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總集類
別集類
詩文評類
教。臣窃以为未安也。夫人而无教则近于禽兽。教之而免禽兽之归者。师之功也。岂敢曰有轻于生我之恩也。是以 栾共子
之言曰民生于三。事之如一。顾其道岂不重哉。君师以义合。而父子主恩。苟或所遇之时不同。则量恩酌义。可以 (第 51H 页)
   子侄辈与赵郎(文命)游水声洞。各赋绝句。归而见示。遂次其韵。前此独游感怀。情见于辞。(乙亥)
   丙子夏。病中感怀口占。
   丁丑春。病起。
   共叔
氏游曹溪
   次伯父寓栗北墓斋寄示韵(戊寅)
   闰月初六日夜坐(己卯)
   午寝
   种蔬
  其二
郊原处处叱牛声。谷雨初过布谷鸣。庭杏著花疏更好。稻畦停水远逾明。田僮已解修耟耒。邻老时来较雨晴。自谓万缘都谢尽。依然农圃又牵情。 共叔
氏游曹溪 (第 25L 页)
东。东临牛耳。距 王城十五里。瀑水岩洞绝胜。王城大夫士屐齿日至。四月庚子。余约时会共游。前年七月。已 共叔
宽,仲舒诸人游玩月。有诗序。今再矣。仲舒已作古人。为之悽然。金次元佩壶至共酌。攀木缘 (第 223H 页)
。许见公周旋中礼。且闻公为壮元。叹服至许公由正门出入。人多荣之。乙丑。迁左副承旨。时台谏请仁城君罪比 共叔
段。对台谏手展 启辞。诵春秋克段传證其不然。人或讥公失出入体面。持公议者颇叹赏公直。丁卯。从分朝于完 (第 270H 页)
  
赠嘉善大夫吏曹参判。行通训大夫侍讲院弼善郑公神道碑铭并序。(辛丑)
张横渠曰。教小儿。先要安详恭敬。子思子曰。君子笃恭而天下平。然则所谓恭者。乃君子成始成终彻上彻下之道也。记曰。父母虽没。将为善。思贻父母令名。必果。夏禹以地平天成。六府三事允治。蔡仲以克慎厥猷。惟忠惟孝。并能盖前人之愆。然则所谓为善必果者。乃君子思贻先世令名之道也。子夏曰。事君能致其身。 栾共子
曰。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生之族也。故一事之。唯其所在。则致死焉。然则所谓致身致死者。乃君子事君之 (第 448H 页)
之大者也。然欲尽二者之道。必待承师而就学。故中庸以尊贤知人。经纬始终于五伦之间。其理不可易也。是故。 栾共子
生三事一之说。朱夫子著之于小学之书。然自古 (第 161L 页)
 君为花底蜂。我作林间蝶。辛勤掇百英。酿酒同事业。功成酌彼民。庶均肌骨浃。子甘与世殊。吾病当杯怯。悠扬莫此态。狂戏终非法。要将臭如兰。不嫌辞枝叶。
尹拭字美中说
玉之光也而置之则沈。镜之明也而尘之则昏。必待人刮磨之发挥之而后。玉乃润镜乃清。若夫人之为人。质虽厚矣。貌虽扬矣。苟无修治润色之功。则何异于玉之沈镜之尘也。汝名曰拭。其义固大。然拭之有道。事乎外者。不若事乎内。修其容者。不若修其心。玉无贞刚之德。则奚取于白。镜无莹澈之德。则何取于

圆。人无直内之德。则顾安用夫外之貌也。易曰。君子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兹用字汝以美中。中苟美矣。外实晬然。美中乎美中。毋若冠玉然。无若反鉴然。
俞命弼字直之说
栾共子
有言曰。父生之君食之。有父子则有君臣。人之道也。故幼而学于家。壮而行于朝。士之志也。始于事亲。终于事 (第 312H 页)
反三。则修理军之朔价。亦不必至于九疋之多也。并令该曹各加参商。 答曰。依允。未几仁城狱大起。论以罪类 共叔
段。先生引春秋克段传以辨之。大忤时议。即三辞而归。语在状碣志。当适叛时。 大驾播迁公州。在朝者率多观 (第 642L 页)
心敦事。以致其服勤之诚。而使后学有所依归。若先生者。尽是事亲而尽其孝。事君而尽其忠。事师而尽其义也。 栾共子
有言曰人生于三。事之如一。其先生之谓欤。以是寒冈先生之撰咸州志也。以先生及朴篁岩齐仁,李篁谷你。推以 (第 150L 页)
 御制条问曰。缁衣私朝之服也。此不举卿士之公服。而特言私朝之服何欤。私朝之服。每日听政着之。易敞故欤。
臣璧对曰。缁衣卿士居私朝之服。则郑人之所常见也。着之易敞。则郑人之所共惜也。常见故特言。而易敝故又欲其改为也。
  叔于田(一条)
 御制条问曰。或谓此亦男女相悦之诗。而大旨以为爱 共叔
段之诗。盖以次篇叔于田。是指 (第 63L 页)
共叔
段。同是叔于田。不应一为男女相悦。一为爱 (第 63L 页)
共叔
段故欤。次篇叔于田。则不可作男女相悦之诗欤。
臣璧对曰。叔于田诗。画出叔段轻獧浮扬之气。诗中男女相悦 (第 63L 页)
平常思虑之外。而应变之道。亦是当为之事。则夫岂有用心过度。反惹妄想之患耶。
  扬之水
御制条问曰。 共叔
段之恶而郑人爱之。桓叔之僭而晋人附之。人心之不得好恶之正。何其至此欤。此诗在蟋蟀,山枢之下。而乃是从 (第 176L 页)
丁卯寇至。倡义之举敌忾之志。为旅老所推。则其忠义之积又何如也。受师教而服膺不懈。逮师殁而终始尽诚。则 栾共子
所谓民生于三。事之如一者。于公见之。而其平生所学之正所存之深。斯可以得其大者也。一命才下。公已老矣。 (第 367L 页)
济事。(语类)
○某尝言今教导之法皆失真。无一个人晓得。说道理底。尽说错了。说从别处去。(语类)
栾共子
曰。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长。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一事之。惟其所 (第 11L 页)
言。庶其默会而昭鉴乎。
祭圆岘先生李公(相郁)(丙子)
呜呼。恩如山河而不能报。慕如父兄而不能敦。 栾共子
所谓报生以死。报赐以力者。小子何读焉。呜呼痛哉。小子十有一岁。始受学于门下。才甚鲁钝。而先生爱且奖诩 (第 678H 页)
。是宜克述其名祖之世。而启义方于贤子也。
克斋陈公实记跋
人有以生三而致死焉。死于君其一也。古之人如 栾成
于曲沃。巡远于睢阳是也。是皆汗之青史。传之无穷。而乃亦有沙虫猿鹤。魂不返于鬼方。名不著于后世者。盖亦 (第 627L 页)
 棺七寸椁称之则棺椁为十四寸。檀弓曰夫子制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椁。此则只为九寸。庄子曰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云云。
此等盖难折衷。七寸之棺。得无已厚乎。檀弓所言或近之否。七重五重。不著于经。亦恐难信。
 师生无服何欤云云。
窃意三古以上。君师每会于一。所以不别立一例否。然朋友而缌则师之服已兆矣。 栾共子
曰人生于三。事之如一。惟其所在则致死焉。服之义已立矣。至吾夫子则师道始大成。而门人若丧父而无服。然居 (第 354L 页)
竹溪李公实纪序 栾共子
曰人生于三。事之如一。惟其所在。即致死焉。斯义也天下之人。孰不知之。知之而能践之者。什佰中未见一二焉 (第 293H 页)
。备经万死。而拳拳忧国之念。炳然如丹。梧桐蟋蟀之作。隐然有怨骚之遗响。则公之所以欲报于国者又何如也。 栾共子
曰人生于三。事之如一。报生以死。人之道也。于乎。若公者可谓尽人之道者矣。奚但以一节蔽之哉。独其咳唾之 (第 361L 页)
不免计较之私耳。今有一说焉。死生人之大关也。孰不欲避死而求生哉。然而孔子曰杀身成仁。孟子曰舍生取义。 栾共子
之言曰惟其所在。即致死焉。此言皆何谓也。宁死于一人之手。而不欲葬于万人之口也。宁伏于今人之锧。而不忍 (第 281L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