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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谦
秋怀五首 其一 宋 · 李谦
 押庚韵
西风入商管,众木夜有声。
候虫竟何为,聒聒终夕鸣。
彼亦有所思,感此岁月征。
人生岂异适,长啸一拊楹。
其二
 押职韵
离离牵牛花,萦蔓绕丛棘。
秋风一披拂,苒苒弄寒色。
物芳时辄改,百岁几食息。
长忧髀肉生,悲歌涕沾臆。
其三
 押阳韵
败壁鸣莎鸡,凉月照虚堂。
南邻机杼声,烨烨灯火光。
遥闻谁家砧,已趣公子裳。
佳人在何许,叶落山中霜。
其四
 押霁韵
英英庭前,密密园中
凉飙驾远馥,素景饶清丽。
我居无俗物,二子时独诣。
愿言永为好,千载成幽契。
其五
 押纸韵
东篱数丛,已著金粟蕊。
重阳能几时,使我日屈指。
向来陶渊明,勿谓今已矣。
我欲置樽酒,采之杂浮蚁(《前贤小集拾遗》卷三)
乞行告庙礼奏绍熙元年 宋 · 李谦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五九、《宋会要辑稿》礼一七之四一(第一册第七○七页)、《文献通考》卷九八
事莫重于登极,礼莫急于告庙。
盖即位必告庙,示敬亲也;
告庙必于岁首,大其事也。
正月上日受命于文祖,禹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皆行告庙之礼也。
然礼以变而或殊,事随时而亦异,有不可以一例观者。
议礼之家,各持一说,不致其辨,礼意无自而明。
夫嘉礼之与凶礼不可以并行,举一必废一,故在礼经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盖不敢以卑而废尊也。
夫天地以尊而不废,宗庙以亲,岂独可废乎!
况《王制》三年不祭之说,诸儒之论亦自不同。
杜预之说,以为既祔以后,宗庙得四时常祭。
盖杜氏之意,不以三年不祭宗庙为是也。
今姑置常祭之说而论,即位踰年,告庙之礼,庶几礼简而易明,虚言无證,则论不定,请质事以明之。
太甲之元十有二月乙丑伊尹嗣王祗见厥祖,百官犹总己以听冢宰,则是太甲仲壬之丧而告庙也。
汉吕后八年七月即世,九月大臣迎立代王,元年十月辛亥文帝即祚,谒高庙,即是文帝吕后之丧而告庙也。
唐代宗大历十四年即世,德宗建中元年正月庚午,朝享于太庙。
其后穆宗长庆之元年敬宗宝历之元年武宗会昌之元年懿宗咸通之元年,皆以正月朝享于太庙。
遍观历代之制,虽小节不同,大概居丧虽权住祭,踰年正月必告于庙,载诸经史,可考而知。
汉昭、宣、元、成、哀、平六世皆以即位谒庙,不待踰年,则失之速。
唐太宗贞观三年正月,方事于太庙,马周得以为言,则失之缓,皆非礼之正也。
以历代之事而求其当,其惟踰年正月告庙乎!
共惟陛下自登极以来,已享矣,大行梓宫发引在即,来年正月盍行告庙之礼。
礼官未见申明者,岂非以《王制》为据乎!
切谓即位之后,已曾谒庙,国有大故,故可以未祭。
与居丧之后,即位未经谒庙者,事体不同。
考历代已行之事,宜于来年正月一日陛下躬行告庙之礼,庶几立一王之制,示万世之规,乞下礼官指定施行。
乞外任状绍熙四年正月 宋 · 李谦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五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二六(第四册第三六一一页)
谦等昨从侍御史林大中奏辟入台,林大中既迁,法合随罢。
今来御史张叔椿再行奏辟,令依旧在任,缘大中所劾大理少卿宋之瑞回邪等事,谦等亦尝与闻。
今来大中既除职与郡,即是以当来所劾为非,谦等裨赞无状,岂得无罪,若再从辟入台,是以裨赞无状之人,复误宪府,乞与谦等一在外差遣,下御史台别辟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