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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枢南宋
措置在法狱囚翻异奏绍兴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南宋 · 许枢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九二、《宋会要辑稿》刑法三之八四(第七册第六六一九页)
在法狱囚翻异,皆委监司差官别推。
若犯徒流罪已录问后引断翻异,申提刑司审详,如情犯分明,则行下断遣。
或大情疑虑,推勘未尽,即令别勘。
然近者翻异多系滑吏犯赃、奸民犯盗之类,未至引断,只于录问便行翻异,使无辜之人滥被追證。
乞自今如有似此等类,即从前项引断翻异申提刑司审详指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