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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诏问所为治病死生验者几何人主名为谁 西汉 · 淳于意
 出处:全汉文 卷十七
诏问故太仓长臣意:「方伎所长,及所能治病者?
有其书无有?
皆安受学?
受学几何岁?
尝有所验,何县里人也?
何病?
医药已,其病之状皆何如?
具悉而对」。
臣意对曰:自意少时,喜医药医药方试之多不验者。
至高后八年,得见帅临菑元里公乘阳庆
年七十馀,意得见事之。
谓意曰:「尽去而方书,非是也。
庆有古先道遗传黄帝扁鹊脉书,五色诊病,知人生死,决嫌疑,定可治,及药论书,甚精。
我家给富,心爱公,欲尽以我禁方书悉教公」。
臣意即曰:「幸甚,非意之所敢望也」。
臣意即避席再拜谒,受其书上下经、五色诊、奇咳术、揆度阴阳外变、药论、石神、接阴阳禁书,受读解验之,可一年所。
明岁即验之,有验,然尚未精也。
要事之三年所,即尝已为人治,诊病决死生,有验,精良
今庆已死十年所,臣意年尽三年,年三十九岁也。
齐侍御史成自言病头痛,臣意诊其脉,告曰:「君之病恶,不可言也」。
即出,独告成弟昌曰:「此病疽也,内发于肠胃之间,后五日当臃肿,后八日呕脓死」。
成之病得之饮酒且内。
成即如期死。
所以知成之病者,臣意切其脉,得肝气
肝气浊而静,此内关之病也。
脉法曰:「脉长而弦,不得代四时者,其病主在于肝。
和即经主病也,代则络脉有过」。
经主病和者,其病得之筋髓里。
其代绝而脉贲者,病得之酒且内。
所以知其后五日而臃肿,八日呕脓死者,切其脉时,少阳初代。
代者经病,病去过人,人则去。
络脉主病,当其时,少阳初关一分,故中热而脓未发也,及五分,则至少阳之界,及八日,则呕脓死,故上二分而脓发,至界而臃肿,尽泄而死。
热上则熏阳明,烂流络,流络动则脉结发,脉结发则烂解,故络交。
热气已上行,至头而动,故头痛。
齐王中子诸婴儿小子病,召臣意诊切其脉,告曰:「气鬲病。
病使人烦懑,食不下,时呕沫。
病得之少忧,数忔食饮」。
臣意即为之作下气汤以饮之。
一日气下,二日能食,三日即病愈。
所以知小子之病者,诊其脉,心气也,浊躁而经也,此络阳病也。
脉法曰:「脉来数病去难而不一者,病主在心」。
周身热,脉盛者,为重阳
重阳者,逖心主。
烦懑食不下则络脉有过,络脉有过,则血上出,血上出者死。
此悲心所生也,病得之忧也。
齐郎中令循病,众医皆以为蹙人中,而刺之。
臣意诊之曰:「涌疝也,令人不得前后溲」。
循曰:「不得前后溲三日矣」。
臣意饮以火齐汤,一饮得前后溲,再饮大溲,三饮而疾愈。
病得之内。
所以知循病者,切其脉时,右口气急,脉无五藏气,右口脉大而数。
数者中下热而涌,左为下,右为上,皆无五藏应,故曰涌疝。
中热,故溺赤也。
齐中御府长信病,臣意入诊其脉,告曰:「热病气也,然暑汗,脉少衰,不死」。
曰:「此病得之当浴流水而寒甚,已则热」。
信曰:「唯,然!
往冬时,为王使于楚,至莒县阳周水,而莒桥梁颇坏,信则牵车辕,未欲渡也,马惊即堕,信身入水中,几死,吏即来救信,出之水中,衣尽濡,有间而身寒,已热如火,至今不可以见寒」。
臣意即为之液汤火齐逐热,一饮汗尽,再饮热去,三饮病已。
即使服药,出入二十日,身无病者。
所以知信之病者,切其脉时,并阴。
脉法曰:「热病阴阳交者死」。
切之不交,并阴。
并阴者,脉顺清而愈,其热虽未尽,犹活也。
肾气有时间浊,在太阴脉口而希,是水气也。
贤固主水,故以此知之。
失治一时,即转为寒热。
齐王太后病,召臣意入诊脉,曰:「风瘅客脬,难于大小溲,溺赤」。
臣意饮以火齐汤,一饮即前后溲,再饮病已,溺如故。
病得之流汗出滫。
滫者,去衣而汗晞也。
所以知齐王太后病者,臣意诊其脉,切其太阴之口,湿然风气也。
脉法曰:「沈之而大坚,浮之而大紧者,病主在肾」。
肾切之而相反也,脉大而躁。
大者,膀胱气也;
躁者,中有热而溺赤。
章武里曹山跗病,臣意诊其脉,曰:「肺消瘅也,加以寒热」。
即告其人曰:「死。
不治,适其共养,此不当医治」。
法曰:「后三日而当狂,妄起行,欲走;
后五日死」。
即如期死。
山跗病,得之盛怒而以接内。
所以知山跗之病者,臣意切其脉,肺气热也。
脉法曰:「不平不鼓,形弊」。
此五藏高之远数以经病也,故切之时不平而代。
不平者,血不居其处;
代者,时参击并至,乍躁乍大也。
此两络脉绝,故死不治。
所以加寒热者,言其人尸夺。
尸夺者,形毙;
形毙者,不当关灸针石及饮毒药也。
臣意未往诊时,齐太医先诊山跗病,灸其足少阳脉口,而饮之半夏丸,病者即泄注,腹中虚;
又灸其少阴脉,是坏肝刚绝深,如是重捐病者气,以故加寒热。
所以后三日而当狂者,肝一络连属结绝乳下阳明,故络绝,脉,阳明脉伤,即当狂走。
后五日死者,肝与心相去五分,故曰五日尽,尽即死矣。
齐中尉潘满如病少腹痛,臣意诊其脉,曰:「遗精瘕也」。
臣意即谓齐太仆臣饶、内史臣繇曰:「中尉不复自止于内,则三十日死」。
后二十馀日,溲血死。
病得之酒且内。
所以知潘满如病者,臣意切其脉,深小弱,其卒然合合也,是脾气也。
右脉口气至紧小,见瘕气也。
以次相乘,故三十日死。
三阴俱搏者,如法;
不俱搏者,决在急期。
一搏一代者,近也。
故其三阴搏,溲血如前止。
阳虚侯赵章病,召臣意。
众医皆以为寒中,臣意诊其脉曰:「迵风」。
风者,饮食下溢,而辄出不留。
法曰:「五日死」,而后十日乃死。
病得之酒。
所以知赵章之病者,臣意切其脉,脉来滑,是内风气也。
饮食下嗌而辄出不留者,法五日死,皆为前分界法。
后十日乃死,所以过期者,其人嗜粥,故中藏实。
中藏实,故过期。
师言曰:「安谷者过期,不安谷者不及期」。
济北王病,召臣意诊其脉,曰:「风蹶胸满」。
即为药酒,尽三石,病已。
得之汗出伏地。
所以知济北王病者,臣意切脉时,风气也,心脉浊。
病法「过入其阳,阳气尽而阴气入」。
阴气入张,则寒气上而热气下,故胸满。
汗出伏地者,切其脉,气阴。
阴气者,病必入中,出及瀺水也。
齐北宫司空命妇出于病,众医皆以为风入中,病主在肺,刺其足少阳脉。
臣意诊其脉,曰:「病气疝,客于膀胱,难于前后溲,而溺赤。
病见寒气则遗溺,使人腹肿」。
出于病得之欲溺不得,因以接内。
所以知出于病者,切其脉大而实,其来难,是蹶阴之动也。
脉来难者,疝气之客于膀胱也。
腹之所以肿者,言蹶阴之络结小腹也。
蹶阴有过则脉结动,动则腹肿。
臣意即灸其足蹶阴之脉,左右各一所,即不遗溺而溲清,小腹痛止。
即更为火齐汤以饮之,三日而疝气散,即愈。
济北王阿母自言足热而懑,臣意告曰:「热蹶也」。
则刺其足心各三所,案之无出血,病旋已。
病得之饮酒大醉。
济北王召臣意诊脉诸女子侍者,至女子竖,竖无病。
臣意告永巷长曰:「竖伤脾,不可劳,法当呕血死」。
臣意言王曰:「才人女子竖何能」?
王曰:「是好为方,多伎能,为所是案法新,往年市之民所,四百七十万,曹偶四人」。
王曰:「得毋有病乎」?
臣意对曰:「竖病重,在死法中」。
王召视之,其颜色不变,以为不然,不卖诸侯所。
至春,竖奉剑从王之厕,王去,竖后,王令人召之,即仆于厕,呕血死。
病得之流汗
流汗者,法病内重,毛发而色泽,脉不衰,此亦内关之病也。
齐中大夫龋齿,臣意灸其左大阳明脉,即为苦参汤,日嗽三升,出入五六日,病已。
得之风,及卧开口,食而不嗽。
甾川王美人怀子而不乳,来召臣意。
臣意往,饮以莨?
药一撮,以酒饮之,旋乳。
臣意复诊其脉,而脉躁。
躁者有馀病,即饮以消石一齐,出血,血如豆比五六枚。
齐丞相舍人奴从朝入宫,臣意见之食闺门外,望其色有病气
臣意即告宦者平。
平好为脉,学臣意所,臣意即示之舍人奴病,告之曰:「此伤脾气也,当至鬲塞不通,不能食饮,法至,泄血死」。
宦者平即往告相曰:「君之舍人奴有病,病重,死期有日」。
相君曰:「卿何以知之」?
曰:「君朝时入宫,君之舍人奴尽食闺门外,平与仓公立,即示平曰,病如是者死」。
相即召舍人奴而谓之曰:「公奴有病不」?
舍人曰:「奴无病,身无痛者」。
至春果病,至四月,泄血死。
所以知奴病者,脾气周乘五藏,伤部而交,故伤脾之色也,望之杀然黄,察之如死青之兹。
众医不知,以为大虫,不知伤脾。
所以至死病者,胃气黄,黄者土气也,土不胜木,故至死。
所以至夏死者,脉法曰,病重而脉顺清者曰内关」,内关之病,人不知其所痛,心急然无苦。
若加以一病,死中春
一愈顺,及一时。
其所以四月死者,诊其人时愈顺。
愈顺者,人尚肥也。
奴之病得之流汗数出,炙于火而以出见大风也。
甾川王病,召臣诊脉,曰:「蹶上为重,头痛身热,使人烦懑」。
即以寒水拊其头,刺足阳明脉,左右各三所,病旋已。
病得之沐发未乾而卧。
诊如前,所以蹶,头热至肩。
齐王黄姬兄黄长卿家有酒召客,召臣
诸客坐,未上食。
望见王后弟宋建,告曰:「君有病,往四五日,君要肋痛,不可俯仰,又不得小溲。
不亟治,病即入濡肾。
及其未舍五藏,急治之。
病方今客肾濡,此所谓肾痹也」。
宋建曰:「然,建故有要脊痛。
往四五日,天雨,黄氏诸倩见建家京下方石,即弄之,建亦欲效之,效之不能起,即复置之。
暮,要脊痛,不得溺,至今不愈」。
建病得之好持重,所以知建病者,臣意见其色,太阳色干,肾部上及界要以下者枯四分所,故以往四五日知其发也。
即为柔汤使服之,十八日所而病愈。
济北王侍者韩女病要背痛,寒热,众医皆以为寒热也。
诊脉,曰:「内寒,月事不下也」。
即窜以药,旋下,病已。
病得之欲男子而不可得也。
所以知韩女之病者,诊其脉时,切之,肾脉也,啬而不属。
啬而不属者,其来难,坚,故曰月不下。
肝脉弦,出左口,故曰欲男子不可得也。
临菑汜里女子薄吾病甚,众医皆以为寒热笃,当死,不治。
诊其脉,曰:「蛲瘕」。
蛲瘕为病,腹大,上肤黄粗,循之戚戚然。
饮以芫华一撮,即出蛲可数升,病已,三十日如故。
病蛲得之于寒湿寒湿气宛,笃不发,化为虫。
所以知薄吾病者,切其脉,循其尺,其尺索刺粗,而毛美奉发,是虫气也。
其色泽者,中藏无邪气及重病。
淳于司马病,臣切其脉,告曰:「当病迵风。
迵风之状,饮食下嗌辄后之,病得之饱食而疾走」。
淳于司马曰:「我之王家食马肝,食饱甚,见酒来,即走去,驱疾至舍,即泄数十出」。
告曰:「为火齐米汁饮之,七八日而当愈」。
时医秦信在旁,臣去,信谓左右阁都尉曰:「淳于司马病为何」?
曰,以为迵风,可治」。
信即笑曰:「是不知也,淳于司马病,法当后九日死」。
后九日不死,其家复召臣
往问之,尽如意诊。
臣即为一火齐米汁,使服之,七八日病已。
所以知之者,诊其脉时,切之,尽如法。
其病顺,故不死。
齐中郎破石病,臣诊其脉,告曰:「肺伤,不治,当后十日丁亥,溲血死」。
后十一日,溲血而死。
破石之病,得之堕马僵石上。
所以知破石之病者,切其脉,得肺阴气,其来散,数道至而不一也。
色又乘之。
所以知其堕马者,切之得番阴脉。
番阴脉入虚里,乘肺脉。
肺脉散者,固色变也乘之。
所以不中期死者,师言曰「病者安谷即过期,不安谷则不及期」。
其人嗜主肺,故过期。
所以溲血者,诊脉法曰:「病养喜阴处者顺死,喜养阳处者逆死」。
其人喜自静,不躁,又久安坐,伏几而寐,故血下泄
齐王侍医遂病,自练五石服之。
往过之,遂谓曰:「不肖有病,幸诊遂也」。
即诊之,告曰:「公病中热。
论曰:『中热不溲者,不可服五石』。
石之为药精悍,公服之不得数溲,亟勿服。
色将发臃」。
遂曰:「扁鹊曰:『阴石以治阴病,阳石以治阳病』。
夫药石者有阴阳水火之齐,故中热,即为阴石柔齐治之,中寒,即为阳石刚齐治之」。
曰:「公所论远矣。
扁鹊虽言若是,然必审诊,起度量,立规矩,称权衡,合色脉,表里有馀不足顺逆之法,参其人动静与息相应,乃可以论。
论曰:『阳疾处内,阴形应外者,不加悍药及针石』。
夫悍药入中,则邪气辟矣,而宛气愈深。
诊法曰:『二阴应外,一阳接内者,不可以刚药』。
刚药入则动阳,阴病益衰,阳病益著,邪气流行,为重困于俞,忿发为疽」。
告之后百馀日,果为疽发乳上,入缺盆,死。
此谓论之大体也,必有经纪。
拙工有一不习,文理阴阳失矣。
齐王故为阳虚侯时,病甚,众医皆以为蹶。
诊脉,以为痹,根在右肋下,大如覆杯,令人喘,逆气不能食。
即以火齐粥且饮,六日气下;
即令更服丸药,出入六日,病已。
病得之内,诊之时,不能识其经解,大识其病所在。
尝诊安阳武都里成开方,开方自言以为不病,臣意谓之病苦沓风,三岁,四支不能自用,使人瘖,瘖即死。
今闻其四支不能用,瘖而未死也。
病得之数饮酒以见大风气
所以知成开方病者,诊之,其脉法咳言曰:「藏气相反者死」。
切之,得肾反肺,法曰「三岁死」也。
安陵阪里公乘项处病,臣诊脉,曰:「牡疝」。
牡疝在鬲下,上连肺,病得之内。
臣意谓之:「真毋为劳力事,为劳力事,则必呕血死」。
处后蹴鞠,要蹙寒,汗出多,即呕血。
复诊之曰:「当旦日日夕死」。
即死,病得之内。
所以知项处病者,切其脉得番阳
番阳入虚里,处旦日死。
一番一络者,牡疝也。
曰:他所诊其决死生,及所治已病众多,久颇忘之,不能尽识,不敢以对。
问臣:「所诊治病,病名多同而诊异,或死或不死,何也」?
对曰:「病名多相类,不可知,故古圣人为之脉法,以起度量,立规矩,县权衡,案绳墨,调阴阳,别人之脉各名之,与天地相应,参合于人,故乃别百病以异之,有数者皆异之,无数者同之,然脉法不可胜验,诊疾人以度异之,乃可别同名,命病主在所居。
今臣所诊者,皆有诊籍
所以别之者,臣所受师方适成,师死,以故表籍所诊,期决死生,观所失所得者合脉法,以故至今知之」。
问臣曰:「所期病决死生,或不应期,何故」?
对曰:「此皆饮食喜怒不节,或不当饮药,或不当针灸,以故不中期死也」。
问臣:「方能知病死生,论药用所宜,诸侯王大臣有尝问意者不?
文王病时,不求诊治,何故」?
对曰:「赵王胶西王、济南王吴王皆使人来召臣,臣不敢往。
文王病时,臣家贫,欲为人治病,诚恐吏以除拘臣也,故移名数,左右不修家生,出行游国中,问善为方数者事之久矣,见事数师,悉受其要事,尽其方书,及解论之。
身居阳虚侯国,因事侯。
侯入朝,臣从之长安,以故得诊安陵项处等病也」。
问臣:「知文王所以得病不起之状」?
对曰:「不见文王病,然窃闻文王病喘,头痛,目不明。
心论之,以为非病也。
以为肥而蓄精,身体不得摇,骨肉不相任,故喘,不当医治。
脉法曰:『年二十脉气当趋,年三十当疾步,年四十当安坐,年五十当安卧,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
文王年未满二十,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不应天道四时。
后闻医灸之即笃,此论病之过也。
论之,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非年少所能复之也,以故死。
所谓气者,当调饮食,择晏日,车步广志,以适筋骨肉血脉,以泻气。
故年二十,是谓易贸,法不当砭灸,砭灸至气逐。
问臣:「师庆安受之?
闻于齐诸侯不」?
对曰:「不知庆所所师受,庆家富,善为医,不肯为人治病,当以此故不闻。
庆又告臣曰:『慎毋令我子孙知若学我方也』」。
问臣:「师庆何见于意而爱意,欲悉教方」?
对曰:「臣不闻师庆为方善也。
所以知庆者,少时好诸方事,臣试其方,皆多验,精良
菑川唐里公孙光善为古传方,臣即往谒之。
得见事之,受方化阴阳及传语法,臣悉受书之。
欲尽受他精方,公孙光曰:『吾方尽矣,不为爱公所。
吾身已衰,无所复事之。
是吾年少所受妙方也,悉与公,毋以教人』。
曰:『得见事侍公前,悉得禁方,幸甚。
死不敢妄传人』。
居有间,公孙光闲处,臣深论方,见言百世为之精也。
喜曰:『公必为国工
吾有所善者皆疏,同产处临菑,善为方,吾不若,其方甚奇,非世之所闻也。
吾年中时,尝欲受其方,杨中倩不肯,曰:「若非其人也」。
胥与公往见之,当知公喜方也。
其人亦老矣,其家给富」。
时者未往,会庆子男殷来献马,因师奏马王所,以故得与殷善。
又属意于殷曰:『意好数,公必谨遇之,其人圣儒』。
即为书以意属阳庆,以故知庆。
事庆谨,以故爱意也」。
问臣曰:「吏民尝有事学方,及毕尽得意方不?
何县里人」?
对曰:「临菑宋邑
邑学,臣意教以五诊,岁馀。
济北王太医高期、王禹学,臣意教以经脉高下,及奇络结,当论俞所居,及气当上下出入邪逆顺,以宜针石,定砭灸处,岁馀。
菑川王时遣太仓马长冯信正方,臣意教以案法逆顺,论药法,定五味,及和齐汤法。
高永侯家丞杜信喜脉,来学,臣意教以上下经脉五诊,二岁馀。
临菑召里唐安来学,臣意教以五诊,上下经脉,奇咳,四时应阴阳重,未成,除为齐王侍医」。
问臣:「诊病决死生,能全无失乎」?
对曰:「治病人,必先切其脉。
乃治之,败逆者不可治,其顺者乃治之。
心不精脉,所期死生视可治,时时失之,臣不能全也(《史记·仓公传》)」。
日食对 西汉 · 刘向
 出处:全汉文 卷三十六
四月交于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
东井京师地,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汉书·五行志》下之下: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
阿毗昙八楗度论序 前秦 · 释道安
 出处:全晋文
阿毗昙者,秦言大法也。
众祐有以见道果之至赜,拟性形容执乎真像,谓之大也。
有以道慧之至齐,观如司南察乎一相谓之法,故曰大法也。
中阿含世尊责优陀邪曰:“汝致诘阿毗昙乎”?
夫然,佛以身子五法为大阿毗昙也(戒定慧名,无漏也。)
佛般涅盘后,迦旃延(义第一也)以十二部经浩博难究,撰其大法为一部八楗度四十四品也。
其为经也,富莫上焉,邃莫加焉,要道无行而不由,可不谓之富乎?
至德无妙而不出,可不谓之邃乎?
富邃洽备,故能微显阐幽也。
其说智也周,其说根也密,其说禅也悉,其说道也具。
周则二八用各适时,密则二十迭为宾主,悉则味(一作昧)净遍游其门,具则利钝各别其所,以故为高座者所咨嗟,三藏者所鼓舞也。
其身毒来诸沙门,莫不祖述此经,宪章鞞婆沙,咏歌有余味者也。
然乃在大荒之外,葱岭之表,虽欲从之,末由见也。
建元十九年罽宾沙门僧伽禘婆,诵此经甚利,来诣长安比丘释法和请令出之。
佛念译传,慧力僧茂笔受,和理其旨归,自四月三(一作二)十日出,至十月二十三日乃讫。
其日检校译人,颇杂义辞,龙蛇同渊,金鍮共肆者,彬彬如也。
抚然恨之,余亦深谓不可,遂令更出,夙夜匪懈,四十六日而得尽定,损可损者四卷焉。
至于事须悬解起尽之处,皆为细其下。
梵本十五千七十二首庐(四十八万二千五一作三百四言。)
秦言十九万五千二百五十言,其人忘因缘一品,云言数可与十门等也。
周览斯经,有硕人所尚者三焉:以高座者尚其博,以尽漏者尚其要,以研机者尚其密。
密者,龙象翘鼻,鸣不造耳,非人中之至恬,其孰能与于此也?
要者八忍九断,巨细毕载,非人中之至练,其孰能致于此也?
博者众微众妙,六八曲备,非人中之至懿,其孰能综于此也?
其将来诸学者游盘于其中,何求而不得乎(《释藏》一,又《迹》十。)
小品经序 十六国 · 释僧睿
 出处:全晋文
般若波罗蜜者,穷理尽性之格言,菩萨成佛之弘轨也。
轨不弘,则不足以冥群异,一指归;
性不尽,则物何以登道场,成正觉?
正觉之所以成,群异之所以一,何莫由斯道也!
是以累教殷勤,三抚以之频发;
功德叠校,九增以之屡至。
如问相标玄而玄其玄,幻品忘寄而忘其忘,道行坦其泽,难问穷其源,随喜忘趣以要终,照明不化以即玄。
章虽三十,贯之者道;
言虽十万。
(一作佩。)之者行。
行凝然后无生,道足然后补处,乃(一作及。)此而变一切智也。
法华镜本以凝照,般若冥末以解悬,解悬理趣,菩萨道也;
凝照镜本,告其终也。
终而不泯,则归途扶疏,有三实之迹;
权应不夷,则乱绪纷纶,有惑趣之异。
是以法华般若,相待以期终;
方便实化,冥一以俟(一作侠。)
尽。
论其穷理尽性,夷明万行,则实不如照;
取其大明真化,解本无三,则照不如实。
是故叹深则般若之功重,美实则法华之用征,此经之尊,三抚三嘱,未足惑也。
秦太子者,寓迹储宫,拟韶区外,习味斯经,梦想增至,准悟大品,深知译者之失,会闻鸠摩罗法师神授其文,真本犹存,以弘始十年二月六日请令出之,至四月三十日校正都讫。
考之旧译,真若荒田之稼,芸过其半,未讵多也。
斯经正文,凡有四种,是佛异时适化广略之说也。
其多者云有十万偈,少者六百偈,此之大品,乃是天竺之中品也。
随宜之言,复何必计其多少,议其烦简邪?
梵文雅质,案本译之,于丽巧不足,朴正有余矣,幸冀文悟之贤,略其华而几其实也(《释藏鳞》一,又《迹》八。)
发遣北边质任诏太建十四年四月癸卯 陈朝 · 陈叔宝
 出处:全陈文卷四
中岁克定淮泗,爰涉青徐,彼土酋豪,并输罄诚款,分遣亲戚,以为质任
今旧土沦陷,复成异域,南北阻远,未得会同,念其分乖,殊有爱恋,夷狄吾民,斯事一也,何独讥禁,使彼离析。
外可即检任子馆及东馆并带保任在外者,并赐衣粮,颁之酒食,遂其乡路,所之阻远,便发遣船仗卫送,必令安达;
若已预仕宦,及别有事义,不欲去者,亦随其意(《陈书·后主纪》)
张胄玄新历 隋 · 刘晖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六
《命历序》僖公五年天正壬子朔旦冬至,《左氏传》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日南至。
张宾历,天正壬子冬至,合《命历序》,差《传》一日。
张胄玄历,天正壬子朔,合《命历序》,差《传》一日;
〔三日〕甲寅冬至,差《命历序》二日,差《传》三日。
成公十二年,《命历序》天正辛卯朔旦日至。
张宾历,天正辛卯冬至,合《命历序》。
张胄玄历,天正辛卯朔,合《命历序》;
二日壬辰冬至,差《命历序》一日。
昭公二十年,《春秋左氏传》,二月己丑朔日南至,准《命历序》庚寅朔旦日至。
张宾历,天正庚寅冬至,并合《命历序》,差《传》一日。
张胄玄历,天正庚寅朔,合《命历序》,差《传》一日;
二日辛卯冬至,差《命历序》一日,差《传》二日
宜案《命历序》及《春秋左氏传》,并闰馀尽之岁,皆须朔旦冬至
若依《命历序》勘《春秋》三十七食,合处至多;
若依《左传》,合者至少,是以知《传》为错。
张胄玄信情置闰,《命历序》及《传》气朔并差。
宋元嘉冬至影有七,张宾历合者五,差者二,亦在前一日。
张胄玄历合者三,差者四,在后一日
元嘉十二年十一月甲寅朔十五日戊辰冬至,日影长。
张宾历合戊辰冬至张胄玄己巳冬至,差后一日
十三年十一月己酉朔二十六日甲戌冬至,日影长。
张宾癸酉冬至,差前一日,张胄玄历合甲戌冬至
十五年十一月丁卯朔十八日甲申冬至,日影长。
二历并合甲申冬至
十六年十一月辛酉朔二十九日己丑冬至,日影长。
张宾历合己丑冬至张胄玄庚寅冬至,差后一日
十七年十一月乙酉朔十日甲午冬至,日影长。
张宾历合甲午冬至张胄玄乙未冬至,差后一日
十八年十一月己卯朔二十一日己亥冬至,日影长。
张宾历合己亥冬至张胄玄庚子冬至,差后一日
十九年十一月癸卯朔三日乙巳冬至,日影长。
张宾甲辰冬至,差前一日,张胄玄历合乙巳冬至
又周从天和元年丙戌开皇十五年乙卯,合得冬夏至日影一十四。
张宾历合得者十,差者四,三差前一日,一差后一日
张胄玄历合者五,差者九,八差后一日,一差前一日。
天和二年十一月戊戌朔三日庚子冬至,日影长。
张宾历合庚子冬至张胄玄辛丑冬至,差后一日
三年十一月壬辰朔十四日乙巳冬至,日影长。
张宾历合乙巳冬至张胄玄丙午冬至,差后一日
建德元年十一月己亥朔二十九日丁卯冬至,日影长。
张宾丙寅冬至,差前一日,张胄玄历合丁卯冬至
二年五月丙寅朔三日戊辰夏至,日影短。
张宾己巳夏至,差后一日张胄玄庚午夏至,差后二日
三年十一月戊午朔二十日丁丑冬至,日影长。
张宾历合丁丑冬至张胄玄戊寅冬至,差后一日
六年十一月庚午朔二十三日壬辰冬至,日影长。
张宾历合壬辰冬至张胄玄历癸已冬至,差后一日
宣政元年十一月甲午朔五日戊戌冬至,日影长。
两历并合戊戊冬至
开皇四年十一月己未朔十一日己巳冬至,日影长。
张宾历合己巳冬至张胄玄庚午冬至,差后一日
五年十一月甲寅朔二十二日乙亥冬至,日影长。
张宾甲戌冬至,差前一日,张胄玄历合庚辰冬至
七年五月乙亥朔九日癸未夏至,日影短。
张宾壬午夏至,差前一日,张胄玄历合癸未夏至
十一月壬申朔十四日乙酉冬至,日影长。
张宾历合乙酉冬至张胄玄丙戌冬至,差后一日
十一年十一月己卯朔二十八日丙午冬至,日影长。
张宾历合丙午冬至张胄玄丁未冬至,差后一日
十四年十一月辛酉朔旦冬至
张宾历合十一月辛酉朔旦冬至张胄玄十一月辛酉朔二日壬戌冬至,差后一日
建德四年四月大、乙酉朔,三十日甲寅,月晨见东方。
张宾四月大、乙酉朔,三十日甲寅,月晨见东方,张胄玄四月小、乙酉朔,五月大,甲寅朔,月晨见东方。
宜案影极长为冬至,影极短为夏至,二至自古史分可勘者二十四,其二十一有影,三有至日无影。
见行历合一十八,差者六,张胄玄历合者八,差者一十六,二差后二日,一十四差后一日
开皇四年,在洛州冬至影,与京师二处,进退丝毫不差。
周天和已来案验在后。
更检得建德四年,晦朔东见;
张胄玄历,五月朔日,月晨见东方。
今十七年,张宾闰七月张胄玄闰五月
又审至以定胄玄历至既不当,故知置闰必乖。
见行历四月五月频大,张胄玄九月十月频大,为胄玄朔弱,频大在后晨,故朔日残月晨见东方。
宜又案开皇四年十二月十五日癸卯,依历月行在鬼三度,时加酉,月在卯上,食十五分之九,亏起西北。
今伺候,一更一筹起食东北角,十五分之十,至四筹还生,至二更一筹复满。
五年六月三十日,依历太阳亏,日在七星六度,加时在午少强上,食十五分之一半强,亏起西南角。
今伺候,日乃在午后六刻上始食,亏起西北角,十五分之六,至未后一刻还生,至五刻复满。
六年六月十五日,依历太阴亏,加时酉(月),在卯上,食十五分之九半弱,亏起西南。
当其时阴云不见月。
至辰巳,云里见月,已食三分之二,亏从东北,即还,云合。
至巳午间稍生,至午后,云里暂见,已复满。
十月二十日丁丑,依历太阳亏,日在斗九度,时加在辰少弱上,食十五分之九强,亏起东北角。
今候所见,日出山一丈,辰二刻始食,亏起正西,食三分之二,辰后二刻始生,入巳时三刻上复满。
十年三月十六日癸卯,依历月行在氐七度,时加戌,月在辰太半上,食十五分之七半强,亏起东北。
今候,月初出卯南,带半食,出至辰初三分,可食二分许,渐生,辰未已复满。
见行历九月十六日庚子,月行在胃四度,时加丑,月在未半强上,食十分之三半强,亏起正东。
今伺候,月以午后二刻,食起正东,须臾如南,至未正上,食南畔五分之四,渐生,入一刻半复满。
十一年七月十五日己未,依历月行在室七度,时加戌,月在辰太强上,食十五分之十二半弱,亏起西北。
今伺候,一更三筹起西北上,食准三分之二强,与历注同。
十三年七月十六日,依历月在半强上,食十五分之半弱,亏起西南。
十五日夜,从四更候月,五更一筹起东北上,食半强,入云不见。
十四年七月一日,依历时加巳弱上食,食十五分之十二半强,至未后三刻,日乃食,亏起西北,食半许,入云不见,食顷暂见,犹未复生,因即云鄣。
十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庚午,依历月行在井十七度,时加亥,月在巳半上,食十五分之九半强,亏西北。
其夜一更四筹后,月在辰上起食,亏东南,至二更三筹,月在巳上,食三分之二许,渐生,至三更一筹,月在丙上,复满。
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乙丑,依历月行在井十七度,时加丑,月在未太弱上,食十五分之十二半弱,亏起东南。
十五日夜伺候,至三更一筹,月在丙上,云里见,巳食十五分之三许,亏起正东,至丁上,食既,后从东南生,至四更三筹,月在未末,复满。
胄玄不能尽中(《隋书·律历志》中,开皇十七年张胄玄历成,奏之。上付杨素等校其短长。刘晖国子助教王颇等执旧历术,迭相驳难,与司历刘宜,援据古史影等,驳胄玄云。)
蜀川安危事(三条) 其一 唐初 · 陈子昂
 出处:全唐文卷二百十一
臣伏见四月三十日敕。
同昌军。
蜀川百姓每见免五十万丁运粮。
实大苏息。
然松茂等州诸羌首领
二十年来利得此军财帛粮饷。
以富已润屋。
今一旦停废。
失其大利。
必是勾引生羌。
诈作警固
以恐动茂翼等州。
复使国家徵兵镇守。
若松茂等州无好都督
则此诈必行。
旦夕警固必有发者。
一发巳后。
警动蜀州
朝廷不知。
徵兵赴救。
兵至贼散。
靡弊更甚。
伏乞选择茂州都督
严加斥堠
乃命御史一人。
专在按察
若有诈妄。
即录奏称加法以惩其奸。
庶可久长安帖。
不然。
受其弊。
奏限官职田状 唐 · 李遵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三十三
中外官职田者苗子。
准令依租分法并入新人。
水陆田十一月一日已后上者。
子并入官。
草准式当司官分其类迁改。
人乃有一年之中数处合得者。
按令云。
职分陆田限三月三十日已前。
水田限四月三十日
夏田限九月三十日
已后上者入前人。
已前上者入后人。
即是各以耕种时在职者为主。
此职既阙。
本是公田。
耕耘收刈。
已皆毕功。
新人方来。
何理领受。
请自今后水陆田并限六月三十日
宿麦限十二月三十日
春麦限三月三十日
已前上者入新。
已后上者并草并入官。
若其年已得前任苗子。
并不重受。
亦入官。
优恤畿内百姓并除十县令 中唐 · 陆贽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六十三
朕以薄德。托于人上。
励精思理。期致雍熙。
鉴之不明。事或乖当。
百度多阙。四方靡宁。
伤夷未瘳。而征役荐起。
流亡既甚。而赋敛弥繁。
人怨闻上。天灾降下。
连岁蝗旱。荡无农收。
惟兹近郊。遭害尤甚。
岂非昊穹作沴。深儆予衷。
跼蹐忧惭。罔知攸措。
今谷价腾踊。人情震惊。
乡闾不居。骨肉相弃。
流离殒毙。所不忍闻。
公私之间。廪食俱竭。
既无赈恤。犹复徵求。
财殚力疲。继以鞭箠。
弛征则军莫之赡。厚敛则人何以堪。
念兹困穷。痛切心骨。
思所以济。浩无津涯。
补过实在于增修。救患莫如于息费。
致咎之本。既由朕躬。
谢谴之诚。当自朕始。
宜令尚食每日所进膳各减一半。宫人等每月惟供给粮米一千五百硕。
其馀悉皆停省。年食支酒料宜减五百硕。
飞龙厩马。从今已后至四月三十日已前。
并减半料。京兆府百姓应差科徵配。
及和市和籴等诸色名目。事无大小。
一切并停。公私债负。
容待蚕麦熟后徵收。百司非至切之务。
如追扰百姓及追勘徵收等色。府县并不须承受
其寻常诉讼。非交相侵夺者。
亦不得为理。百姓及诸色人等
如能力行仁义。均减有无。
赒贷贫人。全活数众者。
府司具事迹闻奏。朕当授以官秩。
蠲其征徭。如县令劝导有方。
流庸克济。至夏初已来。
类例勘会。但户口无减。
田畴不荒。亦以状闻。
量加优奖。百姓有迫于荒馑。
全家逐食者。其田宅家具树木麦苗等。
县司并明立簿书印记。令所由及近邻人同检校
勿容辄有毁损。及典卖填纳差科。
本户却归。使令复业
夫致理之本。必在于亲人。
亲人之任。莫切于令长。
导王者之泽。以被于下。
求庶人之瘼。以闻于朝。
得失之间。所系甚大。
且一夫不获。辜实在予。
况百里之安危。万人之性命。
付以长吏。岂容易哉。
今甸内凋残。亦已太甚。
每一兴想。衋然伤怀。
非慈惠不能恤疲氓。非才术无以赈艰食。
台郎御史。选重当时。
得不分朕之忧。救人之弊。
昨者详延偫彦。亲访嘉猷。
尚书司勋员外郎窦申等十人。咸以器能。
理道精心。究烝黎之疾苦。
知教化之宗源。辍于周行。
往涖通邑长安县
郑珣瑜检校吏部员外郎奉先县韦武检校礼部员外郎昭应县
贾全咸阳县监察御史。霍琮可华原县监察御史
王仓可检校礼部员外郎昭应县李曾盩厔县监察御史
三原县侍御史。李绲可富平县殿中侍御史
其有散官封赐者并如故。应畿内县令俸料。
宜准常参官例均融加给。泾阳县韦涤。
洁已贞明。处事通敏。
有禦灾之术。有字物之方。
人不流亡。事皆办集。
惟是一邑之内。独无愁怨之声。
古之循良。何以过此。
就加宠秩。允叶前规。
检校工部员外郎兼本官。仍赐绯鱼袋。
并赐衣一袭。绢百匹。
马一匹。呜呼。
积行在躬。虽微必著。
咨乃庶尹。其惟钦哉。
朕闻为君者必择人而官。为臣者罔择官而处。
弛张系于理。不系于时。
升降在乎人。不在乎位。
朕方抑浮华以敦教。稽言行以进人。
非次之恩。以待能者。
彰善黜恶。期于必行。
凡百君子。各宜自勉。
代宏敬与泽潞军将843年5月 唐 · 李德裕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七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昨览大将等陈情表。
未知迷复。
颇事游词。
宏敬任忝专征。
兼许招谕
思欲布朝廷大信。
解彼深疑。
指事而言。
更无文饰。
只如公等本使。
疾病绵惙。
既以上闻。
便须请监军权知兵马。
以俟朝旨。
岂有表章未发。
邪计已萌。
遽遣刘稹衙内决事。
不令常侍父疾。
既亏子道
深累国章。
远近闻知。
无不骇听。
姜崟四月十三日到城。
至二十三日
圣上惊异此事。
要知端的。
遂令追问。
冀得实情。
姜崟状称。
四月六日大衙宅内小听
实见本使。
至八日晚后。
刘稹传本使处分。
令入城请医。
并不见本使。
又云。
女婿李方四月五日降职至十将
妹婿王再晟被发遣山东
邯郸镇佐军虞候
崟见女婿辈皆被降黜。
遂怀忧惧。
郭谊觅使入城。
至四月三十日
追问梁叔乂。
亦只缘公等本使不见。
宣慰问疾使又不见。
医官梁叔乂自通状云。
刘守义扶刘稹时。
叔乂对都押衙郭谊向守义道。
且莫如此。
若拟扶郎君
待国家处分。
不可依河朔自专。
刘守义因此怀恨叔乂。
诈传本使处分。
令入奏谢医药方。
便夺叔乂职事。
姜崟梁叔乂是彼心腹。
尚不得面见本使。
于朝廷通状。
称本军尽云已亡。
军中法严。
不知委细
宣慰使既不得面见。
固难辨明。
今公等表章。
仍云故使初奏疾病。
姜崟梁叔乂并云被台司收系。
军人闻此消息。
且言故使尚未薨背。
事已如此。
自是公等行诡谲之计。
诬罔朝廷。
凡所施为。
事多矫诈。
在朝廷须知事实。
焉得不一一追问。
及奏公等本使丧亡。
圣上三日废朝。
宠赠师傅。
方欲遣使吊祭。
以备哀荣。
寻属薛常侍回。
知不入衙门不受敕。
镇州省使方回及常道军将樊琮
知公等拒命之心。
必无悛改。
圣上曲为含忍。
询访百僚。
朝廷大臣。
藩翰戎帅。
切齿愤惋。
如报私雠。
圣上事非获已。
方降明制。
始终恩礼。
可谓无遗。
公等须知罪恶贯盈。
神人共弃。
更不得扇虚妄之说。
归怨朝廷。
聊布所怀。
各当知悉。
量宽盐法诏建隆二年四月壬戌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三之一八(第六册第五一八三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私炼盐者,三斤死;
擅货官盐入禁法地分者,十斤死;
以蚕盐贸易及入城市者,二十斤已上,杖脊二十,配役一年;
三十斤已上,上请。
禁私造买卖酒曲诏建隆二年四月壬戌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一(第六册第五一三三页)
应百姓私造曲十五斤者,死;
酝酒入城市者,三斗死;
不及者,等第罪之。
买者,减卖人罪之半。
告捕者,等第赏之。
河北诸州盐禁诏开宝三年四月庚子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六
河北诸州盐法并许通行,量收税钱,每斤过税一文,住卖二文。
隐而不税,悉没官,以其半给捕人充赏。
于州府城内置场收税,委本判官监掌,敢有侵隐,并当削除。
能纠告者,本院栏头、节级即补税务职掌,百姓即免三年差役,并给赏钱百千。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三之一八。第六册第五一八三页
赐兴平县寺院额牒太平兴国三年四月 唐末宋初 · 卢多逊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
中书门下京兆府京兆府奏,准敕分析所管存留有无名额僧尼寺院,共陆拾壹所,伍拾柒所并合胜任额。
数内兴平县肆所并无额:一、清梵寺,宜赐「保宁之寺」为额;
一、西禅院,宜赐「净相禅院」为额;
一、志公塔院,宜赐「多宝之院」为额;
一、法花院,宜赐「惠安之院」为额。
牒,奉敕,据分析到先存留无名额寺院等,宜令本府系未胜任得额外,其诸寺院各依前项名额勒额悬挂。
牒到准敕,故牒。
太平兴国三年四月三十日牒。
中书侍郎、平章事卢,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左仆射门下侍郎、平章事
按:乾隆兴平县志》卷八,乾隆四十四年刻本。
荆湖等地民诉水旱日限诏淳化二年正月二十六日 北宋 · 宋太宗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宋会要辑稿》刑法三之四三(第七册第六五九九页)
荆湖淮南江南两浙、西川、岭南管内诸州民诉水旱害田稼,自今四月三十日八月三十日,违限者更不得受。
禁文武官以孙侄为子求荫叙诏咸平六年四月己丑 北宋 · 宋真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四
文武官以孙、侄为子求荫叙者坐之,仍许诸色人告。
职田议咸平二年七月 北宋 · 杜锡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三、《宋会要辑稿》职官五八之一(第四册第三七○二页)
按《王制》:「古者公田籍而不税」。
籍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恶取于此,不税民之所自治也。
又曰:「夫圭田无征」。
夫,犹治也;
征,税也。
孟子曰:「卿以下必有圭田,治圭田者不税,所以厚贤也」。
《周礼》载师之职,有土田,有官田,有赏田;
又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疆地。
家邑,大夫之采地;
小都,卿之采地。
汉制,列侯皆衣食租税,而不得臣其吏民。
晋制有刍稿之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
又占田之限,官第一品五十顷,二品已下每品减五顷以为差,第九品十顷。
又得荫人为衣食客及佃客。
后魏宰人之官各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更代相付,卖者坐如律。
职分田起于此矣。
北齐京城四面诸坊之外三十里内为公田,一品以下逮于羽林、虎贲各有差,多者至百顷,少者三十顷。
唐制,永业田各有等差。
武德元年十二月制,内外官各给职分田,自一品至九品,以十二顷至五十亩为差。
京司及外县又各给公廨田,以供公私之费。
又准令:诸外司公廨田,大都督府四十顷,中都督府三十五顷,下都督上州各三十顷,中州二十顷,下州十五顷。
又《田令》:诸职分陆田限三月三十日,稻田限四月三十日,以前上者并入后人,以后上者入前人。
麦田以九月三十日为限,若前人自耕未种,后人酬其功直;
已前种者,准分租法。
此皆历代故事、令文旧制也。
三司建议,但系官水陆庄田,据州县近远并充职田,召人佃莳,所得课利随二税输送,置仓收贮,依公使钱例上历公用,具帐申省。
又令悉输二税。
臣等按隋唐给田之制有三:一曰永业田,依品而给,听其子孙相承;
二曰职分田,随官而给,更代相付;
三曰公廨田,据省寺州县地望而给。
永业田唯不许私卖;
职分、公廨田唯课营种,以给公私之费,别无禁止之制。
且百官廪赐莫盛于唐,月俸之馀既有食料杂给,禄粟之外又有息利本钱;
加以白直、执力、防阁、掌固之类,悉许私用役使,潜有所输。
五代所支,裁得其半。
太祖始定添支,太宗增给实俸。
职田之制废于五代,兴于本朝,而计臣以出纳之吝,遂有兹议。
且历寻故事,并无输税之文。
臣等参详,请不计系官□土,及远年逃田充州县官吏职田者,悉免二税及缘纳物色,许长吏已下募人牛垦辟,所得租课均分,如乡之例。
不须置仓上历,造籍申省,唯准令式,三年一造簿。
替日递相交付,不得私以贴卖。
给受之制,一如《田令》。
桑果菜茹薪刍及陂池所产,悉以均分。
仍俟今秋委转运使就近差官,尽括系官水陆庄田顷亩,据逐州官员分定顷亩,州县长吏给什之伍,自馀均其沃瘠,与通判幕职簿、尉差降给之。
其两京、大名京兆真定江陵河中凤翔及大藩镇各四十顷,次等藩镇三十五顷,防禦团练使州三十顷,中上刺史州二十顷,下州及军监十五顷,边远小州户口少处比上县给十顷,上中下县以十顷至七顷为三等。
转运使、副许于管内给十顷。
其诸州给外,剩者许均兵马都监、押寨主、监临文武职官、录事参军判司等,其顷亩多少类通判幕职之数。
其州县阙官,即以一分职田给推签判官
所召佃户止得以浮客充,仍免乡县差徭,不得占庇税户。
如此,则中才之类可革于贪心,上智之人益兴于廉节,与夫周之采地、魏之公田,其揆一也,经久之利,无出于兹。
天水尹府君墓志铭(并序 景祐五年四月1038年4月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九、《河南先生文集》卷一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公讳节,字守约,其先代北人。
大父晖,事后唐为清泰功臣,尝以节帅彰国军,晋初以忠于旧君遇祸,故人景延广匿其三子。
君父,其中子也,得亡太原
及刘氏据其地,以材勇隶帐下,为裨校。
乾德初,刘氏大将有欲其地内属者,谋觉,牵联坐死。
君尚幼,得小校张谦者持养数年,归于叔父让。
让为岢岚军使,君往来河西,以骑射名军中。
从父兄继伦立功河朔,君往依之,补衙内都虞候
将奏以官,有善相者谓曰:「君名一职即死,不则过五十为丰家」。
时相者言他事屡中,君决信,不复意仕。
继伦卒,始来河南,因家焉。
君性刚决,少长兵间,乐散施,以义气自许。
与人游处,勤恳持规矩,卑意谨甚,以是当世贵人多与之接。
年五十六,某年某月以疾终于家。
始,景氏所匿其长勋,后贵显,继伦其嗣也。
季即岢岚军使。
唯君父亡他国,与兄弟绝,故阙其名。
君娶郭氏,治家训子甚慈而法,后君若干年而卒。
生五子:宗溥、宗礼、宗济、宗泳、宗源
宗溥、宗礼皆早亡。
宗济,唐州团练推官
宗泳,给事政府
宗源三班借职
女三人,长适尤氏,次不嫁,俱亡。
孙七人:仲堪,业进士
仲芳,太庙斋郎
馀并幼。
景祐五年四月三十日,诸子奉君及郭夫人之丧,合葬于河南太尉乡万安山之原。
唐州从事君以志文为请。
初,予在枢密王丞相府从事君,其婿也,与之为有旧。
后予亲之丧在外,从事君助予奉之以归。
是尝德且旧,于其亲之葬,是宜为之铭。
铭曰:
呜呼,君之先或蹈大义,或陷危国,家再覆而嗣卒以存,其艰甚哉!
及君之葬,子孙寖以仕自进,以兴其家,岂前史所谓有阴德者欤。
后汉郎中王君碑跋(〔光和元年〕)1064年4月30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一、《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三六、《集古录》卷三、《六一题跋》卷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汉《郎中王君碑》,文字磨灭,不复成文,而仅有存者,其名字、官阀、卒葬年月皆莫可考。
惟其碑首题云「汉故郎中王君之铭」,知君为汉人,姓王氏,而官为郎中尔。
盖夫有形之物,必有时而弊,是以君子之道无弊,而其垂世者与天地而无穷。
颜回高卧于陋巷,而名与舜、禹同荣,是岂有托于物而后传邪?
岂有为于事而后著耶?
故曰久而无弊者道,隐而终者显诚。
此君子之所贵也。
汉王君者,托有形之物,欲垂无穷之名,及其弊也,金石何异乎瓦砾?
治平元年四月晦日书。
后汉太尉陈球碑跋1064年4月30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一、《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三六、《集古录》卷三、《六一题跋》卷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汉《太尉陈球碑》,云君讳字伯真广汉太守之元子也。
又云除郎中尚书符节郎、慎陵园令,换中东城门候,迁繁阳,拜侍御史
其后又云拜将作大匠
其馀磨灭仅存。
按《后汉书》传云:父亹,广汉太守
阳嘉中举孝廉,稍迁繁阳
太尉杨秉○陵太守,后累拜司空
光和元年,迁太尉,坐日食免。
复拜光禄大夫,与司徒刘合等谋诛宦官曹节等,不果,下狱死。
在○陵,破贼胡、朱盖有功,威著南邦。
今碑破、盖事班班可读,与传皆,惟不著诛宦官事。
至其卒时,文字磨灭不可识,惟云六十有二,亦与传
予所集录古文,与史传多异,惟此碑所载与列传同也。
治平元年四月晦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