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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善湘南宋 1170 — 1242
锦绣谷(原注:知镇江府时建亭并题诗。) 南宋 · 赵善湘
七言律诗 押支韵
神仙楼观倚空攲,飞上金鳌背上骑。
万里江山成独立,一天云雨欲低垂。
人间安得如斯地,事外方知有此奇。
唤取谪仙来共话,从教习日醉题诗(元脱因《至顺镇江志》卷二○)
南宋 · 赵善湘
 押庚韵
正是澄清秋雨夜,空传玉蕊发春晴宋陈景沂《全芳备祖》前集卷六)
镇江府节制水军都统司租扑私家芦场事申状嘉定十六年九月 南宋 · 赵善湘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七五、《至顺镇江志》卷一一
契勘节制官见管战船,所用在上搭盖芦䕠踏子及常用系缚缆之类,向在都统司时,例是分隶七军管认名搭盖。
苟且异常,不免风雨之所飘渍,烈日之所曝晒,故其船随修随坏,曾无二年堪好不修之船。
及隶本司已经数年,既本司别无财赋,遂只从例监勒诸军搭盖。
诸军自出戍移屯之后,各军在寨财赋,尤有窘乏。
虽名曰监勒搭盖,而实不能有搭盖者,但数日一次展到头而已。
以此数年之间,不过那融收买些少芦䕠,随分搭盖。
要紧船只及缆不时断烂,或遇风雨,尝恐误事。
善湘承乏一岁有半,既知诸军无所从出,又见战船无可搭盖,被风雨烈日所敝,日夜思虑,求所以自为搭盖之策,未得其说。
尝会计其数,见管大小战船并接续添修战船共二百四十只,又脚船一百只,通计三百四十只;
合用搭盖芦䕠一十一万□千三百六十八领,合用大芦七千四百六十束,并系缚缆六百九十四条,计大荻二千七百七十六束。
两项通计芦荻一万二百三十六束,此乃一年一次须用换易之物。
其数既瀚大,若从本司一一收买,则所费不资,委是无从而出。
寻差人前去本府沿江一带踏逐官民户芦场地段,见今租扑与人采砍出卖之数,令差人和议,并从租扑户体例用钱租扑,本司却差水军船前去采砍。
计其场内所收芦荻可充搭盖上件战船及缆索所用之外,比之民间却省雇人采砍工食及船脚之费,可以补还上件租扑价钱。
于私既无所损,而于官大有所益,且可为每岁指准之计。
续据牙人踏逐到芦场一段,在本府焦山相对,名曰高家沙,其场系张府为业,自旧租扑与人,去年系本府戴忠翊租扑,计租钱三千五百贯,一年作三限支打。
證得上项芦场,张府既租扑与人,不过是每岁欲得租钱而已。
遂唤上张府干人马思恭、申士良等,据入状,自从今岁情愿听从节制司租扑。
本司除已依戴忠翊见还张府三千五百贯租钱体例,自嘉定十六年为始,系节制司承替租扑差官采,听水军船场专一织造芦荻䕠缆,充搭盖战船及系缚缆索使用。
本司即不令其他处关拨一茎一枝互用,亦无低价抑勒分毫亏损张府课利。
窃恐本司事力轻微,他时或被谋利之徒妄生词诉,致使战船永无搭盖之日,实为利害,所合具申朝廷證会。
若是本有分文亏损张府,低价抑勒,或有并缘支用,则善湘节制司属官共俟朝典,所不敢辞。
所贵事在必行,以济军中急切之弊。
伏乞證会申闻事。
洪范统一序开禧三年八月 南宋 · 赵善湘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七五、《皕宋楼藏书志》卷四
洪范九畴,圣人经世之大法。
太极浑然之先,其道已具;
三才既判之后,天畀之圣人,而实任彝伦攸叙之责。
行虖古今,不可泯没。
天地由之而万化显其用,圣人以之而斯民获其所,非区区操天下者所能与也。
由五行至五纪,安行乎皇极者也;
由三德至福极,辅成乎皇极者也。
皇极者居于五,主张纲维是者也。
畴虽有九,其统则一。
自汉世儒者为灾异之说,乃以五行、五事、皇极、庶徵、福极五者,合而求灾异之应,而于八政、五纪、三德、稽疑四者,离不相属。
其后为史,又皆祖述汉儒,独欧阳《唐史》纪灾异而不言事应;
眉山之学,亦以福极于五,福不相通,悉归于皇极之建不建。
呜呼,洪范九畴果可以意离合之乎?
昔者天畀之禹,禹传之箕子箕子以是谏受,不听,武王以之归,遂作《洪范》。
《明夷》之六五曰:「箕子之明夷,利贞」,「明入地中,明夷」。
天道在地,君道在臣,六五君位,而箕子居之,以洪范之在箕子也。
洪范,天道也,君道也,而可易窥乎?
善湘幼业书,长无所闻,窃谓汉儒离合之说非《洪范》之本旨,遂撰《洪范统一》,庶几成欧阳、眉山之志,然未知有得于箕子否也。
开禧三年中秋前五日赵善湘叙。
按:《洪范统一》卷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放生池嘉定十五年十月 南宋 · 赵善湘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七五、《嘉定镇江志》卷六
圣天子在御二十有八年春二月,臣善湘以暇日登月观之台,周览城邑,慨然感于圣天子清静之化,比闾族党,雍雍穆穆,无嚚讼之风,无斗狠之习。
俾非才之人得以冒焉居此,为之赧然。
俯视台下有池一窊,中植荷芰,傍积粪壤。
问之左右,曰:「此放生池也」。
于是大惊惧,亟求之故府,考诸图籍,其所登载,仅存条目,书其大义而已,昔之规模广狭漫不可考。
倘就其所存加之葺辟,不惟湫隘特甚,无以遂鱼鳖之乐,而畔岸弗立,无所底止,深恐屋于其旁者日侵而不已也。
乃率僚吏临而审观之,博访故老,有知其故者,谓数十年前池之广盖不翅一倍于此,后以郡计之急,借以为游观,乃临池设酒垆,而池日就湮塞。
指今小轩曰:「此旧南山亭也」。
群不逞日醉饮其上,不知几年矣。
迩来沿池居民并缘为奸,潜以粪壤侵积池垠,稍久则筑而屋之,相其曲直高下之势,池之旧迹宛然而具存。
僚吏故老相与告曰:「是无可疑者矣」。
试诘邻池之业其地者,各以契券来验,必得其要领乃遣。
丹徒县事臣姚元特以礼而进,谕以臣子报上之义,皆欣然而从。
因命坊吏竿而步之,有溢于券契文尺之外者,皆此池之旧物,总而计之,所谓已富,因不复穷其所隐,遂与之约曰:「凡所见侵皆前人数十年间之事,今乃使复归之官,撤楹櫩,决藩墙,得无簿费,官尽给之」。
宽与之程,使得从便移徙。
乃先自治其官地之害池者,辟修衢,作重门于池之东。
为亭五楹,直池而西面,当一池最深处,揭南山旧名于亭上。
又于亭前别为轩,如亭之数。
亭之两傍各为屋,以为郡县军官侍班之所,视其秩序,皆左右差列,莫不虚敞宽洁,无揉杂斥塞之患。
酒垆之轩撤而去之,退为限隔,以绝其临眺。
日役尝三百夫,不一月,官役曾未涯,而民所还已如数。
于是尽取其地,绕为高墙;
墙之内为径丈有奇,以容往来;
植柳其傍,以护倾圮,皆引绳而划之。
其粪壤之不可筑者,乃徙之闲地,取土为墙,墙成而池辟。
始集工于七月之十三日,讫事于十月之朔乙亥
越十八日,会流虹之旦,臣善湘恭率僚吏,祗拜于亭下。
顾瞻池中,纤鳞巨介,浮游而去,咸得其乐,若忘其曾受网罟而新沐恩波者。
是日也,积阴旬馀,霁色微开,亭池一新,臣工济济,尽礼尽敬,邦人环视,莫不肃然而悦,亦以见人心之所同欲也。
夫天下之事,其弊乏已久者未易以兴起,而狃于私情之切己,则视公上之事不暇深顾。
然至于感发之机,油然生于观听之馀,而数十年已失之物,乃得复还于一旦之顷,此岂威令所可及,言语所可孚?
猗欤盛哉,皆圣天子清静之化,风俗还于醇厚之所致也。
臣善湘一介无他,不能仰副圣天子拔擢之意,嘉与邦人涵泳清静之化,幸托于斯池,以自见其拳拳报上之万一,敢再拜稽首,以告来者。
继自今岁葺月理,前规后随,使斯池日新又新,亿万斯年,以对扬天子之休命,则又小臣之与邦人所同欲也。
池之四维广狭不一,其西墙自北而南,又折而西,然后直遂,皆立石为表。
巡表而计之,为文周回围墙共一百八十八,仍图其曲折之形于碑阴,以备他时考订云。
嘉定十五年岁在壬午十月朔日,朝请大夫直龙图阁、知镇江军府兼管内劝农营田事、节制水军都统司诸军、赐紫金鱼袋臣赵善湘恭书。
宗忠简公享堂记 南宋 · 赵善湘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七五、光绪《京口山水志》卷五、光绪《丹徒县志》卷八
夫天之大,至无极也;
地之厚,至无穷也。
乃人则以渺然七尺之身,参乎至大至厚者而为三才,是岂血肉之躯足以配合乎两间哉?
盖由其忠诚堪泣鬼神,猷略可经邦国。
天下而无事则已,天下而有事,上之则邀天之佑,获人之助,而能扶危使安,拨乱归正,以成不朽之功;
次之则逆天之意,犯人之忌,不计成败利钝,鞠躬尽瘁,以孤行其志,而立不刊之节。
由是天柱赖之以立,地维赖之以张,君臣之义、父子之经赖之以弗坠。
其所行事昭揭乎宇宙,不啻日月之照临,河山之流峙,盖终古常存而不毁焉。
此其所以克配乎两间,而堪与至大至厚者相参也。
如我汴京留守忠简宗公者,非其人耶?
独是天既生公,以支柱我国家之颠覆,奈何不使之蚤致通显,得时行道,以保邦于未危,致治于未乱,而乃自通籍后,沈沦下僚,韬光掩采,逾三十三载。
迨乎国势已危,大事已去,驯至万难措手之时,乃始畀之以磁州,任之以军旅,而责之以勤王。
于时公年已六十八,迫于义愤,弗忍以老辞,奋其孤忠,迎敌前进。
虽与其别部屡战皆捷,而已鞭长不及,二圣蒙尘矣。
向使有一人协力,得遂其据金人归路、邀还二帝之谋,固不世奇功也;
而无如汪伯彦辈从中沮之,致使其独提一旅孤军,徘徊四顾,毫无应援,付之无可如何,徒深浩叹而已。
暨乎康王即位南都,用李纲言,以公为开封尹,俾其绥复旧都。
其事之难为,盖不啻一发之引千钧,而公弗避也,慨然受命,入于郡城。
以至诚激励人心,而百万之师立具,人人争欲为公效死。
向使高宗皇帝允其迎鸾之请,车驾即日启行,乘忠臣义士朝气之锐而用之,以报雠雪耻,光复旧业,此亦不世奇功也;
而无如狃偏安之逸者惮于犯危难,睹其疏请,争笑以为狂。
计公之疏凡二十四上,而终不见省,卒使之郁愤无聊,疽发于背,赍志而薨。
此盖由天未厌乱,弗欲康靖我国家,故使公之功垂成而弗克就,志且沮而不得伸也。
虽然,公则已矣,而其所以匡天柱,奠地维,明君臣之义,正父子之经者,固已长留于天地之间,与日月共其明,河山同其永矣,谓犹不可以参两间而并立乎?
公之丧,奉敕岳武穆同公子颖扶柩,与夫人陈氏合葬于丹徒大慈乡汝山湾之原,建功德院于云台寺,以守公坟。
祠堂又别创,以藏庙像。
是郡黉宫之祀先贤,公亦在列。
前守俞君烈以吏部侍郎集英殿修撰出知镇江军府,即公墓道建所歆祀之堂,曰「忠武」,以公有危身奉上之忠,裕戡定祸乱之武也。
善湘来守是邦,展谒公墓,弗胜景仰之思,因仰俞君之意而为记之如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