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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历 西汉末 · 刘歆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一
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目以天时
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
是故有礼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
故列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阴阳中制其礼。
故春为阳中万物以生;
秋为阴中万物以成。
是以事举其中,礼取其和,历数以闰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生,皆所以定命也。
易》金火相革之卦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又曰「治历明时」,所以和人道也。
周道既衰,幽王既丧,天子不能班朔,鲁历不正,以闰馀一之岁为蔀首
故《春秋》刺「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于是辰在申,而司历以为建戌史书建亥
哀十二年,亦以建申流火之月为建亥,而怪蛰虫不伏也。
自文闰月告朔至此百有馀年,莫能正历数
子贡欲去其饩羊孔子爱其礼,而著其法于《春秋》,经曰:「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
天子有日官,诸侯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
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言告朔也。
典历始曰元。
传曰:「元,善之长也」。
共养三德为善
又曰:「元,体之长也」。
三体而为之原,故曰元。
春三月,每月书王,元之三统也。
三统合于一元,故因元一而九三之以为法,十一三之以为实。
如法得一
黄钟初九,律之首,阳之变也。
因而六之,以九为法,得林钟初六,吕之首,阴之变也。
参天两地之法也。
上生六而倍之,下生六而损之,皆以九为法
九六,阴阳夫妇子母之道也。
娶妻而吕生子天地之情也。
六律六吕,而十二辰立矣。
五声清浊,而十日行矣。
传曰「天六地五」,数之常也。
天有六气降生五味
夫五六者,天地之中合,而民所受以生也。
故日有六甲,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之道毕,言终而复始
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其实一龠,以其长自乘,故八十一为日法所以权衡度量礼乐之所繇出也。
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
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
于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
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
时月启闭之分,《易》八卦之位也。
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
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
故《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
传曰:「龟,象也。
筮,数也。
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
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馀四十九,所当用也,故以为数。
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扐两之,是为月法之实。
如日得一,则一月日数也,而三辰之会交矣,是以能生吉凶
故《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变化而行鬼神也」。
并终数为十九,《易》穷则变,故为闰法
参天九,两地十,是为会数。
参天数二十五,两地数三十,是为朔望之会。
以会数乘之,则周于朔旦冬至,是为会月
九会复元黄钟初九之数也。
经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
所以启闭也,月所以分至也。
启闭者,节也。
分至者,中也。
不必在其月,故时中必在正数之月。
故传曰:「先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馀于终。
履端于始,序则不愆;
举正于中,民则不惑
归馀于终,事则不悖」。
圣王之重闰也。
五位乘会数,而朔旦冬至,是
四分月法,以其一乘章月,是为中法
闰法周至,以乘月法,以减中法而约之,则六扐之数,为一月闰法,其馀七分
此中朔相求之术也。
朔不得中,是谓闰月,言阴阳虽交,不得中不生。
日法闰法,是为统岁。
三统,是为元岁。
元岁之闰,阴阳灾,三统闰法
《易》九厄曰:初入元,百六阳九
次三百七十四,阴九
次四百八十,阳九
次七百二十,阴七
次七百二十,阳七
次六百,阴五;
次六百,阳五
次四百八十,阴三;
次四百八十,阳三。
凡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与一元终。
经岁四千五百六十,灾岁五十七。
是以春秋》曰:「举正于中」。
又曰:「闰月告朔非礼也。
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
不告闰朔,弃时正也,何以为民」?
故善僖「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
分至启闭,必,为备故也」。
至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失闰,至在非其月。
梓慎望氛气而弗正,不履端于始也。
故传不曰冬至,而曰日南至
极于牵牛之初,日中时景最长,以此知其南至也。
斗纲之端连贯营室织女之纪指牵牛之初,以纪日月,故曰星纪
五星起其初,日月其中,凡十二次
日至其初为节,至其中斗建下为十二辰,视其建而知其次,故曰「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大数也」。
经曰春王正月,传曰周正月火出,于夏为三月,商为四月,周为五月
夏数得天」,得四时之正也。
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叠为首登降三统之首,周还五行之道也。
故三五相包而生。
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日萌色赤。
地统受之于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
人统受之于寅初,日孽成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
天施复于子,地化自丑毕于辰,人生自寅成于申。
故历三统,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甲。
孟仲季叠用事为统首。
三微之统既著,则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
五行三统相错
传曰「天有三辰,地有五行」,然则三统五星可知也。
《易》曰:「参五以变,错综其数。
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
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
太极三辰五星于上,而元气三统五行于下。
其于人,皇极三德五事
三辰合于三统也,日合天统,月合于地统斗合于人统,五星合于五行水合辰星火合荧惑金合太白,木合于岁星,土合于填星
三辰五星相经纬也。
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
五胜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策,而成大周
阴阳比类交错相成,故九六之变登降六体
三微而成著,三著成象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参三统两四时相乘之数也。
参之则得《乾》之策,两之则得《坤》之策。
阳九九之,为六百四十八,以阴六六之,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阴阳一卦之微算策也。
八之,为八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
引而信之,又八之,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为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
五星会终,触类而长之,以乘章岁,为二百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而与日月会。
三会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而与三统会。
三统二千三百六十三万九千四十,而复于太极上元九章岁而六之为法太极上元为实,实如法得一阴阳各万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气体之数,天下能事毕矣(《汉书·律历志》上:向子歆,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推法密要,故述焉。案《律历志》下,仅末一条班固所补,其全卷皆《三统谱》也,文多不录褚少孙历术以下放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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