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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恒西晋 ? — 291
王昌前母服议 西晋 · 卫恒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
或云,嫡不可二,前妻宜绝。
此为夺旧与新,违母从子。
礼,律所不许,人情所未安也。
或云,绝与死同,无嫌二嫡,据其相及,欲令有服。
此为论嫡则死,议服则生,还自相伐,理又不通。
愚以为地绝死绝,诚无异也。
宜一如前母,不复追服(《晋书·礼志中》,泰康元年仓曹掾卫恒议云云。案,王昌事详前竟陵王瓘文。)
西晋 · 卫恒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
一日有恨,知问,未面为叹。
欲七日去邪,恒白(《淳化阁帖》二)
四体书势 其一 古文 西晋 · 卫恒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
昔在黄帝,创制造物,有沮诵、仓颉者,始作书契,以代结绳,盖睹乌迹以兴思也。
因而遂滋,则谓之字,有六义焉。
一曰指事,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日、月是也。
三曰形声,江、河是也。
四曰会意,武、信是也。
五曰转注,老、考是也。
六曰假借,令、长是也。
夫指事者,在上为上,在下为下。
象形者,日满月亏,效其形也。
形声者,以类为形,配以声也。
会意者,止戈为武,人言为信也。
转注者,以老寿考也。
假借者,数言同字,其声虽异,文意一也。
黄帝至三代,其文不改,及秦用篆书,焚烧先典,而古文绝矣。
汉武时,鲁恭王孔子宅,得《尚书》、《春秋》、《论语》、《孝经》,时人以不复知有古文,谓之科斗书。
汉世秘藏,希得见之。
魏初传古文者,出于邯郸淳,恒祖敬侯,写淳《尚书》,后以示淳,而淳不别。
至正始中,立三字石经,转失淳法,因科斗之名,遂效其形。
太康元年汲县人盗发魏襄王冢,得策书十馀万言,案敬侯所书,犹有仿佛。
古书亦有数种,其一卷论楚事者最为工妙。
恒窃悦之,故竭愚思,以赞其美,愧不足厕前贤之作,冀以存古人之象焉。
古无别名,谓之(案有脱文)云。
「黄帝之史,沮诵、仓颉,眺彼鸟迹,始作书契。
纪纲万事,垂法立制,帝典用宣,质文著世。
爰暨暴秦,滔天作戾。
大道既泯,古文亦灭。
魏文好古,世传丘坟。
历代莫发,真伪靡分。
大晋开元,弘道敷训,天垂其象,地耀其文。
其文乃耀,粲矣其章
因声会意,类物有方:日处君而盈其度,月执臣而亏其旁;
云委蛇而上布,星离离以舒光;
禾卉苯䔿以垂颖,山岳峨嵯而连冈;
虫跂跂以若动,鸟似飞而未扬。
观其错笔缀墨,用心精专;
势和体均,发止无间。
或守正循检,矩折规旋;
或方员靡则,因事制权。
其曲如弓,其直如弦
矫然特出,若龙腾于川;
森尔下颓,若雨坠于天。
引笔奋力,若鸿雁高飞,邈邈翩翩;
或纵肆阿那,若流苏悬羽,靡靡绵绵。
是故远而望之,若翔风厉水,清波漪涟;
就而察之,有若自然。
信黄唐之遗迹,为六艺之范先。
籀篆盖其子孙,隶草乃其曾玄。
睹物象以致思,非言辞之所宣(《晋书·卫瓘附传》,《魏志·刘劭传》注引《文章叙录》。)
其二 篆书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
周宣王时史籀始著《大篆》十五篇,或与古同,或与古异,世谓之籀书者也。
平王东迁,诸侯力政,家殊国异,而文字乖形。
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益之,罢不合秦文者。
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
或曰下土人程邈为衙狱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十年,从狱中作小篆,少者增益,多者损减,方者使员,员者使方,奏之始皇
始皇善之,出以为御史,使定书。
或曰,所定乃隶字也。
自秦坏古文,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王莽时,使司空甄丰校文字部,改定古文,复有六书。
一曰古文,孔氏中书也。
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
三曰篆书,秦篆书也。
四曰佐书,即隶书也。
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
六曰鸟书,所以书幡信也。
许慎撰《说文》,用篆书为正,以为体例,最可得而论也。
秦时李斯号为二篆,诸山及铜人铭皆书也。
汉建初中扶风曹喜,少异于斯,而亦称善。
邯郸淳师焉,略究其妙,韦诞师淳而不及也。
太和中武都太守,以能书留补侍中,魏氏宝器铭题皆书也。
汉末又有蔡邕,采斯喜之法,为古今杂形,然精密闲理不如淳也。
作《篆势》曰:「鸟遗迹,皇颉循。
圣作则,制斯文。
体有六,篆为真。
形要妙,巧入神。
或龟文(当有缺文。)
(缺)列,栉比龙鳞;
纾体放尾,长短复身;
颓若黍稷之垂颖,蕴若虫蛇之焚蕴;
扬波振敝手,鹰跱鸟震;
延颈胁翼,势似陵云。
或轻笔内投,微本浓末,若绝若连;
似水露绿丝,凝垂下端
从者如悬,衡者如编;
杳杪邪趣,不方不员;
若行若飞,跂跂翩翩。
远而望之,象鸿鹄群游,骆驿迁延;
迫而视之,端际不可得见,指撝不可胜原。
研桑不能数其诘屈,离娄不能睹其郤间,般倕揖让而辞巧,籀诵拱手而韬翰。
处篇籍之首目,粲斌斌其可观。
摛华艳于纨素,为学艺之范先。
喜文德之弘懿,愠作者之莫刊。
思字体之頫仰,举大略而论旃(《晋书·卫瓘附传》,《魏志·刘劭传》注引《文章叙录》,又《蔡中郎集》,又《水经注·河水四》,又《艺文类聚》七十四、《初学记》二十一、《御览》七百四十九引蔡邕《篆势》。)」。
其三 隶书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
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难成,即令隶人佐书,曰隶字
汉因行之,独符、印玺、幡信、题署用篆。
隶书者,篆之捷也。
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
灵帝好书,时多能者,而师宜官为最,大则一字径丈,小则方寸千言,甚矜其能。
或时不持钱诣酒家饮,因书其壁,顾观者以酬酒,讨钱足而灭之。
每书辄削而焚其札。
梁鹄乃益为版而饮之酒,候其醉而窃其札。
卒以书至选部尚书
宜官后为袁术将,今钜鹿宋子有《耿球碑》,是所立,其书甚工,云是宜官也。
梁鹄刘表魏武帝荆州,募求
之为选部也。
魏武欲为洛阳,而以为北部尉,故惧而自缚诣门,署军假司马;
秘书以勤书自效,是以今者多有手迹。
魏武帝悬著帐中,及以钉壁玩之,以为胜宜官
今官殿题署多是篆。
宜为大字,邯郸淳宜为小字。
谓淳得次仲法,然之用笔尽其势矣。
弟子毛弘教于秘书,今八分皆弘法也。
汉末有左子邑,小与淳不同,然亦有名。
魏初有钟胡二家为行书法,俱学之于刘德升,而钟氏小异,然亦各有巧,今大行于世云。
作《隶势》曰:「鸟迹之变,乃惟佐隶
蠲彼繁文,崇此简易。
厥用既,体象有度。
焕若星陈,郁若云布。
其大径寻,细不容发,随事从宜,靡有常制。
或穹隆恢廓,或栉比针列,或砥平绳直,或蜿蜒胶戾,或长邪角趣,或规旋矩折。
修知相副,异体同势。
奋笔轻举,离而不绝。
纤波浓点,错落其间。
若钟虡设张,庭燎飞烟。
崭岩巀嵯,高下属连。
似崇台重宇,增云冠山
远而望之,若飞龙在天;
近而察之,心乱目眩。
奇姿谲诡,不可胜原。
研桑所不能计,宰赐所不能言。
何草篆之足算,而斯文之未宣。
岂体大之难睹,将秘奥之不传?
聊俯仰而详观,举大较而论旃(《晋书·卫瓘附传》,《魏志·武帝纪》注,又《刘劭传》注。)」。
其四 草书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
汉兴而有草书,不知作者姓名。
至章帝时,齐相杜度号善作篇
后有崔瑗、崔寔,亦皆称工。
杜氏杀字甚安,而书体微瘦,崔氏甚得笔势,而结字小疏。
弘农张伯英者,因而转精其巧,凡家之衣帛,必书而后练之(《艺文类聚》作「后染」。)临池学书,池水尽黑。
下笔必为楷则,号忽忽不暇草书。
寸纸不见遗,至今世尤宝其书,韦仲将谓之草圣
伯英文舒者,次伯英
又有姜孟颖、梁孔达、田彦和及韦仲将之徒,皆伯英弟子,有名于世,然殊不及文舒也。
罗叔景、赵元嗣者,与伯英并时,见称于西州,而矜巧自与,众颇惑之。
故英自称「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罗赵有馀」。
河间张超亦有名,然虽与崔氏同州,不如伯英之得其法也。
崔瑗作《草书势》曰:「书契之兴,始自颉皇
写彼鸟迹,以定文章。
爰暨末叶,典籍弥繁。
(《初学记》作「人」。)之多僻,政之多权。
官事荒芜,剿其墨翰。
惟作佐隶,旧字是删。
草书之法,盖又(《初学记》作「先」。)简略。
应时谕指,用于卒迫。
兼功立用,爱日省力。
纯俭之变,岂必古式。
观其法象,俯仰有仪。
方不中矩,员不副规。
抑左扬右,望之若崎。
竦企鸟跱,志在飞移;
狡兽暴骇,将奔未驰。
或《黑知》《黑主》点《黑南(此五字《初学记》但作「或黜点梁」四字。)》,状似连珠,绝而不离;
畜怒怫郁,放逸生奇。
或凌遽而惴栗,若据高临危;
旁点邪附,似蜩螗挶枝(《初学记》作「似螳螂而抱枝」。)
绝笔收势,馀綖纠结,若杜伯揵毒缘巇,塍蛇赴穴,头没尾垂。
是故远而望之,𨻵焉若沮岑崩崖;
就而察之,一画不可移。
机微要妙,临时从宜。
略举大较,仿佛若斯(《晋书·卫瓘附传》,《魏志·刘劭传》注,《艺文类聚》七十四,又初学记二十一,引崔瑗《草书势》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