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怀五首 其一 宋 · 李谦
押庚韵
西风入商管,众木夜有声。
候虫竟何为,聒聒终夕鸣。
彼亦有所思,感此岁月征。
人生岂异适,长啸一拊楹。
其二
押职韵
离离牵牛花,萦蔓绕丛棘。
秋风一披拂,苒苒弄寒色。
物芳时辄改,百岁几食息。
长忧髀肉生,悲歌涕沾臆。
其三
押阳韵
败壁鸣莎鸡,凉月照虚堂。
南邻机杼声,烨烨灯火光。
遥闻谁家砧,已趣公子裳。
佳人在何许,叶落山中霜。
其四
押霁韵
英英庭前兰,密密园中桂。
凉飙驾远馥,素景饶清丽。
我居无俗物,二子时独诣。
愿言永为好,千载成幽契。
其五
押纸韵
东篱数丛菊,已著金粟蕊。
重阳能几时,使我日屈指。
向来陶渊明,勿谓今已矣。
我欲置樽酒,采之杂浮蚁(《前贤小集拾遗》卷三)。
乞行告庙礼奏(绍熙元年) 宋 · 李谦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五九、《宋会要辑稿》礼一七之四一(第一册第七○七页)、《文献通考》卷九八
事莫重于登极,礼莫急于告庙。盖即位必告庙,示敬亲也;告庙必于岁首,大其事也。舜正月上日受命于文祖,禹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皆行告庙之礼也。然礼以变而或殊,事随时而亦异,有不可以一例观者。议礼之家,各持一说,不致其辨,礼意无自而明。夫嘉礼之与凶礼不可以并行,举一必废一,故在礼经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盖不敢以卑而废尊也。夫天地以尊而不废,宗庙以亲,岂独可废乎!况《王制》三年不祭之说,诸儒之论亦自不同。杜预之说,以为既祔以后,宗庙得四时常祭。盖杜氏之意,不以三年不祭宗庙为是也。今姑置常祭之说而论,即位踰年,告庙之礼,庶几礼简而易明,虚言无證,则论不定,请质事以明之。且太甲之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奉嗣王祗见厥祖,百官犹总己以听冢宰,则是太甲居仲壬之丧而告庙也。汉吕后以八年七月即世,九月大臣迎立代王,元年十月辛亥,文帝即祚,谒高庙,即是文帝居吕后之丧而告庙也。唐代宗以大历十四年即世,德宗建中元年正月庚午,朝享于太庙。其后穆宗长庆之元年,敬宗宝历之元年,武宗会昌之元年,懿宗咸通之元年,皆以正月朝享于太庙。遍观历代之制,虽小节不同,大概居丧虽权住祭,踰年正月必告于庙,载诸经史,可考而知。汉昭、宣、元、成、哀、平六世皆以即位谒庙,不待踰年,则失之速。唐太宗贞观三年正月,方事于太庙,马周得以为言,则失之缓,皆非礼之正也。以历代之事而求其当,其惟踰年正月告庙乎!共惟陛下自登极以来,已享帝矣,大行梓宫发引在即,来年正月盍行告庙之礼。礼官未见申明者,岂非以《王制》为据乎!切谓即位之后,已曾谒庙,国有大故,故可以未祭。与居丧之后,即位未经谒庙者,事体不同。考历代已行之事,宜于来年正月一日陛下躬行告庙之礼,庶几立一王之制,示万世之规,乞下礼官指定施行。
乞外任状(绍熙四年正月) 宋 · 李谦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五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二六(第四册第三六一一页)
谦等昨从侍御史林大中奏辟入台,林大中既迁,法合随罢。今来御史张叔椿再行奏辟,令依旧在任,缘大中所劾大理少卿宋之瑞回邪等事,谦等亦尝与闻。今来大中既除职与郡,即是以当来所劾为非,谦等裨赞无状,岂得无罪,若再从辟入台,是以裨赞无状之人,复误宪府,乞与谦等一在外差遣,下御史台别辟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