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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序南宋
乞罢建康镇江榷务司奏嘉定六年十一月 南宋 · 黄序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八、《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一之六七(第四册第三二○○页)
国家置四总领所以董军饷,半天下之赋入皆在焉。
又于建康镇江各有榷务一司,斡茶盐之利,以通商贾。
曩时科降钞引,不为樽节,客商入纳,利源繁夥,军额多阙,支遣赢馀,总所得专其权,朝廷无所稽考。
间有私自封殖,利己乾没,而罚徒具文。
榷务所以专置分司,在前日行之为宜也。
分司之后,逐岁钞引,指数科降,务场发卖,登载文历,出入明白,为辖官者不过谨出纳之司而已。
流通则桩管月廪,阙乏则告急于朝,虽有他巧,无所施之。
考之累政,借拨朝廷钱物不知其几,总所坐享其逸,朝廷实任其劳,无乃体统倒置者邪?
向者以积弊而釐析之,今以其无弊而复归之,名正辞顺,故复榷务总所为便。
或者谓专置一司,犹不足以供亿,而总所安得力而给诸?
审如是,则以王人委寄之隆,而但曰催督纲运云者,无乃择易而辞难乎?
夫钞引即钱物也,以变卖而为支遣,其数不易。
万一入纳稍迟,支遣不敷,则以总所钱物通融之,此犹朝三而暮四也。
钞引在是,则钱亦在是。
况科降出纳,大数灼然,逐时打算,毫发无隐,特不过使总所任向来之责,而朝廷不为分司之累尔,榷辖一司官吏皆可省罢。
欲乞将镇江建康两处务场日下结局,仍旧付之总领,庶几事权归一,无所捍格。
请限进士期集所分职之数奏嘉定七年五月 南宋 · 黄序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八、《宋会要辑稿》选举六之二三(第五册第四三四一页)
士莫难乎其始进。
三岁大比,献贤能之书,而亲策之,公卿大夫,皆此焉出。
然奔趋愈下,则大为之防,当自今始。
进士唱名之三日,期集于别试所,有旨赐之餐钱,进士前三人得自择同升之彦而分职。
由纠弹牒表而下,数在绍兴才四十人,淳熙至八十人,绍熙乃过百人,开禧逾二百人,前岁虽少损,犹百八十九人。
进士通榜不过四五百人,职其间者几半。
期集所非有大利,而头钻竞趋,何哉?
意为异日请托之地,下省小录口腹之须。
比年胪唱甫彻,请嘱交驰,于是略其当差,滥其不当差者。
今廷对有日,乞下此章于进士期集所,合差职事当先甲科省试上十名、太学上舍生、诸州路类试首选,及名望之士,酌绍兴淳熙之数而取衷焉,亦涵养士风之一端也。
仓部员外郎留丙嘉定七年十二月 南宋 · 黄序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四八(第五册第四○四○页)
终日坐曹,懵无部决。
有子应神童,不顾分守,必欲求赐出身。
庙堂难其请,退辄怨望。
监登闻鼓院董履道嘉定八年二月 南宋 · 黄序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四九(第五册第四○四一页)
昨宰仙居,催科严峻,保长趁限,讯决无虚日。
库藏充盈,肆为席捲。
论蜀中科举之弊奏嘉定八年九月 南宋 · 黄序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八、《宋会要辑稿》选举六之二四(第五册第四三四一页)
窃惟国家设科目以取士,惟进士得人为盛,故于三岁大比,每加详焉。
然世变愈下,奸弊愈滋,四蜀为甚。
盖蜀号多士,邈在一方,为主司者不胜其弊,嗜利者卖号于多货之室,嗜进者纳号于势要之门。
分卷不至本房,则宛转旁搜于比邻已黜之文;
或出他房,则回护揩改其批凿,或差在所事上官之乡,或差在同官所居之郡。
皆得以行其私,岂不负国求贤之意?
臣尝采蜀中舆论,则四路漕试、诸州解试、四川类省试皆有私取之弊,而廷对之士则有行役之弊。
夫漕试之有别院,所以待举子与试官之有妨嫌者也。
今闻四路漕试,于正试院内夹截数间为别院,同门出入,三日试罢,往还无间。
故父兄为正院试官,而子弟别院预荐,每举有之。
而一路有出身合差人亦自可数,前期于漕司计会暗号,转相授受,期于必中。
此漕试之弊也。
诸州解试有监试一员,或通判幕职官,在法不预考校,而寡廉鲜耻之徒先受计嘱,以其所私转恳考官,必为历诸房搜寻,委蛇曲折,无不遂意。
试官又有鬻号私取之风。
此诸州解试之弊也。
四川之类省试,朝家幸惠遐方之士。
别院之设,所以待举子之有妨嫌者也,凡有亲嫌,宜试别院。
今闻帘外官亲戚,则以有妨嫌而送入别院;
帘内官亲戚反为无嫌,而标作避房。
前后以私中选者,非帘内官之亲,则其馆客,皆以避房待之。
虽杂以他卷,然卷数既少,尤易辨认。
又如蜀士中类试前名及居廷试鼎甲适当见任,度其必预考校,莫不先有所祷,累举物论不平。
此类省试之弊也。
至若类试仲秋之末,揭榜季秋之杪,而夔、利路越半月始得见榜,故廷对之去,行役万里,不易办集,登舟率在穷冬
既为舟人所邀,又苦津务之阻,所过至飞瓦石、挟弓矢,伤其舟楫,每举必有数辈殒于非命。
此又廷试在道之弊也。
乞下四川运司于正试院之侧更置别院,令试官不得与大院相通。
其所部选差监试,责其觉察考校,不得私检誊卷、旁搜暗号。
所有考中卷子,聚厅会考,定其去留,监试不得干预。
乞下四川制置司,今后类省试凡举人有妨嫌者,不许分帘内外,皆于别院就试,不得避房。
如不愿就别院,仰寄举以俟后科。
更下制司及诸路运司,搜访场屋之弊,痛加更革,精选文学德行廉洁之士,以充考校。
有合廷试之人,委自制司下逐州津发催促,于岁前起离约束;
沿江税务,仰即时通放。
待士之意详尽,而孟夏之朔尚未入国门者,更不赐对。
庶几临轩不在盛夏之时,亦可革迁延之弊。
〔贴黄〕窃见行在每岁类试,大法止取一二人,以待评事之阙。
四川亦有此一科,凡应试者于法令皆非素习,中选者率是私取士矣,类能言之。
名器之滥,诚可太息。
乞下四川大法试今后住罢,庶惬公论。
请劝农民杂种麻粟豆麦奏嘉定八年 南宋 · 黄序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八、《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上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四八
雨泽愆期,地多荒白,知馀杭县赵师恕请劝民杂种麻粟豆麦之属。
种稻则费少利多,杂种则劳多获少,虑收成之日,田主欲分,官课责输,则非徒无益;
若使之从便杂种,多寡皆为己有,则不劝而勤,民可无饥。
望如所陈,下两浙、两淮江东西等路,凡有耕种失时者并令杂种,主毋分其地利,官毋取其秋苗,庶几农民得以续食,官免振救之费。
劾监行在左藏西库郑浦奏嘉定九年五月 南宋 · 黄序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五○(第五册第四○四一页)
经营版曹,差檄往福建劝谕和籴,即揭大先牌,以王人自居,州县官奔趋迎,折俎馈遗,安然受之。
乞委官体访抚恤被水去处奏嘉定九年六月 南宋 · 黄序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八、《宋会要辑稿》食货五八之三一(第六册第五八三六页)
迩日雨泽兼旬,京城闾巷至有累日突不黔者,或饥饿所迫,死于非命。
近甸之地,间有被水去处,屋舍颓圮,未能支持。
田亩渰没,车戽无及,早秧既或损烂,又须旋种晚禾。
若此之类,民生甚艰。
乞行下两浙诸司,委清彊官体访应近日被水去处,优加抚恤。
凡屋宇渰浸者,给以常平钱米;
田亩早秧损坏去处,今年夏税和买量与宽限。
史馆事奏嘉定十一年二月 南宋 · 黄序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八
史馆宜择专官修帝纪,馀官分撰志、传。
史官阙,不拘资格;
或补外,许以稿随,修毕上之。
按:《玉牒初草》卷一,藕香零拾本。
请增小吏俸奏嘉定十一年四月 南宋 · 黄序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八、《玉牒初草》卷一
两淮湖北京西守倅之俸悉取铜会,州县小吏或折酸酒,或以铁钱,而又积压不支。
乞悉委逐路运司下所部,增小吏俸,将铁钱并交子、铜会作三色,按月支给。
劾前知江陵府赵善培嘉定十一年五月 南宋 · 黄序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八、《玉牒初草》卷一
前知江陵府、直秘阁赵善培,昨以宪节兼帅襄阳,虏骑犯塞,惊畏成疾,易镇江陵,不闻有一施设,乃带职名奉祠而归。
宋故朝散郎连州鹿公墓志铭嘉定八年 南宋 · 黄序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八、《台州金石录》卷九、《古志石华》卷三○、《两浙金石志》卷一一
公讳昌运,字会之,世为临海人
曾祖渊,赠右承事郎
祖汝为,赠宣教郎
父何,任朝奉郎、直秘阁致仕,累赠中奉大夫
承事郎、祖,俱隐德弗耀,自了斋忠肃陈公谪居是邦,承事伯仲实从之游,始为儒家,子孙相继举进士
秘阁历仕有声,入为屯田员外郎,迁金部,骎骎向用。
甫踰艾服,□然请老。
孝宗嘉叹,迁官二等,为朝奉郎、直秘阁赐绯衣银鱼,兼官其一子,以华其归。
时文忠周益公而下皆赋诗祖饯,亡虑百首。
归以「见一」名堂,徜徉其间,荣□疏傅,□□彦远矣。
公自幼□□□□善属文,壮入上□□行起敬,会秘阁挂冠,授将仕郎,便养以□。
盖公少而丧母,事秘阁极其仁孝,不忍顷刻去亲侧。
继中□,授迪功郎温州司户参军丁秘阁忧,不赴。
服阕,以庆寿恩,补修职郎,主处之遂昌簿。
邑素□□,□籍散亡,公□□治力赞治排之,□民赖以无扰。
尉阙摄事,闻恶少十馀辈□□于道,禽以抵法,不愿□□□□缚之□□从政郎监□仓中界,至则亲检□□□除宿□,诸路米舟率愿从中界交卸。
上官贤之,交章论荐,改宣教郎,□处之龙泉县
龙泉号繁剧,公务行安静,□□□□,催科不以鞭朴,听讼不以钩距,邑中不闻胥吏疾呼而治盛,讼理整整,□□□□□□□其政绩,荐之于朝,而公□□□□□之意,命其子荣数椽于家□之由□暂秩满□同舍多在朝列,竞□□挽,公独恬然不以为意,遂□□□之阙□□天下□□所萃,出纳之间,敝倖迭出,□□□□□□□□布。
公正身奉法,无所挠屈。
一载,依吏例迁院□公不愿留意连□之组同以陛辞之日,□□重楮轻之敝,则欲□折帛之供,权时纯用□□。
又论□□□□之敝,则欲分责江上诸军□衙□□□□□□达于总饷□□。
上下□议而施行□□□□□□□□□日课诸孙以自娱乐。
明年七月十二日,以疾卒于正寝,实嘉定癸酉
严□积官至朝散郎,享年六十有四。
公□□□□待人以恕,居官不受私谒,一介不以取诸人,去之日如始至。
居乡简出,未尝干挠州县。
秘阁有兄登□书□□□□□□□又无子,公再为命□柝产惟或□谓秘阁私财不应抵分,公笑曰:「何待我之薄也」!
疏财□□,旦誉高之。
嗜□□书,滨老不倦。
□受延赏,犹不废举子业。
预丙午壬子漕荐。
尤工于诗,善状物态,有《益斋文稿》藏于家。
娶□郡吴氏,封安人,先公十三年卒。
子愿
女二人,长适国子进士吴学易,次适进士应虞。
孙男二人,祖烈、祖德。
孙女六人,长适进士□衍,次许嫁进士吴□,馀尚幼。
将以乙亥年二月壬寅葬于白竹山之原,盖秘阁阡茔之侧也。
先期,遣书叙公之行实来请曰:「向者先生获托寅恭,辱知不薄,愿得铭文,以垂不朽」。
序惟公质朴廉介,士大夫中不可多得,顷幸同僚,相与之意甚深,其敢以固陋辞?
乃为之铭曰:
以见一之高尚兮,足以振颓俗。
以瞻忻之廉介兮,足以播其馀馥。
皆□丰而施啬兮,天不可问。
并藏于白竹之原兮,清风满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