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吴仁杰
汪水云入湘 宋 · 吴仁杰
七言律诗 押灰韵
碧水波翻海亦摧,奋身鳌背护蓬莱。
忍随天上红云散,却驭关中紫气回。
天道有常须变化,元关无钥任敲推。
携琴更拜苍梧野,□想南薰入调来宋汪元量水云集》附录上)
古周易自序 宋 · 吴仁杰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一七、《经义考》卷三○、《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六二、《古周易》(通志堂经解本)
《易》与天地并,未有文字,已有此书。
自伏羲画八卦,以贞悔之象重之为六十四,时则有卦有象而无辞。
始卦之重,占以定体,文王作彖,总论其义,谓卦不足以尽吉凶之变,乃附著变爻及覆卦之画以演其占,时则有彖有爻而未有爻辞。
周公继之,于爻画覆卦之下皆系辞焉,而《易》上下篇之文始备。
孔子承三圣,为十翼以赞易道,《彖》、《象》、《系辞》、《文言》、《说卦》、《序卦》、《杂卦》是也,谓之《易传》。
《彖》、《象》、《系辞》,夫子所自著也,《文言》以下,弟子记夫子之言也。
按汲冢书,有《周易》上下篇而无《彖》、《象》、《系辞》。
陆德明释孔壁所得古文,传为十翼而不言经。
然则十翼之作,其初自为篇简,不与《易经》相属,此冢、壁之藏所以各得其一欤?
汉田何之《易》,其传出于孔氏,上下经、十翼离为十二篇,而解者自为章句,此古经也。
又有费直《易》,亡章句,《崇文总目》序云:「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
郑康成《易》,以《文言》、《说卦》、《序卦》合为一卷,则《文言》杂入卦中,康成犹未尔,非自费直始也。
本传云徒以《彖》、《象》、《系辞》十篇之言解说上下二经,盖解经但用《彖》、《象》、《系辞》,《汉书》本误,以「之言」字为「文言」耳。
十篇云者,史举其凡。
直之学似于每卦之后列《彖》、《象》、《系辞》,去其篇第之目而冠「传」字以总之,正如杜元凯《春秋》解,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而经自经传自传也。
然《彖》、《象》、《系辞》之名,一没不复,汩乱古经,则始于此。
刘向尝以中古文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由是诸家之学寖微于汉末而费氏独兴。
康成因之,遂省六爻之画与覆卦之画,移下上体于卦画之下而以卦名次之,移初九至用九之文而加之爻辞之上,又以彖象合之于经而加「彖曰」、「象曰」之文。
王弼《易》、《乾卦》自文言以前则故郑氏本也。
高贵乡公淳于俊问对观之,于时康成所注虽合《彖》、《象》于经,而所谓《彖》、《象》不连经文者犹在。
王弼注《易》,用康成之本,谓孔子赞爻之辞本以释经,宜相附近,及各附当爻,每爻加「象曰」以别之,谓之「小象」,又取《文言》附于《乾》、《坤》二卦,加「文言曰」三字于首。
若《说卦》等篇,则仍其旧,别自为卷,总曰「系辞」。
自是世儒知有《易》,而不知有所谓古经矣。
原三家之学,初欲学者寻省易了,日趋于简便,而末流之弊,学者遂废古经,使后世不见此书之纯全与圣人述作之本意,可胜叹哉!
然则天下之事,务趋于简便者,其弊每如此,可为作俑者之戒也。
《隋经籍志》序,谓秦焚书,《易》以卜筮独存,唯失《说卦》三篇,后河内女子得之。
按今《说卦》乃止一篇,故先儒疑《易》文亦有亡者,不得为全书。
又《说卦》之文每及于《彖》、《象》、《系辞》,必以圣人称之,先儒谓此非虙牺、文王、周公之作,然十翼之书,复有所谓《彖》、《象》、《系辞》,其名相乱,学者疑焉。
仁杰案,史称孔子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
颜师古曰传谓《彖》、《象》、《系辞》之属,则知伏羲、文王、周公之作固曰《彖》、《象》、《系辞》,而十翼所谓《彖》、《象》、《系辞》,乃其传也。
费氏本有「传」字,故王弼于每卷必以首卦配传名之。
《音义》释上经《乾》传云,传谓夫子十翼;
又释《系辞上》云,王肃本《系辞上》传。
由此言之,十翼所谓《彖》、《象》、《系辞》,本不与伏羲、文王、周公之名相乱,古经盖曰《彖传》、《象传》、《系辞传》也。
今《易》指孔子象辞为大象,而以释爻辞之文为小象者。
案《易》固有大小之象焉,大象指八卦八物之象,所谓八卦以象告,立象以尽意,如乾为天、震为雷之类。
《说卦》载帝出乎震至成言乎艮,苏文忠公谓古有是说,孔子从而释之者,是已。
小象指六十四卦八物相配之象,所谓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如雷在天上大壮之类,孔子所著《象传》是已。
然则今大象当曰《象传》,小象乃孔子所以释爻辞者,当曰《系辞传》也。
孔子释爻辞之文谓之《系辞传》,则周公爻辞曰《系辞》可矣。
欧阳公曰:「系者,有所系之谓也,故曰:『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
言其为辞,各联属其一爻者也」。
是则孔子专指爻辞为《系辞》。
苏文忠亦谓以上下系为系辞,则失之矣。
孔颖达以为系辞通指卦爻之辞言之,不专指爻辞,是不然。
按《说卦》言系辞者六:其一曰:「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此不待言而明者。
其一曰:「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
此历三圣之作,象谓伏羲六十四卦之象,卦系谓文王、周公彖辞、系辞也。
其一曰:「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
龚深甫侍郎云系辞焉而命之,所以明爻也。
其一曰:「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
《正义》曰:「四象谓七八九六」。
案七八即爻之不变者,九六即爻之变者,然则此章所指亦爻辞也。
其一曰:「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
言设卦所以观象,系辞所以明吉凶云尔。
卦谓彖辞,系谓爻辞,故曰彖者言乎象,爻者言乎变。
又曰:「齐小大者存乎卦,辨吉凶者存乎辞」。
凡此皆互见其义,或以彖对爻,或以卦对辞。
曰卦曰彖云者,皆指夫卦辞也;
曰爻曰辞云者,皆指夫爻辞也。
简言之,则曰卦、曰彖、曰爻、曰辞;
详言之,则卦曰彖辞、爻曰系辞,截然有不可紊者。
不然,卦辞既曰彖矣,安得复以系辞名之?
《说卦》凡以卦与辞二文相对。
韩康伯、苏文忠皆曰:辞,爻辞也。
杨元素侍读亦谓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又曰系辞焉所以告也,盖指周公之所为爻辞。
以《说卦》本旨及韩、苏、龚、杨之言参之,谓系辞非专指爻辞可不可耶?
虽然,谓爻辞为《系辞》,谓小象为《系辞传》,则今所谓上下系者,复何名哉?
或曰二《系》当谓之《说卦》,与今《说卦》通为三篇,诸儒既以系辞传为小象,而上下系之名无所归,故取《说卦》前两篇名之,其实本《说卦》也。
欧阳公谓今《系辞》之文杂论《易》之诸卦,其辞非有所系,不得谓之系辞。
叶少蕴左丞亦曰:「太史公引『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为《易大传》,则汉诸儒固未尝以今两篇为《系辞》,斯其为《说卦》也审矣」。
太史公以两篇为《大传》者,盖十翼皆谓之《易传》,而汉之《易》师杨何之属又著《易传》行于世,太史公受《易》于杨何,谓《说卦》之文为《大传》者,以别杨何之徒所谓传耳。
今《诗序》一名《诗大传》,亦以别毛公故训传故也。
郑东卿论《说卦》出汉宣时,而汉宣之前儒者亦多引援,岂秦火之后易家秘此而不轻传也?
太史公周行天下,多见先秦古书,此三篇之文虽未献于孝宣之时,固已先众人而见之矣。
《世家》不云乎,「孔子晚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此其證也。
先儒以为序之,系之,说之,文之,于义未允,此谓序《易》及《彖传》、《象传》、《系传》、《文言》、《说卦》也。
或者又谓圣人之书不当舍经称传,案《易音义》云:经者,常也,法也。
传以传述为义,经之为经,以其可为万世之常法,传则述前人之作,如是而已,非必尊经而卑传。
十翼之文,述而不作,其体传也,其言经也,岂害其为圣人之书乎?
况史称孔子读《易》而为之传,则传也者,夫子所自名,非后人名之也。
夫如此,谓十翼《彖》、《象》、《系辞》为《彖传》、《象传》、《系辞传》,复何疑哉!
以《易》考之,䷀者,伏羲之卦也;
「元亨利贞」者,文王之彖也;
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以下,此孔子所述彖之传也。
内卦☰,外卦☰者,伏羲卦中贞悔之象也;
曰「乾下乾上,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者,孔子所述象之传也。
一者,文王于卦外所演变爻之画也;
「潜龙勿用」者,周公系爻之辞也;
曰「初九,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者,孔子所述系辞之传也。
䷀者,文王所演覆卦之画也,曰「见群龙无首吉」者,周公之系辞也,曰「用九,天德不可为首」者,孔子所述系辞之传也。
象述伏羲,彖述文王,系辞述周公,而象在彖后者,颖达谓当繇彖详而象略,疑不专为是。
孔子所述,其肯先文王乎?
又十翼之次,先儒所论亦有多家。
颖达独取郑氏之说,云《上彖》、《下彖》、《上象》、《下象》、《上系》《、下系》、《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其说谓经分上下,则《彖》、《象》亦当随经而分,不知经为上下篇,以古者简重大故尔,若谓《彖》、《象》当随经而分,《序卦》何以不分耶?
胡秘监以《彖》、《大象》、《小象》、《上系》、《下系》《、乾文言》、《坤文言》、《说卦》、《序卦》、《杂卦》为十篇,胡安定易之曰《上彖》一、《下彖》二、《大象》三、《小象》四、《文言》五《、上系》六、《下系》七、《说卦》八、《序卦》九、《杂卦》十,《文言》既不当离而为二,至以二《系》居《文言》之后,《说卦》之前,亦恐非其序矣。
仁杰谓十翼《彖传》也,《象传》也,《系辞》上、下传也,《文言》也,《说卦》上、中、下也,《序卦》也,《杂卦》也,并上、下经,是为十二篇。
上经、下经之目本之费直、孟喜,《系辞上传》、《系辞下传》之文本之王肃,《彖》、《象》、《系辞》、《文言》之次本之《艺文志》,而《说卦》之为三篇则河内女子所得之数也。
其篇第在古如此,而费、郑以来汩之。
呜呼,维天未丧斯文,故厄于秦而独不废,后世犹疑其非全书?
其失在传注之家以传参杂于经而然也。
费、郑、王《易》本各一卦列于右方,用见经传参杂源流之所自。
易筮之法,揲蓍求爻,重爻为卦,所画者卦耳。
如下体画☷,上体画曲,是为䷓卦。
从其变爻所之,六四爻变则为䷋卦,是筮者止当画卦而已也,何以名为
《左氏春秋传》既画卦曰遇䷓之䷋,又载卦名曰《观》、《否》。
杨子云有言:观《易》者见其卦而名之,观《太玄》者数其画而定之,以卦即其名也。
今画卦而又名焉,亦已近赘,《左氏》盖两存之。
《正义》谓丘明不画卦,今书有画卦者,后学私画以备忘耳。
是未知卦在所当画而名为可略也。
六十四卦,卦为六位,而《乾》、《坤》于六位之外又有用九、用六之爻。
《左传》正义云:《乾》六爻皆阳,《坤》六爻皆阴,其爻既纯,别总其用而为之辞。
此说未为失之,顾圣人设此爻于六位之外,用以为占,要当有所归宿耳,非可但以虚辞解也。
子云曰:《易》始八卦,文王六十四;
淮南书》曰:伏羲六十四变,周室增以六爻。
帝王世纪》曰:文王演六十四卦,著七八九六之爻。
文王所演非今六十四卦,焦赣所谓每卦变六十四卦,而六十四卦变四千九十六卦者也。
盖伏羲以一卦重之为八卦,极其变而为六十有四,文王以一卦演之为六十四卦,极其变而为四千九十有六,此所以伏羲八卦而为文王六十四也。
所增之爻,其九六则卦外六爻之画,在《乾》为初九至上九,爻之变者也;
七八则覆卦之画,在《乾》为用九,爻之不变者也。
或以卦外爻画为疑,案《说卦》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
《正义》谓「既观变立卦,又就卦发动挥散,于刚柔两画而生变动之爻」,则卦外别生变爻明矣。
下文「易六画而成卦」,又曰「易六位而成章」,犹此意也。
张汝明《易索》云:六画成卦,重卦也;
六画成章,变卦也。
重卦指虙牺,变卦指文王
春秋蔡墨诸人易虽不筮,亦以变爻为言,如《乾》之初九、用九,则云「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
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初九各爻之变,而用九总六爻之变,所谓变卦者也。
伏羲重一卦为八卦者,以《乾》卦例之:☰为内卦,重三成六,重之以☷则为《泰》,重之以☳则为《大壮》,得曲而为《小畜》,得☵而为《需》,得☲而为《大有》,得☶而为《大畜》,得☱而为《需》,复得本卦为《乾》。
刘牧论八八之变曰:四营成易,十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以成六十四。
其说谓《姤》、《易》、《否》、《观《、》剥》、《晋》、《大有》七卦由《乾》而出,并《乾》为八。
案伏羲重八卦,以卦之全体而重;
文王演六十四卦,以爻之积画而演,刘所论盖占筮之法。
八纯卦自一世至五世,而次之以游魂、归魂者也,此七卦其以积画变者六,以全体变者一,岂得为重卦本体,刘说误矣。
文王演一卦为六十四者,以《乾》卦例之:其一爻动而变他卦者六,初九变而为《姤》、九二变而为《同人》、九三为《履》、九四为《小畜》、九五为《大有》、上九为《夬》,其两爻动而变他卦者,由《遁》而下为十有五卦,三爻动者由《否》而下为二十卦,四爻动者由《观》而下为十五卦,五爻动者由《剥》而下为六卦,六爻皆动者一,是为《坤》,六爻皆不动者一,是为《乾》。
凡变他卦者六十有三,而不变者一。
案伏羲画卦以定体为占,故《乾》复为《乾》而无所事变。
文王作《易》,名以变为义,占以变为法,道以变动,不居为体,无往而非变也。
若六爻不动而但为本卦,不可谓之变,此不谓之变则每卦所变止于六十有三,其究才四千三十二卦,安得如上所云者哉?
仁杰案卦遇六爻不动,当覆而占之,覆者从上倒覆而下,是亦一变也。
如《剥》六爻不动,覆而占之,其卦为《复》。
子曰「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又曰「上下无常」。
《正义》谓《剥》穷上位之极,又下来居于初。
此以《覆》卦论也。
朱子发翰林论《易》变,亦知《剥》之上九穷而反初,乃成《复》卦,第未深考《覆》卦之变耳。
《覆》卦大抵相反而相为,往来不穷之地。
《剥》之为《复》,曰「七日来复,天行也,利有攸往,刚长也」。
《复》覆之为《剥》,则曰「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
七日来复者,由《剥》六爻至《复》之初爻凡七易,以爻主一日也。
举隅而言,阳七日而复则由《复》六爻至《剥》之初爻,亦七日而《剥》矣。
辰以子午分阴阳,自子至午,自午至子,皆七日,故两卦互以天行为言,盖物极则反,刚长之极,其势必至于剥,而小人道长之极,亦未尝不复天之道也。
《复》极则《剥》,《剥》极则《复》,两卦相循,如环无端,以一消一息,一盈一虚,往来而不穷。
凡卦之否泰损益、《杂卦》所论或乐或忧,或与或求,起止伏见,新故久速之理,无不尽然。
以至日月寒暑之推移,吉凶祸福之倚伏,与夫死生出入,神奇臭腐之变化,始而终,终而始者,不外乎此。
伊川先生蔽之以一言,曰「《易》中止是言反覆往来上下」,所以发千载之秘以悟后学者多矣。
康成不知覆卦之画与正卦异也,而辄去之,代以用九、用六之文,而覆卦泯矣。
《易》有覆卦、对卦二体,六爻皆动则占对卦,六爻皆不动则占覆卦,其用不同。
对卦亦谓之变卦,《正义》曰:六十四卦,卦卦相偶,非覆即变。
覆者,表里视之,遂成两卦,《屯》、《蒙》、《需》《、讼》、《师》、《比》之类是也;
变者,反覆惟成一卦,则变以对之,《乾》、《坤》、《离》、《坎》《、大过》、《颐》、《中孚》、《小过》是也。
案六十四卦皆有对有覆,今分五十六卦为覆,八卦为对,未之尽也。
以二二相偶言之则可尔。
五十六卦固自有对卦之体,而八卦亦未尝无覆卦之体也。
王辅嗣曰:「卦者,时也。
时有否泰,用有行藏。
一时之制,可反而用也;
一时之吉,可反而凶也。
故卦以反对」。
然知覆卦反对而已,元不知覆卦之用。
夫《易》穷则变,变则通。
爻自初而至上,卦之穷也,筮焉而皆遇;
七八占之穷也,不有以变而通之,将若之何?
圣人为是设覆卦,与六爻通之为七。
上爻处卦穷之地,则以是变而之初爻。
六爻皆遇,七八不动,则以是变而之九六。
观五十六卦覆之而成两卦,则以偶相比;
八卦覆之,惟成一卦,则各居其所焉。
圣人之意,殆非偶然者矣。
邵康节以《乾》、《坤》、《离》、《坎》《、大过》、《颐》、《中孚》、《小过》为不可易,盖五十六卦覆之则变它卦,惟此八卦覆之不失本卦之体,此其与诸卦异而不可易者也。
伏羲画卦八,此有《乾》、《坤》、《离》、《坎》,而《震》、《艮》、《巽》、《兑》不与焉者,案八纯卦固有对覆存乎其间,《震》、《艮》、《巽》、《兑》覆之亦成两卦,《乾》、《坤》、《离》、《坎》覆之亦惟成一卦,故康节谓八卦之象不易者四,重卦之象不易者八。
然《震》、《艮》、《巽》、《兑》非不与乎此,《颐》、《小过》、《震》、《艮》之寓也,《中孚》、《大过》、《巽》、《兑》之寓也。
先儒谓初画八卦,设奇偶两画以象阴阳,又曰六十四卦皆从《乾》、《坤》而来,凡奇皆《乾》而凡偶皆《坤》也。
用是知《离》、《坎》以下六卦之体,覆正若一,与《乾》、《坤》等,而九六之用独见于二卦者,以《乾》、《坤》奇偶之画足以包六十二卦,而六阴六阳之画纯一不驳,亦六卦之所无也。
此两卦六爻皆遇七则覆卦,而以用九占之;
皆遇八则覆卦,而以用六占之。
《离》、《坎》以下六爻皆遇七八,亦以覆卦为占,六卦非纯画也,六位之外无他爻,则各占其卦下之辞。
至若五十六卦,《屯》六爻皆遇七八则覆而占《蒙》,《蒙》六爻皆遇七八则覆而占《屯》,他卦仿此占焉。
夫六爻不动而以覆体为占,始于《乾》,终于《未济》,诸卦之所同也。
如此而后,一卦之变可以为六十四,而六十四卦之变可以为四千九十六矣。
刘梦得曰:筮为《乾》者常遇七,斯得《乾》矣;
筮为《坤》者常遇八,斯得《坤》矣。
沈存中曰:惟动则有占,不动则无眹。
今人以《易》筮者,虽不动亦引爻辞断之。
《易》中但有九六,既不动则是七八,安得用九六爻辞,岂亦未悟覆卦之变耶?
覆卦六十四,专为七八爻设,夫使六爻皆七八而终于不动,非《易》穷则变之旨也。
《列禦寇》曰:「易变而为一,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
九者,究也,乃复变而为一」。
苏文忠亦曰:「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据其末而反求其本者也,故曰《易》逆数也」。
其有见于此乎?
且卦七八固当以九六为占,《列禦寇》谓七变而为九,穆姜《艮》之八变,而占随之六二,是七可变而九,八可变而六。
如《乾》上爻本得七,覆卦则为初九矣,故曰用九。
《坤》上爻本得八,覆卦则为初六矣,故曰用六。
所谓七八未尝不动也,惟穷则变焉尔。
先儒言用九,只在上九一爻。
伊川先生以为不然,曰六爻皆用九,故曰「见群龙」。
都氏因先儒之误,遂以上九、用九合之,曰:此《乾》之《夬》也,自一阳来复,至五阳为《夬》,进而不已。
六阳为《乾》,故有用九之义,而变体为《夬》。
案蔡墨以用九为《乾》之《坤》,盖取六阳之变言之,不变则固为《乾》。
今去其一而以五为义,非也。
上九、用九之辞,正尔相反,上九处六爻之极,为群龙之首,史所谓上而不能下,伸而不能诎,往而不能自返者,故曰「亢龙有悔」,穷之灾也。
若用九则舍首爻之亢极而复居初爻隐潜之地,经所谓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故曰天德不可为首,孰谓二爻可一也哉?
注疏之,大抵以初为首。
如《比》之初六,注曰:「处比之始,为比之首」。
其上六「比之无首,无所终也」,《正义》曰:不能为比之初首,故无终。
是不以上为首也。
王辅嗣谓初上无阴阳定位,然以为尊者,阳之所处,故阳居尊位。
今上爻居一卦之首,可不谓尊乎?
苏文忠曰:「初上者,本末之地也,以阳居之则正,以阴居之则颠」。
案《比》之上六阳不为首,而以阴居之,不得其正,故曰无首。
文忠解此爻则又曰:「比之无首,犹言无素也,穷而后比,是无素也」。
盖无首或以事言,或以象言。
《比》之无首,以事言者也;
用九之无首,以象言者也。
先儒谓凡以首以角而取象者,未尝不在于上;
以足以尾言者,未尝不在于初。
观《既济》、《未济》初上之辞,则槩可见矣。
辅嗣亦曰:「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故《乾》吉在无首」。
颖达亦曰:「天德刚健,不可更怀尊刚为物之首」。
又曰:「人君位实尊高,故首出;
志须卑下,故无首吉」。
然知以《乾》为首而不能推明上爻为首之义,何哉?
朱子发谓「以画卦言之,则初为始,上为终;
以成卦言之,则上为首,初为尾」。
其言最为明了勾微,:「加用九、用六之虚位,欲明君臣进退之理」。
案用九、用六,论正卦固不在六位之数,论覆卦则与六爻通之为七。
辅嗣谓爻之所处即谓之位,二用而为虚位,其然岂其然乎?
至言君臣进退之理,则为近之。
盖《乾》之上九如尧在位七十载之时,至用九则如授舜之后,其天下已治而圣人退藏于密之象欤?
《坤》之上六如周公诞保文武受命七年之时,至用六则如居东之后,亦大臣功成名遂身退之象欤?
渊乎,二用之旨也!
圣人以此垂万世君臣之大法,宜他卦莫得而并欤!
《乾》正卦有「时乘六龙」之文,合六阳而为卦也。
覆卦有「见群龙」之文,合六阳而为爻也。
又卦与爻皆以乾元为称,其本者,覆卦以上为初耳。
《坤》卦类此。
今侧注初上之文,以见覆卦之象,并变卦、对卦、覆卦,各为之图。
古经以卦为名而象寓其中,以画为九六及二用,以位积之为初上。
至十翼而后,卦以名列,象著两体,爻书九六、二用,位有初上、二、四、三、五之文。
从其初,以《彖辞》归之卦下,以《系辞》归之爻下,以下上体归之《象传》,以卦名及初上、九六、二用之文归之《系辞传》。
以上、下经仍为两篇,传为十篇,然后古十二篇之《易》复得其全矣,疑此孔氏之旧也。
凡经传之文,去其后儒所加「彖曰」、「象曰」、「文言曰」及卦名《比《、》大有》、爻位「用九」、「用六」之类,省文则仍旧贯阙之。
叶左丞论《坎》卦,卦辞首曰「习坎」,《彖》曰「习坎,重险也」,以为卦固名《坎》而「习坎」乃其卦辞,传经者阙其「坎」字。
及徐氏亦上脱一字。
晁以道詹事:「例诸今文则脱,在古文则不脱,古文即以其卦为其名故也」。
固然,第经虽不脱而《彖》文脱之。
又《同人》,《彖》传:「同人曰:『同人于野,亨』」。
王昭素谓此「同人曰」三字错。
案《正义》云:「《彖》有叠卦名而称其卦者,《同人》之《彖》称『同人曰』犹言『《同人》卦曰』也。
同人于野,亨』,是《同人》卦下之文也」。
如此则「同人曰」三字乃其卦名,故《彖》传引之非错也。
《彖》传有《同人》卦名,今卦阙其名者,意经传参杂,后儒见卦名《同人》,与卦辞「同人于野,亨」连文,遂省「同人」字,不知卦名与卦下之文本自异卷,弗可省已。
《履》、《否》诸卦亦如之。
本文当:「《同人》,同人于野,亨」。
《履》当:「《履》,履虎尾」。
《否》当:「《否》,否之匪人」。
《艮》当:「《艮》,艮其背」。
《坎》当:「《坎》,习坎有孚,维心亨」。
五卦凡省六字,传不附经,则此五卦在《系辞传》独无卦名矣,于文宜复。
今但注逐卦下,弗敢传,盖谨缺文也。
夫《易》之为书至矣,其蕴奥微妙,非深造自得者未易言也。
仁杰不佞,未尝一得其门户,独次其旧文而欲复之。
绍兴辛巳之冬,书始萌芽,博考深求,又二十八年而后定。
古经一失,复之之难如是哉,是以君子重变古也。
噫!
复之难,而知之为尤难,后世子云其有无要不可以逆计而知。
或靳之曰:今《易》尚不能明,如古《易》何?
覆瓿之讥,固前知其如此,此则非仁杰之所恤也,姑以待好古不惑之君子而折衷焉。
河南吴仁杰书。
古周易后序淳熙十六年七月 宋 · 吴仁杰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一七、《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六三、《古周易》(通志堂经解本)
《汉艺文志》:《易经》十二篇,古经也,才一见于此,魏晋以后,便自失之。
隋氏藏书最备,亡虑八万九千卷有奇,唐开元丽正殿所藏亦八万五千馀卷,皆不著录。
国朝文物之盛,一时儒宗嗜古者众,古文班班閒出。
如《孝经》、《尚书》,学者昔所未睹,因司马文正、吕汲公遂大传于时。
于是《古易》有吕氏书,又有晁氏书,刊于成都宜春两郡。
李仁甫侍郎尝合二氏之说刊焉。
今复出此编,世遂有三书矣。
后进坐眠前脩,无能为役,何敢妄出意见,而《易》则古《易》也,亡一字加损
县故有学事兼奉,自仁杰之来,一切以资公家,乃取为工木费,并二氏篇第颠末、三君子后记,刻寘诸校宫。
淳熙十六年七月九日儒林郎、知蕲州罗田县吴仁杰书。
乐庵先生语录后序淳熙五年八月 宋 · 吴仁杰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一七
乐庵先生享年七十有九,阅天下之义理居多。
自其中年清修寡欲,不啻如道人、衲子,静极而通,故凡吾儒与佛、老二氏所谈性命之奥,心融神会,超然独得。
推其馀波,沾丐学者,每语辄更仆不少倦,盖以是为燕居之乐。
吾友龚君立道笃意于学,从先生游者六年,闻微言要指必书于策,积之为五卷,以示余。
余闻古人学道,要必有所悟入。
颜子繇「克己复礼」悟,曾子繇「一以贯之」悟,近世如徐节孝繇「莫安排」而悟,元城先生繇「不妄语」而悟。
然知道易,蹈道难,此四君子见于履践者皆可考也。
余观先生始见赵公而悟于「学而时习之」之一言,此其入道之门户,至于履践之实,又无愧于四君子者,然则先生之学所谓非苟知之,亦允蹈之者与!
其没也,今翰林周公子充诒书所亲曰:「乐庵临行一著,实是难学,禅和子亦须服他。
盖寻常说时甚易,腊月三十日直是不能谩人。
此老平生跌荡,到此乃得力,可敬可羡」。
翰林直道正学,其言不妄,故具著之。
学者欲知先生讲学之妙,是书固不可无;
欲知学力至到之地,则观诸翰林之言,思过半矣。
淳熙五年八月二日河南吴仁杰谨序。
按:《乐庵语录》卷末,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
离骚草木疏跋庆元三年四月 宋 · 吴仁杰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一七
右,《离骚草木疏》四卷。
仁杰少喜读《离骚》文,今老矣,犹时时手之。
不但览其昌辞,正以其竭忠尽节,凛然有国士之风,每正冠敛衽,如见其人。
凡芳草嘉木,一经品题者,谓皆可敬也,因按《尔雅》、神农书所载,根茎华叶之相乱,名实之异同,悉本本元元,分别部居,次之于椠,会萃成书,区以别矣。
夫榝似,萧艾似蘩,与夫紫菊之似及己之似杜蘅,犹夫佞之于忠、乡原之于德也。
得是书,形见色屈,或庶几焉举无以乱其真。
刘杳为《草木疏》二卷,见于本传。
其书今亡矣,疏凡王逸所集者皆在焉,而仁杰独取诸二十五篇之文,故命曰《离骚草木疏》。
夫子不云乎:「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兴,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班固三闾怨恨怀王,是未知《离骚》之近于诗而诗之可以怨也。
刘协亦讥三闾鸩鸟媒娀女」为迂怪诡异之说。
王逸注「鸩媒」,谓「鸩,食蛇,羽有毒,可以杀人者」。
按鸩有二焉,瑶碧之山有鸟如雉,其名曰鸩,郭璞谓此更一种,非食蛇者也。
《离骚》之文多怪怪奇奇,亦非凿空置辞,实本之《山经》,其言「鹥鸾皇鸩鸟」与诗「麟驺虞凤皇」何异?
何足以知之?
《离骚》以芗草为忠正,莸草为小人。
荪、芙蓉以下凡四十又四种,犹青史氏忠义、独行之有全传也。
薋、菉葹之类十一种,傅著卷末,犹佞幸奸臣传也,彼既不能流芳后世,姑使之遗臭万载云。
庆元岁丁巳四月三日通直郎、行国子录河南吴仁杰书。
按:《离骚草木疏》卷末,知不足斋丛书本。
太学释褐记庆元三年四月 宋 · 吴仁杰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一七、《咸淳临安志》卷一一
国家取士之制,其选之愈艰,则所得愈精。
举今所遴选而甚重者,惟大科异等,若制举,若宏博之科,若南宫进士之首冠,与夫胪句所传上之三人者是已。
神宗皇帝设三舍以造士,于是又有三舍生优选出焉,非长才秀民国士天下士不在此选。
故一旦崭然自奋于尘滓奥渫之中,其道德之章闻,声望之振起,莫不光明隽伟,表表之上。
其仕也至于横翔捷出,驰清骛华,都卿相之位,极文儒之选,而天下不以为过,惟其素所蕴蓄与其所自植立者有以大镇服之也。
凡三岁大比,拔进士之尤者,大都不过四人,宏博之科多不过五人,虽间缺不取,亦时时有之。
惟制举不常有,而上舍优选亦不常有。
方其徕天下之英而群试之,有司求十百于千万,然后得入太学,又谨察其行艺之可者而升之,必内舍最优之人中上舍而占优等,然后得为两优。
其跻扳分寸累而弗队者不一二,败于垂成者皆是也。
盖自元丰至元祐始得一人焉,曰林自;
又自元祐至崇宁得一人焉,曰张相。
元丰初,令上舍生上等中选者取旨推恩,不与他等。
故或以阶视匠监丞而参宾幕,或以初品京秩而官学省,皆异恩也,虽方正、茂异反不及焉。
所以重天子之学,抑以其行艺之素,月积季累,选之艰,得之精而然与?
夫国之养士犹山之养材也,楩楠豫章,干云之奇材,自拱把而至于寻抱,其养之也至矣,其成之也不易,则其待之也不轻,恩施之美,固其所也。
乾道纪元之三年,岁在豕韦,太学之立两星终矣。
绍兴天子骏惠先烈,作成人才,以遗圣子神孙百年之用者,其效始见。
是岁太学上舍优选闻,有旨推恩,如崇宁二年故事。
祭酒、博士而下,即崇化堂,集诸生冠带立东西序,奉诏黄赐之释褐,󲦤笏稽首,谢恩于庭下,一时歆艳其荣。
由是两学之士益淬厉修饬,以趋上意,才八置闰而踵相蹑者十人,得士之盛,前此未有,可书也已。
四明高公以西垣北阖之重下兼大司成,既合进士上舍、科级题明镵之石,谓两优之选科级之巨擘也,复科别其人而碑之,屡书特书,以侈一时之盛,且以厉学者,命仁杰识其事。
以不能辞,公不可,则退而执笔纪其大较如此。
庆元三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