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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济南宋
养性事天论 南宋 · 汪济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七八
天之所以赋我者,未尝有异也。
惟其无异也,于是人其天者,能周旋从事于其间。
性外非天,天外非性,性何所养,天何所事哉!
惟夫一毫私伪有以介之,求其所养而莫知其所养,求其所事而莫知其所事,天人判矣。
彼人其天者,动静语默,举皆天理,流通洞达,如履吾室。
方且相与从事而无所异,不知性之为天,天之为性也。
夫人之情,信于其所可见,而疑于其所不可知。
彼见天而不见性也,吹为风,呵为云,□为温,呼为响,怒为惨,喜为舒,岂无所自来哉!
性天妙矣,人之赋于是者亦均矣。
性之所以为性者如是,则天之所以为天者,亦如是也。
知夫此,然后可论孟轲之言。
观其以养气对公孙丑之问,次之以「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
呜呼微哉!
此养性事天之奥旨也。
太虚邈如也,一性之真,太虚如也。
求有所养,伪而已矣,果能与之从事耶?
惟养之于未始可养,而事之于未始有事,方其真诚不亏,混然而□,所谓阴阳造化之妙,消息盈虚之理,皆不能外,孰为性,孰为天耶?
若夫因物而见,则物夺其目;
因声而闻,则声夺其耳;
因理而言,则理夺其心;
因事而,则事夺其形。
与物波流,而况性邪!
况养之与天从事邪!
之言盖有得于子贡、子思之遗意矣。
子贡之赞夫子,曰「性与天道」,是人之性,有天存焉。
子思之著《中庸》,曰「天命之谓性」,是天之命,有性存焉。
在性有天,在天有性,孰谓不能相与从事于其间邪?
庄周蔽于天而不知人,故溺于虚无之论;
荀卿蔽于人而不知天,故胶于性恶之说。
周之所谓天者,天其天,而非吾所谓天;
之所谓性者,性其性,而非吾所谓性。
性、天之妙,歧而为二,安得之人而与之论性、天哉?
告子,学者也,至于言性,宜其有得于斯。
今乃取混然之妙,一变而为杞柳,再变而为湍水,又变而为食色,支离荡析,无有定论。
且不知所养,又乌知所以事天哉?
书七篇,于性命之说尤详明。
欲知性、天之说者,当自《孟子》始;
欲知孟子之说者,当自养气之说始。
呜呼微哉!
按:《汪氏渊源录》卷八,明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