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王爚南宋 ? — 1275
穿岩 南宋 · 王爚
穿岩之峰高苍苍,峰峦十九摩天光。
晨曦烜赫晹出岫,下望沧海何茫茫。
有峰俛伏如鹅鼻,世说任公钓鱼地。
缆舟凿石宛然存,海变几千岁。
泗洲俨然坐其中,右顾蒸饼香炉峰
普贤狮子出云来,笔架磬峰应覆钟。
峰头有石平如席,仙子下棋有仙迹。
云收帐暖见文殊,新妇蛾眉弄空碧。
好似将军战胜归,摆旗卓剑逞雄威。
又若子卿持汉节,幞头高耸立丹墀。
或如骤马朝天阙,鼻孔撩天通日月。
中有神人来隐居,老墨题诗犹未灭。
断崖苍碧一线悬,崎岖有路如登天。
松关竹坞杂秋色,稻田麦垄凝春烟。
危楼杰阁建庵宇,石空神僧开山祖。
八载跏趺不下山,冷眼死生犹旦暮。
游人到此若登瀛,徙倚阑干鬼神惊。
当年泻出天池水,犹是寻常瀑布声。
山猿夜啼明月薄,听雪眠云犹未觉。
五百真人应共归,天香纷纷落。
居民多在此山前,强寇陆梁宣和年。
流毒数州民受苦,老稚登山获保全。
谁知草莽英雄起,管领乡民皆效死。
山上分为西南界,十万魔军犹睥睨。
儒生谈笑觅封侯,胸中好算皆戈矛。
深入贼巢谕恩信,渠魁乞伏如罪俘。
上功幕府献天子,显立军功曳朱紫。
生灵不作犬羊羞,民到于今受其赐。
人心有感自不忘,从兹筑庵山之岗。
千春万载奉祀事,愿祝生民长乐康(明田琯万历《新昌县志》卷三)
乞诏大臣相与忧乱思治 南宋 · 王爚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七九、《宋史》卷四一八《王爚传》、《历代名臣奏议》卷六三
愿诏大臣相与忧乱而思治,惧危而图安,哀恫警省,修德行政,摧抑群阴之气焰,保护微阳之根本。
批札毕杜于私蹊,官赏宏辟于正路。
使内治明如天日,外治劲如风霆。
则精神运动,阳汇昭苏,世道昌明,物情熙洽。
上以迓续天命于谴告之馀,下以固结人心于解纽之际。
其孰能禦之?
乞罢公田疏 南宋 · 王爚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七九、《齐东野语》卷一七
戚畹嬖倖,遍居畿辅,借应奉之名,肆诛剥之虐,监司不敢谁何,台谏不敢论列。
民不胜苦,起而弄兵,三衢之寇是也。
公田之行,本欲免和籴,和籴数少,而人己相安,公田数多,而人为创见,千弊万蠹,田里骚然。
天笔载颁,一则曰业已成,一则曰当任怨。
且求言之诏甫颁,而拒言之令已出,皇天监临,可厚诬哉。
乞明赏罚以救天下疏德祐元年五月 南宋 · 王爚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七九、《宋史》卷四一八《王爚传》、《续宋宰辅编年录》卷二一
今天下所以大坏至此者,正以一私蟠塞,赏罚无章故也。
救之之策,在反其所以坏之之由。
大明赏罚,动合乎天,庶几人心兴起,天下事尚可为也。
乞贬责贾似道德祐元年五月 南宋 · 王爚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七九、《钱塘遗事》卷七
陛下念其勤劳三朝,免于追窜,使之归里终丧,忠厚之至既数辞矣。
安坐维扬,未闻就道,既不能死忠,又不能尽孝,遂使公论切齿愈甚。
愿降一明诏,切责似道又犯方命之罪。
因日食乞罢政奏 南宋 · 王爚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七九、《宋史》卷四一八《王爚传》
日食不尽仅一分,白昼晦冥者数刻。
阴盛阳微,灾异未有大于此者。
臣待罪首相上佐天子理阴阳,下遂万物,外镇诸侯,皆其职也。
氛祲充塞而未能消,生民涂炭而未能拯,反复思之,咎实在臣,乞罢黜以答天谴。
乞罢平章军国重事德祐元年七月 南宋 · 王爚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七九、《宋史》卷四一八《陈宜中传》
事无重于兵,今二相并建都督,庙算指授,臣不得而知。
比者,六月出师,诸将无统。
臣岂不知吴门距京不远,而必为此请者,盖大敌在境,非陛下自将则大臣开督。
今世杰以诸将心力不一而败,不知国家尚堪几败邪?
臣既不得其职,又不得其言,乞罢免。
常熟县义役申状 南宋 · 王爚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七九、《重修琴川志》卷六、《姑苏志》卷一五、光绪《苏州府志》卷一三
窃惟赋役二事,关于民生利害最大。
本县向来户版庞乱,吏奸纵横,官督虚籍之赋,民苦破家之役。
追惟往弊,不忍复言,当职职思其忧,自初到官,亟图所以救之,修复经界,整比版籍,民按实产受常赋,贫富小大,幸就明实。
傥不及时议结义役,则作伪者诡寄以自利,尚气者纷纠以伤和。
役政不修,赋籍随坏,非特前功尽废,抑恐后患滋多。
乃分委乡官,劝率役产,参合都分主客之势,斟酌地里宽窄之宜,量役费之重轻,准助田之多寡,仍详为开陈,使人乐趋,第其先后,以次充替。
经始于端平丙申四月,竣事于嘉熙丁酉五月
载念官民两便,备罄勤劳。
虽今者喜于有成,尤藉后人守而勿失,方为永便。
除已采摭始行之大要,条画垂远之定式,缮写成帙,申府佥印发下外,其间更有数条事体稍重,关于义役修废,乞从本府备申朝省,劄下本县遵守,并劄提举常平使司照会施行,须至供申者。
一、据申,本县九乡五十都,今管义役田地共五万五百二十二亩一角五十八步五尺五寸,岁收租米共二万四千九百九十八石六斗四升一合一勺,已随都分大小分拨与保正、长,听其任便收支,以助役费。
有馀不足,官司更不复干预。
其田并系常平物业,不许公私典卖,亦不许移易转换。
违者按法坐罪,业还义役,庄钱没官。
其助田之家,将来富者不加增,贫者不许取。
入仕而免役者不给还,有家道倍进乐然添助者听。
有骤富而素不助田者量助。
一、据申,本县诸都旧亦各有役田,止缘役首欲擅其利,故自破坏义役,掩取田租。
又虑人告发,则或献纳本县板帐库,或献纳常平司,旋即诡名请佃,量纳租钱。
官司苟目前之微利,不暇为赤子深谋,多堕其计。
夫庸钱不除,差役仍旧,民已不胜其劳矣。
今役费日重,民至相率出田助役,自以为义,彼其所以不惮其烦者,盖欲求一日之安。
上之人能反其初而观之,宁不为之恻然动心乎?
今在版帐库者二百馀亩,已给还久矣,在常平司者见议申乞。
所有今来见管义田,日后益不许奸民献纳,官司亦不当收受。
有献纳者,则将其人根究,重寘于法。
一、据申,保正、长向来充役之费最为浩瀚。
保长既为产去税存、逃亡、户绝等户代纳税租矣,而为保正者亦仰之催科,例行陪纳,其他色目尤多。
如保正则有科供竹木,科取殽果,科买糟酒,节序灯油,接官器具,检尸定验之费。
保长则有著役召保,请给虚限,出豁簿书七夕冬至二节供送吏胥之费。
加以上落牌头开折司苗税案,诛求无艺,已一切禁戢蠲免,供具申本府及诸司,永与蠲除。
后如吏胥更有纤毫科扰,即仰役人与机察纠率,众户经县及经上司理诉,痛与究治。
一、据申,义役初行之时,劝率助田则上户非所便,义役既成之后,不复差役,则公吏非所便。
其至便者惟大小役户而已。
窃恐日后上户之已出田者或再欲佔据,或强自抱租,吏人或破例差役,或生事搔扰,许役户与机察合词经官理诉,或往上司陈乞。
必使侵扰之计不得容毫发,而后义役之利可以垂永久。
至如乡戛,不许干预役事,遇造保长苗税簿子,仰明注欠户住居地分。
如保长不知着落,而乡戛志在乞觅,不以实告,亦许保长陈论,官司当与根究,重仰施行。
务要保长分文无陪纳之患。
一、据申,本县各都保正、长虽已分拨田租以充役费,而其间穷窄都分,或遇水旱,则役户必难支吾。
今将诸郡率到官民户馀剩助役钱及拘到端平二年三年不差苗长旧义役米钱,并本县拨到官钱,共二万二千三百贯文官会,约可买田八百馀亩,可得租米六百馀石,别项桩积。
于桩积米内斟酌均拨,支付役户,以助其用,申县照会。
如宽都偶遇水旱特甚,委是费力,亦与量行给助。
如官司忽以借兑为由,干预钱米,不许提督容情应副。
其馀已别详立规式。
一、据申,役政之弊,始于版籍之不明,版籍之弊始于过割之不谨。
本县今将各都新排经界田籍备录一本,印押交付机察,谨密收藏。
每遇人户典卖田产,并许具状经县陈乞送下机察,仰置簿打号,发下保正、役主。
内系起催夏税以后入状者,即责付新苗保长;
内系起催秋苗以后,即责付新税保长。
令取责契照及两家砧基,点对保明,类申机察,机察类申本县,送乡戛局参对官籍移割。
其诡名寄产者,缴回元状,不许容情相与为欺。
违者一例坐罪。
务要户籍常清,保长可无陪纳之患。
本县自十二月初一日以后受移割夏税状,止正月十五日终;
六月初一日以后受移割秋苗状,止六月终。
限满,更不受理。
一、据申,保正义役事件至多,已置籍申府佥印照證。
今不敢细碎烦渎,姑摘其要切者供申。
其馀条目,凡酌之佥论而载于官籍者,并一体施行。
伏候指挥
设义阡劝谕文 南宋 · 王爚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七九、《重修琴川志》卷一、《海虞文徵》卷一五
古人之法,必犯大恶则焚其尸。
今风俗之弊,子孙曾不以为异,只是习惯,不以为事。
今有狂夫醉人,妄以其先人棺榇一弹,则便为深雠巨怨。
及亲拽其遗骸,纳之火中,则略不以为怪,可不哀哉!
右,河南程氏先生语。
世人有没于远方者,子孙火焚其柩,收烬而归葬。
夫孝子爱亲之肌体,故敛而葬之。
残毁他人之尸,在律犹有严禁,况子孙乃悖谬如此。
其始盖出于边裔之俗,浸染中华,行之既久,习以为常,见者恬然,曾莫之怪,岂不哀哉!
右,温国司马文正公语。
吾邑本先贤故里,近畿乐郊,宜其道义兴行,风俗醇厚,养生送死,不背礼经,而焚尸一事,反视他邦为甚(只如无锡江阴近在邻境,亦闻未尝如此。),因仍习效,安以为常,不孝不仁,莫大于此。
只缘善教不明,佛法滋炽,日沾月染,民胥从之。
佛本是边人,火化乃是其国之俗。
凡有死者,听命缁徒广为斋设,虽重费而弗靳。
至于谋葬,则百端算较,众口沮难,甚至惑于阴阳之说,又以因葬致祸为忧,大抵只欲一举遗骸,竟投烈焰,以为省便之计。
不惟闾阎贫细为此,虽润屋儒冠,亦鲜有坟墓之可守者,岂不痛哉!
夫生民与禽兽异,礼教与佛法异,正以其人伦之亲,恩义无尽,而王制为丧礼,因其天性以节文之,衣衾棺椁以谨其终事,葬埋祭祀以久其哀思。
一有不至,则吾心为之不安。
此生民所以为贵而中国所以为尊也。
彼边裔之俗,譬若禽兽,浮屠氏之立教,固已背弃伦理,绝灭种类,则其死后以天生地长可贵之身,取快于灰飞烟灭而甘心者,不足怪也。
若乃吾民,家家气脉,世世流通,有子有孙,慎终追远,此乃天经地义之常,永无息歇,何忍舍正道,徇异教,陷为礼法之罪人而终不知惧邪!
且生而为人,身体发肤,孰不爱惜?
今既幸免毁伤,殁以正命,而瞑目之后,为之子者反不与之保全卫护,使同飞走之群,终受炮炙之祸,虽是父母,亦置不恤。
有人心者一念及此,宁不内自摧怛,而亦何颜戴天履地乎?
是非顺逆,有不难见,令为吾邑之民痛伤久矣。
询之故老邑旧,有义阡凡数处,岁久堙废,无从修复。
虽见有丛冢,又以囚死或客死者埋瘗其中,故吾民耻列于此。
今谨仿周官墓大夫之制,遵国朝漏泽园之令,则卜义阡一区,专为细民宅葬之所。
环以百堵,限以重门,又为之建屋市田,以赡守者,凡可为经久之计,无不用其至。
是用谆切告戒,开晓尔民,使知正道之当由,异教之不当徇,而无以令之言为迂焉。
程纯公之宰晋城也,俗尚焚尸,纯公教谕而禁止之,民咸信从。
令虽德薄,莫望前贤,然拳拳爱民者,实与纯公晋城之民同一心也。
尔民其尚听之,庶几下以成移风易俗之美,上以广昭天漏泉之泽,若死若生,两无所憾。
所有司马温公、程先生劝戒二条,义明意切,读之感动,备揭于右方云。
右,今劝谕各宜知悉。
嘉熙元年八月日,承议郎、知平江府常熟县主管劝农公事王爚
吴公祠上梁文 南宋 · 王爚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七九、《重修琴川志》卷一
自东自西,两严庙学之制;
在前在后,兼妥师友之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