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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大钧北宋 1031 — 1082
曾点 北宋 · 吕大钧
七言绝句 押尤韵
函丈从容问且酬,展才无不至诸侯。
可怜曾点推呜瑟,独对春风咏不休宋吕祖谦《宋文鉴》卷二八。)
天下为一家赋 北宋 · 吕大钧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皇朝文鉴》卷九、《历代赋汇》卷四一、《渊鉴类函》卷四六、《宋元学案补遗》卷三一、《古今图书集成》皇极典卷二四六
古之所谓天下为一家者,尽日月所照以度地,极舟车所至以画疆,以八荒之际为蕃卫,以九州之限为垣墙。
列国则群子之舍,王畿则主人之堂,凡民之贤而不可远者,皆我之父兄保傅;
愚而不可弃者,皆我之幼稚获臧。
理其财,乃上所以养下之分;
责之事,乃下所以事上之常。
浑浑然一尊百长,以斟酌其教令;
万卑千幼,以奉承其纪纲。
货迁有无,而不知彼我之实;
损益上下,而不辨公私之藏。
大矣哉,外无异人,旁无四邻,无寇贼可禦,无闾里可亲。
一人之生,喜如似续之庆;
一人之死,哀若功缌之伦。
一人作非,不可不愧,亦我族之丑;
一人失所,不可不闵,亦吾家之贫。
尊贤下不肖,则父教之义;
嘉善矜不能,则母鞠之仁。
朝觐会同,则幼者之定省承禀;
巡守、聘问,则长者之教督抚存。
呜呼,周德既衰,斯道斯屈。
析为十二,并为六七。
势不相统,乱从而出。
忘祖考之训,则劫夺其屡盟之时;
轻骨肉之命,则战死于争城之日。
曲防遏籴,以幸其灾;
纵谍用间,以乘其失。
乖睽有甚于窥墙,斗很不离于同室。
迨至秦政,以强自吞。
推所不爱,以残自昏。
斧斤亲刃其九族,涂炭自隳其一门。
兴阡陌而废井田,则委货财于盗贼之手;
置郡县而罢封建,则托妇子于羁旅之屯。
贫富不均,几臣仆其昆弟;
茍简不省,皆土苴其子孙。
自汉以来,终亦不复。
虽有王侯,而不得辄预其政;
虽有守令,而不得久安其禄。
譬之锦衣玉食,纵无所用之子;
雕车良马,委不善御之仆
门庭虽存,亦何足以统制
闺门无法,则何缘而雍睦?
豪彊日横,而略无鞭扑之制;
单弱日困,而不识襁褓之鞠。
岂天理之固然,寔人谋之不足。
尝闻之治乱有数,废兴有主。
昔既有离,则今必有合;
彼既可废,则我亦可举。
惟盛德之难偶,故旷时而未睹。
岂有待于吾君,将一还于治古。
答诏论彗星上三说九宜奏元丰三年八月 北宋 · 吕大钧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国朝诸臣奏议》卷四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
臣伏读诏书,寅畏天变,引过罪己,数求美言,以新盛德。
诚意恻怛,发于心画,自以消变除慝,况谏行言听,膏泽逮下,必将感召和气,溢为嘉祥。
臣愚恨无精识奥学,启寤天听,徒有浅闻近见二事,或可以少裨万一。
伏惟圣主留神裁察,幸甚。
臣闻诗书所称古先哲王,虽清明在躬,俊乂在官,犹孳孳不倦,延礼臣下,讲求至道之要而推行之。
夫至道之要,莫切于尧舜之言。
其言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
此言至简至要,古之人君,莫能尽行,故常为中材之所忽,而独上圣能勤行者也。
然则人心者,人君之所日用时出以应万务者也。
其神明恍惚,其出入无时,其作于中而见于外也,邪正纠纷,顷刻万变。
其危如是,安得不日夜存养宁息,使之感物应变,无所差失乎?
道心者,人心之所默识躬行以立大本者也。
凡有生之民,无众寡小大,无彼我,莫不体之以为吾心。
就其间涵容存养,以生吾诚。
其道茫昧,难以言谕,惟忠信默会,庶几近之。
稍或不明,则离而不一。
其微如是,安得不闲暇燕处,求索推明,克己体物,常使纯一,则仁义礼智油然根于中,睟然见于外,然后为得乎?
故言动之所发,政令之所加,始出于善,而其终常流为不善,凡此者皆人心不安而易变故也。
诚意之所存,行义之所履,始若充尽,其终常至于天下不为一家,中国不为一人,凡此者皆道心不明而易失故也。
由是言之,此二心者非有一物也,特体用之殊耳。
使人心一于道心,则自不危矣;
使道心一于人心,则自不微矣。
今乘陛下励精反己之时,谓宜博延德义之士,储精垂思,相与讲求至道之实,使浩然之气充塞天地,则何患浚哲不生,而明德不畅乎?
此臣之所谓浅闻者此也。
臣又闻天下众人言,谓陛下躬勤庶政,日不遑暇,而有司奉行,多不尽理;
陛下远略方外,军政修举,而将帅出征,多不谕旨;
陛下劝奖人材,拣拔倚注,而或不得其人;
陛下优假言事之臣,未尝深谴,而近日内外望风畏怯,莫敢有言。
青苗、免役,所以宽民力,而下户凋瘵日甚;
常平储峙钱谷,所以足国用,而有司经费日窘;
训齐保甲,所以禁暴,而盗贼如故;
增置官局,所以革敝,而文书益烦。
异时岁馑籴贵,小民常取倍息之贵,亦能自给;
今年丰,官出轻贷,而束手受困。
异时富商大贾豪夺细民,而不甚为苦;
今市易均输平准,而负益深。
凡此皆臣之近见者也。
然推见其本而求之,岂有他哉,惟知道心之实,则见此时之敝矣。
传曰:「惟道集虚」。
陛下既明发德音,虚心待物,则道岂难知哉?
古人谓顾力行何如者,此在陛下一动心之间耳,可不深念之乎?
答伯兄 北宋 · 吕大钧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
《乡约》中有绳之稍急者诚为当,已逐旋改更从宽。
其来者亦不拒,去者亦不追,固如来教。
按:《蓝田吕氏遗书》附录,明丹徒县刊本。
答仲兄(一) 北宋 · 吕大钧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蓝田吕氏遗书》附录
《乡约》事,近排祭人回,已具白。
人心不同,故好恶未尝一,而俱未可以为然。
惟以道观之,则真是真非乃见。
若止取在上者之言为然,则君子何必博学?
所欲改为《家仪》,虽意在逊避,而于义不安。
盖其间专是与乡人相约之事,除是废而不行,其间礼俗相成,患难相恤,在家人岂须言及之乎?
若改为《乡学规》,却似不甚害义,此可行也。
所云置约正、直月,亦如学中学正、直日之类,今小民有所聚集,犹自推神头、行老之目。
其急难自于逐项内细说事目,止是遭水火、盗贼、死丧、疾病、诬枉之类,亦皆是自来人情所共恤,法令之所许(敕条:水火盗贼,同村社自合救捕。鳏寡孤遗,亦许近亲收恤。至于问疾吊丧,并流俗常行。)
约中止是量议损益,劝率其不修者耳(今流俗凡有率歛济人,皆行疏聚集,并是常事。)
汉之党事,去年李纯之有书已尝言及。
寻有书辨其不相似,今录本上呈。
党事之祸,皆当时诸人自取之,非独宦者之罪。
不务实行,一罪也;
妄相称党傲公卿,二罪也;
宦者相疾如雠,三罪也;
其得用者遂欲上阙,四罪也。
不知《乡约》有何事近之?
答仲兄(二) 北宋 · 吕大钧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蓝田吕氏遗书》附录
《乡约》事,累蒙教督甚切,备喻尊意。
欲令保全,不陷刑祸,父兄之于子弟,莫不皆然。
而在上者若不体悉子弟之志,必须从己之令,则亦难为下矣。
盖人性之善则同,而为善之迹不一。
或出或处,或行或止,茍不失于仁,皆不相害,又何必以出仕为善乎?
又自来往复之言辞多抑扬,势当如此,惟可以意逆之,则情意可得。
若寻文致疑,则不同之论,无有已时(如谓杀身成仁者,盖孔子谓时多求生害仁者。既难得中庸之人,且得杀身成仁者,犹胜求生害仁之人,岂谓孔子务为杀身以成仁乎?前书行老、神头之说亦类此,向蒙开喻,志诸侯之说亦类此。)
处事有失,已随事改更,殊无所惮。
即今所行《乡约》,与元初定甚有不同,乡人莫不知之,亦难为更一一告喻流传之人耳。
刘平叔 北宋 · 吕大钧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蓝田吕氏遗书》附录
乡人相约勉为小善,顾惟鄙陋,安足置议?
而传闻者以为异事,过加论说,以谓强人之所不能,似乎不顺;
非上所令而辄行之,似乎不恭。
退而自反,固亦有罪。
盖为善无大小,必待有德有位者倡之,则上下厌服而不疑。
今不幸出于愚且贱者,宜乎诋訾之纷纷也。
虽然,遂以为不顺与不恭,则似未之察耳。
凡所谓强人所不能者,谓其材性所安,难强以矫,犹畏慎者责以宽泰,舒迟者责以敏疾之类。
至于孝弟忠信,动作由礼,皆人所愿。
虽力有不勉,莫不爱慕。
今就其好恶,使之相劝相规而已,安有强所不能者乎?
凡所谓非上所令而辄行,谓上之所禁,俗之所恶,犹聚萃群小,任侠奸利,害于州里,挠于官府之类。
至于礼俗患难,人情素相问遗赒恤,间有惰而不脩,或厚薄失度者,参酌贫富所宜,欲使不废。
且所约之书,亦非异事。
今庠序则有学规,市井则有行条,村野则有社案,皆其比也,何独至于乡约而疑之乎?
况诸州犹有文学助教之官,其职事亦是此类,但久废不举耳。
或有举之者,安得为非上所令乎?
以愚贱言则不敢逃责,或大人君子不以人废言,则似亦可恕。
或谓其间条目宽猛失中,繁简失当,则有之矣。
明识忠告,安敢不从?
又闻流言过实,及于左右,虽素相亮,亦恐不能无疑。
聊致此意,幸冀详照。
刘伯寿 北宋 · 吕大钧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
某近与乡人讲乡饮、乡射之礼,惟恐乡乐音节不明。
虽传得胡安定所定《雅音谱》有《周南》、《召南》、《小雅》十数篇,而犹阙《由庚》、《由仪》、《崇丘》、《南陔》、《白华》、《华》、《驺虞》七篇。
按:《宋元学案补遗》卷一,四明丛书本。
世守边郡议 北宋 · 吕大钧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皇朝文鉴》卷一○六、《经济类编》卷七○、《文章辨体汇选》卷一五二
中国之大戒,无急于边防。
自秦汉以来,禦戎之策,是非未能相远。
窃尝求三代之法,宜于今日而推行之,乃知圣人封建之深意,不独尚德,专治吾民而已。
其禦边之要,微妙深远,固在术内,殆非众人之智所可及已。
盖天下之势,不得不一,亦不得不分。
分而不一,则上无以制命,而为下者肆;
一而不分,则下无以陈力,而为上者劳。
故古者分天下为列国,统万国于一王,使礼乐征伐一出于天子,教治禁令一委之诸侯。
则是天子持威福之柄,优游于内,以专察国君之善恶;
诸侯任功过之责,勤劳于外,以同体王室之休戚。
如是则四方之警急何以急天子之视听哉?
彼不任吾患者,吾得执而戮之,孰敢矣?
吾所以待夷狄者,特招携以礼,怀远以德而已。
在商之时,古公以皮币、犬马、珠玉事獯鬻,而商王不知。
在周之时,晋国拜戎不暇,而周室不与。
然则三代禦边之略,盖可知已。
臣窃谓分剖天下以为列国,则未敢轻议。
如使边郡略法古意,慎选仁勇之士,使得世守郡事,兵民措置悉以委之,租调出入一切不问。
惟财用不足者,附以次边支郡,以共其乏。
其治以安静不扰,敌人感服者为上;
富彊自守,彼不能犯者次之;
战胜攻取,无所退屈者又次之。
赏罚者,增损其名位而已。
甚者则升黜之,不使轻去其郡。
若此则安危利害不离其身,势不得不尽其力以从事,尽心以防患。
所谓世守者,亦不得纯如周制,父子相继,必使选贤以自代,毋问亲疏,天子加察焉,然后可之。
遂使贰其郡事,以终举者之身,然后命之。
没则禄其子孙以祀之。
若有功德,则郡人世世祀之,仍爵其子孙,庶几亦可以为备边之一术也。
选小臣宿卫 北宋 · 吕大钧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
古者人主左右前后使令执事之小臣,乃所以朝夕起居出入,须臾不可离者也。
其用之迹,虽主于给宿卫,备颐指,以共缀衣虎贲、执射、执驭之职,其用之意,则亦使之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以替疑丞保傅之事。
主于给宿卫,备使令,则非恪勤谨重者,不可以当其任。
使之献可替否,拾遗补阙,则非开爽敏茂者,不足以充其位。
此言犹未之尽。
古之人君不独有师有友,又有受教于我者焉。
疾医小艺者也,黄帝师奚伯而教雷公;
费国,小邦也,惠公友颜般而役长息
然则使令执事之小臣,虽在择恪勤谨重,开爽敏茂之资,人主又当教诲养育,使成就其材,以补异时公卿大夫之阙。
如此,则朝廷常不乏材,而人主求之且不劳也。
汉唐之茍简,其臣犹多出于宿卫供奉之官,岂非常在宫省,日侍帷幄,既已接闻庙堂之议,以广其知识,间复亲被德音,诲其所未至,则益知善恶向背之理,薰炙渐渍,久而不已,安有不化者哉?
不徒其效如此,又可以自广其聪明之德。
《记》曰:「教学相长也」。
又曰:「教然后知困」。
彼既知向背,则必尽其心力,以承学于上。
上之人既乐其自勉,亦不尽以教之,或因其善问,有以起吾志;
或因其难进,有以勉吾业。
传曰:「教不倦,仁也」。
又曰:「有教无类」。
则不徒可以益吾之志业,又可以广吾之德性也。
《记》曰:「善教者知至学之难易,又知其美恶」。
则不徒广吾之德性,又可以广吾知人之明也。
为人君而乘政事之间,以教育执事之小臣,乃有志业德性,知人之益,岂小补哉?
今朝廷虽有中书、门下省官以备侍从,又有翰林舍人院及诸馆阁之臣以备顾问,非乏人也。
充其选者,又皆美材敏行,非不贤也。
既以待之不为缀衣虎贲、射、驭之冗,亦难复使从使令执事之贱。
似宜略依汉制郡国贡士宿卫之法,诏公卿牧守,如孔门四科之目,各使保任三二人,不以仕与未仕,限年二十以上,三十以下。
其人则分隶中书、门下省、学士舍人院馆阁诸司
其职则参诸殿侍诸班之列,其禄秩则视三班使臣、州县掾属而已。
其閒暇则各受学于其官长,退而以所学开谕其同列,仍不立迁擢废置之格。
其有功罪善恶,一听明主裁决而已。
如此,则素无行能者必不得举,不安其分者必不愿为。
自非朴茂有志之士,不可得而与焉。
试或行之,不过五七年,不徒得高才美行,可备器使,亦将资助盛德大业,必将日新而无穷。
凡在位执事之小臣,亦当渐摩义理之益,相观而善,可不务乎(《皇朝文鉴》卷一○六。又见《经济类编》卷二○,《右编》卷三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二五,《古文渊鉴》卷五四。)
「成就」上原衍一「臣」字,据《历代名臣奏议》删。
民议 北宋 · 吕大钧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皇朝文鉴》卷一○六、《经济类编》卷三七
为国之计,莫急于保民。
保民之要,在于存恤主户,又招诱客户,使之置田以为主户。
主户苟众,而邦本自固。
今访闻主户之田少者,往往尽卖其田,以依有力之家。
有力之家既利其田,又轻其力而臣仆之。
若此,则主户益耗,客户日益多。
客虽多,而转徙不定,终不为官府之用。
今欲将主户之田少者,合众户共及二顷以上,方充一夫之役。
其兼并之家,人少而田多者,复计其田,每三顷执一夫之役。
主户不足,以客户足之。
吊说 北宋 · 吕大钧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皇朝文鉴》卷一○八、《经济类编》卷四五、《文章辨体汇选》卷四二八、《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八七、光绪《蓝田县志》附《蓝田县文徵录》卷一、《宋元学案》卷三一
《诗》曰:「凡民有丧,匍匐救之」。
不谓死者可救而复生,谓生者或不救而死也。
夫孝子之丧亲,不能食者三日,其哭不绝声。
既病矣,杖而后起,问而后言。
其恻怛之心,痛疾之意,不欲生。
则思虑所及,虽其大事,有不能周之者,而况于他哉?
故亲戚、僚友、乡党,闻之而往者,不徒吊哭而已,莫不为之致力焉。
始则致含襚以周其急,三日则共麋粥以扶其羸。
每奠则执其礼,将葬则助其事。
其从柩也,少者执绋,长者专进止。
其掩圹也,壮者盈坎,老者从反哭。
祖而赗焉,不足则赠焉,不足则赙焉,凡有事则相焉,谓能救之矣。
故适有丧者之词,不曰愿见而曰比。
国君之临,亦曰寡君承事,他国之使者曰寡君使某,毋敢视宾客
主人见宾,不以尊卑贵贱,莫不拜之,明所以谢之,且自别于常主也。
宾见主人,无有答某拜者,明所以助之,且自别于常宾也。
自先王之礼坏,后世虽传其名数,而行之者多失其义。
丧主之待宾也如常主,丧宾之见主人也如常宾。
如常宾,故止于吊哭,而莫敢与其事;
如常主,故舍其哀,而为衣服饮食以奉之。
其甚者,至于损奉终之礼以谢宾之勤,废吊哀之仪以宽主之费。
由是则先王之礼意,其可以下而已乎?
今欲行之者,虽未能尽得以礼,至于始丧则哭之,有事则奠之,又能以力之所及,为营丧具之未具者,以应其求;
辍子弟仆隶之能干者,以助其役,易纸币壶酒之奠以为襚,除供帐馈食之祭以为赗与赙。
凡丧家之待己者,悉以他辞受焉,庶几其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