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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庆基北宋
王岩叟元祐七年五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三、《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三
岩叟废法徇私,强很自用,父荀龙、子横交通货贿,窃弄威福。
孙升元祐七年六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四
升行梁焘、郑雍诰词,有「勿恤用人不终」之言。
居代言之任,乃因诰命刺讥朝廷,请参验情实,特赐睿断,以协公议。
乞抑奢侈正风俗疏元祐八年正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
成周之制,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垂法于象魏,使万民纵观浃日,而后敛之,所以奉若天意,谨政治之端,为黎庶之法也。
逮及后世,王者之政不复作,然而求治之主尚能下宽大之书,以示深恤民隐之意。
恭惟二圣以深仁厚德覆露海隅,斯人莫不蒙被恩惠。
然臣窃谓所施之政未能无利病,所行之法未能无当否。
兵刑财用,簿书期会,则以为先;
而示民以德义,驭众以礼法,革奢为俭,使贵贱有别,抑邪为正,使风俗归厚者,盖未尝举而行也。
方今承平日久,列圣所以涵养斯民,正在于富庶而后教。
欲乞举成周正月始和之制,下明诏申饬四方州郡,使劝农桑,兴学校,申孝悌,型礼俗。
严立制度以绝奢僭之源,杜绝邪侈以成风俗之厚。
至于闾巷庶人,服锦绮,佩珠玑,屋室宏丽,器用僭越,皆可自今禁止。
庶几敦本抑末,化奢从俭,以成风化。
又况朝廷著令,所以杜绝奢侈者固多,特有司未尝行耳。
诚先之以制度,继之以惩劝,则四方莫不从风而革。
劾赵越收禁命官奏元祐八年正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
右厢无故收禁前知辽州榆社县唐悫,因冲开封府判官赵越节,令厢巡收付右厢
身为命官,借使有罪当按,犹须三问不承,方得追摄。
今以冲节,便送所司监管,经宿方得释。
越为人臣,敢擅威福,实骇众听。
张利一不可知渭州元祐八年二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一、《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七之七(第四册第三八九一页)
泾原一路内总师律,外控羌戎,边面旷远,最为重地,自非深谋远略、智勇过人者,不可轻以畀付。
张利一,不特人材凡下,不足以当其任,而又以恶逆之家,其弟兄尝以从叛而蒙显戮,安可委以彊兵,付以重任!
荐经明行修之士须精加考察奏元祐八年二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一、《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一之四三(第五册第四四四七页)
南郊赦书:将来科场依元祐二年例荐举经明行修进士
此诚朝廷搜求人材,虑有遗逸,欲取之数路。
而侥倖之徒,因缘请托,不容无滥进者。
向者荐经明行修之士,既与免解赴省试,及省试不合格,又例与特奏名,是凡被荐举者皆可以入官也。
臣闻元祐二年,诸路所荐者,甚有不协士论。
福建路朱朝倚,其人素有学问,久为太学职事;
江西路荐李存,其人素有节操,累获乡举。
如此二人,乃可充选。
传曰:「进真贤,举实廉,则天下治」。
欲乞朝廷申谕诸路监司郡守,凡荐经明行修之士,必须精加考察,委有术业行谊为乡党所尊、士论所服者,乃许奏荐;
或不如所举,则以贡举非其人之法坐之,庶几朝廷有得人之效。
范百禄元祐八年三月乙酉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二
宰臣苏颂近以稽留制书、援引亲党、除授不当罢政。
按除授差遣自系中书省同共商议,方可进呈。
今来苏颂既罢,所有中书侍郎范百禄实预职事,岂可不任其责?
百禄以为不知,则同在中书,事无不总,安可以为不知也?
百禄知而曲从,则其罪有二:一则朋比宰相,欺罔朝廷,不守典法,是不忠也;
一则内怀险诈,恣所为,阴图倾夺,是不正也。
众论喧腾,皆以为殊失大臣之体,望赐罢黜,以慰中外之论。
再弹范百禄元祐八年三月戊子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二
近论列中书侍郎范百禄宰臣苏颂同在中书,所有除授不当,自合均任其责。
百禄非特朋比欺罔,不守典法,内怀险诈,阴图倾夺而已,其很愎自任,援引党与,皆有显然事迹。
百禄执政以来,援引吕陶起居舍人岑象求诸王说书,皆川人也。
右司郎中象求户部郎中,各不及半年,固非久次,良由曲意主张,所以骤加进擢,假朝廷之名器,而收私室之恩,其罪一也。
至如以宋炤知凤州、扈充知利州,亦皆川人也。
凤州职田供给号为优厚,初除沈迈,待阙已久,乃差泉州,以凤州与炤,众论莫不为之扼腕,其罪二也。
冯如晦户部郎中,坐前任夔州路转运使日按发公事不当,御史台究治,未结绝间,百禄以其同乡,遽除馆职,差知梓州
且凡有案在寺者,尚不许注授差遣,岂有见系究治、未见罪名,乃先除大藩,更加馆职
违朝廷之法,徇乡里之私,其罪三也。
百禄顷曾相大河利害,是时力以回河为非,北流为是。
及去岁大河复向东流,献议者屡陈其便,乞遣近臣相视可否;
百禄固执前日之所见,力行沮格,竟不闻遣使相视,迁延至今,春水泛涨,已无及矣。
其很愎自用,执一偏之见,而沮公共之议,其罪四也。
为人臣者无有乎己,况敢顾其私乎?
岂有久待阙次而夺与它人,见系究治而骤加进用?
上罔圣明,下紊纲纪,擅威福之权,行邪枉之道,其罪五也。
望出宸断,早赐罢黜,以协公论。
三弹范百禄元祐八年三月己丑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二、《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三
近论奏中书侍郎范百禄朋比欺罔,很愎自任,援引党与,皆有显然事迹。
窃谓仕至执政,富贵亦已多矣,然犹不守公忠,援引党与者,无它,乃欲擅权势而固宠利尔。
浸淫日久,臣恐其不止于权势宠利而已也,陛下可不深虑耶?
前日陛下罢黜刘挚、王岩叟、朱光庭、孙升、韩川辈,而后洛党稍衰。
然而洛党虽衰,川党复盛矣。
百禄之亲戚朋游皆在权要,陛下可察而知也。
今因罪状明白,早赐罢黜,以离其党与,庶使当路者有所畏惮,不敢招权徇私,以欺罔圣明。
不然,臣恐其权势益盛,朋党益多,牢不可破,则溃乱纪纲,盖未已也。
方陛下垂帘听政之时,正宜时出英断,使臣下咸知警惧,不敢公为蒙蔽,然后朝廷尊而纪纲正矣。
臣闻唐文宗之世,牛僧孺、李宗闵、杨虞卿之徒交结朋党,遂乱天下。
文宗至临朝兴叹,然终不能去也。
岂非变诈百端,足以荧惑人主之听乎?
前史讥之,以为持不断之虑者,开群枉之门。
臣初见百禄进用一二乡曲亲旧,固未以为然。
既而进用益多,论议腾沸,乃知其果无体国之心,唯欲恣其不法而已。
伏望断自宸衷而行之,则可,若询诸近臣,则同类必曲为辞说,以上惑圣听。
臣备位言责,愿竭孤忠,故不畏众怒,力为尽言。
盖欲大臣守公正,小臣循分义,名器不假于人,威福不移于下,而后至治可期也。
论选差知州元祐八年四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三
臣僚尝进劄子,乞诏吏部立三法以选择守令。
窃谓此乃当今之急务,诚使所任皆得人,则不劳而治矣。
唐名臣马周尝以告太宗曰:「治天下者以人为本,必欲使百姓安乐,在刺史县令尔。
县令既众,不可皆贤,但州得良刺史可矣。
天下刺史得人,陛下端拱岩廊之上,夫复何为」?
兹实确论。
伏见朝廷差注知州人,吏部惟考历任资序以为升迁,到部月日以定先后。
虽间有堂除,或非详择。
至如常调,每有拟注,奏钞朝上,俞音夕下,授任轻易,殊无铨量,甚非古者求贤共治之意。
欲乞应差知州军人,吏部具合入资序人数,缘历任考课之优劣,举将之多寡,有无劳绩,有无殿罚,画一申堂。
中书据其员阙,审择人材,量州郡大小,地望轻重,民事繁简,拟名取旨。
如此,则铨量由于宰执,进用出于宸衷,于体加重,庶几师帅得人,治效可致。
请复行义仓之法奏元祐八年五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四、《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三之二○(第六册第五七二九页)
朝廷仁爱斯民,救患恤灾,使无失所之叹者,在加意于赈济。
故比岁淮甸旱,仓廪不足以给民,至以上供纲运米赒之;
前年浙西水,本路岁计不足,至使江西湖北运米以济之,所费无虑数百万。
然而不惜重费以济一时,不若修举良法以垂惠于万世。
盖义仓者良法也,始自隋长孙平建议曰:古者三年耕,有一年之积,九年耕,有三年之储,虽有水旱,人无菜色,皆由劝导有方,蓄积先储。
故历世行之,以为利焉。
元丰间,先帝复行其法,以为隋唐取于民太重,虑民不堪其求,于是纳苗米一石者输义仓米五升,可谓至薄矣。
乐岁粒米狼戾,虽多取之不为虐,又况纳苗米一石,止输五升,固非重歛也。
蓄积稍丰,或有水旱,则所至仓廪自足以济民矣。
臣去岁道过太平州,见饥民甚众,而无流亡沟壑者,盖犹有当日义仓所积之米足以赈济故也。
又闻苏、湖之民虽蒙朝廷运米以济之,然饥者朝不及夕,往往不得沾上之惠,而殍踣者多矣。
乃知义仓诚天下之良法。
今其条制具在,望自今岁复行。
苏轼(一 元祐八年五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四、《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三
法者天下之平也,虽天子之尊,不敢以喜怒而轻重,况于人臣乎?
为人臣者茍欲废法,以私恣喜怒,则上窃国柄,下贻民患,其祸非小也。
礼部尚书苏轼,天资凶险,不顾义理,言伪而辨,行僻而坚,故名足以惑众,智足以饰非,所谓小人之雄,而君子之贼者也。
陛下擢之于罪废之中,寘之于侍从之列,出守大藩,固宜奉法循理,而乃专以喜怒之私,轻废朝廷之制。
昨知颍州日,违法令都厅置簿拘收赏钱,不依条例,妄行费用。
及失入丁真配罪,见系京西路提刑司按发,取勘干系官吏。
已移扬州,又入为兵部尚书矣,乃敢蓦越申陈,致朝廷徇其所请,将监司按发公事,指挥不得取勘,致令迁延该赦。
之意,特欲姑息小人,盖庇旧吏,以沮坏法令而已。
前知杭州日,有百姓颜益、颜章,以受纳官不肯领绢,率众人论诉,非有大过也,不遵法令,判令刺配。
虽尝自劾,蒙朝廷放罪,而之所喜,虽监司按发公事,乃妄陈横议,令不得取勘;
之所怒,虽所犯止于杖罪,乃判令刺配,此何道也!
《书》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
臣有作福作威,害于而家,凶于而国」。
盖言威福之柄,惟人君可以专之也。
为人臣,乃欲恣喜怒而出入人罪,原其不遵法令之意,盖有轻蔑朝廷之心,其不忠之罪大矣!
自进用以来,援引党与,分布权要,附丽者力与荐扬,违迕者公行排斥。
昨荐王巩,既除宗正寺丞,又通判扬州,竟以不持行检败。
近者荐林豫,自东排岸,不问资序,遂差知通利军
前者除张耒著作郎,近者除晁补之著作佐郎,皆力为援引,遂至于此。
至如秦观,亦之门人也,素号獧薄。
昨除秘书省正字,既用言者罢矣,犹不失为校对黄本书籍。
是以奔竞之士趋走其门者如市,惟知有,而不知有朝廷也。
为人臣而招权植党至于如此,其患岂小哉!
近者高丽人使乞赐书籍,此乃祖宗朝故事,且屡尝赐书与之矣,乃拒违诏旨,极言不可。
都省批送礼部,令吏人上簿,固非重责也,乃盖庇吏人,力陈强辨,期必胜而后止。
都省总领六曹,自有上下之分,岂有论事不当,尚敢力争?
原其凌轹都省之意,乃有轻视朝廷之心,其不忠之罪又可见矣。
在先朝,恣为歌诗,谤讪朝政,有司推治,实迹具存,众皆以为罪在必死,独先帝怜之,止从轻典,送黄州安置。
先帝之于可谓有再造之恩矣,虽天地父母无以过之。
不能感戴厚恩,而乃内怀怨望。
二圣、陛下临御之初,以中书舍人因行制诰,公然指斥先帝时事,略无忌惮,传播四方。
士大夫读之,有识者为之痛心,有志者为之扼腕。
之意,特欲刺讥先帝,以摅平昔之愤尔。
李之纯河北都转运使诰曰:「乃者役钱贷息之敝,民兵马政之劳,萃于北方」。
又云:「河溢为灾,老幼奔走,流离道路,十年于此矣。
呜乎,其孰能为朕劳来安集,使复其旧乎」!
夫宣王承厉王之后,万民离散,不安其居,而能劳来安集之,故见于《鸿雁》之诗。
先帝时,北方安得有「老幼奔走、流离道路」之事?
谓缘役钱贷息、民兵马政以致天灾,必待陛下然后能遣使以劳来安集,是以先帝方何代乎?
乃以厉王之乱相拟也!
苏颂刑部尚书诰云:「乃者法病于烦,官失其守,盗贼多有,狱市纷然」。
夫先帝明慎用刑,哀矜庶狱,始复大理寺刑部详定,及三省点检狱案之制,安得「法病于烦,官失其守」遂至于「盗贼多有,狱市纷然」,惟汉武帝时暴征远戍,于是盗贼竞起,至遣直指之使以督捕之,此乃可谓纷扰,先帝时何尝闻有此也?
为此言,是以先帝方何代乎?
乃以武帝之暴相拟也!
刘谊韶州诰云:「尔昔为使者,亲见民病,尽言而不讳,阨穷而不悯。
安知有今日之报乎」!
刘谊得罪于先帝,自以职在奉行法度,有所不至,当公论之,而乃张皇上书,用此罢江西提举,安得为「尽言」乎?
至于「安知有今日之报」,此语尤不忍闻。
陛下奉承宗,当有以显扬先帝之鸿业休德,岂欲报先帝得罪之人乎?
唐义问河北转运使诰云:「朕修赋役之法,黜聚歛之吏,去薄从忠,务以养民」。
夫先帝立法,岂不欲养民邪?
先帝用人,岂不欲去刻薄而从忠厚邪?
今以为「务以养民」,是指先帝之不能养民也;
今以为「黜聚歛之吏」,是指先帝用聚歛之吏也。
行贬吕惠卿诰云:「茍有蠹国以害民,率皆攘臂而称首」。
夫先帝立法,乃欲与天下同利,岂有先帝之圣神英睿,冠绝百王如此,而乃肯从蠹国害民之谋乎?
所行制诰皆在舍人院,愿陛下试取而观之。
盖有声述不尽者,臣请以常人论之。
对人之子,詈人之父,犹且义不胜诛,况职代王言,而实诋先帝,按之以法,当如何哉?
陛下奉承先帝之宗庙,岁时荐享,未尝不怀怵惕霜露之感;
今乃使讥刺先帝之人列于侍从,寘在朝廷,臣恐先帝之威灵在天,亦当垂愤怒也。
使当今日,得保首领,已为幸矣,今乃骤迁之,亟用之,唯恐不及,臣恐天下之人亦有以议陛下也。
杨恽以「田彼南山,芜秽不治」之语讥刺汉朝宣帝尚戮于市。
窃以讥刺朝廷,其罪小,至于讥刺宗庙,则其恶不可容矣。
陛下以为有大功而不敢治,则自擢用以来,未闻有毫发之功也。
为有厚德而不可贬,则之行己,贪污积恶,靡所不有。
至如结托常州宜兴知县李去盈,强买姓曹人抵当田产,致其人上下论诉,进状者凡八年,方与断还。
其秽恶之迹则未敢上渎圣聪,不可谓有德者也。
进用,人望其改过自新,而乃恣为喜怒,自擅威福,援引朋党,紊乱纪纲,公行制诰,指斥先朝,原其不敬宗之意,乃有轻视陛下之心。
然而累年于兹,人不敢言者,以辙身为执政,朋党亲戚布在要路,权势熏灼内外,能立致人于祸患,故畏惮而不敢言尔。
臣虽至愚,非不知言发则祸至,然而义激于中,不能自止,故力为陛下言之。
望赐英断,上以释先之谤议,次以正今日之典刑。
仍令中书省削去所行诰辞言涉刺讥者,以示人臣大不恭之戒。
苏轼(二 元祐八年五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四、《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三
治天下者必先于正朝廷,正朝廷必先于破朋党。
自非明足以察微,公足以兼德,睿足以独断者,未有不为奸邪所蔽也。
当有唐之世,王叔文、韦执谊、柳宗元之徒结为朋党,渎乱纪纲,一时名士莫不归之,几坏天下。
宪宗刚明,立行斥逐,故小人不得以行其志。
文宗时牛僧孺、李宗闵、杨虞卿之徒更相傅会,上则蔽人君之耳目,下则擅朝廷之威柄。
文宗至临朝兴叹,然终不能去也。
宪宗之所以治,文宗之所以乱,可为治世之鉴戒矣。
不谓今日,亲见此弊。
臣近言礼部尚书苏轼,已历疏其所为矣。
窃见门下侍郎苏辙怀邪徇私,援引党与,怙势曲法,务与其兄相为肘腋,以紊乱朝政。
则外许人差遣而公荐之,则内为之应而引用之。
附会者立与进用,违忤者公行排斥。
上不畏国法,下不顾公义。
臣请疏其显然之迹。
吕陶交结至厚,昨者荐自代,遂除为起居舍人
近日中书舍人陈轩缘馆伴高丽人使请赐书籍事,之不附己也,遂公奏于朝,力加排诋,意欲使轩补外,乃迁中书舍人
词掖近臣乃陛下之侍从犹敢公然排斥不附己之人,而阴欲进其党与,其擅威福之罪大矣!
颍州日,赵令畤为本州签判与之往还甚密,每赴赵令畤筵会,则坐于堂上,入于卧内,惟两分而已。
其家妇女列侍左右,士论极以为丑。
乃公荐于朝,称其才美,访闻苏辙见议除令畤差遣,其肆欺罔之罪大矣!
国子司业赵挺之御史日,屡言不公事迹。
居礼部,统辖国子监日,务捃摭太学中事,凡所判状多不依学制,意欲沮抑挺之,使之补外。
访闻苏辙见议除挺之转运副使,以同列商议未合,故未敢进呈。
其挟私怨而忘公议,乃至于此!
太府寺丞文勋以篆字游于之门,初不以公正吏才称也,既援引,遂除为福建路转运判官
监司按察一路,寄委不轻,岂可以非才而授其职?
徇私情而弃国法,乃至于此!
冯如晦夔州路转运使日,按发公事不当,见系御史台推治。
未结绝间,以川人,遂除馆职,差知梓州
近断敕方下,如晦虽以法夺官,而差遣与职竟不动也,可谓循法用人乎?
其恣横乃至于此!
赵卨鄜延日,欲弃熙河而不敢献议,乃以书抵大臣。
是时中丞,得其书,即为论列,赖谏官刘唐老疏其交通诬罔之迹,谋遂不行。
陛下虽不加罪,而亦略无愧耻,欺罔乃至于此!
前日臣尝言执政不务协和,凡欲行一事、除一差遣,商量累日,多不能合,甚者几于忿争,极伤国体。
欲进其党与,故众论不肯相从尔。
士大夫不顾节义,而竞相结托,以希进身者,由大臣倡率之也。
臣愚不知大臣之交结党与,其意何所为也。
方今侍从之间为其党者十有四五矣,省寺之间为其党者十有六七矣,馆阁之间为其党者十有八九矣,其馀阴相附会者不可一二言也。
尝自言,陛下称其兄弟孤立,以为必不疑也,是以敢交结党与而无所忌惮。
又其党言,陛下许大用,以为必见信也,是以士大夫莫不争趋其门,以图进取。
上下倡和,合为一党,牢不可破,浸淫日久,臣恐其权势愈甚,朋党愈多,则为国家之患良未已也,陛下可不深虑耶!
且人臣事君惟有忠尔,一言涉于欺罔,则终身不可以诚信委之。
王巩累数百言,陛下真以为可用也;
既而淮南提点刑狱钟浚根究王巩在任日秽恶狼藉,实迹具存,遂谪为监当,而亦怡然自若,略不引咎。
程之邵之表弟也,昨任夔州路转运判官,按知云安军孙拱事。
拱与之邵互论,见系推治,未见曲直,乃除之邵都大提举茶事。
且事在有司,当原情定罪,岂可以亲戚之故,乃骤移差遣,更获美迁?
且为人臣者不当有己,岂有兄之所喜则立加进用,兄之所怒则阴与排斥?
忘尽忠体国之诚,而用招权徇私之志,不加斥免,何以控御臣下?
至如之罪恶,其最大而不可容者,乃忘先帝保全之恩,忽陛下擢用之意,因行制诰,公肆刺讥。
以法论之,指斥乘舆,罪在不赦,而况指斥宗庙乎?
虽陛下仁圣,欲示兼容,然而之情理不顺,其如国法何?
其如公议何?
此固人神之所共恶也。
扬雄曰:「天地无不容也,不容于天地者,其惟不仁不义乎」。
陛下试考轼、辙所为,可谓不仁不义者矣,是安可容耶?
孔子曰「恶居下流而讪上者」,盖以其轻肆语言,不知忌惮,则无所不为,故恶之也。
陛下试观轼、辙所为,稍失控御,则何所不至。
盖既敢讪谤,则是怀无上之心矣。
自古奸臣,未见此比。
惟其权势熏灼内外,故士大夫各怀顾望,不敢尽言。
论学校奏绍圣元年九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六(第三册第二一九○页)
立学限以一年,考察无玷,方许应举。
其间行艺为乡闾推,考察最优者,自可保明,遣置太学
方今州郡未有学官处,可量士人多寡而增置之,或委长吏选择郡官之有学问者兼领,庶几庠序之教遍于天下,以增光盛世之治功,非小补也。
请州郡立学严加考察奏绍圣元年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文献通考》卷四六
先朝以经术设为三舍,以考察其行艺。
始自太学,著为定令,而未及颁于四方。
请州郡皆立学,期以一年,考察无玷,乃许应举。
蠲减役钱起限奏绍圣元年九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五之六七(第七册第六一九○页)
乞立法,应蠲减役钱并自三百以下,如宽剩更有羡馀,则减至五百以下。
路提举官申请役法利害事奏绍圣元年十一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
访闻诸路提举官申请役法利害,其间不晓法意,不通民事,措置颠错,建明疏谬,难以施行者,可籍其件数论列于朝,其尤无状者早赐罢黜。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一四之七(第六册第五○四一页)。又见同书食货六五之六八(第七册第六一九○页)。
乞诛责黄庭坚绍圣元年十一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山谷年谱》卷二六
《神宗实录》隐没先朝良法美意,辄以微言含寓讽刺数十事修编,令府界供答文字,未见施行,乞早诛责。
重修储君庙记熙宁三年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
章、贡二水合流迤北,汇为储潭,傍有庙曰储君之庙。
考图志云:晋咸和中刺史朱玮所立也。
赣水险闻于天下,凡宦闽粤,与夫四方往来无远迩之人,舳舻衔尾,道出祠下,愿脱奔湍悍激之险,祈无触石漂溺之患者,牲酒俎豆,奔走盈庭。
值岁方旱,里社毕集,祀未旋踵,甘雨随至。
然庙不葺且久,观察徐公行部过之,嗟其隳坏,亟图修复。
乃移檄于州周公,命梓度材。
以旧址滨于沮洳,稍斥广其北隅。
财出于公,民不服役。
州之人与往来者观灵宇之邃,瞻像貌之严,凛然肃恭,莫敢怠侮。
工既讫功,信丰县黄庆基适以邑事走府下,太守顾语,而使书其岁月焉。
按:乾隆《赣州府志》卷一三,乾隆四十七年刻本。又见同治《赣县志》卷四九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