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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民墓志铭宣和元年六月 北宋 · 朱维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一八
公讳安民字安之,系出于郑穆公之子有字子游者,其后以为氏。
至汉,有御史中丞寻,广平侯雅,皆为显族,而广平之游尤大。
公,广平之后也。
大王父讳仁美,始居河南,今为河南人
王父文秀
隐迹不曜,世不乏德。
以子通籍,累赠太中大夫
考讳及,以儒文进,终朝请大夫致仕,累赠正议大夫
妣郭氏,封硕人
公少喜学问,有远志,不碌碌世俗低昂
初用正议荫补郊社斋郎久之正议公虽谢事家居,而饮食起居如壮者。
一日,顾谓公曰:「盍仕乎?
日月逝矣,无过以我为念」。
公虽不敢违其意,默自谓事亲日短岂可朝夕庭闱,姑调陕州灵宝县
又以恩得便亲,改河南府河清县,皆不行
正议公之丧,哀毁过制
服除,调华州华阴县尉
秩满,改耀州淳化县
明慎强敏奸盗无所窃发
凡所施置便于久远
荐者交章,迁唐州泌阳县
淮安之封沃野千里,而惰农自安,不昏作劳
下车,叹曰:「农殖为政之本,国之大务,是可后邪」?
惩劝游惰招复流亡
未踰岁,复陂塘几千顷
部使者列上其能,改宣德郎、知滑州韦城县
时诏诸路募兵以填阙额,因有程限,军吏以为奸,甚者至于通衢驱掠不复谁何
公曰:「是岂法意邪」?
独陈檄劝谕不加扰而数亦充。
通直郎、知顺安军高阳县
为政不扰民爱而思之。
八宝覃庆,进奉议郎、判西京句院。
别都浩穰金谷出纳,动费句考
吏积为奸,指虚名而给实券者,藉相比也。
公每得其伪,重寘于法,人畏之如神明,迄其去不敢复欺。
承议郎,迁朝奉郎怀州司录事,赐六品服。
裕民钱监之复,公实领之,创为新规革去素弊,经画有序条目可观
于是镕范既精,增衍亦倍,国用赖之。
以劳迁朝散郎,加朝请郎,以朝奉大夫通判宁州
未行,宣和元年四月十四日终于私苐之正寝享年五十九。
娶寇氏,相国莱公曾孙先公亡,后封宜人
子男七人,曰师颜,曰师孟,曰寀,曰宏,曰完,曰宜,曰
师孟宗室女,补承节郎,前公七日卒。
馀皆好学,有闻于乡校
七人,长适修职郎吴佽,次适朝请大夫将作监丞朱端友,次适从政郎隆德府襄垣县兴国,次适修职郎、监西岳庙王宗㐨,馀在室
孙男三人,曰权,曰棣,曰栩,皆幼。
宽厚乐易不为蹊险,遇人一以诚,无所矫饰
涖官从政,以民心为心,故所至有恺悌之称。
赀产甚厚,自奉养如寒儒
至于赒贫振匮,初不较其丰寡
养孀姊二人,逮疏族甚众。
辟舍分处,随用资给终身不惮
正议公早识轩冕之累,六十告老治第通利坊,作知止堂以见意
其后公得倅彭原浩然拂衣之志,曰:「尘埃奔走日趋声利之场,苍颜白发不知止,此吾先公所诫也」。
增葺旧庐鼎新园圃以为归休之计。
日引士大夫与之游,一樽相欢无所求备,有东晋真率之风,里人慕之。
既而上章,愿丏宫祠以为挂冠之渐。
不幸命未下而亡矣。
师颜等卜以其年六月十五日葬公于洛阳县贤相乡杜泽村先域之次,举寇夫人祔焉。
索铭于余,义不得辞
铭曰:
维公之先,中晦丘园,洛宅始迁。
显显正议,以儒兴世躐取高第
唯基新堂,我业用光接武朝行
才则未试,志则不遂,德则无愧
子孙诜诜,宜有令人,永嗣清芬
按:《芒洛冢墓遗文》四编,石刻史料新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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