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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昌前母服议 西晋 · 卫恒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
或云,嫡不可二,前妻宜绝。
此为夺旧与新,违母从子
礼,律所不许,人情所未安也
或云,绝与死同,无嫌二嫡,据其相及,欲令有服
此为论嫡则死,议服则生,还自相伐,理又不通
以为地绝死绝,诚无异也。
一如前母不复追服(《晋书·礼志中》,泰康元年仓曹掾卫恒云云。案,王昌事详前竟陵王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