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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祖寿南宋
乞申饬有司增重荐举法令奏绍兴二十二年七月甲辰 南宋 · 孙祖寿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九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三
祖宗荐举格法,尤重亲民之官。
近岁格应荐举者,既未必能一一知人,而生弊日滋,遂有踰越举员之数,重发奏牍,以掠虚惠。
其被举者,往往争先到部,密赂胥吏,故散举主,以绝后至。
甚至于昧其所知,公纳厚赂,使守节寒士甘心遐遗。
其违圣化、败士风也明矣。
欲望申饬有司,增重法令,有犯必行。
乞严禁杀人祭鬼神奏绍兴二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南宋 · 孙祖寿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九五、《宋会要辑稿》礼二○之一四(第一册第七七一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五、《文献通考》卷九○、《续资治通鉴》卷一三○
王之制,祭祀非忠劳于国、功德及民者,不与祀典。
闻近者禁止淫祠不为不至。
而愚民无知,至于杀人以祭巫鬼,笃信不疑。
湖、广之风,自昔为甚。
近岁此风又寖行于他路,往往私遣其徒,越境千里,营致生人,以贩奴婢为名,及至岁闰,屠害益繁,虽异姓至亲,亦不遑恤。
今浙东又有杀人而祭海神者,四川又有杀人而祭盐井者。
守令不严禁之,生人实被其害。
今岁季冬,良民罹其非横者必多,若不早为之禁,缓则弗及矣。
欲望申严法令,戒饬监司、州县之吏,治之纵之,明示赏罚,增入考课令格,加之乡保连坐,诰诫禁止,期于革心,毁撤巫鬼淫祠。
乞禁浙水私渡奏绍兴二十四年七月十九日 南宋 · 孙祖寿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九五、《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三之八(第八册第七五三四页)
春秋时吴越相望,界以浙水之险,潮海日至,待其水平,然后可济,其来尚矣。
间者舟师载渡无节,逮至中流,过有邀,不旋踵间,同舟尽溺。
于是朝廷差监渡使臣,措置甚严。
阅岁既久,复成玩习,渡舟灭裂。
小民轻生,不顾潮之至否,竞从私渡,叶舟径涉,间有沈溺,无由尽知损伤,往来为患甚大。
乞申严旧制,禁私渡,治舟楫,则近甸之人,自绝涛波之虞。
乞令川广守令有阙即申朝省选差奏绍兴二十五年十月己卯 南宋 · 孙祖寿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九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九
川、广守令有阙,违法差官,俾之久摄,妨公虐民,至有新授人不敢之任,或有至而不许赴者。
望行下诸路,遇守令有阙,以见任正官暂时兼权,即申朝省及吏部选择差官,不得隐藏阙次。
将作监厅壁记绍兴二十三年七月 南宋 · 孙祖寿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九五、《古今事文类聚》新集卷三三
九卿将作大匠沿袭秦官,亦少皞氏以五雉为五工正,以利器用。
虞共工,《周官》考工之职也。
历代虽因革不一,大率典司皆营缮土木之事。
隋开皇中,始定以寺为监。
唐天宝中,始定以长贰为监少、丞。
自汉置主簿,自晋置员之多寡亦不同焉。
本朝盖因唐制。
主上再造丕基,承平官府,寖亦如旧。
绍兴三年冬十月,复监置丞。
十年冬十月主簿明年夏四月置长贰官。
少府未复,文思、军器两监分领。
其所繇自监设官,二十寒暑,因循苟且,题名未立,吏书枌版不足示后。
祖寿监掌勾稽,与丞信安徐宗愈为寮,议立石,未遂。
徐既补外,临安钱端英丞事,始克就,因叙梗概,以揭其首云。
绍兴二十三年秋七月庚戌右朝奉郎、行将作监主簿广陵孙祖寿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