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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易
宣州谢上表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皇朝文鉴》卷七○
信而后谏,愧无平仲之言;
罪不容诛,误脱成汤之网。
屈严科而赋命,畀善地以宁亲。
圣泽隆宽,自古未有;
愚心感激,欲报何从?
伏念臣蔽蒙之人,迂阔于事,以直道为敬天之实,以诡情为骇俗之非。
杀其身有益于君,行之无悔;
见其利不顾其义,死莫敢为。
知万折而必东,故三已而无愠。
汲黯之戆,宁免世嫌;
子文之忠,盖出天性。
窃服两宫之知遇,稍希八彦之激昂,故有横逆之来,曾无左右之助。
口欲清而愈浊,外无正而不行。
独伤忠敬之难明,亟比欺诬之重坐。
既免投于荒裔,仍择处于近藩。
风俗休戚,在所渐摩;
朝夕旨甘,得其顺适。
道固隆于善贷,恩尤著于曲成
此盖伏遇皇帝陛下听德惟聪,使臣以礼,兼洪覆无私之运,均大明遍照之神。
谓好言利病者,有区区忧国之心;
谓不事权贵者,非汲汲谋身之辈。
方免官而从众,竟薄责以劝忠。
臣敢不敬体惠慈,退加修省,凡正心而诚意,必明辨而笃行。
金石可磨,底慎子臧之达节;
死生不变,庶几徐邈之有常。
夙夜治民之劳,全始终报上之志。
乞派遣郎官体按诸路差役奏元祐二年六月甲辰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三之三一(第六册第五○三五页)
朝廷改复差役,盖得先王轻徭息民之意,而推行之初,未究利害,故郡县之吏措置多不如理。
今虽设为条目,随其风俗所便,付诸路奉行,又令询究其未善者以闻,而数月之久,蔑有言者。
监司守令不以公义竭心,苟且因循,期于不违法令而已。
且用民之力贵轻,取民之财贵寡。
窃闻州县有户少而役多者,不独被差频并,兼难得及期而替,是使无复休息也。
又单丁、女户、官户、寺观出钱助役,比于实役之人,所费乃多数倍者,亦有出钱至少,才百分之一者。
众口一辞,谓失轻重劳逸之实。
欲乞择郎官练达吏事者,出按诸路,授以条目,体问民庶。
如实有妨公害民之事,州县闻知而不申监司监司受申陈而不加察,亦不达于朝廷,具事劾奏。
弹劾吕陶(一 元祐二年六月十九日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
傅尧俞、王岩叟近尝弹奏陶为不曾论列张舜民事,而面欺同列,言已有文字。
蒙降朝旨,令其分析。
传闻吕陶自有引咎,尚敢毁诬忠良,以为强横,逼使言事。
如其果然,何之小人而无忌惮,一至如此!
尧俞、岩叟亮直一心,求以报国,天地鬼神固亦鉴其诚意。
缙绅大夫,苟有知者,孰不称其贤而深惜其去?
也诡谲奸人,安然复位。
习尚卑凡,猥同市井,包藏深阻,险于山川,托朋附以自安,怀机阱而难保。
弹劾吕陶(二)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
窃闻今月十六日三省同奉圣旨,除吕陶上官差遣
执政大臣心知其非,而迟疑犹豫,近及旬浃,竟无所辨正,出于不得已而行之。
且大臣既不为陛下开陈可否之义,而台谏又皆怀私顾忌,钳口养交而已。
然则陛下何赖于股肱耳目之助乎?
弹劾吕陶(三)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
窃闻吕陶之党与已众,根柢已深,有不可动摇之势。
诚恐群邪迷国,为天下大患,欲为陛下拔其源而塞之,无使滋蔓而不救也。
之死党,遍自执政大臣、侍从要官,相与驰驱往来,昼夜合谋,欲尽去正直中立之人,然后肆意逞欲,以居美权要选。
忠义之士,无不扼腕疾首。
弹劾吕陶(四)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
陶之党人在要路者,固已瞋目而怒,勃然见于辞色,将恐机阱四发,挤臣于不测之祸。
弹劾吕陶(五 元祐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
外议谓陶之党人乃近臣之强者,与一二大臣素为朋比,近以利害劫彼大臣,使之进说,乞下前命。
是以密启于陛下,故陶与上官均之命复出。
此事之虚实,惟陛下知之,若果如其说,其为大臣者亦不忠之甚也。
弹劾吕陶(六 元祐二年七月五日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
吕陶昨寝罢左司谏之命,以其有不忠之罪。
中外公论,皆以为当,犹恨其斥逐之晚也。
包羞觊幸,借托请救,乃复得之。
果以不忠得罪,阅月可复乎?
彼贪利之人,志在苟得而无耻,乃其常态,何至朝廷蔽失如此之甚哉!
韩琦定策之功奏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七
臣闻圣主记人之功而不忘,故忠臣劝而天下安,是以赏一人而天下趋之者,诚以不僭不滥而得之至当也。
则有纪于太常,藏诸盟府,灿然与日月齐光而传之不朽,又况有能为诞谩以诬亡殁,而盗其勋业者哉!
恭惟仁宗皇帝圣德居位,跻世隆平,享年长久而继嗣未立。
英宗皇帝历数在躬,龙潜藩邸,天下归仁,而位号未正。
韩琦忠义动金石,精诚贯白日,建言定策,为宗庙万世之福,人神之所庆祐,夷夏率皆悦服。
故其生则位极台鼎,死则配享庙廷。
神宗皇帝绍休圣绪,缉熙帝业,知有大勋劳于天下,故尊宠异数,褒嘉尽礼,始终一意,恩荣绝等。
犹以为未也,又亲撰其神道碑,以「两朝定策元勋」为之名,昭示天下后世。
不刊之烈,虽山河之誓,无以加此,世世忠臣义士,孰不激扬而叹服?
不幸十数年之后,有国子监博士王同老上疏,自言其父尧臣仁宗朝尝任参知政事,于至和三年仁宗不豫,罢朝七十馀日,内外寒心。
尧臣宰臣文彦博、富弼,数陈宗社大计,求立英宗皇帝为嗣,又率同列各求罢免,必冀开纳,仁宗感悟许之。
彦博尧臣草制,定立英宗为嗣。
既而仁宗渐安,事遂少缓。
其后韩琦卒因尧臣、文彦博、富弼论议绪馀,决定大议。
又自言罢任赵州,过北都,文彦博道及此事。
且曰彦博与先君及富弼皆当日协心论议之人,难于自发明。
同老又言,今惟文彦博、富同知此事本末,所有先臣亲笔撰立英宗皇帝为嗣制草及劄子草本共三道,谨缉缀封进。
于是神宗皇帝文彦博入对,诏问其事,令作文字进呈。
彦博劄子言:「至和三年正月六日仁宗服药罢朝两月馀,至四月初,仁宗圣体康宁。
尧臣乃与臣及刘沆、富窃议曰,朝廷根本不可不早定。
臣以尧臣久居禁近,因谓之曰:『必得贤嗣以压人心』。
尧臣曰:『岂不知素育于宫中者』?
尧臣以指书案作下『贯』字,臣等各言无易此矣。
至上前伏奏,得请。
此大事不可如常例,退殿庐,令堂吏书圣旨。
刘沆云:『沆欲袖纸笔于上前亲书』。
翌日,于垂拱殿,臣等四人具奏:春中服药,内外人情非常忧恐。
盖谓储副未立。
仍引西汉故事,人主初即位即建储,今当以时立嗣,以固根本。
仁宗渊默寡言,欣然嘉奖,曰:『知卿等尽忠,然此大事,朕更熟思之』。
臣等再三论奏,乃曰知子莫如父,尝选贤者育于宫中,计无易此。
仁宗虽渊默而首肯之。
是日晚,臣等再聚议,谓翌日必得旨,请尧臣密作诏意,欲进呈施行。
尧臣归草诏意,然未及示臣等。
既登对,复申前请,尧臣越次而奏曰:『愿陛下早定此意,付外施行』。
仁宗曰:『朕意已定矣,卿等无忧』。
臣等既得此意旨,谓无疑矣。
是年八月,乞召韩琦枢密使,盖以忠义必能当此重事仁宗可之。
自后继有议论。
未几,臣得请判河南府尧臣寻卒」。
窃寻同老之言,谓仁宗不豫七十馀日,内外寒心,尧臣文彦博、富求立英宗皇帝为嗣,又率同列求罢免,仁宗感悟许之,彦博尧臣草制定立英宗为嗣,而仁宗渐安,遂少缓。
彦博则言,仁宗服药罢朝两月馀,至四月初圣体康安,尧臣乃与臣及刘沆、富窃议朝廷根本不可不早定。
因问尧臣,又得贤嗣之言,尧臣以指书案作英宗藩邸旧名。
翌日臣等具奏,以时立嗣,仁宗欣然嘉奖。
臣等再三论奏,尝选贤者育于宫中,计无易此。
仁宗首肯之,退令尧臣密作诏意。
翌日复申前请,仁宗曰「朕意已定矣,卿等无忧」。
是说与同老之言前后牴牾,自相矛楯,灼然易见。
兼详彦博所陈,则仁宗未尝拒而不纳,何因尧臣率同列求罢免,以必冀开纳?
此固不可信者一也。
又所草诏,意将有待于得请而进呈以行也。
彦博言「仁宗云朕意已定矣」,同老亦云「仁宗感悟许之」,则彦博、尧臣等何为不奏知已草诏意,乞遂行之?
此固不可信者二也。
且建请立宗室为皇嗣,天下之事无大于此者,其危疑机会,间不容发,肯容大臣方共谋议,已窃草诏命而藏之私家,殆如儿戏
此固不可信者三也。
四月建请,而仁宗言「朕意已定」,彦博所言「臣等得此意旨,谓无疑矣」,何至八月乞召韩琦枢密使,欲当重事,而继有议论,直至彦博补外,尧臣身死,而竟无定议?
则所谓仁宗欣然嘉奖,「朕意已定」者,皆为何事耶?
此固不可信者四也。
同老又言道过北都,彦博语及尧臣忠义,乃言与富弼皆当日协心论议之人,难于自发明。
推迹此言,恐涉相期附会之意。
此固不可信者五也。
富弼治平中辞免进官表云:「窃闻制词叙述陛下即位时,以臣在忧服,无可称道,乃取嘉祐中臣在中书日尝议建储,以此为效,而推今日之恩。
嘉祐中臣虽曾泛议建储之事,仁宗尚秘其请,于陛下则如茫昧杳冥之中,未见形象,安得如韩琦等后来功效之深切著明也」?
此言,则何有至和三年尧臣、彦博坚请立英宗皇帝为嗣之事?
此固不可信者六也。
韩琦初作宰相日,有劄子言:「近岁已来,内外忠孝之臣皆以陛下临御四海三十馀年,而皇嗣未育,天下无所系心;
乞于宗室中择幼而可教者,权以为嗣。
臣愚窃怪陛下何疑而不行之?
然兹事至大,当独断于圣心。
如陛下素有所属,已得其人,则望宣示中书枢密院,使奉而行之,以慰中外之望」。
此奏,方以择宗室为嗣,且言如已得其人,望宣示而行之,则至和中决无定议明矣。
同老乃以谦挹不自有其功,谓圣意先定,遂取以为其父之功,何其不仁之甚,狂妄之极耶!
李清臣之行曰:「仁宗春秋高,继嗣未立,天下以为忧。
虽或有言者,而大臣莫敢为议首。
公数乘间乞选立皇子,他日复进曰:『惟万世之业不可不虑。
臣备位冢宰,思所以报陛下,为无穷计,宜莫先此』。
上顾曰:『后宫一二欲就馆,卿其无亟』。
后诞育皆皇女。
公一日挟《孔传》进对曰:『汉成帝立二十五年无继嗣,立弟子定陶王皇太子
成帝中材常主,犹能之,以陛下之圣,何难乎此哉?
太祖为天下长虑,福流至今。
宗子入继,则陛下真有子矣。
惟陛下以太祖之心为心,则无不可矣』。
仁宗感悟,始以英宗宗正寺
英宗力辞,公复启曰:『陛下属之以大任,而不肯当,盖其沉远详重,识虑有以过人,非有他也。
且名未正,尚得以辞,名体一定,父子之分明,则浮议亦不复得摇矣』。
仁宗欣然曰:『如此,则宜乘明堂大礼前,亟立为皇子』。
又诏学士为诏书,学士亦请对,然后进稿」。
由此观之,尧臣辄草诏意,藏之私家,以天下大事为儿戏。
然岂亦常窃议而妄作之,终不敢建言而死?
故其遗稿虽在,亦何足为功,但足彰其愚妄之罪尔。
用此欲以掩之大勋,天下之人固未有信之者,况天地鬼神临之在上,岂可欺也!
加以神考圣作之碑最著于天下,其略曰:「仁宗在位四十二年皇嗣未立,天下共以为忧,大臣顾避,莫敢为上言。
公乘间进曰:『皇嗣者天下安危之所系,自昔祸乱之起,由策不早定也』。
他日又言:『汉成帝在位二十五年,无子,立弟之子定陶王为子。
陛下聪明睿智,奈何久不决也』?
始以英宗宗正寺英宗恳辞不就命,仁宗以问公,公曰:『名分之未定,去就之所难也,臣窃忧之』。
悟,遂立为皇子」。
由此论之,谓因尧臣论议绪馀决定大议者妄也。
太常谥议谓:「琦素蕴忠义,尊立明圣,固天下之本,延生民之命,顾大臣所不敢议而身先之」。
彦博自为祭之文,亦曰:「正朝廷于指顾,定社稷于须臾」。
然则,之殊勋伟烈,虽平、勃、霍光不足比伦,而尧臣碌碌备位之人,曾何足算,顾足预于此乎?
若夫包拯、范镇、司马光、吕诲、王陶则皆能抗论激切,以天下为忧。
包拯则曰:「方今大务,惟根本一事。
根本若固,则枝叶之患何恤」?
吕诲则曰:「周爰忠谠,审择宫邸,以亲以贤,稽合天意」。
范镇则曰:「太祖舍其子而立太宗,陛下宜择宗室贤者,以系天下人心」。
司马光则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也。
汉成帝即位二十五年,年四十五,以未有继嗣,立弟之子定陶王欣太子
今陛下即位之年及春秋皆已过之,岂可不为宗庙社稷深虑哉?
况今亦未使之正东宫之名,但愿陛下自择宗室仁孝聪明者,养以为子,使天下皆知陛下意有所属,以系远近之心」。
王陶则曰:「去岁陛下发德音,稽故事,择宗室使知宗正寺
厥后成命稍稽,四方观听,岂免忧疑」?
是数人者,则皆忧国忘身摅意敢言之人,其言则著闻于世。
非如同老所讼尧臣私窃计议而未尝敢发之事,妄欲希觊恩赏,而欺诬白日者也。
臣昔在疏远,传闻同老之疏与朝廷褒称之诏,以为尧臣真有援立之功,而韩琦定策乃为绪馀之论。
臣于是时窃怀愤懑,深叹真主在上,而小人诈险得行。
自伤其身卑贱,无路叩阍,隳裂肝胆,以明大义,因往来四方,搜采公忠信实之言,以质其真伪。
前后所得诏敕、碑志、表状、书疏、传记、谥议、祭文等,凡二十馀篇,参考本末,可谓详矣。
今备数言路,稔闻史臣论撰先帝实录未能决议者,在此一事。
夫信史之作,垂训万世。
茍史臣顾避,不敢建明是非,而并载方册,传疑于后,恐不足为一代之典,其体不轻。
臣是以敢触冒雠怨,援据实理,陈天下之公言。
非特发韩琦千载之忠实愤懑,诚欲敬述仁宗与子之盛德,英皇丕承之休烈神考追述之善志圣谋,如皦日丽天,后世无敢窃议而献疑者。
臣虽陨身,死无所恨。
伏望圣慈深赐省览,推《春秋》善善之法,明诏史臣,直笔无隐,以伸正论,天下幸甚。
〔贴黄〕同老碌碌庸人,见利忘义,固不足责,所可惜者,韩琦仁宗皇帝有君臣千载之遇,故以身任天下,独建大议,援立圣明,以安社稷,垂福无疆,声名事业,近古未有,一旦无根横议攘而取之,亏忠义之实,悖廉逊之风,所损岂小哉?
且君子生则不可夺志,死则不可夺名,臣窃伤一代名臣,其志与名皆遭掩蔽,是以剖心折肝,终究其说,使贤德晦而复明,公议缺而复著,诚有补于仁圣之治。
伏乞哀怜幸察。
〔又贴黄〕议者谓韩忠彦方在政府,而臣论辩其父勋劳,恐招附会之言,无乃避其形为是乎。
臣则以谓不然,盖天下公议,为之标的。
若谓忠彦形迹可避,孰与文彦博位势极人臣之贵乎?
夫天下以为忠义之事,人有盗而掩之者,忠义之人所当痛心疾首,如救焚溺,惟恐白之不早,使规规小嫌是畏,而为自全之计,是公朝无敢言之士也。
恭惟太皇太后仁圣聪明,如韩琦定策大事,必闻之最详。
伏望浚发德音,宣示史臣,俾直笔传信,为万世法,岂不尽善尽美哉?
臣不胜昧死祈天之至。
〔又贴黄〕范镇凡十馀疏,皆在至和三年五月已后,吕诲、司马光之言皆在嘉祐六年王陶之言又最近后。
果如王同老所陈,已有定议,则此数人何为激切开陈如此之至耶?
犹足验其狂妄不实。
陛下纂承大宝,实自太皇太后推明先帝与子之意,而蔡确辈尚敢希冀,盗取定策之名。
盖其窃迹有自来矣,不可不察也。
国史今已垂成,若不早赐降出臣此疏,使之决疑传信,则恐他时不免追改,其事不细,所宜深虑。
殿中侍御史元祐五年六月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三、《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三、《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一之四二(第四册第三七七五页)
臣昨在谏垣,尝论吕陶奸罔,因及苏辙朋邪害正之迹。
今辙除御史中丞,臣为属官,理合避嫌。
严治赵彦若父子之罪奏元祐六年六月十七日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
臣闻赏善罚恶,帝王之操柄,天下所赖以治也。
惟大公无私,故能服人心,信天下。
有如高下重轻一失其平,则人主威令有所不得行,积而不已,至于失天下之心,是以明君敬畏而不敢忽也。
伏见阳翟县仁恕贪赃暴虐,近世未有,既倚其父为侍从要官,又托执政大臣夤缘姻娅,肆行不法,贼杀无辜,自盗官物,赃满数百贯,强娶部民女使,并夺财货。
语其贪则甚于寇贼,论其虐则酷如猛虎,使一邑良民嗷然受毒,几不聊生。
路监司依公按发,有司勘鞫,罪状明白。
其父彦若身为近臣,素无教子之义,知其所犯在于极典,乃为苟免之计,巧饰市井无耻之言,欺惑朝廷,指提刑钟浚为与王安礼报仇。
传之中外,人皆嗤鄙愤疾,怪其敢为诞谩,不顾义理如此之甚也。
既而上下徇情,行其诬奏,不待本州结绝,更令隔路差官别推。
世俗之情,动怀观望,故出脱仁恕自盗死罪,杀人重辟。
录问官驳其案节,台谏论其罪恶,未闻有所施行,遽罢移勘指挥,直使凭空约法,止于勒停而已。
变乱法令,欺诬上下,有加于此者乎?
仁恕惨毒污浊,禀受特异,凭藉势恶,轻侮朝廷,法外峻刑,公行黩货,实与犬狼同其质性。
彦若备数从官,获侍帷幄,有子如此,不思戒敕,至使播弃官刑,灭绝人理。
彦若偃然,略无惭惧之心,恣为谖诈之恶,谓天为可欺,上为可慢。
且欺天不道也,慢上不臣也,议罪定刑,在所不赦。
仁恕不抵严科,彦若不行远窜,臣恐人主威柄移于下,天下之人亦无所取信,其为祸患,岂可一一而数哉!
故曰「刑罚象天之震曜」,言非臣下得而干也。
今以一近臣之子而乱天下之法,何以厌息奸臣之横议,宣扬二圣大公无私之盛德耶?
〔贴黄〕仁恕非法造作铁枷、石匣、木蒸饼之类,皆今昔未有,怙威肆虐,如古跋扈之臣。
赃污夺攘,剧于劫盗。
前后统属监司畏其气势,莫敢指议,养成其恶,涂炭生灵。
今来提刑钟浚果遭彦若诬奏,未克自明。
臣恐此风浸长,奸宄不法之人无复顾忌,实乱天下之道也。
〔又贴黄〕仁恕非法行杖数,决杀平人郭德,今勘却仁恕不知。
自盗官钱,就筵会支散乐人弟子,今勘却作卖酒支破。
在任买卖剩利赃,今勘却作仁恕不知,令本妻一面承认。
兼风闻推勘院放令入禁干照人往阳翟县,以根检文字为名,传送狱情,令诸色符同供答,有至三五次往来本县者。
遂将仁恕入己赃钱作先在人吏私家收掌,逐家亦便承认。
以此观之,小人望风附会,公然出入重罪,不畏朝廷典刑,专务希合权贵。
臣欲乞直付御史台根治,或自朝廷选差强明官一员前去,许州置司勘鞫,庶尽情实,以示天下至公无私之政。
〔又贴黄〕彦若以学问备从官之列,实论思启沃之地,侍帷幄之严,乃讲读师儒之任,而内无教子之方,外失事君之义。
观其所发,凡鄙闇很,市井所不为,岂可更容尘厕清班,终何补于圣治邪?
伏望睿慈深鉴驭臣之柄,察其有不可赦之恶,出于独断,黜之散地,以风动四方。
天下幸甚。
〔又贴黄〕祖宗以来,命官犯赃罪,不以轻重,皆有特旨。
仁恕所犯,自当极典,乃更从轻,是必出于曲相隐庇之情,何其弃公议而贵私恩如此其至也?
伏乞圣慈深赐辨察。
再乞严治赵彦若父子之罪奏元祐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
臣闻公义胜则天下治,公义废则天下乱,非独人事,实天道也。
窃惟仁圣之君垂拱于上,忠良之臣丞弼于下,至诚求治,恻怛爱民之意,虽格于天地,交于鬼神可也。
奈何蔽于小不忍之言,而乱天下之法,正使罚不惩恶而人皆轻犯,夫岂治天下之道乎?
以赵仁恕之贪虐残贼,彦若之诞谩欺罔,台谏论列,罪恶著明,终缘私恩,尚抑公议,人神共愤,物论沸腾。
臣请究陈其事,觊回天听,特正典刑。
仁恕阘冗下流,而敢慢侮国威,肆为不法,蔑绝人理。
贼杀无辜,则以平人巩辛勘作贼徒,令座木蒸饼,仍加吊絣,惨毒备至,死而复生,终致脊骨曲跌,脚纽筋急,永为残疾。
又暗加杖数,决杀王宗、郭德。
每遇决遣罪人,更用瓦片擦其疮,出血数升而后已。
残酷之状,不可胜计,闻者为之痛心疾首。
其攘窃赃污,则侵盗赃、赐赏、罚铜诸色官钱凡数百贯,事发之后,令其妻男烧毁草历。
又强取民家女使数十人,贱买红罗数十匹,却将贵价出卖,强勒等第人户出钱二百馀贯,买书箱,收在后厅。
用赃罚银打大酒升行用,致大量过官酒,计亏官钱二千馀贯
自馀公取自盗之赃,莫知其数。
监司略按,发本州结證,所招情罪,十未二三。
其父彦若明知所犯罪在极典,不自引咎,乃复侥倖苟免,顿忘君父之尊有不欺之大义,而巧饰诈辞,诬奏提刑钟浚,以为非理捃拾仁恕
盖其不肖之心,有所凭藉,故无忌惮如此。
亦既差官别勘,使干连数百人横道追扰,禁系经年,愁叹嗟呼,颇伤和气,实彦若为之。
臣尝论其不可赦之恶,乞行推鞫,究其实犯,然后议罪定刑,以示天下大公无私之政。
如闻仁恕止令陈州编管,乃更便于仁恕,曾何损哉?
彦若依前放罪,事出无名,中外喧传,益叹不平之甚也。
且如仁恕所犯,非死不足以谢无辜被害之人,设以圣朝宽恩,贷其残喘,犹当配流岭表,以戒不法小人。
彦若则黜于散地,使自省循,庶乎上下肃然,莫敢不情以事君父。
是谓罚当罪则奸邪止,亦所以信于天下也。
臣独不知陛下何疑而不行。
意者必有挟奸言为彦若之地者,独以为一眚谓不足掩其所长。
如臣考于士论,则谓彦若腐儒,素无他长,徒以区区记诵之学,冒切清显,用过其实,曾何小补,顾有违经贼义,罔上不忠之大恶,尚可忍哉?
是乃底里皆露,洞见肺肝,复何忠信仁义之有,又况刑赏之设,在乎劝沮善恶,帝王所以治天下之法。
故虽长孙无忌勋戚兼重,而不使阿容挠法,矧如彦若硁硁鄙夫,顾可屈挠治朝之正典,而累陛下无私之德乎?
伏望圣慈深鉴古今治乱之原,谨守祖宗太平之法,赫然独断,以畅公议。
〔贴黄〕彦若阘谬乖剌如此,亏损圣朝宠任之明已甚,加有欺天犯义之大恶,虽覆载并容,未行显戮,庸可久污论思清切之地乎?
使彦若血气心知不异于人,顾何施面目入侍帷幄,出入禁涂?
又况口谈先王仁义之言,而躬行市井谖诈之行,诚恐鬼神亦得而诛之也。
今若黜于散地,聊示薄责,是乃睿慈保全之也。
〔又贴黄〕仁恕所犯极典,今既灭裂,不加考究,必开异日辨诉以为冤抑。
推勘官孟易观望事势,出入人罪,公然市狱为奸,亦宜显罚。
然则,再行推鞫之请,未可废也。
如或以为干连人众,追呼骚扰,则明降指挥,所差官除阳翟县人吏与仁恕同情作过,及后来传道狱情改变事节之人外,其馀百姓等更不得勾追。
如合取问照證,只令就州县供状,封送勘院施行。
论天下大势可畏者五疏元祐六年七月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一、《宋史》卷三五五《贾易传》、《历代名臣奏议》卷四一
臣窃以天下大势可畏者有五,而旱乾、水溢、日星谪见无所与焉。
一曰上下相蒙,而毁誉不以其真。
二曰政事苟且,而官人不任其责。
三曰经费不充,而生财不得其道。
四曰人才废缺,而教养不以其方。
五曰刑赏失中,而人心不知所向。
夫毁誉不以其真,则主听惑,主听惑则邪正无别,君子之道日消,小人之党日进,政化陵迟,乱之所由生也。
言「上下相蒙」,则是人主聪明壅蔽,下情不上达之谓也,可不畏乎?
夫官人不任其责,则万事隳废,彝伦攸斁,恶吏市奸而自得,良民受弊而无告,愁叹不平之气充溢乎宇内,以干阴阳之和,灾异所从而起也。
言「政事苟且」,则是无复有治道,而奸吏蠹贼靡所不至也,可不畏乎?
夫生财不得其道,则公私困弊,衣食之源日蹙。
用之于无事之时,然且有患矣;
不幸仓卒多事,则必狼狈穷迫而祸败至矣。
言「经费不充」,则是一切用度皆匮乏,而歛散屈伸无及时预备之计,人情易摇,而根本有微弱之虞也,可不畏乎?
夫教养不以其方,则士气浸弱;
士气浸弱,则节义凋丧,偷合苟容之俗滋长,背公忘君之风益扇,将谁与立太平之基而乂宁王国者哉?
言「人才废缺」,则是士君子无贤智可用之实,而愚不肖充牣于朝,天下所从而否也,可不畏乎?
夫人心不知所向,则以非为是,以黑为白,更相贼害。
爵之以高位而不加贵,僇之以显罚而不加惧,人君之利势无以鼓动四方,徼利苟免之奸、冒货犯义之俗,何所不有?
言「刑罚失中」,则是人无所措手足,奸宄由是而莫禁,可不畏乎?
臣独恨二圣焦劳念治,而天下之势乃如此之弊,任事者不以为忧,是犹寝于积薪之上,火未及然,而自以为安也。
然则兴废补弊、救溢扶衰,岂无策乎?
欲知毁誉真伪之情,则莫若明四目达四聪,使下无壅蔽之患。
谠言直论日至乎前,而谗说殄行无以遁其情,则贤佞邪正皦如白日。
中心湛然,如止水,如定鉴,孰敢欺蔽以售其伪耶?
《书》曰:「知人则哲,能官人,能哲而惠,何忧乎驩兜
何迁乎有苗?
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
此之谓也。
欲官人皆任其责而政事修明,则莫若询事考言,循名责实。
故四郊不治,则责郡邑之臣,以其无敦本务农之效;
五品不逊,则责师帅之官,以其无承流宣化之绩;
夷狄畔涣,则责之边帅;
狱讼烦苛,则责之士师
盗贼多有,则责之警尉。
群司百官,因任而责实,黜幽而陟明,著以一定之制,则贤能者乐运其才,而疲懦不肖者不敢贪位而尸禄。
《诗》曰:「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
此之谓也。
欲生财不逆其道,则莫若敦本业,贱末作,崇俭约,废奢侈,使四方之民各守其业,不见异物而迁。
讲明先王制国用、量入为出之法,行之天下,将使公私富足,而九年之食不匮。
大学》曰:「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
此之谓也。
欲教养人才必以其方,则莫若辟四门以广详延之路,縻好爵以厉廉逊之节。
明诏公卿大臣,使各举其所知,召对延问,以观其能否,善者随宜而用之,不善者一切报罢。
然则,岩穴无幽隐之贤,朝廷多誉髦之彦矣。
《书》曰:「九德咸事,俊乂在官,百僚师师,百工惟时,抚于五辰,庶绩其凝」。
此之谓也。
欲人心皆知向正,则莫若赏以劝善,罚以惩恶,不以亲疏贵贱为之重轻,与天下为画一。
故为善于家者必赏于朝,为不善于幽暗者被罚于显明,所以风动四方而信于天下也。
如此,故民志一定,而放僻邪侈之行不作。
《书》曰:「德明惟明,德威惟畏」。
此之谓也。
举是数者,一以至诚恻怛,力行而无倦,则太平极治之功,何为而不成,何求而不获?
乞蠲除诸路民户积年逋欠奏元祐六年七月十四日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二
臣窃惟圣朝惠养下民,其赐至厚,凡事有不便于民者,无不更张,至其安利而后已。
伏见诸路人户积年逋欠官物,名件极多,如贷粮、种子、牛钱、保借、兴修水利钱斛之类。
一年既有数色,累年计之,名件极繁。
幸而小稔,官司检举催索,源源不绝,骂詈驰迫,若无所容,随其多少,与之飧食,方肯少宽期限。
其间力可输官者,钞写年月所欠色件多少之差,所费数倍。
重以过期,追呼决责,曾无一日休息之路,况有卒岁安饱之望乎?
甚可伤也。
臣愚欲乞圣慈特降指挥,令户部条析积欠名件,取其三年以外者一切蠲除,则田里无愁叹之声,而州县大减追扰之弊矣。
〔贴黄〕催理积欠虽有分科带纳之法,然累年名件实繁,民力彫困,偿还未逮,州县迫于程限,须行催索,终是少能收纳。
至如去年一槩添钱折纳,所入绝少。
以此言之,官方徒费行遣,民下但增骚扰。
不若蠲除以宽疲瘵,且使斯民蒙被圣泽无穷尽也。
言赈济浙西灾伤州军奏元祐六年七月十四日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二
臣窃闻浙西州军近以灾伤,奏乞斛斗赈贷。
朝廷恻嗟,选差转运副使岑象求、运判杨瑰宝,仍赐米百万斛、钱二十馀万贯,俾救其患。
圣恩深厚,与天同大矣。
臣每接士大夫,必咨访灾伤次第,皆云浙西自去冬太湖积水不退,今春多雨,民田水潦既深,有妨耕种。
五月以后,方幸晴霁,先择高田中平处布种。
忽于六月初间大风驾起,海涨壅障江湖,水势涨溢,内苏、秀、湖州泛入城中,淹浸居民庐舍。
出于仓卒,人意所不能测,下户生计横遭漂荡,至有食生米发疾而死者甚众。
不数日,湖落水浅,农田渐可耕垦,兼本州自亦依条发廪作粥饭救济,行将少苏矣。
二浙佃民习为骄虚,以少为多,其弊已久。
欲乞诏本路监司并州县,详具灾伤分数、赈贷行遣次第,各行申奏,徐考其虚实而惩责其尤甚者。
上以宽两宫焦劳之念,下兼以塞小人欺弊之源,畅然施实德于民,无敢侥倖苟且、希合矫诬之弊。
〔贴黄〕二浙比年财用空竭,虽常平钱斛,所存无几。
今来方是秋初,偶因风潮,有此水患。
若不预行申敕,窃恐部使者意怀观望,专以支散数多邀求赏擢,向去岁月尤长,何由周给?
果能尽其诚心为朝廷责实,则所赐钱斛,或遂有馀,因可以备预不虞,其利甚大。
弹劾苏辙苏轼元祐六年八月戊子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三、《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三、《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三、《咸淳临安志》卷八九、《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一三、《续资治通鉴》卷八二
臣读唐史,见皇甫镈奸邪,阴结权倖,以宰相崔群数言其不可用。
既而入对,语及开元天宝事,因推言其极曰:「安危在出令,存亡系所任。
明皇初得姚崇、宋璟、卢怀慎辅以道德,苏颋、李元纮孜孜守正,则开元为治。
其后远正士,昵小人,李林甫、杨国忠恃宠朋邪,则天宝为乱。
世谓禄山范阳兵,是治乱分时;
臣谓罢贤相张九龄,专任奸邪李林甫,则治乱固已分矣。
用人得失,所系非小」。
辞意激切,左右为之感动。
惜乎如宪宗刚明,犹且不悟,卒相,以兆祸乱。
臣愚伏思忠臣不顾其身,欲竭情尽智以安宗社,而忠未必见信,终以为无补,可为恸哭。
臣于今日遭遇圣明,擢臣于仇怨忌嫉弃捐之中,任以纪纲之地,是臣效死报国之也,然则何所顾避而不言乎?
又况豺狼当路,将肆其毒以害忠良,而启危乱者,臣虽朝弹暮黜,死无所恨,伏冀圣慈幸听而加省焉。
谨按尚书右丞苏辙厚貌深情,险于山川,诐言殄行,甚于蛇豕。
昔以制科召试,而程文谓不应格,仁宗顾其直言极谏之名,不欲罢黜,亦容滥进。
其后因与兄诽谤先帝,放斥于外。
元祐之初,例蒙湔涤,擢任司谏
是时亦尝妄言浚治城壕,发掘骸骨遍野,及差官检视,漫然无实。
方二圣开广言路之初,示天下以不讳,幸免其罪。
中书舍人日,因吕陶狭邪观望,面欺同列,罢左司谏
当命辞,则密召吕陶西省示之,相与出力,谋为排陷正直之计,人皆嫉之。
然其善为诡谲,以谄交固党,至于用巧,得为御史中丞
于是肆其祸心,无所忌惮。
所毁者皆睚眦之怨,所誉者皆朋比之私。
王觌为附蔡确,则恨其尝言苏轼讥毁祖宗。
论者皆谓王觌谏官日,排击众邪,因以击、缜、惇、璪,播在人口,至今为美谈。
其言丰稷为非才,则怒其草王巩告辞,斥言「中执法辄言汝」,又上官均告辞,止曰「言事失当」,而不深诋之也。
论者皆谓之素履可为󲦤绅矜式,博学可为士人师仰。
范纯礼为无所建明,忿其封駮张耒不候朝参,先许供职,以苟俸给之事。
论者皆谓纯礼此举,深明朝廷典礼,可使臣下廉敬无违。
此其挟私怨、蔑公义之大略也。
间有劫其属官使言者,尤为非义,不可悉数。
陕西地界,识者皆知不与为是,则助其蜀党赵卨,徼幸私己之邪议,力非忧国经远之公言。
进议张利一军帅,陛下察其不当,许将力陈,亦尝争之不得。
则乘其同列不平之隙,阴使秦观、王往来奔走,道达音旨,出力以逐许将,既而遂窃其位。
义士扼腕,仁人切齿,为其背君父而营奸利也。
王巩有罪,而假托司马光方欲擢用之辞褒荐之,致误陛下擢任,旋复罢免,则其欺罔之迹,不攻自破矣。
其兄昔既立异以背先帝,尚蒙恩宥,全其首领,聊从窜斥,以厌众心。
不自省循,益加放傲。
暨先帝厌代,则作诗自庆曰:「山寺归来闻好语,野花啼鸟亦欣然。
此生已觉都无事,今岁仍逢大有年」。
书于扬州上方僧寺,自后播于四方。
内不自安,则又增以别诗二首,换诗板于彼,复倒其先后之句,题以元丰八年五月一日,从而语诸人曰:「我托人置田,书报已成,故作此诗」。
且置田极小事,何至「野花啼鸟亦欣然」哉?
又先帝山陵未毕,人臣泣血号慕正剧,以买田而欣踊如此,其义安在?
谓此生无事,以年逢大有,亦有何说乎?
是可谓痛心疾首而莫之堪忍者也。
后于策题,又形讥毁,言者固尝论之。
及作吕大防左仆射麻制,尤更悖慢,其辞曰:「民亦劳止,庶臻康靖之期」。
识者闻之,为之股慄。
夫以熙宁元丰之政,百官修职,庶事兴起。
其间不幸兴利之臣希冀功赏,不无掊刻,是乃治世之失,何至比于周厉王之时民劳,《板荡》之诗刺其乱也?
之为人,趋向狭促,以沮议为出众,以自异为不群,趋近利,昧远图,效小信,伤大道。
其学本于战国纵横之术,真倾危之士也。
先朝行免役,则以差役为良法。
及陛下复行差法,则以免役为便民。
至敢矫称先帝之意,欲用免役羡钱,尽买天下附郭良田,以给役人。
向使朝廷轻信而用之,则必召乱,赖言事者排其谬妄,圣明察见其倾邪,故斥其说而不用也。
其在杭州,务以暴横立威,故决配税户颜章兄弟,皆无罪之人,今则渐蒙贷免矣。
既而专为姑息,以邀小人之誉,兼设欺弊以窃忠荩之名。
如累年灾伤不过一二分,则张大其言,以甚于熙宁七八年之患。
彼年饥馑疾疫,人之死亡者十有五六,岂有更甚于此者?
又尝建言,以兴修水利者皆为虚妄无实,而自为奏请浚治西湖,乞赐度牒卖钱雇役,闻亦不免科借居民什器畚插之类。
虐使捍江厢卒,筑为长堤于湖中,以事游观,于公私并无利害。
监司畏其彊,无敢触其锋者,况敢检按其不法耶?
今既召还,则盛引贪利小人,相与倡言圣眷隆厚,必求外补,非首相不可留也。
之心,必欲兄弟专国,尽纳蜀人,分据要路,复聚群小,俾害忠良,不亦怀险诐覆邦家之渐乎?
臣自被命以来,数使人以甘言诱臣者,或云深叹美,恨相知之晚;
或云今之除授,有力焉。
而臣之朴愚,不喜诡随,不知为身谋,故漠然未尝答也。
况蒙陛下天地大恩,未能捐糜以报万一,尝欲进忠若趋利,论政若诉冤,岂可见事亏圣德、政损清时,而惜身不言,仰屋叹息?
是臣负陛下也,臣虽万死,无以塞责。
惟不顾祸患,尽诚极论,旁忤倖臣,上犯圣旨,以此获罪,是陛下负臣也。
臣虽死之日,犹生之年,无所愧憾也。
伏望圣慈览观用人得失,所系轻重,赫然发于睿断,特行斥免,天下幸甚。
〔贴黄〕神宗以不世出之资,励精求治,追迹二帝三王之盛德,乐与贤人君子共立太平之基。
而圣鉴高明,察知奸险,用之必为天下患,故疏斥而不用。
两人者相与诽怨,无人臣礼,先帝以其文艺小才,犹且生全之。
自元祐以来,寖历清显,盖非二圣一旦尊宠之,特异于先帝也,臣固知有以误陛下聪明者。
今其邪心悖志,见于事迹者如此,尚可忍乎?
臣虽糜烂鼎镬,膏血鍖锧,不敢言也。
〔又贴黄〕轼、辙不仁,善谋奸利,交结左右,百巧多门。
臣区区贱愚,激于忠义,列其邪恶,必有出力营救之者。
臣独仰恃天日照临,无所回曲,庶几公义可申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