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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赋 北宋 · 吴淑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四、《事类赋》卷七
《易》曰:「艮为山,为小石」。
斯盖土之精,而气之核者也。
若夫落落之姿,粼粼之质,虽不可转,有时而泐。
司马用之而为椁,樊重构之而作室。
认柳谷之马牛,骇越王之履栉。
或形似芙蓉,或䃡名霹雳。
尔乃补天五色,为山一拳,得董威之寝所,置赵岐之墓前。
泗滨浮磬之美,他山闻攻玉之坚。
至若祠彼谷城,燔于东郡
大秦之九色,玩沔阳之八阵。
符吉梦于高琳,著咎徵于元进
范文之刀传鱼化,滕放之枕曾雷震。
亦有灌之燃火,煎之取盐。
条支黑发之验,昆吾切玉之铦。
复闻贡并铅松,集同楛矢,岂独禦冲,兼能款梓。
辰韩之押头,见孙荆之砺齿
秦政苛而流血,魏德茂而连理。
应祈尝为于涂牛,莫逆或称于投水。
熊渠射虎,初平叱羊。
夜闻狗吠,秋观雁翔。
临川之廪,鄱阳之仓。
或高悬蜀镜,或远涉秦梁。
至夫山上望夫,床头化女,既传秦妇,复闻启母。
吞之既见于充宗,采之亦闻于石虎
尔其王剪欣于超距,高固勇于投人,鞭阴阳而应祷,坐嘉肺以临民。
又若乞子马湖,磨刀临贺,梁相之祥观鹊化,窦后之吉闻燕堕。
或得于到公之宅,或感于道衡之坐。
稽夫吉则介如,凶言困于。
或煮之而为粮,或洗之而上车。
在○陵者飞燕,置九疑者覆书。
至其妫皓怀之而叩头,张丰囊之以系肘。
或以浮来而应谶,或以入用而去垢。
别有宫亭星落,员峤云飞,便金蜀灭,韫玉山辉。
惊孝子之取水,感女郎之浣衣。
公干而其摽弥厉,惧长房而其心不移。
或以布帝台之棋,或以支大汉之机。
虞愿之来,无轻云之隐蔽;
陈总既至,著高文而祷祈。
以至言晋闻诸旧传,陨宋见于前志。
讶玉女之掩扉,怪督邮之攘袂。
昆明而表奇,击临平而记异。
负之既见于申徒,衔之亦闻之精卫。
斯坚润之奇姿,亦美名之所萃。
请宋为金德奏大中祥符三年九月 宋 · 张君房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九、《宋史》卷七○《律历志》三、《宋会要辑稿》运历一之一(第三册第二一二八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八○
自唐室下衰,土德隤圮,朱梁氏强称金统,而庄宗旋复旧邦,则朱梁氏不入正统明矣。
晋氏又复称金,盖谓乘于唐氏,殊不知李昪建国于江南耳。
汉家二主,共止三年,绍晋而兴,是为水德。
洎广顺革命,二主九年,终于显德。
以上三朝七主,共止二十四年,行运之间,阴隐而难赜。
伏自太祖承周木德而王,当于火行,上系于商,开国在宋,自是三朝迄今以为然矣。
愚臣详而辨之,若可疑者。
太祖禅周之岁,岁在庚申。
夫庚者,金也,申亦金位,纳音是木,盖周氏称木,为二金所胜之象也。
太宗登极之后,诏开金明池于金方之上,此谁启之,乃天之灵符也。
陛下履极当强圉之岁,握符在作噩之,适宋道之隆兴,得金天之正气。
臣试以瑞应言之,则当年丹徒贡白鹿,姑苏进白龟,条支之雀来,颍川之雉至。
臣又闻当封禅之时,鲁郊贡白兔,郓上得金龟,皆金符之至验也。
愿以臣章下三事大臣,参定其事。
乞措置新建城寨奏元符元年四月 北宋 · 章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六八 创作地点:甘肃省平凉市
先准朝旨,相度天都山一带、鼐摩会等处,进筑三城寨,臣日夜与转运司官经营措置,般运粮草、防守军器百物及筑城砖椽之类,今粗有叙。
已尅定四月十日破土兴工,上凭陛下圣算威灵,必须就绪。
缘自熙宁寨界壕西北而去,凡二百里之间,环天都诸山,旧日皆是贼境,今将尽为王土。
成城之后,在措置得宜,防守有策,则为万世之利。
臣今有管见,辄冒天威,条析申陈,庶几少有裨助圣谟,谨具列下项。
一、今来既展拓疆土,全据天都山一带形势地土,将来熙河更筑数堡寨,则两路道路通接。
南视秦凤路,疆境已在数百里之外,秦凤郡县城寨皆为近里疆土,更无边面。
况进筑以来,所费财用不赀,当议节省财用,爱惜民力,乃称陛下仁民爱物之心。
臣愚窃谓惜民力,省财用,莫若省官
省一大吏,当十百小官。
秦凤一路境土既在近里,去敌境数百里之外,秦州不置经略使亦可,或依永兴军路例,只置安抚使亦可,存废皆在圣断,非臣得以预知。
废之耶,则旧隶秦凤郡县请分割隶永兴熙河泾原三路。
存而勿废耶,则止置安抚使,一切依旧,只那减一路兵马戍边,却于天都山见筑大城处,建为州军隶,泾原路差一有才武谋虑、谙知边事,得汉蕃人情武臣,带近上兵官职名充沿边安抚副使都监名目,稍假以事,权如雄州知州之比。
绍圣四年四月以后,新建九城寨皆隶新州,凡安集降羌,招置弓箭手授田开垦,及措置军伍贼盗,皆得便宜处置外,馀并听泾原路经略使节制。
一、秦凤路旧额正兵蕃汉弓箭手马步人乞共那拨一万三千人屯戍新建州及新建两寨,今开析如后。
建州戍守乞以七千人为额,除招置马步军人各一指挥外,馀并将秦凤路旧管正兵、弓箭手更代屯戍(弓箭手乞日支口食米三斗,马支破五分料、七分草,正兵自依条支破。其洒水、平秋、苇川两寨并后来新筑堡子并依此。)
洒水平、秋苇川新筑两寨,每寨戍守兵乞以三千人为额,各令招置马步各二百人,馀并以秦凤旧管正兵、弓箭手更代屯戍。
已上一州两寨所占肥地土不少,可以一面招置蕃汉弓箭手,使之力耕种艺,三年之后,积谷必多,即可稍稍裁减戍守东兵。
一、体问得新筑州城寨栅于侧近处,须合筑蕃城,限隔蕃汉,及新建州城,两寨恐有增建堡棚处,乞候进筑了日,下经略司等相度接续修筑。
一、今来进筑天都、鼐摩会,如朝廷欲为州知州,即乞比附兰州,每年合破公使探蕃等钱五万贯文,减半支给。
一、检会已奏乞罢蕃兵将,欲乞就新建州置第十三将兼管干蕃部公,事内正将在鼐摩会驻劄,副将在洒水平驻劄,将副并管认新建州城及两寨地分。
一、鼐摩会若为州,其合置通判职官、曹官合听朝廷指挥外,馀乞依平夏城例,差都监监押共四员,巡检四员。
一、洒水平、苇川每寨乞差寨主一员,都监监押共四员,巡检三员,两寨共置主簿一员,已上除知州通判外,其寨主、都监监押巡检主簿欲乞依平夏城灵平寨例,许本司奏举,缘新建州及两寨深在贼境,全藉逐官竭力同心,防守捍禦,仍乞许臣不以诸般拘碍踏逐奏举。
今来一次及依平夏城灵平寨例,每二年为一任,除依本路极边城寨官巡检合得酬奖外,每员更特转一官,内将官路分都监副将正将(如元系正将差遣,亦依正将例。)
两寨主升副将,其知州通判酬奖即乞从朝廷相度指挥
〔贴黄〕议者欲迁秦凤路经略使出外置司,臣之愚见以谓,不惟费用钱物浩瀚,无益于事,不免却将今来新筑城寨分隶熙河秦凤泾原,其三路帅臣未必能详知始末,兼差发兵马,戍守更代,将来必须互有所见,拘执扳援体例,紊烦朝廷裁决,亦恐未必能知蕃汉之情。
况降附羌众渐多,正在镇抚牢笼。
臣犬马之齿已高,事成便欲上烦圣听,求归田里,若嘿嘿不言,洁一身而去,则上负陛下造物至恩,是以不避僭越之罪,辄有奏请,取裁于朝廷,伏望圣慈,深赐省察。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〇八。
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 其一 1093年11月11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八三、《苏文忠公全集》卷三六、《文献通考》卷一五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一、《大学衍义补》卷一一九、《古文奇赏》卷二一、《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六三、《古今图书集成》戎政典卷六一、民国《高阳县志》卷九 创作地点:河北省河北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定州市
元祐八年十一月十一日端明殿学士、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左朝奉郎、知定州苏轼状奏:臣切见北虏久和,河朔无事,沿边诸郡,军政少弛,将骄卒惰,缓急恐不可用,武艺军装,皆不逮陕西河东远甚。
虽据即目边防事势,三五年间必无警急,然居安虑危,有国之常备,事不素讲,难以应猝。
今者河朔沿边诸军,未尝出征,终年坐食,理合富强。
臣近遣所辟幕官李之仪、孙敏行亲入诸营,按视曲折,审知禁军大率贫窘,妻子赤露饥寒,十有六七,屋舍大坏,不庇风雨。
体问其故,盖是将校不肃,歛掠乞取,坐放债负,习以成风。
将校既先违法不公,则军政无缘修举,所以军人例皆饮博逾滥。
三事不止,虽是禁军不免寒饿,既轻犯法,动辄逃亡,此岂久安之道
臣自到任,渐次申严军法,逃军盗贼已觉衰少,年岁之间,庶革此风。
然臣窃谓沿边禁军缓急终不可用,何也?
骄惰既久,胆力耗惫,虽近戍短使,辄与妻孥泣别,被甲持兵,行数十里,即便喘汗。
臣若严加训练,昼夜勤习,驰骤坐作,使耐辛苦,则此声先驰,北虏疑畏,或致生事。
臣观祖宗以来沿边要害,屯聚重兵,止以壮国威而消敌谋,盖所谓先声后实、形格势禁之道耳。
若进取深入,交锋两阵,犹当杂用禁旅,至于平日保境备禦小寇,即须专用极边土人,此古今不易之论也。
晁错汉文帝画备边策,不过二事。
其一曰徙远方以实广虚。
其二曰制边县以备敌。
实元、庆历中赵元昊反。
屯兵四十馀万,招刺宣毅、保捷二十五万人,皆不得其用,卒无成功。
范仲淹刘沪种世衡等,专务整缉蕃汉熟户弓箭手,所以封殖其家、砥砺其人者非一道。
藩篱既成,贼来无所得,故元昊复臣。
河朔西路被边州、军,自澶渊讲和以来,百姓自相团结弓箭社,不论家业高下,户出一人,又自相推择家资武艺众所服者为社头、社副录事,谓之头目
带弓而锄,佩剑而樵,出入山坂,饮食长技与北虏同。
私立赏罚,严于官府。
分番巡逻,铺屋相望,若透漏北贼及本土强盗不获,其当番人皆有重罚。
遇有紧急,击鼓集众,顷刻可致千人。
器甲鞍马,常若寇至,盖亲戚坟墓所在,人自为战,虏甚畏之。
体问得元丰二年,北界群贼一火,约二十馀人,在两界首不住打劫为患,久不败获。
北平军大悲村本社头目冉万、冉升及长行冉捷等,部领社人,与北贼斗敌,赶趁捉杀,直至北界地名北当山峪内,被冉万射中贼头徐德,冉捷赶上,斫获首级,并冉升亦斫到第二贼头贾贵。
本路保明申奏朝廷,并已于班行内安排。
以此知弓箭社人户骁勇敢战,缓急可用。
先朝名臣帅定州者,如韩琦庞籍皆加意拊循其人,以为爪牙耳目之用。
又增损其约束赏罚,奏得仁宗皇帝圣旨,见今具存。
昨于熙宁六年行保甲法,准当年十二月四日圣旨,强壮弓箭社并行废罢。
又至熙宁七年,再准正月十九日中书劄子,圣旨,应两地供输人户,除元有弓箭社强壮并义勇之类,并依旧存留外,更不编排保甲。
看详上件两次圣旨,除两地供输村分方许依旧置弓箭社,其馀并合废罢。
虽有上件指挥,公私相承,元不废罢。
只是令弓箭社两丁以上人户兼充保甲,以致逐捕本界及化外盗贼,并皆驱使弓箭社人户,向前用命捉杀。
见今州县委实全藉此等寅夜防托,显见弓箭社实为边防要用,其势决不可废。
但以兼充保甲之故,召集追呼,劳费失业。
今虽名目具存,责其实用,不逮往日。
臣窃谓陕西河东弓箭手,官给良田以备甲马。
河朔沿边弓箭社,皆是人户祖业田产,官无丝毫之给,而捐躯捍边,器甲鞍马,与陕西河东无异,苦乐相辽,未尽其用。
近日霸州文安县真定府北寨,皆有北贼惊劫人户,捕盗官吏拱手相视,无如之何,以验禁军弓手,皆不得力。
向使州县逐处皆有弓箭社人户致命尽力,则北贼岂敢轻犯边寨,如入无人之境。
臣已戒饬本路将吏,申严赏罚,加意拊循其人去讫,辄复拾用庞籍旧奏约束,稍加增损,别立条目。
欲乞朝廷立法,少赐优异,明设赏罚,以示惩劝。
今已密切取会到本路极边州定、保两州,安肃广信、顺安三军,边面七县一寨,内管自来团结弓箭社五百八十八村六百五十一火,共计三万一千四百一十一人。
若朝廷以为可行,立法之后,更敕将吏常加拊循,使三万馀人分番昼夜巡逻,盗边小寇,来即擒获,不至忸怵以生戎心,而事皆循旧,无所改作,虏不疑畏,无由生事。
有利无害,较然可见。
谨具所乞立法事件,画一如左。
一、看详嘉祐四年庞籍起请已获朝旨事件除见可施行外,有当时事体与今来稍有不同,须至少有增损。
今参详到下项弓箭社人户,但系久来团结分,并依见今已行体例,不拘物产高下,丁口众寡,并每户选择强壮一丁,充弓箭手。
〔贴黄〕所谓军政不修,皆有实状,不敢一一奏闻。
〔又贴黄〕所有庞籍奏得圣旨,已具录缴连在前。
〔又贴黄〕前项所奏元丰二年冉万等捉杀北贼,系熙宁六年朝旨废罢后,兼冉万等不系两地供输,是合行废罢地分人户。
〔又贴黄〕高强人户,与下等各出一丁,虽似不均,缘行之已久,下等人户无词,乞且一切仍旧。
若上户添差人数,即恐行法之初,人心不安。
又缘保甲法,虽上户亦止一丁,所以今来不敢增损。
每社置社长、社副录事一名为头目,并选有物力或好人材事艺众所推服者,方得差补。
农事馀暇,委头目常切提举阅习武艺,精熟齐整,如无盗贼,非时不得勾集
每社及百人以上,选少壮者三人,不满百人者选二人,不满五十人者选一人,充急脚子,并轮番一月一替,专令探报盗贼。
如探报不实,及稽留后时有误捕捉者,并申官乞行严断。
逐社各置鼓一面,如有事故及盗贼,并须声鼓勾集
若寻常社内声鼓不到者,每次罚钱一百。
如社内一两村共为一火,地理稍远,不闻鼓声去处,即火急差急脚勾唤
若强盗入村,鼓声勾唤不到,及到而不入贼者,并罚钱三贯。
如三经罚钱一百,一经罚钱三贯,而各再犯者,并送所属严断。
如能捉获强盗一名,除依条支赏外,更支钱二十贯。
如两次捉获依前支赏外,仍与免户下一年差徭。
如三次以上,更免一年。
无差徭可免者,各更支钱十贯折充。
如获窃盗一名,除依条支赏外,更支钱二贯。
以上钱,用社内罚钱充,如不足,并社众均备。
逐社各人,置弓一张、箭三十只、刀一口。
内单丁及贫不及办者,许置鎗及杆棒一条。
内一件不足者,罚钱五百。
弓箭不堪施放,器械虽有而不精,并罚钱二百。
若全然不置者,即申送所属,乞行勘断。
逐社每夜轮差一十人,于地分内往来巡觑,仍本县每季给历一道,委本社头目抄上当巡人姓名。
有不到者,罚钱二百。
如本地分失贼,其当巡人委本社监勒依条限捕捉。
限满不获,送官量事行遣。
其所给历,除每季纳换及知佐下乡因便点检外,不得非时取索。
弓箭社人户,遇出入经宿以上,须告报本社头目及邻近同保之人,违者罚钱三百文。
社内遇捉杀贼盗,因斗致死,除依条官给绢外,更给钱一十贯付其家,被伤重者减半,并以系省钱充。
社内所纳罚钱,令社长等同共封记主管,须遇社会合行酬赏者,方得对众支给破使,即不得衷私别作支用。
社内遇丰熟年,只得春秋二社聚会,因便点集器械,非时不得乱有纠集搔扰。
已上并是庞籍起请已获朝旨事件。
熙宁六年圣旨废罢,后来民间依旧衷私施行,今参详增损修定。
一、弓箭社人户,为与强虏为邻,各自守护骨肉坟墓,晓夜不住巡逻探伺。
以此巡检县尉,全藉此人为耳目肘臂之用。
每遇教,内有本社弓箭人户见系保甲人数者,即须勾上一月教阅。
其称捕盗,官司不敢放心,以致化外贼盗,既知逐社人户勾上,村堡空虚,即皆生心窥伺,公私忧恐。
又人户勾集弥月,诸般费用不少,深为患苦。
臣窃谓保甲人户,每年教,本为恐其因循,式艺生疏,缓急难用。
今来弓箭社人户既处边塞,与北人气俗相似,以战斗为生,寝食起居,不释弓马,出入守望,常带器械,其势无由生疏。
欲乞应弓箭人户,今后更不充保甲,仍免教,显无妨碍。
而使人户稍免无益之费,专心守禦,又免教集之月,村堡空虚以生戎心,公私安枕,为利不浅。
其减罢保正长,并却令充本社守阙头目
一、弓箭社人户,既任透漏失贼之责,动辄罚钱科罪及均出赏钱,显见与其馀人户苦乐不同,理合稍加优异。
欲乞应弓箭社人户,并免两税折变科配。
今已取会到本路州、军所免折科钱物数目,比之和买价例,每岁剩费钱七千九百九十八贯五十六文,所获精锐可用民兵三万馀人,费小利大,可行无疑。
一、弓箭社头目,并是乡村有物力心胆之人,责以齐众保境,亦须别加旌劝。
欲乞立定年限,每勾当及三年,如无透漏及私罪情重者,委本县令佐及捕盗官保明申安抚司给与公据,公罪杖以下听赎。
又及三年无上件过犯,仍与保明给公据,与免本户差徭。
内别有功劳者,委自安抚司相度。
如委是卓然显效,虽未及上件年限,亦与比类施行。
若更有大段劳绩,难以常格论赏者,即委自本司奏乞录用。
一、弓箭社地分,本系人户私下情愿,自相团结
皆是缘边之人众共相约要害防托之处,行之已久,北虏不疑
所以庞籍奏请,并是因旧略加约束。
今来不可更有移易地分及增添团结去处,永远只以今来所管五百八十八村为定。
所贵事事循旧,不至张皇生事。
如本地分内人户分烟析生,即各据户眼定差,或外来人户典买到本社田地,亦许收入差充弓箭社户。
若两处有田产者,不得缘此带免别处折变,委所属官司常切觉察。
〔贴黄〕保甲法,须是主户两丁以上方始差充,其弓箭社一丁以上并差即无。
已充保甲而不充弓箭社人户者,今来所乞本社内人户,更不充保甲,只是减罢重叠虚名,即非幸免。
〔又贴黄〕弓箭社五百八十八村,内有八十九村系两地供输人户。
勘会上件人户,元是有些小虚名,税赋自来北界差人过来,计会本县收众户抱脚供输,其人户并是一心捍边可信之人。
切虑朝廷欲知其实。
一、今来既立法整弓箭社人户及免教,即须委自安抚司逐时差官按视,内有武艺胆力出众之人,即须与例物激赏,不惟使人户竞劝,亦所以致朝廷及将帅恩意,缓急易为驱使。
今来会到辖下两州三军弓箭社人户兼充保甲者,每年冬教按赏,合用钱一千五百八十二贯七百八十八文。
今来既免教,即保甲司却合出备上件钱数与安抚司,为上件激赏之用。
但人数既多,上件钱数微少,支用不足,欲乞每年破五千贯。
除上件钱数外,其馀并以本路回易库见在钱贴支。
右谨件如前。
臣窃见西山之下,定、保之间,山开川平,无陂塘之险,澶渊之役,虏自是入寇。
见今本路只有战兵二万五千九百馀人,分屯八州、军,若有警急,尚不足于守,而况战乎?
论者或以保甲之众缓急可恃。
臣窃谓保甲皆齐民也,集教止是一月,武艺无缘精熟,又平时无丝毫之利有得于官,每岁所获,按赏例物,不偿集教一月之费,一旦驱之于战守死地,恐未可保。
弓箭社人户所处皆必争之地,世世相传,结发与虏战。
若朝廷许依臣所乞,少有以优异其人,既免折科,间复赎罪免役,岁以五十缗赏其尤异者,深致朝廷将帅恩意,则此三万馀人,真久远可恃者也。
今录白到嘉祐四年庞籍奏获圣旨事件,兼取会到本路两州三军弓箭社火人数,及免折科每年和买费用钱数,并免教所省按赏例物数目,缴连在前,仍画到地图一面,帖出接连边面及逐社住坐去处随状进呈。
伏望圣慈详酌施行。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所乞免折科却行和买剩费钱七千九百九十八贯五十六文,所乞以回易库钱贴支保甲,按赏钱为五千贯,令安抚司支用计费钱三千四百一十七贯二百一十二文,共计钱一万一千四百一十五贯二百六十八文。
所乞至微,恐不赡于用,未足以起士气,但臣不敢多乞耳。
若朝廷深念北边事大,此三万馀人,久远必大段得力,更赐擘画钱物应副成就,或于近里州、军趱那宽剩免役六色钱,与本路被边州、军添雇诸色役人。
弓箭社人户,并与免役。
则人情翕然归戴,愿效死而不可得矣。
更乞朝廷详酌。
又今来所乞事件,先已密切下本路近地州、军官吏,相度利害,寻皆供到有利无害,经久可行,保明文状在本司讫。
衙前及诸役人不便劄子1090年9月8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二、《栾城集》卷四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近奏乞修完弊政,以塞异同之议。
其一谓诸州衙前,臣请先论今昔差雇衙前利害之实。
盖定差乡户,人有家业,欺诈逃亡之弊,比之雇募浮浪,其势必少。
此则差衙前之利也。
然而每差乡户,必有避免纠决,比至差定,州县曹吏乞取不赀。
及被差使,先入重难。
若使雇募惯熟之人,费用一分,则乡差生疏之人,非二三分不了,由此破荡家产。
嘉祐以前,衙前之苦,民极畏之。
此则差衙前之害也。
若雇募情愿,自非惯熟,必不肯投。
州县吏人知其熟事,乞取自少。
及至勾当,动知空便,费亦有常。
虽经重难,自无破产之患。
此则雇衙前之利也。
然浮浪之人,家业单薄,侵盗之弊,必甚于乡差,熙宁以来多患于此,此则雇衙前之弊也。
然则差衙前之弊害在私家,而雇衙前之弊害在官府。
若差法必行,则私家之害无法可救。
若雇法必用,则官府之弊有法可止。
何者?
嘉祐以前长名衙前除差三大户外,许免其馀色役。
今若许雇募衙前,依昔日长名免役之法,则上等人户谁不愿投?
诸州衙前例得实户,则所谓官府之害坐而自除。
臣窃谓虽三代圣人,其法不能无弊,是以易贡为助,易助为彻,要以因时施宜,无害于民而已。
今差法行于祖宗,雇法行于先帝,取其便于民者而用之,此三代变法之比也。
谨具条列如后:
元祐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敕:诸路衙前规绳,令逐州当职官员体究利害。
委是难以招募处,即以旧支雇食钱参酌量添入合销重难分数,勾集衙众,参定优重之实,申转运司审察施行讫,保明申户部点检。
元祐三年六月三日敕:应投名衙前,并依旧与免本户色役。
元祐三年六月三日敕:诸处乡户衙前役满未有人抵替者,并且依见行招募法雇支工食酬钱。
如愿招募者,听仍依条与免本户身役。
不愿招募者,速招人抵替十月一日敕除去役满二字。)
元祐三年闰十二月十九日敕:诸路监司勘会衙前有招募未足去处,躬亲与当职官员同共体究利害。
如委有妨害事节及优重未均,或合以旧支雇食钱添入重难分数,并依五月二十八日敕命指挥,勾集衙众参定,一面施行讫,修入衙规,仍分明晓谕,限半年招募人投名替放乡差人户了当。
如限满尚有不足去处,即具的实事由,申户部看详施行。
元祐四年八月十八日敕:诸州衙前投名不足去处,见役年满,乡差衙前并行替放,且依旧条差役,更不支钱。
如愿投充长名及向去招募到人,其雇食支酬钱即全行支给,却罢差充。
其投募长名之人,并与免本户役钱二十贯文。
如所纳数少,不系出纳役钱之人,许计会六色合纳役钱之人,依数免放
臣看详元祐三年闰十二月以前所定衙前条贯,颇已完备,亦近人情。
只缘诸州招募未足,见在乡差衙前不得替罢,议者特以为言,议改更,却行差法。
臣尝略闻建议大意,止谓雇人不足,良由人户欲要高价,不肯投募,以俟添钱。
故令投募者并得雇食支酬等钱,而被差者一钱不得,为此诱胁之术,欲使招雇得行。
然不知州县官吏,利在差人。
向者法不得差,故勉行雇法。
今既立差法,差人既足,虽有雇法,其势必不行矣。
臣以为将钱雇人,正如出钱买物。
钱物相当,理无不得。
纵使一人欲要善价,馀人安肯坐而待之哉?
彼诱胁之术,盖商贾小数,不足为朝廷大法也。
今者已行此法,其事可验。
大抵欲雇之心无由复得,而已差之势遂不可回。
加以卖坊场钱自此有入无出,差人既依嘉祐而支酬不复其故,万口怨咨,皆言朝廷直取此钱,欲作他用。
本求利民之誉,更得剥下之谤,此最立法之病也。
而况长名衙前若免户役之费,动累百千,今每岁止免二十千,彼亦何赖于此乎?
况非见纳役钱人户,又须取之他人,收索之间,必不便得。
诉讼之端,由此必甚。
凡此皆非所以便民也。
臣今欲乞应招募衙前并依上件元祐三年闰十二月以前条贯,其元祐四年八月十八日敕更不施行。
其招雇未足州郡所差乡户,且令依旧招募,候招募到,从下户先入役者替放,与折当合入役次,仍令诸州军所定衙规比元丰年雇食支酬钱数别无增添者,监司不得曲加问难。
盖元丰以前屡经裁损,纵有些小优润,数亦不多。
所贵民间易为应募,仍限指挥到日,限半年依前指挥保明申户部
〔贴黄〕户部近乞衙前依旧乡差比雇役衙前支五分雇食支酬钱。
臣谓官自有坊场钱可以支雇,必不以减半为利,而民间不免差役之害,不若以钱雇人,仍免户役,可得实户之为利也。
元祐四年五月十一日敕:诸路收到助役钱,只许支充应系补助役人费用,不得别将支用。
候岁终除支外,尚有宽剩钱数,令封桩户房置簿,候诸路逐年申到数目揭贴,仍令户部指挥路提刑司依封桩钱物法条式施行。
岁终具帐,限次年春季申户部,缴申尚书省
元祐四年六月九日敕:坊场钱并依上件助役钱,已得指挥,令封桩户房一就置簿揭贴
臣看详诸路坊场,嘉祐以前并以支酬长名衙前,熙宁以后并出卖得钱为雇役衙前,雇食支酬之费,未有以供他用者也。
至于人户所出役钱,本以补助户少役多县分雇募役人,亦非国家经费所入之数。
今自二圣临御,改更宿弊,大抵皆是损利以予民,而独于衙前坊场及人户助役支用之馀,收入封桩,以充朝廷缓急之用。
民愚无知,但见损下益上,非己之利,必致怨谤。
况所雇衙前钱数一定,无复减损,而坊场败折,所入净利有减无增,人户色役频烦,日益不易。
若亟收羡数,不以及民,必失民望
臣观此法,止是官吏以聚敛为功,欲因增羡觊幸酬赏而已,非二圣仁民爱物之意也。
臣今欲乞一皆仍旧,只以准备补助役人。
若欲岁知其数,宜令提刑司申上户部右曹置籍揭贴,勿申都省充封桩钱数,以解天下之惑,且使衙前役人两得足用。
其二谓诸州县役人,臣前已具论差雇役人利害,以谓差役之利,利在上等下等人户,而雇役之利,利在中等。
既利害相半,则兼行差雇,为利实多。
然则祖宗旧法与先帝近制,要为皆有所去取,唯当问人情之所便,更不当以新旧彼我为意,有所偏系也。
臣观前后役法,皆由臣僚意有所执,或自前曾经议论,欲遂成其说;
或见今观望上下,有所希合,致令所立之法,不得通济
谨具条列如后:
元祐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官户等助役钱,逐州除依条支用外,以实数十分量留一分准备,其馀钱勘会管下诸县,合役空闲户不及三番处,将州手分、散从官、承符人招募,抵替乡差人户。
元祐三年五月十五日敕:役钱除令招募役人支使外,有宽剩钱数,许一路通那支用。
元祐四年八月十八日敕:诸州役除吏人衙前外,其馀应系合差,州役人年满,本州于替期前行下,合干县分差充。
本县先于本等内揭簿定差,如无空闲及三年户,即于次等差,又无空闲及三年户,本县方具目今未有可充役人户,保明申州支钱雇募。
臣看详三番之法似疏而易行,三年之法似密而难用。
何者?
人户物力厚薄,等第高下,丁口进减,及充役年限久近,率皆不齐,而概言三番,此所谓似疏也。
然而逐等合役人数若干,可役人户若干,揭簿可指。
自非造簿,别无增减。
逐县先供番数在州,遇州役有阙,当差当雇,不待下县,州自可见。
人户晏然不知,而胥吏无以寒热,此所谓易行也。
州役有阙,每须下县覈实无空闲三年人户,然后得雇,此所谓似密也。
然而每有一阙,县吏得以起动人户。
虽空闲未及三年,非贿不免;
虽已及三年,得赂或止。
加以三番之法,本约六年以来,今无故辄减其半,民情不悦,此所谓难行也。
臣今欲乞复行三番旧法,仍约定每番止于二年,及令人户逐等各计番数(不用本等不足即差次等之法,盖所以优狭乡也。),使宽乡虽闲得六年以上,而法不禁;
狭乡虽闲止三年以下,而民不怨,则善矣。
又臣以为助役钱本出于民,除留准备一分外,当尽用雇役以助民力。
盖取之于民,而还以为民,民情乃悦。
今此法许以雇州役而不及县役,若役钱不足则已,若役钱有馀,而止雇州役,非通法也。
臣窃见梓州路转运副使吕陶奏:「朝廷立法,既令空闲户不及三番处并雇州役,则是欲减合差之役,令人户空闲,须及三番。
今除已雇州役外,尚有空闲不及一番、两番、三番处,即差役年辰愈近,民力愈不易理,合将助役钱为雇县役,令人户空闲及得三番,则法意均一,民力宽纾
本路年收助役钱四万四千四十贯有零,除当留一分及雇募州役外,尚馀宽剩钱三万一千一百一十贯有零。
今若更将一万二千五百五十贯有零雇上件不及三番以下县役,尚有宽剩一万八千五百六十贯有零,委是不致妨阙」。
又,知陕州吕大忠奏:「陕州所统七县,除夏县外,大概户少役多。
且以平陆一县言之,每揭簿定差,本等不足须及次等,又不足则迤逦攒那,遂至下等。
县役既无指定空闲年月之文,役满遇阙,便即再差,则上户无有休息。
若稍宽上户,则下户反应重役。
臣自到任以来,访闻役法未便,士莫不窃议于其家,农莫不窃议于其野。
人人共知,而州县观望,惟务迁就,庶几推行,而终有窒碍。
乞下有司早议成法」。
臣详观大忠之言,虽不陈措置之方,大约与吕陶之意不异。
访闻诸路事体,大略亦与二人所言不殊。
臣欲乞诸路役钱除通那支雇不及三番处州役外,仍许通那支雇不及一番以上县役,令人户皆及三番而止。
其钱少路分,则随钱所及而止。
臣尝谓畿内天下根本,其民与外道均出助役钱,止以雇法止于州役,遂使畿内人户出钱而不得雇役,反不及诸路之优。
今若通雇县役,则畿内之民与诸道均被其赐,此又一之一端也。
〔贴黄〕户部见立法,诸州助役钱留一分准备外,尽数支雇州役。
此法比旧虽已甚宽,然臣谓不限不及三番然后许雇,即宽乡愈宽,而狭乡自狭,未若限以不及三番,通雇州县役之为均也。
元祐差役敕:人户差役,除耆长户长壮丁须正身充役,其馀公人如愿雇人充代者,并许任便选雇。
经官陈状委保,替名祗应,其雇直钱物,听私下商量。
臣看详元丰以前官雇役人,皆有定下钱数,不至过多。
今既行差役法,仍许所差之人不愿身充,亦得雇募,盖所以从民之便也。
然私下雇人,为弊不一。
或官吏苛虐,必使雇募某人;
或所雇顽狡,百端取其雇直。
官中所使,要以皆非税户正身,而横使民间分外糜费。
虽条约颇严,然州县施行,岂得如法?
其弊终在。
见今州役如承符等皆官自雇人,至于县役必使民间自雇,议者之意,但欲茍存差役之虚名,而不顾民间之实病,非通法也。
臣欲乞应州县诸役所差人,如欲雇人,并许依元丰以前官雇钱数纳钱入官,官为雇人,一如旧法。
据前后臣庶上言,乞行此法者非一。
乞令户部检会,足见人情共愿,非一人私说也。
元祐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诸县空闲户不及三番处,将州手分招募,抵替乡差人户。
元祐三年五月十六日敕:州手分不以诸州空闲户及与不及三番处,并招募替放乡差人户。
元祐四年七月二十七日都省批状:据户部状,契勘朝旨,州手分系差到人,并许支钱招雇抵替外,有系投名旧人愿住,即不该支给雇钱。
检会前后累据京东京西淮南路转运并京东京西河北利州河东路提刑司及环、复、密、济、黄、滑、唐、陈、邓、郑、瀛、定州河阳颍昌府申陈,据旧吏人词讼,不请雇钱,事理不均。
勘会诸州吏人,除江南东、西、两浙福建广南东、西路已有投名人数足外,馀路逐州军有投名不足抽差人数,盖乡村人户素多不谙公书算,不谙公家行遣次第,于应役之际,惟惮差充人吏,其承符散从官之类,只是身自出力,可以自充,是致无投募手分处。
手分最为重役,本部今相度诸州吏人,除自来已有人投名数足处外,应有抽差人数见行雇募处,即以见支雇钱裁减均那,不限新旧人并行支给。
如委的数少,向去招募不行,即从本州当职官员参酌案分繁简,相度量添,即不得过旧日募法雇直之数。
仍开具立定所支钱数、案分、等第、则例,保明申提刑司审察诣实,指挥施行。
若助役钱有阙剩,即从本同通一路移那应副支使,候施行讫,依此开析保明,申户部点检。
免修条支赐劄子 其一 1086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六、《栾城集》卷四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准门下中书后省关准吏部牒,以臣详定参校六曹寺监吏人额禄文字并修条,特支银绢各五十疋两。
窃缘编修条贯及裁定吏额,皆上禀朝廷论议,不赖官吏勤力,臣居其间,别无劳效,冒昧恩赏,情所不安。
范百禄等已有文字辞免,乞赐检会,一处施行。
特寝误恩,以安愚分。
取进止。
免修条支赐劄子 其二 1086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六、《栾城集》卷四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近准尚书省劄子,奉圣旨不许臣辞免详定吏额并修条特支银绢者。
圣恩深厚,不废微劳,岂合固辞,上烦天听?
然念臣顷自遭遇,曾未数年,致位近侍。
其间因缘职事,催督官吏,修定旧条。
在于微臣,绝无分毫之效。
若皆一一侥倖恩赏,实愧心颜。
伏乞圣慈,察臣诚心,非有矫饰,追寝成命,以安愚衷。
取进止。
耀州理会赈济奏状 北宋 · 毕仲游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八九、《西台集》卷一
当州准定国军牒:准提举常平司牒,契勘耀州官吏赈粜斛斗违法不当,事理分明,已具奏闻。
及节次牒本州取勘,依条施行,差人取索公案,即不坐到奏劾违法事件。
未知提举常平司奏劾本州如何赈粜违法。
缘自推行赈济以来,累准提举常平司取会点检不一,其间本州措置赈粜别有因依,合具奏陈者:
一、检准元丰令,灾伤放税七分以上,赈济谷不足者,许劝诱有力户出办,有馀纳本仓,仍开谕积贮之家减价出粜。
勘会本州昨来夏旱,放税七分以上至八九分,据诸县依条抄录到阙食之人共四万八千馀户,计一十七万九千馀口。
虽累准提举常平司指挥催促,依条劝诱乡郭有力之家出办斛斗,本州备录行下诸县之后,大县劝诱不过三千石上下,小县千石以下。
内除美原一县曾申纳到劝诱大麦五百八十五石,后来却已给还外,有云阳淳化富平三原同官华原六县,虽升斗之数不曾催纳入官,并各除放不用。
为自三月后来减价出粜常平斛斗,及依条抄录阙食户给赴内外官仓籴米,并抄劄贫乏不能自存之人,依乞丐条支给米豆。
至六月间内外常平斛斗除俵粜指占外,见在数目全然不多,市上绝无粜卖,物价愈更踊贵,人户流移未得定叠,别无可措置擘画,遂依上条开谕积贮之家,减价出粜斛斗,救接前项十六七万无营运阙食之人。
盖劝诱系人户出办入官,有馀纳本仓,不给价钱,难以多行出办。
所在开谕积贮之家减价出粜,于条既无多少之限,兼系令人户自将斛斗就乡村要便处粜卖与阙食之人,一一逐渐自交领价钱归去,与市上寻常粜卖斛斗无异。
止是依条比灾伤之际踊贵市色,减价出粜,即与劝诱系是两事,元不是合催纳入官之物。
今来提举常平司奏劾本州官吏赈粜斛斗等违法不当,虽不知奏劾如何违法不当,窃虑提举常平司奏闻事状内不曾子细分别劝诱与开谕,依条系是两事,亦不曾分别直出办入官与阙食之人用钱就乡村粜卖事理大段不同,别致朝廷怪责。
兼本州昨来至六月间人户犹未种得秋田,累准提举常平司指挥,称夏田灾伤已重,秋苗多未布种,若向秋不甚丰稔,则民间大段阙食,要见夏灾伤合用赈济,并准备向秋赈济数目,如何计置得足,不至阙误。
兼后来更曾蒙丁宁,秋苗未有收成之望。
既人户阙食,本州县自合预行劝诱有力人户广行出办斛斗,减价出粜。
中间本州除为夏料灾伤开谕积贮之家减价出粜外,更作秋灾准备。
恐人户难得米麦细色斛斗,遂只开谕粗色,如麻谷大麦豆之类,约两个月,减价出粜共计一十八万五千八百六石。
以抄劄到前项阙食之人数目纽算,于两个月中每人可粜一石有零粗色斛斗,只是比得细色五六斗以来吃用。
其预准备秋灾伤减价出粜之数虽更多于夏料,若果是秋田大段灾伤,阙食之民须亦更多,夏料抄劄之数比之夏料灾伤日月又更窎远。
元约九月下旬至次年三月终减价出粜,且只以夏料抄劄人数纽算,计于六个月以上,每人可粜两石有零粗色斛斗,只比得细色一石二斗以来吃用。
况自来州县劝诱与开谕体面,情愿粜百石物者,不过粜及三二十石而止;
情愿粜十石物者,不过粜及三两石而止。
昨来夏灾开谕七县积贮之家,情愿共粜十八万五千馀石。
至八月中住罢不用,会其实粜之数,才五万七千五百馀石,又只是大麦、荞麦、谷豆等粗色斛斗。
显见准拟夏秋灾伤减价出粜,起初须且开谕准备及当时万数,即临时庶免败事。
盖本州内外常平仓见在斛斗数目全然不多,又通夏秋作灾伤准备月数窎远,即开谕积贮之家减价出粜。
州县当时惟恐出粜不多,致人户大段流移,别负罪责。
况于情愿出粜数中,实只可望三二分斛斗普遍粜与前项十六七万阙食之人。
州县官吏惟是奉行诏条及遵依提举常平指挥推行之后,借其夏秋开谕减价额数,告示乡村要镇压十六七万阙食之人,使知广有开谕下斛斗次第,粗肯安心等待官中措置,不致大段流移及结集为盗,亦要豪右积贮之家不乱放散所有斛斗出境内。
实俟将来得雨之后,立便行下诸县裁减,及节次晓告人户,更不作准备并住罢讫。
通夏秋开谕七县积贮之家一千六百六十馀户上,共只减价粜过粗斛斗五万七千馀石。
一斗得一斗见钱归去,与劝诱入官事理不同。
其间惟三原县出等高强、李忠二户积贮之家,曾就乡村减价粜过四百九十馀石粗色斛斗。
其馀多者粜得三百石,少者十石五石。
其秋料准备之数,即更不曾粜动升斗,亦不曾有升斗之数入官。
伏望圣慈特赐矜察,付下有司照会施行。
一、勘会本州七县,据籍主客户共十一万三千五十户,计二十八万四千八百五十口。
诸县元抄录末等无营运阙食之人,共四万六千三百三十八户,计一十七万九千五百三十四口。
后来提举常平司直下诸县,勒逐保耆户长等供析取责,要无漏落,官吏结罪保明。
自七月十五日以前及后来七县共计流移过主客户一千八百馀户,内却已有四百八十馀户招诱归业。
若以本州七县都大主客户口人数纽算,只是流移过一釐六毫以来。
若以元抄录阙食之数目纽算,除流移过前项户数外,犹约有十五六万无营运阙食之人。
诸县措置擘画赈救接济,至今粗得安居。
诸县当夏料灾伤月分,境内并无饿殍,亦无一人惊劫城郭乡村。
三十馀处粜物,不曾践踏损一人。
盖开谕积贮之家减价出粜过数目虽不甚多,却为诸县市色闻广行开谕,减价出粜斛斗,向去冬春皆有准拟,难更等待邀勒高价,须主逐渐将出粜卖,市上粗色斛斗之价遂不曾长。
其阙食之人不惟于积贮之家减价粜物,兼市上自有粗色斛斗可以籴买,所以流移不多,及不至结集作过。
况本州县元开谕之意,本要使十六七万阙食之人不至大段流移,今来流移数目已见得不多。
本要镇压阙食之人,使不至结集作过,今又已见得灾伤之际诸县并无惊劫。
于开谕夏秋斛斗数中,只粜及一分以来非劝诱入官之物。
人户各在外逐渐交易收领价钱归去,若无所损。
今来提举常平司奏劾本州官吏,窃虑要用开谕已经裁减除放改正数目,与诸县已改措置事件坐罪。
伏望圣慈特赐矜察,付下有司照会施行。
买扑坊场等钱别桩管诏熙宁八年九月癸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六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八、《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七之二三(第六册第五四五九页)
买扑坊场等钱并别桩管,许酬新法以前牙前及依条支赏,并依常平法给散外,不得他用。
违者徒二年,不以去官赦降原减。
其以军人代役人者,令许所代役人合给工食及支酬等钱,亦别行桩管。
其坊场钱,令司农寺下诸路岁发百万缗于市易务封记,仍许变易物货至京。
汝州等祥瑞表 宋 · 王安中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五五、《初寮集》卷五
臣某言:圣人执契,广动化之中和;
天瑞应诚,遍昄章之土宇。
光超载籍,欢浃群情(中贺。)
窃以跃舟临屋之符,其臻未众;
歌庙纪年之事,厥类惟微。
方上帝之眷临,睹诸福之毕至。
仰则甘露景云之荐祉,俯则灵芝嘉谷之效祥。
木多相合之条支,草有自双之华实。
竹垂黄蕊,或穿柏节之坚;
鹤听玉音,亦集诏文之上。
昭示眷命者,率再三出;
具列奏对者,凡五千馀。
盖协气之横流,自生民而未有。
恭惟皇帝陛下中正履位,聪明宪天,成凫鹥既醉之休,跨鱼丽华之盛。
德无远而弗届,四方攸同;
神有开而必先,百禄是总。
物其多矣,皇则受之。
臣亲遇熙辰,频瞻景贶
陈常时,允无此疆尔界之殊;
裒对敷天,不胜乔岳堕山之望。
臣等无任。
令人施氏墓志铭绍兴十八年十二月1148年 宋 · 汪藻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九四、《浮溪集》卷二八 创作地点:湖南省永州市
令人毗陵施氏,朝奉郎、知临安军、赠少师讳辨之子,赠殿中丞讳洵之孙。
归同郡孙氏,为朝请郎致仕、赠中奉大夫讳庭臣之继室。
以夫封县君者二,以子封宜人恭人、令人者三,以年赐冠帔者一。
群从同居五世,合庖二千指,男女十五人,孙若曾孙、玄孙六十馀人,寿九十四。
东南士大夫治家教子,以令人为法。
其寿考康宁,子孙蕃衍,闺门雍睦,兼诸福有之,则自宋兴二百年间,如令人者殆一二见也。
令人在父母家,即以孝友聪明闻。
年十七,适胡氏,逾年而嫠。
中奉求继室,遍国中莫如令人之贤,少师亦以非中奉无足当令人者,乃彊夺其志归之。
令人入孙氏,及其姑广陵郡刘氏之养。
广陵性高严,少降接,独令人怡声气奉之,凡岁时祭祀,率诸姒与其诸妇,夙兴视涤濯惟谨,羹胾菹臡,非手烹调之不荐。
广陵微疾,自官居数百里晨夜驰省之。
广陵喜其诚,恨得令人之晚也。
中奉元配王氏,有子数人,令人专其家政六十八年,养生送死。
冠婚宾祭之用,尊卑长幼之序,皆有成规,非其财一毫不私也。
计岁之赢,则储之以待族姻之不足者,予取予求不少厌,宁衣浣濯无所择。
于是族侄孙、外姻孤甥若孙甥与宾客之女,受其嫁遣者十一人。
专以勤俭孝谨为训,上下化之。
入其门,弦诵相闻,恂恂然如在庠序;
干蛊相先,整整然如在官府。
令人少喜读书,老而不衰,六经之书,略通其大旨。
闻士大夫之贤者,必使子孙见而亲之。
未笄,从少师官洛时,耆旧诸公皆在,得嘉言善行非一,历历能记。
晚传司马温公《家范》,乃并以授其子孙,或不如训者,引《家范》切责之,故子孙皆有前辈风,迢以文行擢进士第,薖亦通籍于朝,而长孙瑰博学好古,为诸儒所称。
诸女习于礼法,所嫁必为夫家之表。
郡人敷文阁待制张宧等请表其闾,上之尚书,未报。
绍兴十八年八月,忽告其诸妇曰:「吾馀日再浃辰耳,将与而等别矣」。
至期,精爽不乱,视子孙无恋嫪之色。
九月某甲子,奄然而逝。
男曰邈,通仕郎、监泗州军资库
曰𨑖、曰迥、曰迨,皆前卒。
曰蘧,右迪功郎、前清远军节度推官
曰迢,左从事郎监潭州南岳庙
曰薖,右奉议郎主管台州崇道观
女适进士詹直文、李殊、文林郎张彦右承事郎蔡载进士刁楶、俞简廉、右朝请大夫处仁
孙曰瑰、曰珂、曰琯、曰玿、曰瑑、曰珵、曰璞、曰琎、曰珌、曰琏、曰迥、曰璂,而琬、琰、琥亦皆前卒。
孙女十六人,皆为士大夫妻。
曾孙二十六人,玄孙七人。
蘧等以其年十二月壬申令人之柩葬晋陵县定西乡浮塘桥中奉公之兆,以令人弟左中大夫大伦之状来请。
藻观诗人诸侯大夫母妻者多矣,《閟宫》颂鲁僖,而终之以令妻寿母。
僖公,鲁之贤君也。
成风,春秋之贤母也。
能使国人祝其君,曰:「寿而臧,寿而昌」,「万有千岁,眉寿无有害」,并及其母,则闺门之积累,必有大过人者。
孙氏自广陵君历年之多,春秋九十一而终,令人继之,至九十四,令人之冢妇葛氏亦九十。
比三世皆寿考百年,孙氏之积累何其厚耶?
是宜为铭。
铭曰:
施本系鲁,惠公始殊。
常事孔子,雠为汉儒。
唐有士丐,其家在吴。
令人之先,世佩左符
是生柔明,天锡百祥。
来嫔于孙,黄发在堂。
五世同本,条支日昌。
孝谨属属,执经雁行。
或第于庭,或跻于朝。
恩锡显号,壸仪屡昭。
金蘤锦韬,翟衣步摇。
奉祠春秋,燕及庙祧。
云胡多休,阅此永年。
曰仁是常,如一日然。
祔公而藏,京兆之阡。
刻铭于石,以永厥传。
陕西权住出卖四色纲政和元年十月 北宋 · 李稷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九三(第四册第三三二○页)
勘会陕西买马,以茶斤重立定价例。
旧法,上等良马最贵不过一驮一头。
比因泛抛数多,增添数及倍。
昨蒙依元丰旧法,其马价比泛抛顿减数,蕃商故生邀勒,尚未肯多将马出汉。
窃缘戎人不可阙,欲乞将熙河秦凤路诸场四色纲,权住出卖,每蕃部中马一疋除依条支还马价外,如愿买者,仍许依见卖价收买四色纲一驮,引领门户买一头,俟三二年间马来往通快,即依旧例施行。
打扑蝗虫诏崇宁二年七月九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四、《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八一四页
府界、诸路监司前去亲诣蝗虫生发去处,监督当职官多差人夫部押并手打扑。
本司及当职官并仰专在地分候打扑尽静,方得归任。
人户多方收打蝗虫赴官,即时依条支给米谷;
如官司阻节,许人户经监司陈诉。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九之六(第六册第五八四二页)。又见同书食货六八之一一五(第七册第六三一一页)。
敦宗院不得抑勒居住诏崇宁五年正月十七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三五(第三册第二八三八页)
两京近置敦宗院,所以亲睦宗族,爱养孤幼,法意甚善。
有司督趣,不取情愿,致亲戚睽离,感伤和气。
可看详元法,宽舒立文。
如只愿居京师,即不得抑勒发遣。
提举南京外宗正司取责两敦宗院,有无愿居京师之人,如有,即仰依条支破盘缠人般发遣上京
所属官司抑勒者,以违制论。
今后依此。
申明户部右曹钱物成宪诏大观三年七月三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七二、《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九(第四册第三二七八页)
户部右曹钱物旧有条约,禁止颇严;
近来官司陈乞破条支借,甚失元丰成宪。
可疾速申明行下。
衡阳观音寺殿记绍兴二十九年二月 宋 · 胡铨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二一、《胡澹庵先生文集》卷一八
雁城西湖观音寺殿者,僧本慧所建也。
予闻西佛书云:「如我按指,海印发光,汝暂举心,尘劳先起」。
尝味其言,以求其所谓海印发光,与所谓尘劳者而不可得。
而观于其居,喟然叹曰:是尘劳之若是也。
今夫茅茨木椽,卑宫陋巷,圣贤之高致。
桑门之庐,岂不靡哉!
儗殊裁于八都,仿圆方于太紫。
杰阁峣峣,广厦沉沉,偪帝宇以抗殿,状峨峨以嶪嶪。
蒂倒蘧于藻井,葩下敷而狎猎。
仍增崖而启阖,睨岫󵴎而衡阈。
托乔址于孱颜,冠迎风而轹峣阙。
径百常而崛起,翔鶤仰而犹愕。
竦造天之巍栋,上觚棱而翥金爵。
若夫云楣郁其耸峙,厥高临乎折风。
躐天极而出骀荡,带折翳于重栾。
跱游梁于浮柱,激倒景而纳辉。
虽都卢之轻𧼯,亦凌兢而莫能梯。
何工巧之绮豁,逞瑰材而究奇!
轶埃𡏖于天半,睇甍标而意迷。
其不谓之尘劳,而谓之海印发光耶?
其装严也,则裛以纶连,文以藻绘,络以火齐,缭以夜光。
至于砥硄龙辅悬黎结绿,和璞明月,连城拱璧,莫不错落其间,流耀藏英,璀璨晶荧。
于是木衣绨锦,土被金碧。
玉磶居楹,梢云绣栭。
雕玉瑱以镂槛,联文甲之采𣗽。
琢左墄之九齿,磋右平以滂沱。
绮疏璇题,华榱璧珰。
蒲牢万钧,怒璩趪趪。
力连轩而贾勇,駥奋迅以超骧。
至如宝华王坐,藏室法轮,蚩尤躩攘,守卫撝呵,则有黄支之犀,余吾之马,九真之麟,条支之羽,白象骖乘,苍龙吐珠,駓騃髵,虎兕熊罴,海鳞变而成虬,蜿蜿蝹蝹,观者洞心骇目,曾不能悉其彷佛,而神已疲。
又如筝琶箜篌,籈筠管篴,箾箫笐,篪籥琴筑,镯铙鼓钹,喧鬨取闹,败寥阒于净宇,聒梦寐于幽人,是又不谓之尘劳,而谓之海印发光耶?
今慧师乃因予里王夔以速记,予欲言其尘劳则几乎诋,欲言其发光则近于诬,其何以塞请?
虽然,慧也垢衣粝食,日持钵丐于市,自贫女一钱,至给孤侧布,辛苦劬瘁累数岁,始荒僝工。
木天渠渠,突兀照耀,崇隆谹敷,创建于藜藿瓦砾之场,与夫剿民屈力,奓土木之奉以事徼福者,其为尘劳,固有间矣,可书也已。
寺经始于宣和癸卯,郡人谭士从、萧思钦、萧华协力市地。
开山者祖心,而澄照、本净、本慧嗣之,如汉甲乙帐之次。
前雁峰,后岣嵝,左湘江,右蒸水,环修竹万个。
横塘虽附郭而野,兟兟贤士,多至游赏,故寺今有卢公赞元胡公明仲遗墨存焉。
予自海南蒙恩移衡,与佛者盱江祖仪游。
仪为予言,慧之初鸠材于耒阳也,方江而下,距寺百里所,水涸,当遵陆顿,役夫数百,叹不能得。
俄水暴至,浮木抵寺下,人异之。
夫水至柔而强,至顺而逆。
秦政力能并天下,而不能使波伏不兴;
汉武鞭笞四夷,如追放豚,而不能使河复故道。
慧以匹夫无能之人,喑呜咄嗟,而水自至,此岂可以知力争哉!
殿高广三丈有五尺,自二十四年夏经始,至二十六年秋落成,其勤至矣。
噫,世间万法变灭须臾,恒沙宝塔,竟成微尘,兹殿也能保其不为微尘乎?
慧如有以保之,则予不能知矣。
岁在屠维单阏二月朔记。
推恩陈元助男诏绍兴二年六月十四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六九
西安进士陈元助制造到刻漏一座,已送尚书省
元助男特令太史局量试,补充额内局生,依条支破请给。
按:《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八八(第三册第二七九八页)。又见同书职官三一之六(第三册第三○○四页)。
赈江湖福建浙东饥民诏绍兴六年正月二十六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九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五五(第七册第六三五七页)
江东西、湖南北、福建、浙东提举常平官体认前后诏令,各仰躬亲不住往来于旱伤州县,遵依前后指挥,一一检察赈济存恤,如有流移人户,亦仰措置踏逐寺院及系官屋宇多方安存,依条支破钱米养济。
仍仰帅臣严察督责所委属官并逐州通判职官、诸县佐,各仰依此极力推行,无致少有流移死损。
仍日具见今如何措置并赈济过饥民人数,及有无死损,结罪保明状入急递闻奏,仍遍于灾伤去处乡村大字出榜晓谕。
收养遗弃婴儿事目碑 南宋 · 程大昌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一○
湖州知通判厅访问本州贫民生男女,或有不能养育,即于夜静人定之后,遗弃在寺院观门廊及仪凤、骆驼两桥内,至晓冻饿死亡,灾伤年分尤多。
郡中曾有长□过夜策杖,亲至诸处收乳养,存活甚多。
近岁无人接之者举行,遂至枉坏性命,深可怜悯。
今措置下项事目,立石于学,庶几永久可以施行。
一、请州学教授专切提点应干事件。
一、合于都副孔目官六名内,指差两名管干及轮流躬亲寻访。
遇有上件遗弃婴儿,即时依后项收养,仍置藉□上。
如所差人出职□役,即仰于六名内别行□明,接续管干
一、合责厢巡知委□常巡察,知本地分内有遗弃婴儿,即时报□,委人吏收取。
厢巡每报到有道弃婴儿一名,支给钱三百。
其钱亦仰所委人吏具状申州支放。
并出榜晓示诸色人,如遇有遗弃婴儿,即时径于州学教授所取覆,教授收取赴州,亦支上件赏钱。
一、合预行劝谕有乳之家十人,每名先支与钱一贯文,作浴儿钱。
后有收到遗弃男女,付之乳养,每名别给钱一贯文,米五斗
候养给一月,更支米一石,置历请至七岁勿给。
仍令乳母每月抱所乳婴儿赴州呈验讫,即行文请行□。
其乳母所养婴儿,虽年至七岁,勿给月米,若乳母愿收养为自己男女者听。
一、候收养遗弃婴儿将及小人每□劝谕有乳母之家准备乳,常令有乳母空闲等待乳养。
一、所养遗弃婴儿,如有民户愿取为义子孙收养者,许其具状陈乞,当议给付。
一、合支钱于公使库支,米于本州收籴军粮出剩末内支给,数内依条支义仓米一石。
续又契勘所养遗弃小儿医药一节,元失讲究。
淳熙四年正月始,中使差委医官二员,遇病治疗,从公库依掌上等例,月各给酒三瓶,三大节各给碧酒五瓶,以补药饵之费。
按:同治湖州府志》卷四七,光绪九年重印本。
存恤浙东西阙食人户诏淳熙十年十一月八日 南宋 · 宋孝宗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六九、《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六六(第七册第六三六二页)
浙东、西提举司各行下所部,如有阙食人户,仰依条支常平、义仓钱米,措置存恤,毋致失所,及有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