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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道教文獻
續道藏
参,伐昏,有流星出参,伐有声,星尾红光如缕,直垂至地,良久方灭。
崇祯十年,星变。
按《福建通志》: 崇祯十年十一月十九日夜,
西南有物如流星下坠,大如瓜,至半空而灭,其光熠耀。
崇祯十一年,星变。
按《春明梦馀录》:崇祯十一年
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泰三年,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三年冬十月丁未,大风。 十一月癸未,
大风。
嘉泰四年春正月,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四年春正月乙亥,大风。
开禧元年,大风。
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四年五月辛巳,甘露降齐郡西安临胊城。十一月辛未朔,甘露降初宁陵。 己丑,
甘露降南海熙安,广州刺史江桓以闻。
元嘉八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
二月乙卯,定陵寝殿火。
开元五年,定陵火,洪州、潭州灾。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 五年十一月乙卯,
定陵寝殿火。是岁,洪州、潭州灾,延烧州署,州人见有物赤而暾暾飞来,旋即火发。〈按定陵火,《纪》作四年
燔吏部工部、御史台、官府、民居、军垒尽,乙未旦乃熄。
绍兴三年,临安府屡灾。
按《宋史·高宗本纪》: 绍兴三年十一月庚午,
临安府火。十二月乙酉,临安府火。戊子,又火。朱胜非以屡火求罢,不允。 按《五行志》:三年九月庚申,行
使耶律抹只奏今岁霜旱乏食。 按《食货志》:六年,霜旱灾,民饥。统和八年,饥。
按《辽史·圣宗本纪》: 八年十一月庚寅,
以吐谷浑民饥,赈之。
统和二十五年,饥。
按《辽史·圣宗本纪》:二十五年十二月己酉,赈饶州饥民。
年二月甲子,司州地震,屋室尽摇动。
世祖太延二年,地震。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 太延二年十一月丁卯,
并州地震。
太延四年,地震。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三月乙未,京师地震。十一
六月庚辰,晋州地震。诏五品以上言事。永徽二年,地震。
按《唐书·高祖本纪》:二年十月辛卯,晋州地震。 十一月戊寅,
忻州地震。
咸亨二年九月,地震。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仪凤二年,地震。
按《唐书·高宗本纪》
,雨木冰。


海陵天德三年十二月己丑,雨木冰。
按《金史·海陵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章宗明昌四年十一月壬午,
雨木冰。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泰和四年,木冰。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志》:至顺二年十一月丁巳,雨木冰。十二月癸亥,雨木冰。
顺帝至元五年,木冰。
按《元史·顺帝本纪》: 至元五年十一月癸酉,
瑞州路新昌州雨木冰,至明年二月始解。
至正十二年,雨木冰。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
厥亲。谁知畏九折,亦自是忠臣。又有数句,若铭赞者,云:道之所以成,不害其耕。德之所以修,不贼其牛。 元祐六年十一月十九日五更,
梦数人论《左传》,云:祈招之诗,固善讽,然未见所以感切穆王之心,巳其车辙马迹之意者。有答者曰:以民力
主也。台城既陷,武帝常语人曰:侯景必得为帝,但不久耳。破侯景字,成小人百日天子,为帝当得百日。案景以 辛未年十一月十九日
篡位,壬申年三月十九日败,得一百二十日。而景以三月一日便往姑熟,计在宫殿足满十旬,其言竟验。及景死,
。         甲辰孟。九,壬午。        十八,己卯。      二十七,丁丑。三十六, 乙亥。
      四十五,癸酉。     五十四,庚午。六十三,戊辰。      七十二,丙寅。     
直斗,而云在牵牛。迂阔不可复用,昭然如此。史官所共见,非独衡、兴。前以为九道密近,今议者以为有阙,及 甲寅
元复多违失,皆未可取正。昔仲尼顺假马之名,以崇君之义。况天之历数,不可任疑从虚,以非易是。上纳其言,遂改历事。
按宋书历志:安帝延光三年,中谒者亶诵上书言当用 甲寅
元,河南梁丰云当复用太初。尚书郎张衡、周兴皆审历,数难诵、丰,或不能对,或云失误。衡等参案仪注,考往 ……公卿详议。太尉恺等参议:太初过天一度,月以晦见西方。元和改从四分,四分虽密于太初,复不正,皆不可用。 甲寅
元与天相应,合图谶,可施行。议者不同。尚书令忠上奏:天之历数,不可任疑从虚,以非易是。亶等遂寝。
千四百七十一

十八日    十二〈十四〉
益四十四
缩五百三十一万九千三百八十五四千五百三十九 十九日    
十二〈十九〉
益三十二
缩六百四十八万四百四
四千六百二十四

二十日    十三〈一〉
益十九
合也。不合则日蚀可知。又云: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既有先后之差,是知定朔矣。诗云:十月之交, 朔日辛卯。
又春秋传曰:不书朔,官失之也。自后历差,莫能详正。故秦、汉以来,多非朔食。宋御史中丞何承天微欲见意, ……能详究,乃为散骑侍郎皮延宗等所抑。孝通之语,乃延宗旧说。治历之本,必推上元,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 夜半
甲子朔旦冬至。自此七曜散行,不复馀分普尽,总会如初。唯朔分、气分,有可尽之理,因其可尽,即有三端。此乃纪其日数之元尔。或以为即 夜半
甲子朔冬至者,非也。冬至自有常数,朔名由于月起,月行迟疾匪常,三端安得即合。故必须日月相合与至同日者
五〉
十六日  二百二度〈一十一〉
十七日  二百一十六〈六十三〉
十八日  二百三十度〈九十六〉 十九日  
二百四十五度〈八〉
二十日  二百五十八度〈九十七〉
二十一日 二百七十二度〈九十六〉
二十二日 二 ……〉十七日  增九十七        疾二度〈七十三〉十八日  增七十五        疾三度〈七十〉 十九日  
增五十一        疾四度〈四十五〉二十日  增二十八        疾四度〈九十六〉二十一日 
十二秒二十四半历策度一十五约分二十六秒二
伏见度一十七
段目  常日          常度合伏   十九日
〈四十八〉    二度〈四十八〉晨疾  二十七日〈五十〉    三度〈二十二〉晨次疾 二十七日〈五十 ……晨退  五十一日〈六 五十八〉 三度〈三十九 六十〉夕退  五十一日〈六 五十八〉 三度〈三十九 六十〉夕留  三十六日
夕迟  二十七日〈五十〉    一度〈四十八〉夕次疾 二十七日〈五十〉    二度〈六十四〉夕疾  二十七日〈五十〉    三度〈二十二〉夕伏   十九日
〈四十八〉    二度〈四十八〉段目  限度          初行率合伏  一度〈五十六〉    
            迟〈三度 七十八〉会元  加〈八十〉         迟〈三度 七十一〉 十九日
统元  加〈五十二〉        迟〈四度 四十四〉乾道  加〈五十九〉        迟〈四度 
果行。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律历志》:绍熙四年,布衣王孝礼言:今年十一月冬至,日景表当在 十九日壬午,
会元历注乃在二十日癸未,系差一日。崇天历癸未日冬至加时在酉初七十六分,纪元历在丑初一刻六十七分,统元
      六度〈三十六分〉

晨疾初
成天〈三十一日〉            六度〈八十九分〉统天 〈一十九日〉
            五度〈五十七分〉 〈一十九日〉
            五度〈三十七分〉

晨疾末
成天〈二十九日〉            五度〈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