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兵第八 其一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故兵之来也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所以讨强暴而除残贼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皆兵之由也。昔五帝不能偃,况衰世乎?
滥杀无辜之民,以养不义之君,非兵之体也;殚天下之财,以赡一人之求,非兵之体也;怙其率卒之强,矜其变诈之谋,欲以定威取名,非兵之体也;虏其君,隶其臣,迁其社,易其民,非兵之体也。故夫霸,王之用兵也,始之以义,终之以仁。将以存亡,非以危存也;将以禁暴,非以为暴也。
兵之来也,以除不义而援德。克其国而不伤其民,废其君而不易其政;尊其俊秀,显其贤良;赈其孤寡,恤其穷困;百姓闻之欣然,箪食壶浆,以迎其君,奚之迟也。汤武之师,用兵之上也。谁与交锋而接刃哉?
所谓善用兵者,先弱敌而后战者也。若乃征之以义,以责其过;振之以武,以威其淫;怀之以德,以誓其民;置之以仁,以救其危;此四者,用兵之体,所谓因民之欲,乘民之力也。
治家国,理境内,施仁义,布德惠,明劝赏,黜幽昧;功臣附亲,士卒和辑,上下一心,君臣同德,指麾而响应,此上兵之体也;地广民众,主贤将能,国富赏罚信,未至交兵而敌人亡遁,此次兵之体也;知地之形,因险厄之利,明奇正之变,审进退之宜,援枹而鼓之,黄尘四起,乃以决胜,此用兵之下,非兵之体也。
夫德义足以怀天下之民,事业足以当天下之怠,选举足以得贤才之用,则兵之所加,若劲风振槁,此兵之体也(已上六条,并《御览》二百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