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拣选司库务额员奏天圣二年十二月 北宋 · 刘晔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七之四四(第三册第二九五八页)
本司总辖钱帛,日有急速公事并干条制,须籍知次第人主行。
刘承圭提举之日,曾于额外殿直周锐签书点检
后只额定前行一人后行四人手分十人
旧于三司名抽差近来三司名牒送赴司,不经拣选
须至到司,才及三年,又乞转资出职诸事因循不能专一
有所手分,又系守阙后行才知次第,却为在省阙人,依次合当转补
亦有书劄次、公生疏者,不免抽换不任祗应
今欲乞依旧额将见管人体量拣留外,别定姓名抽取割属提举司立额祗应,并与即目请受
只令勾押官,候及五年,无赃私过犯,与奉职
人等依例转补,更不三年一度转资
所是手分,缘未有请受,候三年执行公事精熟,别无赃私罪,特与饭料,后行请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