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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维北宋
大晟府雅乐推行事奏大观五年九月 北宋 · 朱维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一八、《宋会要辑稿》乐四之一(第一册第三二二页)
臣伏睹大晟府以雅乐颁降天下,州军姑有其器而已,未必能作之。
乞诏大晟府,将合颁降雅乐逐一图绘形制,逐件以谱释标记(谓如编钟于逐钟,编磬于逐磬,埙篪笛于逐穴旁,笙箫于逐管上,各标题黄文太夹字之类。)
不可谱释者,逐色后疏说如何考击(谓如枕后则声说「凡乐初作,先以木槌于枕左右并枕底共击九下」,枕后则声说「凡乐止,以戛于敔背上划三遍」之类。),馀器亦各开排疏说,及将合用乐章谱并歌调一处镂板行下。
如外州乐工愿赴大晟府习学者亦听。
仍每日量支与食钱,候精熟日发遣。
仍乞川、广、福建限一年,馀路限半年习学
限满,委监司分诣按试,每路具习学精熟及推行不如法各三两处奏闻,以赏罚随之,则雅乐何患不行?
游安民墓志铭宣和元年六月 北宋 · 朱维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一八
公讳安民,字安之,系出于郑穆公之子有字子游者,其后遂以为氏。
至汉,有御史中丞寻,广平侯雅,皆为显族,而广平之游尤大。
公,广平之后也。
大王父讳仁美,始居河南,今为河南人
王父讳文秀
皆隐迹不曜,世不乏德。
以子通籍,累赠太中大夫
考讳及,以儒文进,终朝请大夫致仕,累赠正议大夫
妣郭氏,封硕人
公少喜学问,有远志,不碌碌与世俗相低昂。
初用正议公荫补郊社斋郎,久之,正议公虽谢事家居,而饮食起居如壮者。
一日,顾谓公曰:「盍仕乎?
日月逝矣,无过以我为念」。
公虽不敢违其意,默自谓事亲之日短,岂可朝夕去庭闱,姑调陕州灵宝县
又以恩得便亲,改河南府河清县,皆不行。
正议公之丧,哀毁过制。
服除,调华州华阴县尉
秩满,改耀州淳化县
明慎强敏,奸盗无所窃发。
凡所施置,便于久远。
荐者交章,迁唐州泌阳县
淮安之封,沃野千里,而惰农自安,不昏作劳。
公下车,叹曰:「农殖为政之本,国之大务,是可后邪」?
乃惩劝游惰,招复流亡。
未踰岁,复陂塘几千顷。
部使者列上其能,改宣德郎、知滑州韦城县
时诏诸路募兵以填阙额,因有程限,军吏倚以为奸,甚者至于通衢驱掠,不复谁何。
公曰:「是岂法意邪」?
独陈檄劝谕,不加扰而数亦充。
通直郎、知顺安军高阳县
为政不扰,民爱而思之。
八宝覃庆,进奉议郎、判西京句院。
别都浩穰,金谷出纳,动费句考。
吏积为奸,指虚名而给实券者,藉相比也。
公每得其伪,重寘于法,人畏之如神明,迄其去不敢复欺。
承议郎,迁朝奉郎怀州司录事,赐六品服。
裕民钱监之复,公实领之,创为新规,革去素弊,经画有序,条目可观。
于是镕范既精,增衍亦倍,国用赖之。
以劳迁朝散郎,加朝请郎,以朝奉大夫通判宁州
未行,宣和元年四月十四日,终于私苐之正寝,享年五十九。
娶寇氏,相国莱公之曾孙,先公亡,后封宜人
子男七人,曰师颜,曰师孟,曰寀,曰宏,曰完,曰宜,曰
师孟娶宗室女,补承节郎,前公七日卒。
馀皆好学,有闻于乡校。
女七人,长适修职郎吴佽,次适朝请大夫将作监丞朱端友,次适从政郎隆德府襄垣县兴国,次适修职郎、监西岳庙王宗㐨,馀在室。
孙男三人,曰权,曰棣,曰栩,皆幼。
公宽厚乐易,不为蹊险,遇人一以诚,无所矫饰。
涖官从政,以民心为心,故所至有恺悌之称。
赀产甚厚,自奉养如寒儒。
至于赒贫振匮,初不较其丰寡。
养孀姊二人,逮疏族甚众。
辟舍分处,随用资给,终身不惮。
正议公早识轩冕之累,六十告老,治第于通利坊,作知止堂以见意。
其后公得倅彭原,浩然有拂衣之志,曰:「尘埃奔走,日趋于声利之场,苍颜白发而不知止,此吾先公所诫也」。
乃增葺旧庐,鼎新园圃,以为归休之计。
日引贤士大夫与之游,一樽相欢,无所求备,有东晋真率之风,里人慕之。
既而上章,愿丏宫祠,以为挂冠之渐。
不幸命未下而亡矣。
师颜等卜以其年六月十五日葬公于洛阳县贤相乡杜泽村先域之次,举寇夫人祔焉。
索铭于余,义不得辞。
铭曰:
维公之先,中晦丘园,洛宅始迁。
显显正议,以儒兴世,躐取高第。
唯基新堂,我业用光,接武朝行。
才则未试,志则不遂,德则无愧。
子孙诜诜,宜有令人,永嗣清芬。
按:《芒洛冢墓遗文》四编,石刻史料新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