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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亨宗南宋 1134 — 1222
南宋 · 俞亨宗
七言绝句 押灰韵
疏疏瘦蕊含清馥,矫矫虬枝缀碧苔。
疑是髯龙离雪殿,苍鳞遥驾玉妃来宋张淏宝庆会稽续志》卷四)
访求民瘼碑记 南宋 · 俞亨宗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九、万历《漳州志》卷一一、道光《福建通志》卷四九、光绪《漳州府志》卷四三、《龙溪县志》卷一○
临漳为郡,负山阻海,地连潮、,盖七闽之极陬。
弥望皆崇冈叠阜,榛荆莽翳,象兽之所窟宅,可耕之田绝少,又大半为僧寺所据。
民生其间,穷苦而畏谨,淳质而朴俭,赋输以时,不待督索。
山颠水涯之民,终岁无一词溷官府,虽被诬,抑亦不敢出官自直。
奸民猾吏顾其畏懦生事而挠之,惟逃匿质贷以求解,其家赀立见破坏,乡俗谓之折合。
绍兴间,所在经界,独本州不及行,至今民间所执,尚多五代以来契约,模糊不可办真伪,又多为诡诈谋赖豪强侵夺,所馀无几。
亩步不均,产钱无定,善良不察,官府追挠,往往尽折而入兼并之家,故鲜有衣食给足者,亦可怜矣。
地产盐,无官鬻之令,江河山泽,从民逐利其间,官无所禁,乏绝之民皆藉此以助不给。
自顷草寇旁午,田莱多荒,郡计日蹙,用费日广,官遂鬻盐以权一时之用。
由郡城县郭及乡落村疃,官列铺置吏,斤钱十有七,公私之价相去不远,民犹未以为病。
一二十年来,田既多归兼并,民间日就贫窭,深山穷谷,有踰时不食盐者。
加之生齿日繁,无以自业,私售益多,价益平,任官之直不减,人始惮官鬻而乐私售。
为州便者,遂令计户均买,生户岁六十馀斤,单贫客户亦三十四斤,分季而催,急于常赋,于是始有抑配之挠。
又其后,吏缘为奸,盐不时给,徒责价钱,稍不如期,则悍吏踵门无虚日,愁叹之声,闻于田里。
盖循习一时权宜之计,不知其弛于何年。
又罢在城三铺,凡为官盐铺除罢无馀,惟龙平、水头二铺居龙岩万山之间,去海绝远,民得此良便,兼旧无计户均配之扰,皆乐其留。
且其地接汀州,往年二铺未创,汀民之贩盐者深入吾境,因致争斗杀掠。
自官置铺之后,私盐不得越铺以出境,汀贩亦息。
此又两州之利可存而不可废者,以故不罢。
然二铺所置在三十年之前,是时民间宽裕,食用颇多,后人遂取为额,责吏抱卖。
迩来民贫钱窘,食且不足,盐用亦鲜,仍责如额,吏率破家鬻产以偿官。
一番差往,畏避逃遁,监系填备,由此失业,狼狈者甚众。
亦何忍使至于此,遂与减其原额十之四,今且不惮行。
是年七月,又尽罢诸违冒佃扑等一百一十八所,并罢逐村乡妄充官牙者十三处,取共拘催之籍,给佃之据,尽毁去之。
外有沄头、沄尾二澳,系龙溪县岁收以备经总制解发之乏,计缗钱百四十有七,本州亦为代以他钱,并与除去。
州家岁失三万八千馀缗,然以今二年通计之,郡帑所支,实亦无阙。
自经费之外,凡燕设之须,营缮之用,犒军赈民之费,如是者举无废阙。
而又新招补厢禁卒百三十馀人,增添各人廪给,代纳民间丁输。
今行及满秩,计郡帑所存,无亏前政交承之数,则其所支,不过量入为出,稍加樽节,应之有馀。
至如诸邑,动辄科罚,无告之民,尤为患苦。
且民有词诉,无理者必加之罪,然后民知所惩。
今乃许其罚钱免罪,奸横之徒公行无状,谓将来不过罚得一二百千耳,何所畏惮?
其得理者,无故见扰于人,所当哀矜而慰怜之,亦使罚钱输官,谓之贺喜钱。
两家一时忿争,寻即悔惧和解,若不入钱输官,即追逮愈急,不容私已,谓之缴案钱。
其他科罚名色不一,官罚其一,吏取其十,在私之费已丘山,于公所入未丝粟。
诸胥每于县始至之时,故为怠催以示仓库之乏,缓发以激州郡之怒,因售其不科罚不可为县之说,故县多徇其请。
积习既久,视为当然。
移文力禁止之,追治其承行科罚已甚者,数辈始知畏戢。
到任之初,适四邑宰皆方书考,因与约,勿科罚。
近各满替而去,不闻以不科罚,官钱不办,留滞于此。
是知一州一县常赋,自足一州一县支遣。
凡前数端苛取于民者,徒以资不切浮费而已。
郡计丰约,实不在此。
初欲罢去数事,或劝以为缗钱颇多,若遽罢此,将来必至阙乏。
或以为坐铺之胥,扑佃之辈,藉此为奸,蟠固巳深,表里摇撼,势将必复。
或以为在官虽死罢,奸民占据将必自若。
窃尝反覆或者之说,皆非所虑。
若以为必至阙乏,今行之已两年,未尝有一物一事废阙,则知用度断不至阙乏。
若谓浮言可以动摇,凡为长民之官,谁不思所以爱民奉法,察不及此哉!
害未至此极则已,今既知之,害又已极,谁肯为浮言所动?
且如向来郡圃皆艺麻植麦,岁入三数千缗,自前守黄监簿察其有科种之扰,即行废罢。
赵漕继之,遂葺为游观之圃,与民同乐,示不可复。
迄今亭榭日增,花竹日盛,无复更种植者。
为民除害,谁无此心,肯因浮言而冒复之?
若以为将来豪猾必至雄据自若,此尤非所当虑。
豪猾占据,借曰有之,非公家受其租,而纵其为虐,彼方蓄缩畏惮,惧罪之及,亦安敢公然为之,民亦敢肯默然听之哉!
因详述其所罢盐铺,及除出扑佃之由,庶几利害本末,不待咨诹寻究,一见而晓然云。
东莱吕先生文 南宋 · 俞亨宗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九、《东莱吕太史文集》附录卷二
维淳熙八年岁次辛丑十月甲辰朔二十有三日丙寅从政郎、新台州天台县俞亨宗,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故直阁郎中先生之灵。
呜呼!
天之生大贤也不数,其生大贤,天固有意于斯时。
先生之降才,得天粹之纯徽,悟成性之正大,造学术之精微。
发微言之渊蕴,昭圣道之光辉。
纷百氏与诸史,胥极深而研几。
下帷受业,千里师资;
出入朝廷,善类焉依。
凡一善与一能,必曲成而乐推。
譬如营九层之崇台,岿广博乎其为基。
嗟百年之几见,真一代之元龟。
谓天既以斯文而付之,必以平治而属之,夫何位不登于三事,寿不究于期颐?
用方俶而俄疾,将有瘳而遽萎。
山颓梁坏,天不憖遗。
呜呼!
先生逝矣,举世悲思,不可复见矣。
然而音容虽寂,而绪言馀论可绎可思;
精爽犹在,而高风劲节可仰可师。
虽民之无禄,丧我哲人,而其不死者固未尝或亏。
亨宗顷繇关宴,获亲色辞,宦学金华,实教载之。
道无间于精粗,理必析于毫釐。
从根荄而芽孽,非先生而其谁?
属去岁之云暮,亟问安于讲帷,诲谆谆而益切,惨不乐乎言归。
曾别日之几何,忽讣音之远驰!
恨卒业之永已,竟中道而莫追。
写此心而往奠,潸涕泪而淋漓。
呜呼!
天之生大贤也,乃至于斯!
尚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