为秦玺可知
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乃李斯小篆,其文则刻而非隐起,其字则饰以龙凤鸟鱼,乃虫鱼鸟迹之法,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于今所传古书可比拟,而工作篆书文巧者亦莫能仿佛,非以后能作明矣。
臣等被奉诏旨,得与讨论,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所有玉玺委是以前传国之宝原注蔡京等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其说是矣。但其奏有云,曰「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曰「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则「既寿永昌」者,秦玺可知迁就欺罔无所不至。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晋得此玺,如今得秦玺也,岂可谓之晋玺?至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乃秦玺而后得之耳。今乃析而二之,以「受命于天」为后魏之玺,以「既寿永昌」为秦玺,其为面谩也甚矣。邵武后录》:绍圣元年咸阳县民段吉夏日雨后村中立门足陷,得玉玺一,方四寸,篆文凤鸟之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按《玺记》云:秦始得卞氏玉,刻以为玺,元后取玺投之地,故一角缺。验之皆合,唯记云色黄,此青苍色耳。又云背亦刻「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则无之有司奏上廷议以为瑞,改元元符,命段吉以官。至靖康金人取去。)
诏令礼部太常寺考案故事以闻。
四月丙戌礼部太常寺言:按《国朝会要》,元日五月朔冬至并行大朝会仪,乞以礼祇受,群臣称贺
从之。
宰臣章惇书写玉检,诏词臣乐章,付太常寺应奉朝会之用。
丁酉,诏传国宝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
五月戊申朔行朝会礼。
己酉大赦天下
癸丑甲寅恭谢景灵宫
戊午,宴于紫宸殿
丙寅,诏以绍圣五年六月朔元符元年原注:出《泰陵宝录》。)
徽宗即位,以白玉受命宝,为八宝之一,其方四有奇,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
大观元年十一月,诏八宝初成,可于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
尚书省言:受命宝非常用之器,唯封禅则用之。
大观以后本朝绿白二玺矣原注:出《会要》。谨按御制八宝记》云:受命宝,其玉蓝田,其制秦也。不可以传示将来贻训后世。方参稽宪度自我作古有以宝玉献者,色如截肪,气如吐虹,温润而泽,其声清越有以古篆进者,龙蟠凤翥鱼跃鸟飞奇耦相生纵横得所有以善工进者,雕琢众形如切如磋分毫析缕,不见其迹。四者毕备于是揭而玺之,乃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作受命宝,其方四有奇蔡绦云:得秦玺而无检,螭又不缺,疑其一角缺者乃检也。自有玺后,考验甚详,上犹独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旧说螭一角缺,未有言其检者,此又之凿也。但古今所见少有同者,不得不致疑耳。)
元符戊寅靖康丁未,盖三十年。
建炎戊申嘉定辛巳,又九十四年矣。
永和玺者,不知何时作也,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秦玺不同原注:《北齐·辛术传》以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误也,已于秦玺辨之。)
后世以为传国玺易与秦玺相乱今故永和名之,谓其以永和至晋,而名始着也。
制度精密,非当时僭伪能办原注:《晋阳秋》云:鸟篆隐起巧丽惊绝,与传国玺不同。《隋志》云:螭兽上交五盘螭,鸟篆隐起。)
洛京失守南北纷争假托天命者,皆欲得此玺。
变诈百出无所不至原注:《·载记》,冉闵石祗,僭大号,遣其使人常祎慕容隽使记室封裕告之曰:「石祗去岁使张举请援,云玺在襄国,其言信否?」曰:「平寇之日,在邺者略无所遗,玺何从而向襄国?」《载记》又曰:冉闵既败,慕容隽欲神其事,诈言历运在己,得玺以献,号曰奉玺君。以永和八年皇帝位大赦境内改元曰元玺。又《玉玺谱》云:元帝渡江后,数世无玉玺北人皆曰司马家儿白版天子或谓元帝大兴三年慕容廆尝送玉玺三纽,不知彼乃宇文氏所得之玺,非中国之玺也。)
晋永和得之,而所以得之者非正道原注:《载记》又言:冉闵被执,其子智尚幼,蒋干遣詹事刘猗奉表归顺濮阳太守戴施应之,次于棘津,猗至施止,不听进,责其传国玺。猗归以告干,犹豫不决。施因遣参军何融率壮士百人,登三台助戍,谲之曰:「今且出玺付我,凶寇在外道路梗涩,亦未敢送。当遣单使告天子天子闻玺已在吾道,当遣重兵相援。」干信之,乃出玺付融,融使赍玺驰还或谓何融以赏得之,或谓戴施取之以计,乃使何融驰还或谓冉智以玺付之,非蒋干也。大要是何融、戴施共谋取之,冉智年幼听命于蒋干,不足深辨。《晋阳秋》云:雍州玺者,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表慕容永称藩奉玺,方六寸,厚一寸七分蟠螭为鼻,合高四寸六分四面龟文下有八字,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云是慕容所制,未详厥始,此则误也。八字载于永和八年《晋纪》,不可泯没慕容永崛起小丑草创简陋,寻为慕容垂所杀,安得更自制玺?先是慕容隽慕容廆之子父子雄据一方,犹以不得玺为耻,诈封奉玺君而况乎?其言未详厥始,则不根甚矣。)
因史诸家之说,推本铺叙之。
永嘉五年王弥洛阳,得六玺刘曜刘聪而此玺在其中原注洛阳陷时,与秦玺当皆送刘聪,而秦玺不复传授疑乱兵失之。)
聪死,子粲嗣位,其大司空靳准作乱自称大将军,执粲杀之。
为乔泰等所杀,推靳明为盟主,遣卜泰奉玺于
大悦,谓泰曰:「使朕获此神玺成帝王者子也」。
石勒闻之怒,增兵攻明。
败于石勒,其子熙奔上邽
石虎上邽,遣主簿封送玺于勒
所谓六玺者,止有其一,此外太子金玺原注:已上并杂出《晋书·载记》。按天子六玺,曰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所用不同应劭汉官仪》及诸史详言之,与传国玺并行于世。自永嘉以后,每言传六玺则是六玺不皆在,与传国玺合为六耳。《前凉录》载,张寔元年兰池赵婴上言,于青涧中得一玉玺,钳纽,光照水外,文曰「皇帝玺」。《后周书》曰:宇文氏因狩得玉玺三,纽有文曰「皇帝玺」,必永嘉以后之所失者也。至唐贞元二年神策将温嘉顺犹得白玉印文曰「天子之宝」,亦可见矣。赵封送玺于勒,止有一玺于此可见。)
石勒既死,石虎篡立
死,其子世嗣位
石遵、石监、冉闵相继篡立,闵为慕容恪所执,其子智守邺尚幼,因其臣蒋干以玺献于晋原注:《燕书》曰:元玺六年,蒋干遣太子詹事刘猗赍传国玺诣晋求救,猗负玺行数里,天黄四塞不得进,易取行玺始得去。此事虚诞,全不可信。)永和八年,玺至建业百寮毕贺原注:出晋《穆帝纪》。)
自晋传宋,宋元凶劭作乱而败,不见传国玺
问劭,乃云:「在严道育处」。
就取得之
孝武即位,拜蔡兴宗侍中,每言得失无所顾惮
帝新拜陵,尝使负玺陪乘
宋末,谢朏侍中,领秘书监
齐高帝受禅当日在直,百寮陪位侍中解玺
不知曰:「何公事」?
传诏云:「解玺齐王」。
曰:「齐自应侍中」。
引枕卧,传诏惧,乃使称疾曰:「我无疾,何所道」?
朝服出东掖门,乃登车,仍还宅。
是日遂以王俭侍中解玺既而武帝请诛
高帝曰:「杀之则成其名,正应容度外原注并出宋书》。)」。
自齐传梁,至简文帝,为侯景所篡。
败,其玺不知所向
北齐东南道行辛术广陵得其八玺,献于文宣文宣以告太庙而此玺居其一也原注:《辛术传》云: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推原所自以为永和中载僧施所得者,使督护何融送建业,历、齐、梁至侯景败,侍中赵思齐以玺授南兖州刺史郭元建以送于,而以进焉。其玺文与《晋纪》不同,疑传误也。若以为晋永和自是一玺,而辛术自是一玺,特引用之误,亦是一说。但永和后来却有传授,而辛术所谓受命于天,即寿永昌」者,齐陈之际,略无所传,知其误也。又文宣纪载所献八玺,而传只载传国玺,又不知七者果何玺也。先是齐受东魏禅,固尝遣太尉彭城王元韶等奉皇帝玺绶,而魏宗室元晖业骂之,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与人何不打碎之?」事见《魏景穆十二王传》。则知当时之玺不一而足八玺之中,亦必有所谓六玺者,特宋齐所传,非西晋之旧也。)
北齐河清中着令定制,自六玺之外,止有传国一玺白玉为之,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是物也原注:《隋志》载北齐玺,自传国玺六玺之外,止有木印,则辛术元韶所进之玺,已不能全矣。)
北齐、西魏皆并于后周,始与神玺并行于世原注西魏大统三年槐里神玺大赦不言其文也。独《隋志》言,神玺传国玺皆宝而不用神玺明受之天,传国玺明受之运,则神玺之文,亦有关乎天命者矣。)
开皇三年,诏以传国玺受命玺原注:出《隋文帝纪》。《朝士谈》云:开皇九年江南得真传国玺,乃改前所得者名神玺。此又不考本末者也。秦玺失于晋永嘉,而稍见于后魏太平真君之时永和复归于晋,而隋已得之于后周矣,陈安得有真传国玺哉?谓陈有梁敬帝近代受禅之玺,犹之可也。况西魏北齐已先有神玺之名,非开皇所改明矣。)
隋之亡也,玺没于宇文化及
化及败,为窦建德所得
唐武德四年克平东夏建德右仆射裴矩八玺以献,而受命玺实在其中原注化及之事,虽出于《朝士谈》,而正史不全载,然新旧史于《建德传》皆云裴矩传国八玺来降,则炀帝失之于化及化及失之于建德,其事明矣。)
唐有受命玺,以封禅礼神,即其旧也原注:《新唐志》载,神玺受命玺之外,止有天子皇帝六玺而已,是谓八玺。乃言有传国玺八玺,岂通传国而为九耶?志言八玺甚备,而传国玺独无所言,是误以受命传国为二玺矣。当云合传国为八可也。)
太宗贞观十六年复刻受命玺,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受命之名,复自别于传国玺矣。
武后长寿二年,尝改玺为宝
中宗神龙元年,又改宝为玺原注:此三事,皆出《通典》,而本纪不载。特于长寿二年九月乙未,书作七宝而已。)
玄宗天宝十载,改传国宝承天大宝,而传国之名犹不废原注肃宗乾元元年上皇天帝御宣正殿,授皇帝传国受命宝,则知虽改为承天大宝,而旧名不废也。)
五代乱离后,其玺不复存矣原注蔡绦国史后补》云:国初创业艰难,诸宝多阶石为之。元丰中,始诏依古作六玺,有玉而未成也。《会要》云:唐末六玺亡失国朝铸以金鍮。太宗雍熙三年,诏以天下合同之印为天下合同之宝,御前之印为御前之宝,书诏之印为书诏之宝,铸以金,是玉玺不传本朝也。)
受命宝者,其初当出传国二玺,其一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二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皆有受命之文,而未以受命名之也。
隋文帝受周禅,遂有东、西二魏之宝,其名不一,而所谓传国玺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永和玺也,其传最远。
开皇三年,始表异而出之,名曰受命玺,而受命之名立矣。
隋传之唐,而太宗不以为受命玺也。
贞观十六年,乃自作受命玺,以白玉螭首,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是隋、唐之际,各有是玺,而其文则异。
本朝五代之后,二玺皆不复存。
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真宗即位之初,中书门下言: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诏可,而不言制度原注:《会要》误以膺字为应字,而《长编》不载,旁见于《宏词类编》者,乃作膺字。虽不足据,然累圣皆作「恭膺天命之宝」矣。)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有司详定封禅仪,请以玉牒玉册刻字填金,联以金涂银绳,缄以玉匮,置石䃭中。
封匮以金泥和粉乳香为之,印以受命宝宝方一寸二分,文曰「恭膺天命之宝」,则是真宗朝尝两作之矣原注:《会要》云:请依旧制,别造玉宝文同受命宝则是八字皆同,而《长编》止载「恭膺天命之宝」六字,盖节文也。是时又作「天下同文之宝」,铸以金,以封石䃭。《会要》虽云封匮封䃭之宝,而不言别作,则又略也。)
乾兴元年仁宗即位三月十六日礼仪院言:皇帝登位所有受命之宝,并缘法物,请下文思院少府监
从之。
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诏以宫城火,重制皇帝受命宝则是仁宗初年亦两作之也。
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六月十三日翰林学士范镇言:「伏闻大行皇帝受命宝,欲举而葬之,恐非所以称先帝恭俭之意。
受命宝,乞陛下宝用之,且示有所传付」。
检讨检寻典故,及命两制礼官详议
翰林学士王圭奏议曰:「受命宝者,犹昔传国玺也。
宜为天子传器,不当改作
谓今宜从省约,以称先帝恭俭之实」。
其后别造受命宝,而所议弗用。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门下侍郎章惇言:「奉诏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
从之原注以上并出会要》。)
即是以观,本朝皇帝即位,皆作受命宝,而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矣。
但前乎真宗,则有太祖太宗之世,后乎真宗,则神宗居英、哲之间,而受命宝不作,岂作辍随时耶?
将史失之耶?
哲宗得秦玺,绍圣五年四月诏作传国玺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是哲宗有两受命宝,而秦玺其一也。
徽宗初年,亦作受命宝,因秦玺之旧,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则徽宗受命宝不复用「恭膺天命」之旧矣。
既作受命宝,又作国宝,及天子、皇帝行信六宝
大观元年八宝皆成,十一月十一日,诏以来年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原注镇国受命本是二宝,而《会要》乃载大观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受命宝字之上添镇国二字,则当与国宝相乱矣。至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又诏八宝之名,一曰镇国神宝,二曰受命之宝,则是受命之宝未尝国字也。《会要何为并载耶?)
今皆不存原注朱丞相《秀水閒居录》云:靖康京城失守八宝悉为金人劫取矣。但八宝既失,而国宝独存,其文所谓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者,则又朱丞相误也。国宝九字,曰「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而「范围天地以下十六字者,谓之定命宝,乃朱丞相维扬所见者也。合定命宝言之,谓之九宝靖康八宝皆失,而定命宝独在。蔡绦国史后补》载九宝甚详,与《御制八宝记》及《会要诸书相表里,当以说为正。)
讨论玉玺本末,有所谓云麓漫抄》者,乃原注彦卫。)景安之所作,予未之见,疑犹有遗论也。
讨论粗定,乃于亲戚间见之,顾其说微有差误不足取信。
且如玺之为玉,或云和氏,或云蓝田要当一物为证。
今云秦得和氏献玉,命李斯篆书诏工孙寿蓝田玉作,何也?
献帝初虽失玺,后复孙坚得之再入袁术,而徐璆以上于许。
今云献帝出奔则失之,何也?
曹操不受汉禅,而子丕实受之,刻玉玺之侧,曰「魏所受汉传国玺」,虽真伪可知未尝指言所刻也。
今云不应丞相时,先取其玺,何也?
晋元帝渡江,数世无玉玺北人始有白版天子之讥,其后永和得玺君臣相庆。
今云三国立时,有假版天子之语,何也?
以前方寸玺,至始皇侈而大之,乃作受命玺
今云方围四寸,其为伪无疑,何也?
如此等类不可胜举,姑举其概以自志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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