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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观王昶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一
韩观王昶信有兼才,高官重作,不但三州(《魏志·徐邈传》注引《魏名臣奏》,黄门侍郎杜恕表。)
请令刺史专民事勿典兵疏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一
帝王之道,莫尚乎安民;
安民之术,在于丰财
丰财者,务本而节用也。
方今二贼未灭,戎车亟驾,此自熊虎之士展力之秋也。
然搢绅之儒,横加荣慕,厄腕抗论,以孙、吴为首,州郡牧守,咸共忽恤民之术,修将率之事。
农桑之民,竞干戈之业,不可谓务本。
帑藏岁虚而制度岁广,民力岁衰而赋役岁兴,不可谓节用。
今大魏奄有十州之地,而承丧乱之弊,计其户口不如往昔一州之民,然而二方僭逆,北虏未宾,三边遘难,绕天略币;
以所统一州之民,经营九州之地,其为艰难,譬策羸马以取道里,岂可不加意爱惜其力哉?
武皇帝之节俭,府藏充实,犹不能十州拥兵。
郡且二十也,今荆、扬、青、徐、幽、并、雍、凉缘边诸州皆有兵矣,其所恃内充府库外制四夷者,惟兖、豫、司、冀而已。
臣前以州郡典兵,则专心军功,不勤民事,宜别置将守,以尽治理之务;
而陛下复以冀州宠秩吕昭。
冀州户口最多,田多垦辟,又有桑之饶,国家征求之府,诚不当复任以兵事也。
若以北方当须镇守,自可专置大将以镇安之。
计所置吏士之费,与兼官无异。
然昭于人才尚复易,中朝苟乏人,兼才者势不独多。
以此推之,知国家以人择官,不为官择人也。
官得其人,则政平讼理;
政平故民当实,讼理故囹圄空虚。
陛下践阼,天下断狱百数十人,岁岁增多,至五百馀人矣。
民不益多,法不益峻。
以此推之,非政教陵迟,牧守不称之明效欤?
往年牛死,通率天下十能损二;
不半收,秋种未下。
若二贼游魂于疆场,飞刍挽粟,千里不及。
究此之术,岂在强兵乎?
武士劲卒愈多,愈多愈病耳。
夫天下犹人之体,腹心充实,四支虽病,终无大患;
今兖、豫、司、冀亦天下之腹心也。
是以愚臣慺慺,实愿四州之牧守,独修务本之业,以堪四支之重。
孤论难持,犯欲难成,众怨难积,疑似难分,故累载不为明主所察。
凡言此者,类皆疏贱;
疏贱之言,实未易听。
若使善策必出于亲贵,固不犯四难以求忠爱,此古今之所当患也(《魏志·杜畿传》)
议考课疏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一
《书》称「明试以功,三考黜陟」,诚帝王之盛制。
使有能者当其官,有功者受其禄,譬犹乌获之举千钧,之选骥足也。
虽历六代而考绩之法不著,关七圣而课式之文不垂,臣诚以为其法可粗依,其详难备举故也。
语曰:「世有乱人而无乱法」。
若使法可专任,则唐、虞可不须之佐,殷、周无贵之辅矣。
今奏考功者,陈周、汉之云为,掇京房之本旨,可谓明考课之要矣。
于以崇揖让之风,兴济济之治,臣以为未尽善也。
其欲使州郡考士,必由四科,皆有事效,然后察举,试辟公府,为亲民长吏,转以功次补郡守者,或就增秩赐爵,此最考课之急务也。
臣以为便当显其身,用其言,使惧为课州郡之法,法具施行,立必信之赏,施必行之罚。
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也。
古之三公,坐而论道,内职大臣,纳言补阙,无善不纪,无过不举。
且天下至大,万机至众,诚非一明所能遍照
故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明其一体,相须而成也,是以古人称廊庙之材,非一木之枝;
帝王之业,非一士之略。
由是言之,焉有大臣守职辨课可以致雍熙者哉!
且布衣之交,犹有务信誓而蹈水火,感知己而披肝胆,徇声名而立节义者;
况于束带立朝,致位卿相,所务者非特匹夫之信,所感者非徒知己之惠,所徇者岂声名而己乎!
诸蒙宠禄受重任者,不徒欲举明主于唐、虞之上而已,身亦欲厕之列。
是以古人不患于念治之心不尽,患于自任之意不足,此诚人主使之然也。
唐、虞之君,委任而责成功,及其罪也。
殛鲧而放四凶。
今大臣亲奉明诏,给事目下,其有夙夜在公,恪勤特立,当官不挠贵势,执平不阿所私,危言危行以处朝廷者,自明主所察也。
若尸禄以为高,拱默以为智,当官苟在于免负,立朝不忘于容身,洁行逊言以处朝廷者,亦明主所察也。
诚使容身保位,无放退之辜,而尽节在公,抱见疑之势,公义不修,而私议成俗,虽仲尼为谋,犹不能尽一才,又况于世俗之人乎!
今之学者,师商、韩而上法术,竞以儒家为迂阔,不周世用,此最风俗之流弊,创业者之所致慎也(《魏志·杜畿传》,又《通典》十五)
谏听廉昭言事疏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一
伏见尚书郎廉昭奏左丞曹璠以罚当关不依昭,坐判问。
又云:「诸当坐者别奏」。
尚书令陈矫自奏不敢辞罚,亦不敢以处重为恭,意至恳恻。
臣窃悯然为朝廷惜之!
夫圣人不择世而兴,不易民而治,然而生必有贤智之佐者,盖进之以道,率之以礼故也。
古之帝王之所以能辅世长民者,莫不远得百姓之欢心,近尽群臣之智力。
诚使今朝任职之臣皆天下之选,而不能尽其力,不可谓能使人。
若非天下之选,亦不可谓能官人。
陛下忧劳万机,或亲灯火,而庶事不康,刑禁日驰,岂非股肱不称之明效欤?
原其所由,非独臣有不尽忠,亦主有不能使。
百里奚愚于虞而智于秦,豫让苟容中行而著节智伯,斯则古人之明验矣。
今臣言一朝皆不忠,是诬一朝也;
然其事类可推而得。
陛下感帑藏之不充实,而军事未息,至乃断四时之赋衣,薄御府之私谷,帅由圣意,举朝称明,与闻政事密勿大臣,宁有恳恳忧此者乎?
骑都尉王才,幸乐人孟思所为不法,振动京都,而其罪状发于小吏,公卿大臣初无一言。
自陛下践阼以来,司隶校尉御史中丞宁有举纲维以督奸宄,使朝廷肃然者邪,若陛下以为今世无良才,朝廷乏贤佐,岂可追望之遐踪,坐待来世之俊乂乎!
今之所谓贤者,尽有大官而享厚禄矣,然而奉上之节未立,向公之心不一者,委任之责不专,而俗多忌讳故也。
臣以为忠臣不必亲,亲臣不必忠。
何者?
以其居无嫌之地而事得自尽也。
今有疏者毁人不实其所毁,而必曰私报所憎,誉人不实其所誉,而必曰私爱所亲,左右或因之以进憎爱之说。
非独毁誉有之,政事损益,亦皆有嫌。
陛下当思所以阐广朝臣之心,笃厉有道之节,使之自同古人,望与竹帛耳。
反使如廉昭者忧乱其间,臣惧大臣遂将容身保位,坐观得失,为来世戒也!
周公鲁侯曰:「使大臣怨乎不以」。
不言贤愚,明皆当世用也。
尧数舜之功,称去四凶,不言大小,有罪则去也。
今者朝臣不自以为不能,以陛下为不任也;
不自以为不智,以陛下为不问也。
陛下何不遵周公之所以用,大舜之所以去?
使侍中尚书,坐则侍帷幄,行则从华辇,亲对诏问,所陈必达,则群臣之行,能否皆可得而知;
忠能者进,暗劣者退,谁敢依违而不自尽?
以陛下之圣明,亲与群臣论议政事,使群臣人得自尽,人自以为亲,人思所以报,贤愚能否,在陛下之所用。
以此治事,何事不辨?
以此建功,何功不成?
每有军事,诏书常曰:「谁当忧此者邪?
吾当自忧耳」。
近诏又曰:「忧公忘私者必不然,但先公后私即自辨也」。
伏读明诏,乃知圣思究尽下情,然亦怪陛下不知其本而忧其末也。
人之能否,实有本性,虽臣亦以为朝臣不尽称职也。
明主之用人也。
使能者不敢遗其力,而不能者不得处非其任。
选举非其人,未必为有罪也;
举朝共容非其人,乃为怪耳。
陛下知其不尽力也。
而代之忧其职,知其不能也。
而教之治其事,岂徒主劳而臣逸哉,虽圣贤并世,终不能自此为治也。
陛下又患台阁禁令之不密,人事请属之不绝,听伊尹作迎客出入之制,选司徒更恶吏以守寺门,威禁由之,实未得为禁之本也。
汉安帝时少府窦嘉辟廷尉郭躬无罪之兄子,犹见举奏,章劾纷纷。
司隶校尉孔羡辟大将军狂悖之弟,而有司嘿尔望风希指,甚于受属。
选举不以实,人事之大者也。
嘉有亲戚之宠,社稷重臣,犹尚如此,以今况古,陛下自不督必行之罚以绝阿党之原耳。
伊尹之制,与恶吏守门,非治世之具也。
使臣之言少蒙察纳,何患于奸不削灭而养若昭等乎!
夫纠挝奸宄,忠事也。
然而世憎小人行之者,以其不顾道理而苟求容进也。
若陛下不复考其终始,必以违众忤世为奉公,密行白人为尽节,焉有通人大才而更不能为此邪?
诚顾道理而弗为耳,使天下皆背道而趋利,则人主之所最病者,陛下将何乐焉?
胡不绝其萌乎!
夫先意承旨以求容美,率皆天下浅薄无行义者,其意务在于适人主之心而已,非欲治天下、安百姓也。
陛下何不试变业而示之,彼岂执其所守以违圣意哉?
夫人臣得人主之心,安业也;
处尊显之官,荣事也;
千钟之禄,厚实也。
人臣虽愚,未有不乐此而喜干迕者也。
迫于道,自强耳。
诚以为陛下当怜而佑之,少委任焉,如何反录昭等倾侧之意,而忽若人者乎?
今者外有伺隙之寇,内有贫旷之民,陛下当大计天下之损益,政事之得失,诚不可以怠也(《魏志·杜畿传》)
奏事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一
汉故事,人民疾病,责之司徒(《御览》二百七引《魏名臣奏》。黄门杜恕奏。)
家事戒称张阁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一
张子台视之如鄙朴人,然其心中不知天地间何者为美,何者为恶,毅然似与阴阳合德者。
作人如此,自可不富贵,然而患祸当何从而来?
世有高亮如子台者,皆多力慕体之不如也(《魏志·邴原传》,《御览》五百九十三)
体论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谨案,《隋志·儒家》:杜氏《体论》四卷,幽州刺史杜恕撰旧、新《唐志》同。
字务伯晋征南大将军杜预之父也。
御史中丞,出刺幽州,以斩鲜卑小子一人为程喜所劾,免为庶人,徙章武
阮武曰:「今向闲暇,可潜思成一家言」。
遂著《体论》八篇,又著《兴性论》一篇。
嘉平四年卒于徙所,《魏志》有传。
八篇者,一曰《君》,二《臣》,三《言》,四《行》,五《政》,六《法》,七《听察》,八《用兵》;
四卷者,卷凡二篇,其书盖亡于唐末,《群书治要》载有六千余言,不著篇名,审观知是《君》、《臣》、《行》、《政》、《法》、《听察》六篇,其余《言》篇、《用兵》篇略见《御览·六帖》,而《意林》以《自叙》终焉。
今录出校定为一卷。
又有《笃论》,别载于后。
嘉庆二十年岁次乙亥二月既望
君第一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人主之大患,莫大乎好名;
人主好名,则群臣知所要矣。
夫名,所以名善者也。
善修而名自随之,非好之之所能得也。
苟好之甚,则必伪行要名,而奸臣以伪事应之;
一人而受其庆,则举天下应之矣。
君以伪化天下,欲贞信敦朴,诚难矣。
虽有至聪、至达之主,由无缘见其非而知其伪,况庸主乎!
人主之高而处隩,譬犹游云梦而迷惑,当借左右以正东西者也。
左曰功巍巍矣,右曰名赫赫乎。
今日闻斯论,明日闻斯论,苟不校之以事类,则人主嚣然自以为名齐乎,而化洽乎泰平也。
群臣琐琐,皆不足任也;
之君,宜独断者也;
不足任之臣,当受成者也。
以独断之君,与受成之臣,帅讹伪之俗,而天下治者,未之有也。
夫圣人之修其身,所以御群臣也,所以化万民也,其法轻而易守,其礼简而易持,其求诸己也诚,其化诸人也深。
荀非其人,道不虚行,苟非其道,治不虚应。
是以古之圣君之于其臣也。
疾则视之无数,死则临其大敛小敛,为撤膳不举荣,岂徒色取仁而实违之者哉?
乃惨怛之心,出于自然,形于颜色。
世未有不自然则能得人自然者也。
色取仁而实违之者,谓之虚;
不以诚待其臣,而望其臣以诚事己,谓之愚。
虚愚之君,未有能得人之死力者也。
故旧称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期其一体相须而成也。
而险(旧作「俭」,以意改。)伪浅薄之士,有商鞅韩非申不害者,专饰巧辩邪伪之术,以荧惑诸侯,著法术之书,其言云「尊君而卑臣」,上以尊君取容于人主,下以卑臣得售其奸说,此听受之端,参言之要,不可不慎也。
元首已尊矣,而复云尊之,是以君过乎头也;
股肱已卑矣,而复曰卑之,是使其臣不及乎手足也。
君过乎头而臣不及乎手足,是离其体也;
君臣体离而望治化之洽,未之前闻也。
且夫术家说又云「明主之道,当外御群臣,内疑妻子」,其旨證连类,非不辩且悦也。
然不免于利口之覆国家也。
何以言之?
夫善进,不善无由入;
不善进,善亦无由入。
伊尹而不仁者远,何畏乎欢兜?
何迁乎有苗?
夫奸臣贼子,下愚不移之人,自古及今,未尝不有也。
百岁一人,是谓继踵;
千里一人,是为比肩。
而举以为戒,是犹一噎而禁人(本脱「人」字,依《长短经·是非》引加。)食也。
噎者虽少,饿者必多,未知奸臣贼子处之云何。
且令人主魁然独立,是无臣子也。
又谁为君父乎,是犹髡其枝而欲根之荫,掩其目而欲视之明,袭独立之迹而愿其扶疏也。
夫徇名好术之主,又有惑焉。
皆曰为君之道,凡事当密,人主苟密,则群臣无所容其巧,而不敢怠于职,此即赵高之教二世不当听朝之类也,是好乘履危而笑先僵者也。
《易》曰:「机事不密则害成」。
易称机事,不谓凡事也。
不谓宜共而独之也。
不谓释公而行私也。
人主欲以之匿病饰非,而人臣反以之窃宠擅权,疑似之间,可不察欤?
夫设官分职,君之体也;
委任责成,君之体也;
好谋无倦,君之体也;
宽以得众,君之体也;
含垢藏疾,君之体也;
不动如山,君之体也;
难知如渊(《意林》作阴,避唐讳,因改就孙子也。)
君之体也。
君有君人之体,其臣畏而爱之,此文王所以戒百辟也。
夫何法术之有哉?
故善为政者,务在于择人而已,及其求人也。
总其大略,不具其小善,则不失贤矣。
故曰记人之功,忘人之过,宜为君者也。
人有厚德,无问其小节;
人有大誉,无訾其小故。
自古及今,未有能全其行者也。
和氏之璧,不能无瑕;
隋侯之珠,不能无颖。
天下宝之者,不以小故妨大美也。
不以小故妨大美,故能成大功;
夫成大功,在己而已,何具之于人也?
今之从政者,称贤圣则先乎商、韩,言治道则师乎法术。
法术之御世,有似铁辔之御观,非必能制马也,适所以梏其手也。
人君之数至少,而人臣之数至众,以至少御众,其势不胜也;
人主任术,而欲御其臣无术,其势不禁也;
俱任术,则至少者不便也。
故君使臣以礼,则臣事君以忠。
晏平仲齐景公:「君若弃礼,则齐国五尺之童,皆能胜,又能胜君。
所以服者,以有礼也」。
今末世弃礼,任术之君之于其身也,得无所不能胜五尺之童子乎?
三代之亡,非其法亡也,御法者非其人也。
苟得其人,王良造父,能以腐索御奔驷;
伊尹太公,能以败法御悍民。
苟非其人,不由其道,索虽坚,马必败;
法虽明,民必叛。
奈何乎万乘之主释人而任法哉!
且世未尝无贤也。
求贤之务非其道,故常不遇之也。
除去(案:「除去」犹言「且无论」。)汤武圣人之君,任贤之功,近观齐桓,中才之主耳,犹知劳于索人,逸于任之,不疑子纠之亲,不忘射钩之怨,荡然而委政焉,不已明乎?
九合诸侯,壹匡天下,不已荣乎?
一曰仲父,二曰仲父,不已优乎?
孰与秦二世悬石程书,愈密愈乱,为之愈勤,而天下愈叛,至于弑死?
以斯二者观之,优劣之相悬,存亡之相背,不亦昭昭乎?
夫人主莫不欲安存而恶危亡,莫不欲荣乐而恶劳辱也。
终恒不得其所欲,而不免乎所恶者何?
诚失道也。
欲宫室之崇丽也。
必县重赏而求良匠,内不以阿亲戚,外不以遗疏远,必得其人然后授之,故宫室崇丽,而处之逸乐。
至于求其辅佐,独不若是之公也?
唯便辟亲近者之用,故图国不如图舍,是人主之大患也。
使贤者为之,与不肖者议之;
使智者虑之,与愚者断之;
使修士履之,与邪人疑之;
此又人主之所患也。
夫赏贤使能,则民知其方;
赏罚明必,则民不偷;
兼聪齐明,则天下归之。
然后明分职,序事业,公道开而私门塞矣。
如此,则忠公者进,而佞悦者止;
虚伪者退,而贞实者起。
自群臣以下,至乎庶人,莫不修己而后敢安其职业,变心易虑,反其端悫,此之谓政化之极。
审斯论者,明君之体毕矣(《群书治要》)
臣第二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凡人臣之于其君也。
犹四肢之戴元首,耳目之为心使也,皆相须而成为体,相得而后为治者也。
故《虞书》曰:「臣作股肱耳目」。
屠蒯亦云:「汝为君目,将司明也;
汝为君耳,将司聪也」。
然则君人者,安可以斯须无臣?
臣人者,安可以斯须无君?
斯须无君,斯须无臣,是斯须无身也。
故臣之事君,犹子之事父,而加敬焉。
父子至亲矣,然其相须,尚不及乎身之与手足也。
身之于手足,可谓无间矣。
然而圣人犹复督而致之,故其化益淳,其恩益密,自然不觉教化之移也。
奸人离而间之,故使其臣自疑于下,而令其君孤立乎上,君臣相疑,上下离心,乃奸人之所以为劫杀之资也。
然夫中才之主,明不及乎治化之原,而感于伪术似是之说,故备之愈密,而奸人愈甚,譬犹登高者,愈惧愈危,愈危愈坠,孰如早去邪径,而就夫大道乎?
凡士之结发束修,立志于家门,欲以事君也。
宗族称孝焉,乡党称悌焉,及志乎学,自托于师友,师贵其义,而友安其信,孝悌以笃,信义又著,以此立身,以此事君,何待乎法然后为安?
及其为人臣也。
称才居位,称能受禄,不面誉以求亲,不偷悦以苟合,公家之利,知无不为也。
上足以尊主安国,下足以丰财阜民;
谋事不忘其君,图身不忘其国;
内匡其过,外扬其义,不下比以暗上,不上同以病下;
见善行之如不及,见贤举之如不容;
内举不避亲戚,外举不避仇雠;
程功积事,而不望其报;
进贤达能,而不求其赏;
道途不争险易之利,见难而无苟免之心;
其身可杀,而其守不可夺。
此直道之臣,所以佐贤明之主,致治平之功者也。
若夫主明而臣暗,主暗而臣伪,有尽忠不见信,有见信而不尽忠,溷淆于臣主之分,出入于治乱之间,或被褐怀玉以待时,或巧言令色以容身,又可胜尽哉?
是以古之全其道者,进则正,退则曲,正则与世乐其业,曲则全身归于道,不傲世以华众,不立高以为名,不为苟得以偷安,不为苟免而无耻。
夫修之于乡阁,坏之于朝廷,可惜也;
修之于已立,坏之于阖棺,可惜也。
君子惜兹二者,是以有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况害仁以求宠乎?
孔子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若夫智虑足以图国,忠贞足以悟主,公平足以怀众,温柔足以服人;
不诽毁以取进,不刻人以自入;
不苟容以隐忠,不耽禄以伤高。
通则使上恤其下,穷则教下顺其上。
故用于上则民安,行于下则君尊,可谓进不失忠,退不失行。
此正士之义,为臣之体也。
凡趣舍之患,在于见可欲而不虑其败,见可利而不虑其害,故动近于危辱。
孙叔敖三相楚国而其心愈卑,每益禄而其施愈博,位滋高而其礼愈恭;
正考父伛偻而走;
晏平仲辞其赐邑:此皆守满以冲,为臣之体也。
夫不忧主之不尊于天下,而唯忧己之不富贵,此古之所谓庸人,而今之所谓显士;
小人之所荣慕,而君子之所以为耻也。
凡人臣之论,所以事君者有四:有贤主之臣,有明主之臣,有中主之臣。
有庸主之臣。
上能尊主,下能壹民,物至能应,事起能辨,教化流于下,如影响之应形声,此贤主之臣也;
内足以壹民,外足以拒难,民亲而士信之,身之所长,不以怫君,身之所短,不(当有「以」字。)取功,此明主之臣也,君有过事能壹心同力,相与谏而正之,以解国之大患,成君之大荣,此中主之臣也;
端悫而守法,壹心以事君,君有过事,虽不能正谏,其忧见于颜色,此庸主之臣也。
以庸主之臣事贤主则从,以贤主之臣事庸主则凶,故之所以成其名者,皆度主而行者也。
修之在己,而遭遇有时,是以古人抱麟而泣也。
夫名不可以虚伪取也。
不可以比周争也。
故君子务修诸内而让之于外,务积于身而处之以不足,夫为人臣,其犹土乎(《意林》作「犹如土也」。)
万物载焉而不辞其重,水渎污焉而不辞其下,草木殖《意林》作「植」。
焉而不有其功,此成功而不处,为臣之体也。
若夫处大位,任大事,重权于万乘之国,必无后患者,其上莫如推贤让能,而安随其后,不为管仲,即为鲍叔耳。
其次莫如广树而并进之,不为魏成子,即为翟璜耳,安有壅君蔽主专权之害哉?
此事君之道,为臣之体也(《群书治要》)
言第三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束修之业,其上在于不言,其次莫如寡辞。
谚曰:「使口如鼻,至老不失(《白孔六帖》三十。《御览》三百六十七引杜恕论,当在《言》篇)」。
行第四 其一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夫行也者,举趾所由之径路也。
东西南北之趣舍也。
君子小人之分界也。
吉凶荣辱之皂白也。
由南则失北也。
由东则失西矣,由乎利则失为君子,由乎义则失为小人。
吉凶荣辱之所由生,义利为之本母也。
是以君子慎趣舍焉(《群书治要》)
其二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君子居必选乡,游必择士(《意林》)
其三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夫君子直道以耦世,小人枉行以取容;
君子掩人之过以长善,小人毁人之善以为功;
君子宽贤容众以为道,小人徼讦怀诈以为智;
君子下学而无常师,小人耻学而羞不能:此又君子小人之分界也。
君子心有所定,计有所守;
智不务多,务行其所知;
行不务多,务审其所由;
安之若性,行之如不及。
小人则不然。
心不在乎道义之经,口不吐乎训诰之言;
不择贤以托身,不力行以自定;
随转如流,不知所执:此又君子小人之分界也。
君子之养其心,莫善于诚。
夫诚,君子所以怀万物也。
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则人推厚焉,四时不言而人期焉,此以至诚者也。
诚者,天地之大定,而君子之所守也。
天地有纪矣,不诚则不能化育;
君臣有义矣,不诚则不能相临;
父子有礼矣,不诚则疏;
夫妇有恩矣,不诚则离;
交接有分矣,不诚则绝。
以义应当,曲得其情,其唯诚乎(《群书治要》)
其四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可以使鬼者,钱也。
可以使神者,诚也(《御览》八百三十六)
政第五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孔子曰:「为政以德」。
又曰:「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然则德之为政大矣,而礼次之也。
夫德礼也者,其导民之具欤?
大上养化,使民日迁善,而不知其所以然,此治之上也;
其次使民交让,处劳而不怨,此治之次也;
其下正法,使民利赏而劝善,畏刑而不敢为非,此治之下也。
夫善御民者,其犹御马乎。
正其衔勒,齐其辔策,均马力,和马心,故能不劳而极千里。
善御民者,壹其德礼,正其百官,齐民力,和民心,是故令不再而民从,刑不用而天下化治。
所贵圣人者,非贵其随罪而作刑也,贵其防乱之所生也。
是以至人之为治也。
处国于不倾之地,积政于万全之乡,载德于不止之舆,行令于无竭之仓,使民不争之途,开法于必得之方(「处国」下四十二字依《意林》加。)
民有小罪,必求其善,以赦其过;
民有大罪,必原其故,以仁辅化。
则故上下亲而不离,道化流而不蕴。
夫君子欲政之速行,莫如以道御之也。
皋繇瘖而为大理,有不贵乎言也;
师旷盲而为大宰,有不贵乎见也。
唯神化之为贵。
是故圣王冕而前旒,所以蔽明;
︻纩充耳,所以掩聪也。
观夫弊俗偷薄之政(当有「广」字。),耳目以效聪明,设倚伏以探民情,是为以军政虏其民也。
而望民之信向之,可谓不识乎分者矣!
难哉为君也!
夫君,尊严而威,高远而危,民者,卑贱而恭,愚弱而神;
恶之则国亡,爱之则国存(当有「故曰」二字。)
庶民水也,君子舟也。
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庶民」下十八字依《意林》加。),御民者必明此要,故南面而临官,不敢以其富贵骄人,有诸中而能图外,取诸身而能畅远,观一物而贯乎万者,以身为本也。
夫欲知天之终始也。
今日是也;
欲知千万之情,一人情是也。
故为政者,不可以不知民之情,知民(当有「之情」二字。)然后民乃从令。
己所不欲,不施之于人,令安得不从乎?
故善政者简而易行,则民不变;
法存身而民象之,则民不怨。
近臣便嬖,百官因之而后达,则群臣自污也。
是以为政者,必慎择其左右,左右正则人主正矣,人主正而夫号令安得曲邪?
天下大恶有五,而盗窃不豫焉:一曰心达而性险,二曰行僻而志坚,三曰言伪而辞辩,四曰记丑而喻博,五曰循非而言泽。
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可以不诛;
况兼而有之,置之左右,访之以事,而人主能立其身者,未之有也(《群书治要》。)
法第六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夫淫逸盗窃,百姓之所恶也。
我从而刑之、残之、刻剥之,虽过乎当,百姓不以为暴者,公也。
怨旷饥寒,亦百姓之所恶也。
遁而陷于法,我从而宽宥之,虽及于刑,必加隐恻焉,百姓不以我为偏者,公也。
我之处重,百姓之所憎也。
我之所轻,百姓之所怜也。
是故赏约而劝善,刑省而禁奸。
由此言之,公之于法,无不可也;
过轻亦可,过重亦可,私之于法无可也。
过轻则纵奸,过重则伤善。
今之为法者,不平公私之分,而辩轻重之文;
不本百姓之心,而谨奏当之书:是治化在身而走求之也。
圣人之于法也,已公矣,然犹身惧其未也,故曰「与其害善,宁其利淫」。
知刑当之难必也,从而救之以化,此上古之所务也。
后之治狱者则不然。
未讯罪人,则驱而致之意,谓之能;
下不探狱之所由生为之分,而上求人主之微旨以为制,谓之忠。
其当官也能,其事上也忠。
则名利随而与之;
驱世而陷此,以望化道之隆,亦不几矣!
凡听讼决狱,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权轻重之叙,测浅深之量,悉其聪明,致其忠爱,然后察之。
疑则与众共之,众疑则从轻者。
所以重之也,非为法不具也,以为法不独立,当须贤明共听断之也。
故舜命皋繇曰:「汝作士,惟刑之恤,又复加之以三谇(「谇」与「讯」通。)」。
众所谓善,然后断之,是以为法参之人情也。
故《春秋传》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而世俗拘愚苛刻之吏,以为情也者,取货赂者也,立爱憎者也,祐亲戚者也,陷怨雠者也。
何世俗小吏之情,与夫古人之悬远乎?
无乃风化使之然邪?
有司以此情疑之群吏,人主以此情疑之有司,是君臣上下不通相疑也。
不通相疑,欲其尽忠立节,亦难矣。
苟非忠节,免而无耻。
免而无耻,则民安所厝其手足乎?
春秋之时,王道浸坏,教化不行,子产相郑而铸刑书,偷薄之政,自此始矣。
逮至战国,韩任申子,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
至于始皇,兼吞六国,遂灭礼义之官,事任刑罚,而奸邪并生,天下叛之。
高祖约法三章,而天下大悦。
孝文即位,躬修玄默,论议务在宽厚,天下化之,有刑厝之风。
至于孝武,征发烦数,百姓虚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宄不胜。
于是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转相比况,禁固(旧校云,「固」疑「罔」。)积密,文书盈于机格,典者不能遍睹,奸吏因缘为市,议者咸怨伤之。
凡治狱之情,必本所犯之事以为之主,不放讯,不旁求,不贵多端,以见聪明也。
故律正其举效(旧校云,「效」疑「劾」。)之法,参伍其辞,以求实也。
非所以饰实也。
但当参伍聪明之耳目,不使狱吏断练节治,成辞于手也。
孔子曰:「古之听狱,求所以生之也,今之听狱,求所以杀之也」。
故斥言以破律,诋案以成法,执左道以逢,皆王诛之所必加也(《群书治要》)
听察第七 其一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夫听察者,乃存亡之门户,安危之机要也。
若人主听察不博,偏受所信,则谋有所漏,不尽良策。
若博其观听,纳受无方,考察不精,则数有所乱矣。
人主以独听之聪,考察成败之数,利害之说杂而并至,以干窥听。
如此,诚至精之难,在于人主耳,不在竭诚纳谋,尽己之策者也。
若人主听察不差,纳受不谬,则计济事全,利倍功大,治隆而国富,民强而敌灭矣。
若过听不精,纳受不审,则计困事败,利丧功亏,国贫而兵弱,治乱而势危矣,听察之所考,不可不精,不可不审者,如此急也。
凡有国之主,不可谓举国无深谋之臣,阖朝无智策之士也;
在听察所考,精与不精,审与不审耳。
何以验其然乎?
在昔汉祖者,聪听之主也。
陈恢之谋,则下南阳
不用娄敬之计,则困平城
广武君者,策谋之士也。
韩信纳其计,则燕齐举;
陈余不用其谋,则泜水败。
由此观之,汉祖之听,未必一暗一聪也。
在于精与不精耳。
广武之谋,非为一拙一工也。
在用与不用耳。
不可谓事济者有计策之士,覆败者无深谋之臣也。
吴王夫差子胥之谋,纳宰嚭之说,国灭身亡者,不可谓无深谋之臣也;
楚怀王屈原之计,纳靳尚之策,没秦而不反者,不可谓无计画之士也。
虞公不用宫奇之谋,灭于晋;
仇由不听赤章之言,亡于智氏;
蹇叔之哭,不能济崤渑之覆;
赵括之母,不能救长平之败。
此皆人主之听,不精不审耳。
由此观之,天下之国,莫不皆有忠臣谋士也。
或丧师败军,危身亡国者,诚在人主之听,不精不审。
取忠臣,谋博士,将何国无之乎(《群书治要》)
其二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臣以为忠良虑治益国之臣,必竭诚纳谋,恳恻而不隐者,欲以究尽治乱之数,舒展安危之策耳。
故准圣主明君,莫不皆有献可退否纳忠之臣也。
昔者帝舜,大圣之君也。
犹有咎繇献谟,夏禹纳戒;
暨至殷之成汤,周之文武,皆亦至圣之君也,然必俟伊尹为辅,吕尚为师,然后乃能兴功济业,混一天下者,诚视听之聪察,须忠良为耳目也。
由此观之,忠良虑治益国之臣者,得不师踪往古,袭迹前圣,投命自尽,以辅佐视听乎?
夫人君者,以至尊之聪听,总万机而贤(旧校云:「贤」当作「监」。)之,以至贵之明察,料治乱而考焉,将当能皆穷究其孔要,料尽其门户乎?
其数必用有所遗漏,不有忠臣良谋辅佐视听者,则凡百机微有所不闻矣。
何以论其然乎?
夫人君所以尊异于人者,顺志养真也。
欢康之虞,则严乐盈耳,玩好足目,美色充欲,丽服适体。
远眺回望则登云表之崇台,逍遥容豫则历飞阁之高观。
嬉乎绿水之清池,游乎桂林之芳园。
弋凫与雁,从禽逐兽。
行与毛嫱俱,入与西施处,将当何从体觉穷愁之戚悴,识鳏独之难堪乎?
食则膳鼎几俎,庶羞兼品,酸甘盈备,珍馔充庭,奏乐而进,鸣钟而彻,间馈代至,口不绝味,将当何从(据前后文当有「体」字。)觉饥馁之厄艰,识困饿之难堪乎?
暑则被雾谷,袭纤絺,处华屋之大厦,居重荫之玄堂,褰罗帷以来清风,烈(当作「列」。)凝冰以遏微暑,侍者御粉扇,典衣易轻裳,飘飘焉有秋日之凉,将当何从体觉炎夏之郁赫,识毒热之难堪乎?
寒则服绵袍,袭轻裘。
(旧校云:「绵」疑「锦」。)衾貂蓐,叠茵累席,居隩密之深室,处复清之重幄,炽猛炭于室隅以起温,御玉卮之旨酒以御寒,炎炎焉有夏日之热,将当何从体觉隆冬之惨烈,识毒寒之难堪乎?
此数者诚无从得而知之者也。
凡百机微如此比类者,必用遗漏有所未详也。
如此则至忠之臣者,得不辅佐视听以起寤遗忘乎(《群书治要》)
用兵第八 其一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
故兵之来也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所以讨强暴而除残贼也。
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皆兵之由也。
昔五帝不能偃,况衰世乎?
滥杀无辜之民,以养不义之君,非兵之体也;
殚天下之财,以赡一人之求,非兵之体也;
怙其率卒之强,矜其变诈之谋,欲以定威取名,非兵之体也;
虏其君,隶其臣,迁其社,易其民,非兵之体也。
故夫霸,王之用兵也,始之以义,终之以仁。
将以存亡,非以危存也;
将以禁暴,非以为暴也。
兵之来也,以除不义而援德。
克其国而不伤其民,废其君而不易其政;
尊其俊秀,显其贤良;
赈其孤寡,恤其穷困;
百姓闻之欣然,箪食壶浆,以迎其君,奚之迟也。
汤武之师,用兵之上也。
谁与交锋而接刃哉?
所谓善用兵者,先弱敌而后战者也。
若乃征之以义,以责其过;
振之以武,以威其淫;
怀之以德,以誓其民;
置之以仁,以救其危;
此四者,用兵之体,所谓因民之欲,乘民之力也。
治家国,理境内,施仁义,布德惠,明劝赏,黜幽昧;
功臣附亲,士卒和辑,上下一心,君臣同德,指麾而响应,此上兵之体也;
地广民众,主贤将能,国富赏罚信,未至交兵而敌人亡遁,此次兵之体也;
知地之形,因险厄之利,明奇正之变,审进退之宜,援枹而鼓之,黄尘四起,乃以决胜,此用兵之下,非兵之体也。
夫德义足以怀天下之民,事业足以当天下之怠,选举足以得贤才之用,则兵之所加,若劲风振槁,此兵之体也(已上六条,并《御览》二百七十一)
其二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性疏惰,但饱食而已。
家有书传,颇尝涉历
父忧行丧,在礼多愆,孝声不闻。
后除中郎,又作黄门郎,同朝友人问余志,余答曰:「见大臣论议,或党甲苦乙所亲。
或党乙谤甲所亲,余处甲乙之间,幸无毁誉耳(《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