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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歆西汉末 ? — 23
遂初赋 西汉末 · 刘歆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
《遂初赋》者,刘歆所作也。少通诗书,能属文,成帝召为黄门侍郎、中垒校尉侍中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好《左氏春秋》,欲立于学官。时诸儒不听,乃移书太常博士,责让深切,为朝廷大臣非疾,求出补吏,为河内太守。又以宗室不宜典三河,徙五原太守。是时朝政已多失矣,以论议见排摈,志意不得,之官,经历故晋之域,感念思古,遂作斯赋,以叹征事,而寄己意。
昔遂初之显禄兮,遭闾阖之开通。
三台而上征兮,入北辰之紫官。
备列宿于钩陈兮,拥大常之枢极。
总六龙于驷房兮,奉华盖于帝侧。
惟太阶之侈阔兮,机衡为之难运。
惧魁杓之前后兮,遂隆集于河滨。
遭阳侯之丰沛兮,乘素波以聊戾。
得玄武之嘉兆兮,守五原之烽燧。
二乘驾而既俟,仆夫期而在□。
驰太行之严防(《水经·泌水》注作「险峻」)兮,入天井之乔关。
历冈岑以升降兮,马龙腾以超摅(本作「起摅」,从《文选·赭白马赋》注改。)
无双驷以优游兮,济黎侯之旧居。
心涤荡以慕远兮,回高都而北征。
剧强秦之暴虐兮,吊赵括于长平。
好周文之嘉德兮,躬尊贤而下士。
骛驷马而观风兮,庆辛甲于长子。
哀衰周之失权兮,数辱而莫扶。
执孙蒯于屯留兮,救王师于途吾。
过下虒而叹息兮,悲平公之作台。
背宗周而不恤兮,苟偷乐而惰怠。
枝叶落而不省兮,公族阒其无人。
曰不爨而俞甚兮,政委弃于家门。
载约屦而正朝服兮,降皮弁以为履。
宝砾石于庙堂兮,面隋和而不视。
始建衰而造乱兮,公室由此遂卑。
怜后君之寄寓兮,唁靖公铜鞮
越侯田而长驱兮,释叔向之飞患。
悦善人之有救兮,劳祁奚太原
叔子之好直兮,为群邪之所恶。
祁子之一言兮,几不免乎徂落。
䨥美不必为偶兮,时有差而不相及。
虽韫宝而求贾兮,嗟千载其焉合?
仲尼之淑圣兮,竟隘穷乎蔡陈。
屈原之贞专兮,卒放沈于湘渊。
何方直之难容兮,柳下黜出而三辱。
蘧瑗抑而再奔兮,岂材知之不足。
扬蛾眉而见妒兮,固丑女之情也。
曲木恶直绳兮,亦不人之诚也。
以夫子之博观兮,何此道之必然。
空下时而矔世兮,自命己之取患。
悲积习之生常兮,固明智(《文选》张华《答何劭诗》注作「暗」)之所别。
叔群既在皂隶兮,六卿兴而为桀。
荀寅肆而颛恣兮,吉射叛而擅兵。
憎人臣之若兹兮,责赵鞅晋阳
轶中国之都邑兮,登句注以陵厉。
雁门而入云中兮,超绝辙而远逝。
济临沃而遥思兮,垂意兮边都。
野萧条以寥廓兮,陵谷错以盘纡。
飘寂寥以荒䀛兮,沙埃起之杳冥。
回风育其飘忽兮,回飐飐之泠泠。
薄涸冻之凝滞兮,沸溪谷之清凉。
漂积雪之皑皑兮,涉凝露之降霜。
扬雹霰之复陆兮,慨原泉之淩阴。
激流澌之漻泪兮,窥九渊之潜淋。
飒凄怆以惨怛兮,戚风漻以冽寒。
兽望浪以穴窜兮,乌胁翼之浚浚。
山萧瑟以鹍鸣兮,树木坏而哇吟。
地坼裂而愤忽急兮,石捌破之岩岩。
天烈烈以厉高兮,廖𡌉窗以枭穴牛。
雁邕邕以迟迟兮,野鹳鸣而嘈嘈。
望亭隧之皦皦兮,飞旗帜之翩翩迥(本作「回」,从《文选》班彪《北征赋》注改。)
百里之无家兮,路修远而(本作「之」,从《文选》班彪《北征赋》注改。)绵绵。
于是勒障塞而固守兮,奋武灵之精诚。
赵奢之策虑兮,威谋完乎金城。
外折冲以无虞兮,内抚民以永宁。
既邕容以自得兮,唯惕惧于竺寒。
攸潜温之玄室兮,涤浊秽于太清。
反情素于寂漠兮,居华体之冥冥。
玩琴书(本作「书琴」,从《文选》何劭《答张华诗》注,陶潜《经曲阿诗》注《归去来辞》注,石崇思归引》注乙转。)以条畅兮,考性命之变态。
运四时而览阴阳兮,总万物之珍怪。
虽穷天地之极变兮,曾何足乎留意。
长恬淡以欢娱兮,固贤圣之所喜。
乱曰:□幽潜德,含圣神兮。
抱奇内光,自得真兮。
宠幸浮寄,奇无常兮。
寄之去留,亦何伤兮。
大人之度,品物齐兮。
舍位之过,忽若遗兮。
求位得位,固其常兮。
守信保己,比老彭兮(《艺文类聚》二十七,《古文苑》。)
甘泉宫 西汉末 · 刘歆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
阴陵之地,室阳谷之秋城(《初学记》作「增城」)
回天门而凤举,蹑黄帝之明庭。
冠高山而为居,乘昆仑而为宫。
轩辕之旧处,居北辰之闳中。
共工幽都,向炎帝祝融
封峦为之东序,缘石阙之天梯。
桂木杂而成行,芳肸向之依依。
翡翠孔誉(此四字《初学记》作「鸾孔」)飞而翱翔,凤凰止而集栖。
甘醴涌于中庭兮,激清流之弥弥,黄龙游而蜿蟺兮,神龟沈于玉泥。
离宫特观,接比相连。
云起波骇,星布弥山。
高峦峻阻,临眺旷衍。
深林蒲苇,涌水清泉。
芙蓉菡萏,菱荇蘩。
豫章杂木,楩柞棫。
女贞乌勃,桃李枣檍(《艺文类聚》六十二、《初学记》二十四。)
章黼黻之文帷(《文选·西都赋注》)
云阙蔚之岩岩,众星接之皑皑(《文选》鲍照《君子有所思行》注)
灯赋 西汉末 · 刘歆
 押词韵第三部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
惟兹苍鹤,修丽以奇。
身体刈削,头颈委蛇。
负斯明烛,躬含冰池。
明无不见,昭察纤微。
以夜继昼,烈者所依(《艺文类聚》八十)
移书让太常博士 西汉末 · 刘歆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一、全汉文 卷四十、文选卷四十三
亲近,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皆列于学官
哀帝五经博士讲论其议,诸儒博士或不肯置对,因移书太常博士责让之曰:昔唐虞既衰,而三代迭兴,圣帝明王,累起相袭,其道甚著。
周室既微,而礼乐不正,道之难全也如此。
是故孔子忧道不行,历国应聘,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乃得其所。
修易序书,制作春秋,以记帝王之道。
及夫子没而微言绝,七十子卒而大义乖;
重遭战国,弃笾豆之礼,理军旅之阵,孔氏之道抑,而孙吴之术兴。
陵夷至于暴秦,焚经书,杀儒士,设挟书之法,行是古之罪,道术由此遂灭。
汉兴,去圣帝明王遐远仲尼之道又绝,法度无所因袭。
时独有一叔孙通,略定礼仪。
天下惟有易卜,未有他书。
至于孝惠之世,乃除挟书之律,然公卿大臣绛灌之属,咸介冑武夫,莫以为意。
孝文皇帝,始使掌故晁错,从伏生尚书
尚书初出于屋壁,朽折散绝,今其书见在,时师传读而已。
诗始萌芽,天下众书,往往颇出,皆诸子传说,犹广立于学官,为置博士
在朝之儒,唯贾生而已。
孝武皇帝,然后邹鲁梁赵,颇有诗礼春秋先师,皆出于建元之间。
当此之时,一人不能独尽其经,或为雅,或为颂,相合而成。
泰誓后得,博士集而赞之。
故诏书曰:礼坏乐崩,书缺简脱,朕甚闵焉。
汉兴已七八十年,离于全经固以远矣。
鲁恭王孔子宅,欲以为宫,而得古文于坏壁之中,逸礼有三十九篇,书十六篇,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之。
遭巫蛊仓卒之难,未及施行。
及春秋左氏丘明所脩,皆古文旧书,多者二十馀通,藏于秘府,伏而未发。
孝成皇帝悯学残文缺,稍离其真,乃陈发秘藏,校理旧文,得此三事,以考学官所传经,或脱简,或脱编。
博问人间,则有鲁国桓公赵国贯公胶东庸生之遗学与此同,抑而未施。
此乃有识者之所叹慜,士君子之所嗟痛也。
往者缀学之士,不思废绝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学者罢老,且不能究其一艺,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
至于国家将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禅巡狩之仪,则幽冥而莫知其原。
犹欲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亡从善服义之公心。
或怀疾妒,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抑此三学,以尚书为不备,谓左氏不传春秋,岂不哀哉!
今圣上德通神明,继统扬业,亦悯此文教错乱,学士若兹,虽深照其情,犹依违谦让,乐与士君子同之。
故下明诏,试左氏可立不,遣近臣奉旨衔命,将以辅弱扶微,与二三君子比意同力,冀得废遗。
今则不然,深闭固距而不肯试,猥以不诵绝之,欲以杜塞道,绝灭微学。
夫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此乃众庶之所为耳,非所望于士君子也。
且此数家之事,皆先帝所亲论,今上所考视,其为古文旧书,皆有徵验,内外相应,岂苟而已哉!
夫礼失求之于野,古文不犹愈于野乎!
往者博士,书有欧阳,春秋公羊,易则施孟,然孝宣帝犹复广立谷梁春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义虽相反,犹并置之。
何则?
与其过而废之,宁过而立之。
传曰: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贤者志其大者,不贤者志其小者。
今此数家之言,所以兼包大小之义,岂可偏绝哉?
若必专己守残,党同门,妒道真,违明诏,失圣意,以陷于文吏之议,甚为二三君子不取也。
上山海经表 西汉末 · 刘歆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
侍中奉车都尉光禄大夫臣秀、领校秘书言校秘书太常属臣望:所校《山海经》凡三十二篇,今定篇为一十八篇,已定。
《山海经》者,出于唐虞之际。
昔洪水洋溢,漫衍,中国民人失据,崎岖于邱陵,巢于树木。
鲧既无功,而帝尧使禹继之。
禹乘四载,随山刊木,定高山大川,益与伯翳主驱禽兽,命山川,类草木,别水土,四岳佐之,以周四方。
逮人迹之所希至,及舟舆之所罕到,内别五方之山,外分八方之海,纪其珍宝奇物异方之所生,水土草木禽兽昆虫麟凤之所止,祯祥之所隐,及四海之外,绝域之国,殊类之人。
禹别九州,任土作贡,而等类物善恶,著《山海经》,皆圣贤之遗事,古文之著明者也。
其事质明有信。
孝武皇帝时,常有献异鸟者,食之百物,所不肯食,东方朔见之,言其鸟名,又言其所当食,如言。
何以知之,即《山海经》所出也。
孝宣皇帝时,击磻石于上郡,陷,得石室,其中有反缚盗械人。
时臣秀父向为谏议大夫,言此贰负之臣也。
诏问何以知之,亦以《山海经》对。
其文曰:「贰负杀穴契窳,帝乃梏之。
疏属之山,桎其右足,反缚两手」。
上大惊。
朝士由是多奇《山海经》者,文学大儒皆读学以为奇,可以考祯祥变怪之物,见远国异人之谣俗。
故《易》曰:「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乱也」。
博物之君子,其可不惑焉。
臣昧死谨上(宋本《山海经》,又《道藏》本。)
孝武不毁议 西汉末 · 刘歆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
臣闻周室既衰,四夷并侵,猃狁最强,于今匈奴是也。
宣王而伐之,诗人美而颂之曰:「薄伐猃狁,至于太原」。
又曰:「啴啴推推,如霆如雷,显允方叔,征伐猃狁,荆蛮来威」。
故称中兴
及至幽王,犬戎来伐,杀幽王,取宗器
自是之后,南夷与北夷交侵,中国不绝如线,《春秋》纪齐桓南伐楚,北伐山戎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
是故弃桓之过而录其功,以为伯首
汉兴冒顿始强,破东胡,禽月氏,并其土地,地广兵强,为中国害。
南越尉佗总百粤,自称帝。
故中国虽平,犹有四夷之患,且无宁岁。
一方有急,三面救之,是天下皆动而被其害也。
孝文皇帝厚以货赂,与结和亲,犹侵暴无已。
甚者,兴师十馀万众,近屯京师及四边,岁发屯备虏,其为患久矣,非一世之渐也。
诸侯郡守匈奴及百粤以为逆者非一人也。
匈奴所杀郡守都尉,略取人民,不可胜数。
孝武皇帝湣中国罢劳,无安宁之时,乃遣大将军、骠骑、伏波、楼船之属,南灭百粤,起七郡;
北攘匈奴,降昆邪十万之众,置五属国,起朔方,以夺其肥饶之地;
东伐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
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国,结乌孙,起敦煌酒泉张掖,以鬲婼羌,裂匈奴之右肩。
单于孤特,远遁于幕北。
四垂无事,斥地远境,起十馀郡。
功业既定,乃封丞相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实百姓,其规模可见。
又招集天下贤俊,与协心同谋,兴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祠,建封禅,殊官号,存周后,定诸侯之制,永无逆争之心,至今累世赖之。
单于守藩,百蛮服从,万世之基也,中兴之功未有高焉者也。
高帝建大业,为太祖
孝文皇帝德至厚也,为文太宗
孝武皇帝功至著也,为武世宗
孝宣帝所以发德音也。
《礼记·王制》及《春秋·谷梁传》,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
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
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
此丧事尊卑之序也,与庙数相应。
其文曰:「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
诸侯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
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
《春秋左氏传》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
七者,其正法数,可常数者也。
宗不在此数中。
宗,变也,苟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为设数。
故于殷,太甲太宗大戊中宗武丁高宗
周公为《毋逸》之戒,举殷三宗以劝成王
繇是言之,宗无数也,然则所以劝者之功德博矣。
以七庙言之,孝武皇帝未宜毁;
以所宗言之,则不可谓无功德。
《礼记》祀典曰:「夫圣王之制祀也,功施于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救大灾则祀之」。
窃观孝武皇帝,功德皆兼而有焉。
凡在于异姓,犹将特祀之,况于先祖?
或说天子五庙无见文,又说中宗、高宗者,宗其道而毁其庙。
名与实异,非尊德贵功之意也。
《诗》云:「蔽芾甘棠,勿剪勿伐,邵伯所茇」。
思其人,犹爱其树,况宗其道而毁其庙乎?
叠毁之礼,自有常法,无殊功异德,固以亲疏相推及。
至祖宗之序,多少之数,经传无明文,至尊至重,难以疑文虚说定也。
孝宣皇帝举公卿之议,用众儒之谋,既以为世宗之庙,建之万世,宣布天下。
臣愚以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毁(《汉书·韦玄成传》: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议,上览其议而从之,制曰:「太仆舜、中垒校尉歆议可。」又略见《御览》八十八引刘歆《宗庙议》。案此议列名先王舜,以位尊也,据下文云又以为,明是刘歆文。)
惠景及太上皇寝园议 西汉末 · 刘歆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
礼,去事有杀,故《春秋外传》曰:「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
祖祢则日祭,曾高则月祀、二祧则时享,坛墠则岁贡,大禘则终王。
德盛而游广,亲亲之杀也;
弥远则弥尊,故禘为重矣。
孙居王父之处,正昭穆,则孙常与祖相代,此迁庙之杀也。
圣人于其祖,出于情矣,礼无所不顺,故无毁庙。
贡禹建叠毁之议,惠、景及太上寝园废而为虚,失礼意矣(《汉书·韦玄成传》:又以为。)
功显君丧服议 西汉末 · 刘歆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
居摄之义,所以统立天功,兴崇帝道,成就法度,安辑海内也。
殷成汤既没,而太子蚤夭,其子太甲幼少不明,伊尹放诸桐宫而居摄,以兴殷道。
周武王既没,周道未成,成王幼少,周公成王而居摄,以成周道。
是以殷有翼翼之化,周有刑错之功。
太皇太后比遭家之不造,委任安汉公宰尹群僚,衡平天下。
孺子幼少,未能共上下,皇天降瑞,出丹石之符,是以太皇太后则天明命,诏安汉公居摄践祚,将以成圣之业,与唐虞三代比隆也。
摄皇帝遂开秘府,会群儒,制礼作乐,卒定庶官,茂成天功。
圣心周悉,卓尔独见,得周礼,以明因监,则天稽古,而损益焉,犹仲尼之闻《韶》,日月之不可阶,非圣哲之至,孰能若兹!
纲纪咸张,成在一匮,此其所以保佑圣汉,安靖元元之效也。
今功显君薨,《礼》:「庶子为后,为其母缌」。
《传》曰:「与尊者为体,不敢服其私亲也」。
摄皇帝以圣德承皇天之命,受太后之诏居摄践阼,奉汉大宗之后,上有天地社稷之重,下有元元万机之忧,不得顾其私亲。
太皇太后建厥元孙,俾侯新都,为哀侯后。
摄皇帝与尊者为体,承宗庙之祭,奉共养太皇太后,不得顾其私亲也。
《周礼》曰:「王为诸侯缌缞」,「弁而加环绖」,同姓则麻,异姓则
摄皇帝当为功显君缌缞,弁而加麻环绖,如天子吊诸侯服,以应圣制(《汉书·王莽传》上:居摄三年功显君死,意不在哀。太后诏议其服,少阿、羲和刘歆博士诸儒七十八人皆曰云云,遂行焉。)
文学 西汉末 · 刘歆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
诚思拾遗,冀以云补(《文选》□□□□□□□注)
扬雄书从取方言 西汉末 · 刘歆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
叩头,昨受诏五官郎中,田仪与官婢陈征骆驿等私通,盗刷越巾事,即其夕竟归府,诏问三代周秦轩车使者、遒人使者以岁八月巡路,𡨃代语僮谣歌戏,欲得其最目。
从事郝隆𡨃之有日,篇中但有其目,无见文者。
先君数为孝成皇帝言,当使诸儒共集训诂,《尔雅》所及,五经所诂,不合《尔雅》者,诂鞫为病,及诸经氏之属,皆无證验。
博士至以穷世之博学者,偶有所见,非徒无主而生是也。
成帝未以为意,先君又不能独集,至于身,修轨不暇,何偟更创。
属闻子云采集先代绝言,异国殊语,以为十五卷,其所解略多矣。
而不知其目,非子云淡雅之才,沈郁之思,不能经年锐积,以成此书。
良为勤矣。
虽不遘过庭,亦克识先君雅训。
三代之书,蕴藏于家,直不计耳。
今闻此,甚为子云嘉之已。
今圣朝留心典诰,发精于殊语,欲以验考四方之事,不劳戎马高车之使,坐知徭俗,适子云攘意之秋也。
不以是时发仓廪以振赡,殊无为明语,将何独挈之宝。
上以忠信明于上,下以置恩于罢朽,所谓知蓄积善布施也。
萧何造律,张仓推历,皆成之于帷幕,贡之于王门,功列于汉室,名流乎无穷。
诚以隆秋之时,收藏不殆;
饥春之岁,散之不疑,故至于此。
今谨使密人奉手书,愿颇与其最目。
得使入箓,令圣朝留明明之典,叩头叩头(《方言》、《古文苑》。案张溥本有《邓析子序》,今编入《刘向集》。)
新序论 西汉末 · 刘歆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
秦孝公保崤函之固,以广雍州之地,东并河南,北收上郡,国富兵强,长雄诸侯,周室归籍,四方来贺,为战国霸君,秦遂以强,六世而并诸侯,亦皆商君之谋也。
商君极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使民内急耕织之业以富国,外重战伐之赏以劝戎士。
法令必行,内不私贵宠,外不偏疏远。
是以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
故虽《书》云「无偏无党」,《诗》云「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司马法之励戎士,周后稷之劝农业,无以易此。
此所以并诸侯也。
孙卿曰:「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
然无信,诸侯畏而不亲。
夫霸君若齐桓、晋文者,桓不倍柯之盟,文不负原之期,而诸侯畏其强而亲信之,存亡继绝,四方归之。
管仲、舅犯之谋也。
商君倍公子卬之旧恩,交魏之明信,诈取三军之众,故诸侯畏其强而不亲信也。
藉使孝公遇齐桓、晋文,得诸侯之统,将合诸侯之君,驱天下之兵以伐秦,秦则亡矣。
天下无桓、文之君,故秦得以兼诸侯,卫鞅始自以为知霸王之德,原其事不喻也。
昔周、召施善政,及其死也,后世思之。
《蔽芾》《甘棠》之诗是也。
尝舍于树下,后世思其德,不忍伐其树,害其身乎。
管仲夺仲氏邑三百户无怨言。
卫鞅内刻刀锯之刑,外深鈇钺之诛,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
一日临渭,而论囚七百馀人。
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畜怨积仇,比于丘山。
所逃莫之隐,所归莫之容。
身死车裂,灭族无姓,其去霸王之佐亦远矣。
惠王杀之亦非也,可辅而用也。
使卫鞅施宽平之法,加之以恩,申之以信,庶几霸者之佐哉(《史记·商君传赞》集解引《新序论》,《索隐》曰:《新序》是刘歆所撰,其中论商君,故裴氏引之。案此论今《新序》有之,《新序》,刘向撰,而云刘歆,岂书杂有论乎?亦异闻也,故录之。)
斛铭 西汉末 · 刘歆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
律嘉量斛,方尺而圆,其外庣旁九厘五毫,幂百六十二寸,深尺,积一千六百二十寸,容十斗(《隋书·律历志》上:其斛铭云云。祖冲之以为刘歆造。)
三统历 西汉末 · 刘歆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一
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目以天时。
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
是故有礼谊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
故列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阴阳之中制其礼。
故春为阳中,万物以生;
秋为阴中,万物以成。
是以事举其中,礼取其和,历数以闰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生,皆所以定命也。
《易》金火相革之卦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又曰「治历明时」,所以和人道也。
周道既衰,幽王既丧,天子不能班朔,鲁历不正,以闰馀一之岁为蔀首。
故《春秋》刺「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于是辰在申,而司历以为在建戌,史书建亥
哀十二年,亦以建申流火之月为建亥,而怪蛰虫之不伏也。
自文公闰月不告朔,至此百有馀年,莫能正历数。
子贡欲去其饩羊,孔子爱其礼,而著其法于《春秋》,经曰:「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
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
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言告朔也。
元典历始曰元。
传曰:「元,善之长也」。
共养三德为善。
又曰:「元,体之长也」。
合三体而为之原,故曰元。
春三月,每月书王,元之三统也。
三统合于一元,故因元一而九三之以为法,十一三之以为实。
实如法得一。
黄钟初九,律之首,阳之变也。
因而六之,以九为法,得林钟初六,吕之首,阴之变也。
皆参天两地之法也。
上生六而倍之,下生六而损之,皆以九为法。
九六,阴阳夫妇子母之道也。
律娶妻而吕生子,天地之情也。
六律六吕,而十二辰立矣。
五声清浊,而十日行矣。
传曰「天六地五」,数之常也。
天有六气,降生五味。
夫五六者,天地之中合,而民所受以生也。
故日有六甲,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之道毕,言终而复始。
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其实一龠,以其长自乘,故八十一为日法,所以生权衡度量,礼乐之所繇出也。
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
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
于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
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
时月以建分至启闭之分,《易》八卦之位也。
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
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
故《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
传曰:「龟,象也。
筮,数也。
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
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馀四十九,所当用也,故以为数。
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扐两之,是为月法之实。
如日法得一,则一月之日数也,而三辰之会交矣,是以能生吉凶。
故《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并终数为十九,《易》穷则变,故为闰法。
参天九,两地十,是为会数。
参天数二十五,两地数三十,是为朔望之会。
以会数乘之,则周于朔旦冬至,是为会月。
九会而复元,黄钟初九之数也。
经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
时所以记启闭也,月所以纪分至也。
启闭者,节也。
分至者,中也。
节不必在其月,故时中必在正数之月。
故传曰:「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馀于终。
履端于始,序则不愆;
举正于中,民则不惑;
归馀于终,事则不悖」。
此圣王之重闰也。
五位乘会数,而朔旦冬至,是为章月
四分月法,以其一乘章月,是为中法。
参闰法为周至,以乘月法,以减中法而约之,则六扐之数,为一月之闰法,其馀七分。
此中朔相求之术也。
朔不得中,是谓闰月,言阴阳虽交,不得中不生。
故日法乘闰法,是为统岁。
三统,是为元岁。
元岁之闰,阴阳灾,三统闰法。
《易》九厄曰:初入元,百六,阳九;
次三百七十四,阴九;
次四百八十,阳九;
次七百二十,阴七;
次七百二十,阳七;
次六百,阴五;
次六百,阳五;
次四百八十,阴三;
次四百八十,阳三。
凡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与一元终。
经岁四千五百六十,灾岁五十七。
是以《春秋》曰:「举正于中」。
又曰:「闰月不告朔,非礼也。
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
不告闰朔,弃时正也,何以为民」?
故善僖「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
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
至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失闰,至在非其月。
梓慎望氛气而弗正,不履端于始也。
故传不曰冬至,而曰日南至
极于牵牛之初,日中之时景最长,以此知其南至也。
斗纲之端连贯营室,织女之纪指牵牛之初,以纪日月,故曰星纪。
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凡十二次。
日至其初为节,至其中斗建下为十二辰,视其建而知其次,故曰「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大数也」。
经曰春王正月,传曰周正月「火出,于夏为三月,商为四月,周为五月
夏数得天」,得四时之正也。
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叠为首,登降三统之首,周还五行之道也。
故三五相包而生。
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日萌色赤。
地统受之于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
人统受之于寅初,日孽成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
天施复于子,地化自丑毕于辰,人生自寅成于申。
故历数三统,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甲。
孟仲季叠用事为统首。
三微之统既著,则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
五行与三统相错。
传曰「天有三辰,地有五行」,然则三统五星可知也。
《易》曰:「参五以变,错综其数。
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
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
太极运三辰五星于上,而元气转三统五行于下。
其于人,皇极统三德五事。
故三辰之合于三统也,日合于天统,月合于地统,斗合于人统,五星之合于五行,水合于辰星,火合于荧惑,金合于太白,木合于岁星,土合于填星。
三辰五星而相经纬也。
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
五胜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策,而成大周。
阴阳比类,交错相成,故九六之变登降于六体。
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参三统两四时相乘之数也。
参之则得《乾》之策,两之则得《坤》之策。
以阳九九之,为六百四十八,以阴六六之,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阴阳各一卦之微算策也。
八之,为八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
引而信之,又八之,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为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
五星会终,触类而长之,以乘章岁,为二百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而与日月会。
三会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而与三统会。
三统二千三百六十三万九千四十,而复于太极上元,九章岁而六之为法,太极上元为实,实如法得一,阴阳各万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气体之数,天下之能事毕矣(《汉书·律历志》上:向子歆,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推法密要,故述焉。案《律历志》下,仅末一条系班固所补,其全卷皆《三统谱》也,文多不录,褚少孙《历术》以下放此。)
七略 其一 西汉末 · 刘歆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一
孝武皇帝丞相公孙弘,广开献书之路,百年之间,书积如丘山。
故外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汉书·艺文志》如淳注、《北堂书钞》十二、又一百一两引、《初学记》十二、《艺文类聚》十二、《文选·为范始兴求立太宰碑表》注、《御览》八十七、又二百三十三、又六百十九。)
其二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一
(《子夏易传》)汉兴韩婴(《释文序录》)
其三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一
《易传》《淮南九师道训》者,淮南王安所造也(《文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注)
其四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一
《书》以决断,断者,义之證也(《初学记》二十一、《御览》六百九。)
其五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一
尚书》,直言也,始欧阳氏,先君名之,大夏侯小夏侯复立于学官,三家之学,于今传之(《初学记》二十一、《御览》六百九。)
其六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一
孝武皇帝末,有人得《泰誓》于壁中者,献之。
博士,使赞说之,因传以教,今《泰誓》篇是也(《文选》刘子骏《移书让太常博士》注。案《尚书正义》引作《别录》,《文选注》引此作《七略》,不题刘向,今并入此。)
其七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一
尚书》有青丝编目录(《文选》任昉《为范始兴求立太宰碑表》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