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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森北宋 1035 — 1100
宋故左中散大夫泾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使上柱国清源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王公神道碑铭 北宋 · 王森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八、《陇右金石录》卷三、《金石萃编》卷一四一、乾隆《西和县志》卷四
天下之达道五,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是也。
天下之达德三,智、仁、勇是也。
道之达者常由之路也,德之达者所以行之之舆也。
智足以知之,非仁无以守也;
仁足以守之,非勇不能行也。
是三者盖常相须而成,则不惑不忧而至于无惧,虽任之有轻重,行之有近远,然各资其道,以尽其分,故载于《中庸》而谓之达德。
中庸鲜克久矣,盖未之见也,今见于王公,其资德尽分而近于达德者欤。
公世为岷州长道白石人,生天圣元年二月十五日己酉
曾祖圭、祖维嵩,皆以令善称乡里,盖君子之富也。
父振,尤能倾资待士,以教诸子,故诸子相继而仕于朝,遂累封官至司空而列三公之贵,人以为能知义方者矣。
公即司空公之第六子也。
幼而颖秀,不为戏弄,长而严整,望之峭直,曾未龆龀,以童子举被召。
幼失怙恃,杰然自立。
又中庆历六年词科,调官之初,掌京兆府兴平县之版籍。
府史以公少而易之,尝试以隐讼,公即与夺无滞也。
府郭之民,生产之厚薄,贫富之次第,久不能□□□□公定之,遂得大均之法。
有妇人者死而不明,凡欲掩瘗,而公视其发,亲以手捏而得巨钉,人服其神明,而死者可无憾。
盖始见其明辨不惑,勤恤物隐而无势利之惮也。
自兹入仕,沛发所蕴,故所至有能名,而荐者亦交于公上矣。
移河中之河西,居府城下,有缣帛之失陷者,长吏讯主库吏,则曰:「府僚上下均有贷数,独河西不预焉」。
众虽忌而上官嘉之,其清节又始见于河西也。
不惟心服于人,名公亦多叩其所以为治之术,用梅公挚七人荐,改著作佐郎、知凤翔府岐山县
三府之县皆繁邑也,五陵豪侠之风,习染犹在,由公以束吏爱民之故,不劳而政平讼理,民到于今思之。
其后子舍有过其邑者,亦欢喜呼曰「王公子也」,犹周人之思爱及甘棠,古人曰「况其子乎」,其谓是矣。
其得民如此。
秘书丞,就知渝州
巴县蛮族,屡为边患,旧每议事必严武备,公至则一以常礼,会于境上,宣谕朝廷恩信,夷心感服。
县多大姓,有杜生者擅置官刑,笞挞仆隶至死,而郡胥受贿,不直其讼。
川峡风俗,大率贫细无赴愬之地,公先擒赃吏,然后白守而推治之,豪右歛迹。
非不畏强禦,不克至是。
太常博士通判耀州赐绯衣银鱼。
州有白渠,岁起利夫以治之,且盗水争竞,或掷瓦砾以害邑官,或至杀伤以起大狱,公董役其众,省丁万计而后无水讼。
英宗皇帝入继大统,旧劳于外作,其即位庶政励精,遂用公为御史推直官,委决留狱,多称明允
屯田、都官,皆外郎也。
神庙登极,再加职方员外郎,迁屯田郎中
谋杀从按问自阿云谋夫始,会公首当详定,则曰:「法无许从之文」。
出知商州,州居山,百货丛委,往时为吏者或多牟渔于下,且圭田无艺,公则一切蠲减之,官吏亦缩手不敢取。
自邑至郡,皆兴学校。
都官郎中,求领南都御史台,改除知池州
职方郎中,知兴元府
泸南用师,慎选守臣,乃以公知资州,兼梓夔两路兵马事。
止造舟之役以息民力,供馈不乏,而下不知扰,去有遗爱,咸愿建碑以记在民之德。
先是,兵马事委武臣,以公之至乃复带。
遂州,迁朝议大夫,赐佩服金紫,封清源县开国男食邑三百室。
今上即位,加中散大夫,除知泾州
用大臣荐,改除夔路转运使
施州幸则杀降,累劾不就,诏公按之,得其情,复疏以有边功,乞薄其罪,朝廷从之。
继请便郡,得凤翔府,剸拨繁剧,庭无留讼。
左中散大夫上柱国,还朝除知邠州
未期,又移知泾州
方议置帅,遽以告老闻,命未下,而以元祐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甲子终于官舍,享年七十一。
九年三月十三日甲申,葬于白石之西原,从先司空之兆,礼也。
先娶李氏,观察使士衡之犹子,赠金城郡
次娶刘氏,工部尚书涣之子,赠和义郡
次娶李氏,中散大夫舜卿之子,今封陇西郡君
男子七人:嘉礼雄州防禦判官嘉谟通直郎,嘉猷宣德郎,嘉锡太庙斋郎,嘉问、嘉言、嘉瑞皆假承事郎
女子四人:长适承议郎司马元,次适进士黄本道,次适内殿承制姚宏,次适蕲州法曹李敏思。
孙男八人:俦假承务郎,焘、寿、宗寿、知常,三尚幼。
孙女十人:长适主簿张浚,馀皆在室。
惟王氏世为王者子孙之后,其姓最著,散之天下,而公家世以赀高于西方。
惟西方之强禀金气之义,人多尚武,而公家伯仲以文显于朝廷,非积行之后,曷以蕃衍盛大,至公而显耀门户如此其光。
实公识明而济之以学,性厚而充之以仁,忠于国而孝于家,利于人而爱于物。
其持身也以俭,其行己也以恭,其勤足以干事,其清足以厉俗,见义可为也则有不夺之志,临事而惧也则有不懈之心。
然且不竞不絿,孤直少与,虽服赐三易,勋业灿然,莫非按资循格而恬无躐等之荣,故盘桓郡寄,一为路使而已,复请麾,无力小任重之虞,有器博近用之叹,此又乐天知命,难进易退之高风也。
所以夙夜在公,施设注措者,讵可一二为公道,亦见于志铭者,此不复书。
初,公为商州,方朝廷患天下之事承平岁久,有偏而不起之处,主上慨然思欲振起而鼎新之,乃尊用儒术,旷然大变,首差役之议,推散歛之术,使者相望,交于道路,责在郡县,专奉新法。
公于是时不比不异,救偏补敝,归于中道而已。
森亦方以属邑主簿事公,而屡委之以数邑之法,故一荐之,又荐之,实受知于门下者为最厚。
暨公捐泾州之馆舍,其诸孤以书抵余曰:「先子生事业,君知之为详。
不孝无以答昊天,愿假忱词以垂不朽」。
余既复书以慰且勉之,曰:「古人云孝子之亲没,当求仁者之以祀之。
夫祀时思也,尚求于仁者,况显扬先烈,刻之坚石,不求诸当时闻人,则何以昭示前烈,取信后世?
重为先府君羞,敢以固辞」。
又书见诿,且遣其昆弟以来,曰:「当世前古,固有名闻之士,载于论撰。
然闻诸《礼》曰『无善而称之是诬也』,伊欲昭示先烈,取信后世,莫若无愧于泉下,则当求知者以纪其实。
故《礼》又曰:『有善而不知不明也,知而不传不仁也』。
今以雄州防禦推官郭拱状其行事,编次本末,不敢以片言只字厚诬我先子,且于格得之,君盍许我乎」?
义不获避,则应之曰:「诺」。
遂序其本事,表于隧而铭之,曰「有宋达德君子王公讳公仪子严之碑」。
铭曰:
惟西方之镇兮,其山曰岷。
少皞之气兮,是为萧辰。
惟金神则义兮,俗多尚武。
惟王氏之子孙兮,家声富文。
司空之教兮,能大其后。
惟上柱之兮,克材以秀。
第循良之效兮,著见于有勇之仁。
无悬叹之声兮,有恺悌之在民。
我政兮如神,我泽兮如
道之远兮任之宜重,器之博兮止于近用。
为上以德兮,为下以恩,不在其身兮,或在子孙。
岷之山兮峻极于天,岷之水兮渊泉如渊。
丰碑道傍兮,聊记岁年。
天渊可兮,名不愧乎永传。
绍圣三年岁次丙子、五月庚寅朔、十二日辛丑
天水王厚镌石。
宋故朝请郎致仕慕容君遗戒 北宋 · 王森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八、《千唐志斋藏志》第一三○二页
绍圣三年丙子冬十二月二十有四日庚辰朝请郎致仕慕容君寝疾,终于河南府河清县之里第。
前数日,付其子汇以家事,且戒之曰:「吾殁之后,不得以志石求文于人,不得以朝衣冠置于棺,止以常所服道帽褐屦殓,且速葬焉」。
又召门人王寀,留四句诗以质其戒,俾其无违。
既而启手足,其子谓门人曰:「吾家世以武进,先君嗣其家而以文登科,历官四十馀年,清节介行,有『羔羊』、『素丝』之德而不大耀。
复无名文以表显之,大惧泯灭,使我先君之令善无以传子孙,则为人之后者罪莫为大。
盖闻《礼经》曰:『有善而弗知,不明也;
知而弗传,不仁也』。
则铭父之美,有自来矣。
今若告诸先君平生相知之居上位者,乞文以铭其墓,是礼也,则又惧违先君之治命,且令速葬,期已迫矣,进退惶惑,不知所出」。
会余临朝请之丧而吊其子,门人王君具道其事,余乃言曰:「近世贤士大夫,亦有戒其子孙勿求文以志其墓者,但书其三代子孙之数,若历官之年月、终葬之时日,以纳诸圹,其醇德懿行,则具诸家谍云。
兹可法而为欤,庶乎两无违者」。
其子门人即应之曰:「诺」。
且诿余以编次。
遂与门人共为之编次,曰:惟慕容氏世居河北,曾伯祖讳延钊,仕太祖武皇帝山南东道节度使追封河南郡王,葬于,子孙遂多居河南
君而家河清也。
朝请君讳伯才,字之珍
皇祐五年进士第,调河中府临晋河南府河清两县之主簿相州司理参军
用荐者为大理检法官,寻改佐著作郎、知北京录司事,迁秘书丞太常博士
官制行,换承议郎,凡用年劳,转朝奉朝散朝请郎三官,勋累加至柱国通判岚、鄜二州。
劳于从事,渐谋闲退,得同判西京国子监,遂以本官告老于朝。
录男汇一官,乃居河清,为林下之计。
时入洛宅,陪太师潞国文公游。
至是而以寿考终,享年七十有八。
曾祖讳延忠,磁州刺史
祖讳德俨,东头供奉官,祖母王氏。
父惟绪,东头供奉官,累赠左骁卫将军
母宋氏,永宁县太君
娶陈氏,故刑部郎中、直史馆贯之女,封安福县君,先十二年而亡。
男一人,即汇也,任渑池县
女四人:长适通直郎贾京;
次适通直郎陈献之,早亡;
次九娘,幼亡;
一在室。
孙男五人:长曰嗣祖,次嗣弼,次嗣功,皆业进士
次顽老、耐老,皆幼稚。
孙女四人,皆在室。
初,朝请君卜葬其考妣于洛阳县陶牙村,遂以陈夫人祔于茔兆之次。
今汇遵遗命,卜以四年丁丑春二月初六日辛酉,开故陈夫人之穴而葬焉。
其书于右者,盖叙其所以而纪其始终,庶知于地下者有以见不忘其遗戒。
且书朝请君所留四句之诗云:
道冠琴尾槟榔褐,不要朝衣近此身。
速葬便须开故穴,莫刊碑石罔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