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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晔北宋
乞拣选诸司库务额员奏天圣二年十二月 北宋 · 刘晔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七之四四(第三册第二九五八页)
本司总辖钱帛,日有急速公事并干条制,须籍知次第人主行。
刘承圭提举之日,曾于额外殿直周锐签书点检。
后只额定前行一人,后行四人,手分十人。
旧于三司名抽差,近来三司依名牒送赴司,不经拣选。
须至到司,才及三年,又乞转资出职,诸事因循,不能专一。
有所手分,又系守阙后行,才知次第,却为在省阙人,依次合当转补。
亦有书劄低次、公事生疏者,不免抽换,不任祗应。
今欲乞依旧额将见管人体量拣留外,别定姓名,抽取割属提举司立额祗应,并与即目请受。
只令勾押官,候及五年,无赃私过犯,与奉职
馀人等依例转补,更不三年一度转资。
所是手分,缘未有请受,候三年执行公事精熟,别无赃私罪,特与饭料,后行请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