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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南宋 1186 — 1249
巡检因究实取乞判 南宋 · 宋慈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七○、《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二
当职在江西时,已闻扶友嵩、扶如雷之名。
一时夺江州统领官陶俊印以归,残两路,破永新,此人也。
往岁范西堂权帅,尝自发其恶,闻于朝,拘于寨,不知后来以何因缘冒滥今官,又以何因缘得此职,宜其以前日贼心戕百姓。
此事特一件。
今皮千四供执已明,岂靠顽所可抵拒!
逮照勘案,催追未到人,再判扶如雷所犯情由照应。
某顷年守官江右,正值扶寇结约狂僧,集众披猖,震动两路,残破县邑。
其时官司狃于性习,饵以官资,赏以厚赂,方得帖服。
自此益张骄习,江州视效,无岁不扰,常切扼腕。
及误蒙恩易节湖湘,忽于本路在任官员脚色籍中见有凶雏扶如雷者,依然正统部内巡检职事,犹以其未招民诉,姑且容养。
及交事后,节节据人户有状论其不法,或讼其受人户白词,或诉其纵寨兵劫夺,然亦不过判下本州、本县就近追究,尚冀其少悛元恶。
近据衡州州院勘到皮千四因争水车,辄开集人众,各执器械,杀死杨百二事,系委扶巡检究实,却使虞候贺照胁取大会一千贯,及将会三百贯与寨吏潭伸计嘱因依。
本司行下攸县,追到巡检扶如雷及寨吏潭伸赴司供对,次续据攸县天麟、陈宗等亦诉扶巡检取乞,方行诘问,乃咆哮不伏,公然放声,谓做官不如打劫自由及无官更自快活之语。
寻院送根问,后据州院勘到巡检扶如雷,本司照得贪吏赃污,世不能免,乃若以盗贼而诈冒得官,既冒官而复谋攘窃,此其虎兕豺狼之性,至死不改,却非寻常贪赃之比。
在法:诸领寨官为监临,受财十五疋者绞,其命官将校奏裁。
今扶如雷所受赃数过五十疋,死有馀罪。
又法:诸诈假官者流二千里,谓伪奏拟之类。
今扶如雷以贼渠魁,不肯作招安受命,妄以自备家财赎回两官印,欺罔朝廷,冒受官资,正应上项条令,岂容轻贷。
再契勘到本人父扶友嵩猖獗之时,朝廷至遣统制王旻部兵马三千前来讨捕,黄冈一战,官兵折三之二,贼势愈炽,劫持官司,必欲取利。
所带恶少屯于沙浦,甚至又欲世袭峒主,不纳王租。
一时余侍郎轸念生齿,遂主招降,并官其子,至今衡湘痛入骨髓。
况据本人供招所具,又曾两次谋杀王官,已被拘锁。
今其所管之寨距旧日巢穴,不满三舍,设或断蛇不殊,纵虎出柙,他日必结连残党,倡鬨前日所部寨兵,合从而起,其祸有难言者。
检准绍兴元年十一月指挥,凡兵将盗贼尽属安抚司,况枢阃责专消除祸本,干系甚大。
其扶如雷见拘锁衡州土牢听候,所合备录本人过犯在前。
欲望钧旨行下,拖考本人,拘锁原案,将扶如雷真决刺配,永锁土牢;
将原冒受告身追毁,径关枢密院照会。
非特可以警肃赃贪,抑使萑苇馀孽,凡受招携之恩者,皆将有所忌惮,而不为不义。
申知院大使行府,伏乞钧旨施行。
后准大使行府劄,本司差人管押扶如雷赴大使行府,从所申事理施行,遂差彭超荣管押扶如雷,解投大使行府去后准劄下,照得扶如雷,顷者父子寇攘,邀求官爵,既登仕籍,长恶不悛,流毒于民,其实迹见于宪司所申,勘招不诬,赃满配流实当。
但以其曾忝一命,姑从末减,决遣拘系,免复出贻害善良,且使其徒知有三尺。
已取上扶如雷送湖南周路钤,决军杖一百,拘锁飞虎寨,永不疏放,并关枢院照应施行。
非得朝旨,不许疏放,庶免使复出为恶。
劄下湖南安抚大使潭州各照应,及本司照会。
都吏辅助贪守罪恶滔天判 南宋 · 宋慈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七○、《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一
大教射毕收垛,其箭数或收或退,合追合断,亦合从知郡审实施行,又岂都吏可得以私意而自专。
军营遗火,其犯人合追断,亦合从知郡审实施行,又岂都吏可得以私意而容庇。
详此二节,可见郑俊平时,一军事权,尽由本人把握。
押下州县,枷勘前后罪犯,及新知军到任以来,郑俊专擅不法及非理取乞事件。
胡杰且责令照此一一依直再供,违并送勘。
知郡之廉耻扫地,郑俊之罪恶滔天,凡所供所招之词,皆未见未闻之事。
备所供摘录,申取大使行府钧旨断遣。
胡杰且拘下,再勒供平日同恶相济之人,一并为民除害。
据郑俊招伏情款,狼藉之状,所不忍闻。
乞祠从便,但不许归军干预财赋,因此席捲公私帑藏。
牒报通判同押簿历,一毫欺弊,责有所归。
并引示本军都副吏及帖财赋官知委断罪。
郑俊辅助贪守,椎剥民财,党庇亲私,激成大变,擢发不足数其罪,姑从拟重决脊杖二十,刺配海外州军,拘锁郴州土牢。
胡杰决脊杖十二,编管全州
办公吏摊亲随受赂判 南宋 · 宋慈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七○、《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一
当职随行只有一名,即不是提辖名目。
事既至此,不问有无,断要分别明白,狱官切不可疑当职护短,是则还是,非则还非。
若是与子弟干涉,大义犹当灭亲,而况奴仆乎?
但其间亦岂无同见,及引领往来通传之人,要须勒供姓名追上,四方八面凑合,必得其实。
今详知录批帖内,犹谓其事虚实未知,狱中间事,岂可含糊。
又谓其他吏卒皆不知,是尚以当职为讳恶,藉以掩覆也。
岂知当职虽不肖,平日守四知之甚严,平时惴惴然,惟恐于不知不觉之中,为奴仆所累。
况黄明所执之数,浩瀚如此,岂可幸吏卒之不知,付之泯泯默默乎?
引差直日排军,押刘达知录院与黄明对。
自出衙门,即非干人,既下狱司,便是罪人,或讯或绷,一听狱官之便,千万不必回护。
勘对定后,其合追人,即希一一见报,仍写引封来,并具所差禁子姓名见示。
知录牵制人情,并请权司理同问。
又判:当职近因捉败弓焙库子黄明,因本司见勘唐黑八罪犯打笔贴挥霍取财事,送州院根勘。
续据申到情款,数内一项乃是借刘提辖名,叮嘱开拆司投上申状。
私窃怪本司提辖非刘姓,不知其为何如人,即驳下再问。
寻据知录相访,覆称乃是宅堂干人刘达者,且惊且喜,以其爱于己,且忠于己也。
次早缴到黄明情款,赃数盈纸,当职亦信其问之审,对之实,谓事必然也,即押刘达送狱,见之书判。
且云:既出宅门,即非干人,才入狱门,便是罪人,绷吊勘讯,一听狱官之便。
今收禁勘问已五日矣,又曾追黄明所执见證人李百二押下同勘矣,忽申到情款,尽以前执为虚。
且囹圄岂是妆排行戏之场,赃物亦非撮弄变幻之具,未追人之先,须要诘问的实情由,已追之后,须要究竟原物归着,岂可如巡、尉司纵贼,摊人有钱,得钱则放,荡无纲纪。
当职僮仆,惹此外谤,收禁绷吊,皆所自取;
李百二,百姓也,祸从天来之,故与顽囚对勘于隆冬极寒之时,岂不可怜。
且身为监司,设使果不能钤束奴仆衷私受赃,自当缴解他司,明正典刑,投章自劾,退归闲散。
若无其事,乃为本司一库子所诬玷,又为已觉发罪吏所控持,至此岂容但已。
况本司所管者狱事,无故押一仆入狱,又忽然平白放出,虽此心可以自信,在傍人宁免有狱司观望之疑。
况中间甘知县申到覆帖,其中有吏卒未知之语,是其亦不相信,欲以此勾引当职,俯首请求,掩覆于吏人乎?
何则事至于此,愈涉嫌疑?
断须究竟到底,亦非本司所敢专行,送佥厅,且引上黄明面问。
事无因由,如何平白生出一段事节;
刘达与李百二原无冤雠,如何忽然有此供摊;
如其不然,的实出于何人指教,及出于是何吏卒锻鍊,一一责从实供。
仍从佥厅点对,备公文,奉浼提举使司专差干官一员,送无干碍狱司监督审勘。
如是果有实情,径将刘达照条重作施行,庶几可以自白。
是乃所以笃交承之情,全联台之义。
如其不然,官员尚可置而不问,其公吏教囚诬报,控持监司情犯,望径从使台斟酌公行。
佥厅遵从,就州院上黄明,赴本司佥厅,当面逐一审问。
与贪令捃摭乡里私事用配军为爪牙丰殖归己判 南宋 · 宋慈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七○、《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二
陈瑛安停赵知县于替满之时,赵知县作意周旋陈瑛安将安停之际。
今详索到别项县案,其平白科罚,动计一千贯,名曰暂借,实则白夺。
而陈瑛是时亦于此旁缘骗取物业,至于六七千缗。
则毛信所诉,岂为全虚?
皆缘陈瑛财力丰厚,专与县官交结,而此狱干连非一辈,营救非一人,所以前一次孔县尉财物,狱吏周旋,既脱身善去,今此奸计复行,拖延年馀,追会徒繁,至今查无定论。
今唤上审验,毛六四之被缧绁,犹有可言。
自古岂有论人骗乞,偏受绷吊,而被执者反安然坐视之理?
又岂有见在人又不勘,勒令供执已死人虚当之理?
详此,则谓推吏非受情弊不可也。
前此权知录者,虽曰开端差舛,然亦不过延引追会。
又其时别理骗乞之讼未兴,赵知县科罚之案未出,今旁證已明,他词交至,而犹与之缚倒词人,非特诉冤者痛不能堪,而当职视其疮瘢,亦恻然不能堪矣。
都吏,选差本司人吏一名,及踏逐差款司推司二名,唤上两项诉陈瑛人及干连人,委请本司兼佥赵司法,于四景堂反覆诘问,不直供者绷讯,惟实之归。
及见索到及索州院未到案,发照问引,会州见行推司拘下,先将一项案连与司法看过,今深熟,方可引上一行人勘。
此狱当自赵知县移居其家内一项,科罚推寻,便见情实。
断罪判 南宋 · 宋慈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七○、《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二
甚矣,陈瑛之贪黩奸狡也!
上则为贪令作囊橐,捃摭乡里私事,与之推剥取财;
下则用配军为爪牙,旁缘气势剔缚,因而丰殖归己。
即此一项,已是白夺四千四百贯之业,其他被其噆肤吮血,合眼受痛,缄口茹苦者,不知其几。
湖南之盗贼,多起于下户穷愁,抱冤无所伸。
此事自州县而至本司,将及一年,狱官则为其奇玩钓饵,推吏则为其厚赂沉迷,越历两官,托延百计,及其终也,反将词人两手两脚缚烂终死定论。
若非专官专吏,索齐干照案牍,不特豪强依然得志,而被害之家反被诬罔之刑矣。
若酌情而论,情同强盗,合配远恶。
送之检法,止欲抑疾恶之忿心,行酌中之公法。
并引上照断,遵照拟判,逐一结断。
结托州县蓄养罢吏配军夺人之产罪恶贯盈判(一) 南宋 · 宋慈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七○、《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二
当职任江西提刑日,有陈姓一族,原与杨子高是至亲,后因财谷交争,被其挟势谗间于孟马帅之前,斩其父首,并其财物。
及陈氏亦经江西宪司有词,且广印怨歌,四路散贴。
当职是时下落遗,累追不获,合并勘问。
结托州县蓄养罢吏配军夺人之产罪恶贯盈判(二) 南宋 · 宋慈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七○、《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二
杨子高铜臭恶类,垄断贱夫,逞威倚势,暴于虎狼,伤人害物,毒于蛇虺。
结托州县官吏,禀听风旨,蓄养罢吏、配军,分任爪牙。
意之所欲,则夺人之产,据人之妻;
心之所嫉,则破人之家,戕人之命。
恶贯盈于作业成熟之后,奸状败于当职将去之时。
尚且名作抱病,迁延日子,巧避刑名,妆点疾病,图免鞫勘。
然而殴死人力,犹须见證追会;
旁夺田产,亦要干照索齐。
至如假官一节,索到告身批书,皆是揩洗书填,难掩踪迹,唤取前项书铺辨验,造伪晓然。
准律:诈为制书,及增减者,其罪当绞。
即此一节,便可明正典刑。
但以其所犯三罪,其二尚未图结,兼以本人动称制司财赃尚有交加,且先决脊杖二十,刺配英德府牢城,差官录问,取服状先断。
馀二犯帖院,一面接续催勘。
尚虑本人有通神之财,逞挟山之力,片词番异于当职已离后,照已具检申省。
仍将前项告身一宗文字缴申,乞赐敷做行下。
断罪判 南宋 · 宋慈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七○、《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二
杨子高何等物数,辄以制属自呼;
王元吉与结死交,正是凶德参会。
倚恃制司芮将声势,顶冒死人王举官资。
盐利乃国家所资,至敢夹带私贩,抑配强敷,肆为侵夺。
铜于法禁最重,公然剪凿私铸,搬贩砂毛,莫敢谁何,遂使江西三角破钱,尽入湖南一路界内。
奸占良人妇女为小妻,为宠婢,不敢陈论者七人;
贼杀无辜平民,或赴水,或自尽,死于非命者四项。
一孔微利,必欲焚林竭泽。
万口交怨,恨不食肉寝皮
湘江之水,不足以洗百姓之冤;
南山,不足以洗二凶之恶。
本合坐以绞罪,庶可以快众情,但以当职行去官,且虑停囚反以长智。
兼其分遣爪牙,纷然求援,富有财力,可以通神,才一转身,必至漏网,岂可养虎遗患,纵令死灰复燃
王元吉且照检法所定罪名,刺配广州摧锋军,拘监重后,日下押发,赃监家属纳,馀照行。
所有本人顶冒绫纸,曾无收索,及原追未到人,曾无再催,别呈。
已取上王元吉,断配广州摧锋军。
举人豪横虐民取财判 南宋 · 宋慈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七○、《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二
匿名文书,固不可受。
一夔罪恶,亦不可不知。
印本糊涂,誊过附案,以凭参合民词,审虚实施行。
断案判 南宋 · 宋慈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七○、《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二
已录问讫,索冒赏吏部帖及文解帖,遵照拟判,逐一施行。
把持公事欺骗良民过恶山积判 南宋 · 宋慈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七○、《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四
唐黑八与蒋黑念二,两人同把握二水一县民讼权柄,过恶如山,怨嗟盈路。
今州妄陈冒赏,是特小事。
只详唐自如一词读之,令人悲酸。
郡吏强之名,闻于天下,重以此两虎分霸在乡在市,若不剿除,吾民其为鱼肉矣!
唐黑八枷送衡阳县勘,词人随司,仍榜本州照蒋念二例,召被害人陈诉,并牒通判、帖职官受民诉缴申。
蒋堂黑八枷项,并蒋百二、唐九二,同状首唐自如及父唐少四,并案祖帖押下衡阳县照勘,限三日具申。
断唐梓罪判 南宋 · 宋慈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七○、《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四
唐梓撰造百端词讼,骗夺一方善良,贪虐甚于豺狼,凶暴烈于虎豹,公吏惟所号召,州郡为其控持。
今狱官所勘,法官所拟,仅得其一二尔。
其最干系一方利害者,所交所结,无非猺獠,作敌作使,皆听指挥
平时则推肌剥髓,不遗秋毫;
有事则挑变激衅,欲邀功赏。
方当刬平峒寇之后,正是安辑人心之时,若不杀草除根,必至养虎遗患。
原其积恶,虽万死不足赎;
若更诛心,尤三尺所不容。
姑照今法官所定常刑,不欲于平世更施重典。
引上照断,仍报本司,请备榜晓示。
洗冤集录序淳祐七年十二月 南宋 · 宋慈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七○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
法中所以通著令佐理据者,谨之至也。
年来州县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选,更历未深,骤然尝试。
重以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虚幻变化,茫不可诘。
纵有敏者,一心两目,亦无所用其智。
而况遥望而弗亲,掩鼻而不屑者哉!
慈四叨臬寄,他无寸长,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
若灼然知其为欺,则亟与驳,亦或疑信未决,必反覆深思,惟恐率然而行,死者虚被涝漉。
每念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著;
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涉。
遂博采近世所传诸书,自《内恕录》以下凡数家,会而粹之,釐而正之,增以己见,总为一编,名曰《洗冤集录》,刊于湖南宪治,示我同寅,使得参验互考,如医师讨论古法,脉络表里先已洞澈,一旦按此以施针砭,发无不中,则其洗冤泽物,当与起死回生同一功用矣。
淳祐丁未嘉平节前十日,朝散大夫、新除直秘阁湖南提刑、充大使行府参议官宋慈惠父序。
贤士大夫或有得于见闻,及亲所历涉,出于此集之外者,切望片纸录赐,以广未备。
拜禀。
按:《宋提刑洗冤集录》卷首,岱南阁丛书本。又见《善本书室藏书志》卷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