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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王法度礼乐如何论 南宋 · 常挺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九六、《论学绳尺》卷一
论曰:法至圣人而止。
圣人之治,至于尽君师之道而止。
盖君道立则天下无馀法,师道立则天下无馀理。
君道不与师道而相维,虽有良法美意,其何以行之哉!
三代之兴,更数圣人而植立千馀年之天下,殚智毕力,以为经世之规模,是岂徒法云乎哉!
道莫大于君师,圣人迭出而任之,导迪人心,措之极和极顺之内。
彼其心志浃洽于道教之久,一旦有所设施,则其耳目狎熟,以为吾圣人之立法议制,皆遗我于便且安之地也。
顺从而无强揠,有和怿而无睽疑,兹其一法一度之立,可以更万世而不变。
是非不能变三王之法度,而三王礼乐之教有以维法度于不容变也。
法度立于君道,礼乐出于师道,君师之道并行,此三王之法度礼乐所以为尽善也欤!
三王法度礼乐,请申荀卿之论。
吾尝求其所谓法度矣,《关雎》、《麟趾》之诗,则有其意;
《小雅》、《鱼丽》之诗,则不多辞。
盖致太平一书,则圣人之心术智虑无遗焉。
吾固知法度者,君道之所由立也,至于礼乐者,果钟鼓云乎哉!
果玉帛云乎哉!
求之六经格言,礼一顺也,乐一和也,和顺之外无礼乐。
礼乐者,诚师道之所自出也。
然则,礼乐与法度二欤?
曰:礼乐固与法度二,而法度自礼乐出则一也。
何者?
圣人以一身而任君师之责,君道、师道会于圣人之一身,法度礼乐安得岐而二之?
大抵礼乐者,人心和顺之本也。
本此和顺,则法度可以行;
失此和顺,则法度虽欲行而不可。
先王立法议制,将于人心而强矫之耶?
将于人心而和顺之耶?
此君道所以待师道而并行也。
故自吾师道之立也,以是礼而导人心于至顺,以是乐而导人心于至和。
人心安于和顺之天,知有礼乐,则知有法度。
然则,师道立而君道亦至矣。
吁!
此言治者止于三王,而三王之治亦至于尽君师之道而止也。
思昔三王之兴,上继三皇五帝鸿荒之治,下开百千万世文明之运,以开辟天地之规模,而极世变江河之思虑。
中间千有馀年,所以维持人道之大经,接续人文之脉络,盖于数圣人有望焉。
圣人亦曰:君国子民之道,不容一日不尽心。
父师不及之功,尤不可一日而无教。
是故礼人心之礼也,乐人心之乐也,圣人因之而教礼乐焉,叙为彝伦,修为人纪,置之充然大顺之域。
夏簋之用、殷辂之乘、周冕之服不与焉。
洽为德泽,流为雅颂,纳于蔼然至和之中,《大夏》之兴、《大濩》之作、《大武》之奏不与焉。
当时之所谓礼乐,惟见其四极和宁而已,惟见其万民咸悦而已,惟见其江汉无犯而已。
斯民难与虑始者,今可与之乐成
相与立法,盖不独已日而乃孚。
是何也?
教之以师道也既至,则与之相从于君道也固宜,一旦创为法度,斯民不惊且疑,安其教则安其政矣。
故井田什一之法行,天下知其遗我富实矣;
肉刑三千之制立,天下知其导我向善矣;
创为校庠序之规,知其教我也;
设为封建之制,知其字我也。
人心未易晓明,立一法而犹不听,三代圣人一法度之立而斯民共之,如律度量衡之不可易。
吁!
人心一和顺之机,盖于是乎见。
惟其因彼礼乐之和顺而立我法度于无穷,故法度立于一时而一时便且安,法度传于子孙而子孙便且安,法度行于千万世而千万世可以长守而无变。
尝乱其纪纲,而纪纲终不可得而乱;
商尝覆其典刑,而典刑终不可得而覆;
周尝缺其法度,而法度终不能不复。
是法度未尝不可变也,抑人心礼乐之泽不可泯也。
荀卿子谓言味者予易牙,言音者予师旷,言治者予三王。
吁!
法度礼乐,三王岂有他技巧哉!
盖以尽君师之道而已。
虽然,三王之法度礼乐,非一人之为也,抑非一日之积也。
盖自皇治既降,帝文始开,尧舜氏作,其为风俗计也已悉。
衣裳宫室之制,得于十三卦之先;
命夷命夔之教,载之二典而可覆。
然则,法度礼乐兴于唐虞,盛于三王,而大备于成周之世,其闿创始有由也。
故不观荀卿定法度、制礼乐之言,无以知三王备王道之成;
不观扬子云法度彰、礼乐著之论,无以知唐虞开帝功之始。
吁!
帝王不作,君师之责吾谁归?
谨论。
泮池 南宋 · 常挺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九六、民国《连江县志》卷二一
邑学旧有泮池于学之外,非古制也。
陈侯沆莅兹邑,学政具举,乃迁池于学门之内,增而大之,比旧三倍,中造桥以行。
池长五丈,广十馀尺,深六尺,縻钱四十万。
时公帑赤立,侯勇为之,悉出己俸。
经始于宝祐三年仲冬次年仲春甲戌讫工。
清漳人也,北溪先生侄孙,自号石溪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