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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应酉南宋
常熟县社稷坛嘉定二年十月 南宋 · 黄应酉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七六、宝祐《重修琴川志》卷一一、《吴都文粹续集》卷一二、正德《姑苏志》卷二八、康熙《常熟县志》卷一三、光绪《常昭合志稿》卷一五、《海虞文徵》卷六
开禧三年春常熟县阙,霅川叶侯凯奉辟命来宰是邑。
始至,有事于社稷。
侯往与祭,顾坛壝之隳圮,屋宇之荒茀,慨然语诸僚曰:「昔言为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二者俱不可无也。
今祈报之祀废而弗举,神将焉依?
民不受福,坐视其废而弗葺,可乎?
前人不相与相是役者何」?
僚曰:「侯未之知耳。
常熟吴会剧邑,前乎绾县章未几而去者踵相接也。
或以财赋不办去,或以狱讼不理去,或智及之力不能胜之,又以废事去。
惴惴逭责,犹不能免,奚暇他及」?
侯以为不然,天下事未尝无兴废,人实为之。
夫有邑则有民,有民则有社,岂有宰堂堂之邑,先畏其难,不为之计乎?
于是莅事以勤,行己以洁,听讼以公,待人以恕,利民者兴,害民者除。
始若闷闷不快人意,侯守之不惑。
居数月,果以政报,上下晏妥,百废具兴。
社稷之事似可以次第举,而侯犹以为未也。
先是县有学,岁久,缮治不时,倾阘欲压。
乃命诸执事者,谕以民为贵、社稷次之之意:「予欲先修学以训民,诸君盍相率以董成焉」?
蠲吉鸠工,不戒而具,踰月而殿庑增丽。
丹阳公之旧室,湫隘无容膝地,又从而广其居。
学校为之一新。
明年,始议所以修社稷。
嗟夫,社稷之创立,其来远矣,记载不存,岁月无所寻考。
修于绍兴二十四年之冬十月至淳熙八年又修之,以迄于今者三十载,而侯又修之。
凡物之有兴替固不偶然,独侯所谓人实为之,信不诬矣。
侯以儒术饰吏事,尤通于世务,是役也,断断规模,亶惟素定。
不陋不奢,悠久是图;
不亟不迟,恬安是务。
旧趾筑土为坛,旁土皆砖也,雪霜风雨之馀,易以动拔,于是更以石。
之椽若将压焉,悉命以木易之。
垣分中外,低者高之,墁者饰之,靡罅弗补,靡隙弗周。
焕乎伟哉!
观者骇目。
经始于嘉定二年秋八月,告成于冬十月
既落,嘱应酉为记。
应酉何人哉,弗敢谢不能。
君子谓是举也,有可书者三:方其始至,讲明农祀,不忘本也,一宜书;
及其欲修,首及乡校,不先神也,二宜书;
迄于已成,费捐公赢,不及民也,三宜书。
《春秋》之法,有一善必书,一举而三善备焉,得不书?
于是乎书。
十月二十五日乙卯迪功郎平江府常熟县巡捉私茶盐矾兼催纲黄应酉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