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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琼曹魏
四孤议 曹魏 · 田琼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九
或有为《四孤论》者曰:「遇兵饥馑,有卖子者;
有弃沟壑者,有生而父母亡,无缌亲,其死必也;
有俗人五月生子,妨忌之不举者。
有家无儿,收养教训成人。
或语汝非此家儿,礼异姓不为后,于是便欲还本姓,为可然不」?
博士田琼议曰:「虽异姓不相为后,礼也。
《家语》曰:『绝嗣而后他人,于理为非』。
今此四孤,非故废其家祀,既是必死之人,他人收以养活。
褒姒长养于褒,便称曰褒,姓无常也
其家若绝嗣,可四时祀之于门户外,有子可以为后,所谓神不歆非类也(《通典》六十九)」。
刘德 其一 曹魏 · 田琼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九
刘德问曰:「君吊,大夫迎于门外,又拜送于门外;
大夫吊,不迎于门外。
今时县令长来吊,主人待之,当依国君来吊礼欤?
大夫来吊也。
又当去杖,其至皆如故,无可舍邪?
又今时丞尉来吊,待之当云何」?
田琼答曰:「今之君,与礼所云君,轻重不同。
若必欲依之,令长宜依国君,丞尉宜依大夫,君于礼但见去杖、戢杖,其馀不见也。
今于君吊,以首绖贯臂,遣人则不,释之而已(《通典》八十三)」。
其二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九
刘德田琼曰:「乳母缌,《注》云:『养子者有他故,贱者代之慈已』。
今时婢生口使为乳母,得无甚贱,不应服也」。
答曰:「婢生口,故不服也(《通典》九十二)」。
其三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九
刘德问:「以为人后者,支子可也。
长子不以为后。
同宗无支子,唯有长子,长子不后人,则大宗绝,后则违礼,如之何」?
田琼答曰:「以长子后大宗,则成宗子
礼,诸父无后,祭于宗家,复以其庶子还承其父(《通典》九十六)」。
其四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九
刘德问于田琼曰:「失君父终身不得者,其臣子当得婚否」?
答曰:「昔许叔重作《五经异义》,已设此疑。
郑玄驳云:『若终身不除,是绝祖嗣也;
除而成婚,违礼适权也(』」。(《通典》九十八))
其五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九
问曰:「小记云:『朋友虞祔而已』。
此为主幼而为虞祔也。
若都无主族,神不歆非类,当为虞祔否」?
田琼答曰:「虞,安神也;
祔以死者,祔于祖也。
既朋友恩旧欢爱,固当安之祔之,然后义备也,但后日不常祭之耳(《通典》一百一)」。
其六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九
又问:「朋友无所归,于我殡,若此者,当迎彼还已馆,皆当停柩于何所」?
答曰:「朋友无所归,故呼而殡之,不谓已殡迎之也。
于已馆而殡之者,殡之而已,不于西阶(《通典》一百一)」。
皇后降服 曹魏 · 田琼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九
诸侯女嫁为天王后,降其旁亲一等,与出降为二等,为外亲尊不同则降。
天子后为众子无服。
何以明之?
大夫庶子大功,其妻亦服大功;
今天子、诸侯于众子无服,后何缘独服之邪(《通典》八十一)
公子降服 曹魏 · 田琼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九
公子以厌降,公子厌于君,为其母妻昆弟练冠麻衰,谓君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
父卒,犹有先君余尊所厌,不得过大功也(《通典》九十三)
大夫子降服 曹魏 · 田琼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九
丧服经不见大夫嫡子为庶昆弟服者,与大夫庶子为士者同。
父之所降,子亦不敢不降也(《通典》九十三)
侯大夫妻及大夫士女降服 曹魏 · 田琼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九
大夫女嫁于诸侯,降其家旁亲一等,与出嫁降并二等,为外亲尊不同则降,诸侯夫人为众子无服。
何以明之?
大夫庶子大功。
其妻亦服大功。
今天子、诸侯于众人无服,夫人何缘独得服之?
大夫妻为大夫之亲,亦随大夫而降一等。
大夫之女嫁于大夫,还为其族亲尊不同者,亦降之。
唯父母昆弟为父后者,宗子亦不降也。
士之女嫁于大夫者,亦降其族亲不同尊者,如大夫也。
大夫之妻为庶子女子,在室大功,女适于士小功,此为大夫之妻尊与大夫同。
大夫为伯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为士者,以尊降一等。
为之大功,其妻亦服大功(《通典》九十三)
贵不降服 曹魏 · 田琼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九
大夫之妻为长子三年,女子子嫁大夫,大功(《通典》九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