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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应球
论朝政七失奏靖康元年正月二十八日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靖康要录》卷一、《宋史翼》卷七
臣闻《春秋》之义大正始,克正其始。
始或不正,后将若何?
陛下嗣位之初,彊虏入寇,虽日事守禦,未暇施为,所尤当正始,以示天下。
曾未踰月,其失有七。
若积日累月,万几之微,所失可胜言耶?
虽曰宰辅非才,朝廷之过,亦陛下之失也。
臣请陈之。
陛下践祚之次日,太上帝后之典册未举,而宣制先立中宫
议者谓陛下缓于父母之礼,而笃于夫妇之爱。
宰执有请,是导谀也;
若陛下意而不能达明,是纵欲也:二者无一可。
此一失也。
太学书生上书陈六臣之奸,陛下不能以义断恩,即赐施行,遂使群奸随太上东去。
今召之不敢来,责之不即罪,可不为深忧乎?
此二失也。
虏人入寇,长驱而南,有大河之险,以为守禦
梁方平、何灌各将兵数万,不为夹河固守之计,无故退师,使虏驰骑直抵城阙,陛下惊忧忍垢,屈己而与之和。
二人之罪大矣,稽之军法,在所不赦。
何灌虽褫官自效,而梁方平偃然自如,略不施行。
赏罚功罪如此,何以使人必用命乎?
此三失也。
人主以论相为职,得其人则天下治,失其人则天下乱。
今日所以召乱至此者,论相非也。
陛下中兴,尤宜慎此。
初罢白时中,继闻翰林草制,󲦤绅属望贤相,而宣制之日,舆议沸腾,咸谓李邦彦之空疏,张邦昌之庸谬,在上皇时备位政府,累年曾无一言规正裨补。
今日之事,预有罪焉。
往事已如此,又乌能补陛下惟新之政乎?
王孝迪、蔡懋、李棁、路允迪之进用,士论尤嗤鄙之。
󲦤绅士大夫岂无英杰,此必用次选哉?
此四失也。
谏官之职,所以辅导人主,其任甚重。
近者至使谏官家至户到,搜索金银。
使之既非矣,而谏官亦受而不辞,市井之人指而笑之。
或曰:强虏在郊,事出迫切。
然君之使臣,虽艰难仓卒,尤不可以废礼。
此五失也。
梁师成、时若愚皆往时奸谀之甚者,罪当诛斥。
近闻内侍官、道观金银,皆使二人总之;
又闻臣僚所上书疏,尚仍昔弊,送文字库,外议咸谓陛下复加信任,臣固知其不然。
而流言藉藉,小人因得以济其奸,不可不虑。
此六失也。
近日又宣皇封郡王之制
夫以陛下元子,礼所宜先,而艰危之时,宗社未保,城门闭拒,中外不通,未宜急者。
稍候数日寇退而后命之,岂曰后时哉?
此七失也。
陛下顷在东宫,恭俭之德闻于天下,今事之失中者,天下之人皆知非陛下之过,然宰辅非才,不能辅导已如此,而谏臣又噤默不以闻,臣窃惜之。
臣又闻古之圣主不贵于无过,而贵于改过;
不患于有失,而患于不闻其失。
故《书》称成汤之改过,《诗》美仲山甫补阙,而子路闻过则喜,圣人与之。
君子知过而能改,小人则文过而饰非故也。
兹事既往,言之无及,诚望陛下考慎其相,择贤而命之,兢兢业业,日甚一日,后有过举,不吝改之,以成日新之德,则圣人之道优矣。
臣草茅一介,辄触忌讳,罪当万死,惟陛下赦其狂愚而采择之,幸甚。
论御笔中旨奏靖康元年三月二日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国朝诸臣奏议》卷二三、《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之四五(第三册第二三五二页)、《靖康要录》卷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三
臣伏睹近年以来,凡有中旨皆降御笔施行,期限严促,稍有稽违,置以不恭之罪。
三省有司奉行不暇,虽有违戾法宪,前后重复者,不敢执奏。
或被受即行,不申三省,事之甚微,亦烦宸翰。
其始因中人领事,内中奏陈而为之;
其后士大夫倚中人以进,欲兴功利,而于法不可者亦为之;
最后执政大臣或行事有戾于法,或差除不允佥议,或为亲知私谒干请者亦为之。
由是号令日紊,纲纪日坏矣。
夫三省、密院,是之谓朝廷,陛下与谋议大事,出命之所也。
人君择贤而任之,固当委以庶事。
宰执不才,易之可也,岂有自揽细务,悉降御笔而可以为治哉?
陛下初政清明,委用宰辅,宜无此弊。
然窃闻尚有臣僚直达奏陈,内中批降施行者。
此与前日御笔何异哉?
臣以谓内侍与臣僚所陈献利害,措置事宜,皆可付三省、枢密院商议,进呈取旨而行,庶几不戾于法宪,不惑于异同,人主大权不移于下。
可以杜多门之政,可以绝近习侥倖之原,政事之大,无先于此,惟陛下财择。
论用人太易靖康元年三月十二日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七、《靖康要录》卷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四二
臣闻重爵位则多士劝,谨用人则朝廷尊。
盖与之不重,则下轻上爵;
易于用人,则去之必速。
此理之必然者。
近者朝廷此弊尤甚,末流至今未之能革。
陛下临御甫三月矣,凡用四宰相、九执政,列侍从者十馀人,初不谨取,故去之每速。
近日除用尤为超躐,有趣召未至而已屡迁者,有未收功效而与峻职者,有自下僚径为侍从者,有取其一言解褐为师儒者,有一日差除至二十馀人者。
其人之贤愚能否,固未暇论,然视爵位亦太轻矣,用人亦太易矣。
夫贤才之士,有可不次用者。
如汤之于伊尹高宗之于傅说,不过一人而已,未闻当时百执事之众皆然也。
方今名器冗滥而未清,仕进侥倖而未抑,诚宜大有刬革,以新初政,乃复轻易如此,臣窃惜之。
愿诏执事,特加详谨,毋备具官僚,毋超躐除授,毋徇私爱,毋用非才。
使纶綍之下,当人心而无烦言,则朝廷尊而多士劝,政事修而夷狄服矣。
乞奉迎太上皇后居宁德宫奏靖康元年三月十二日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靖康要录》卷三
伏睹太上皇后先还京邑,访闻欲由宣德门入内禁中。
道途之言,固未可信。
窃惟太上皇帝谦虚退托,以宗庙社稷禅授于陛下,退居旧宫。
帝尧之大德也。
太上皇后内助协谋之力居多,必能上体太上皇帝圣德,决无此义。
万一有之,于礼为未安。
臣等据礼,妇人从夫,自天子至庶人一也。
太上皇帝既居龙德,则太上皇后无居禁中之理。
愿依前降诏,奉迎居宁德,实与龙德事体相类,不至违悖,以明夫妇之义,以厚母子之恩,以正朝廷之典。
不胜幸甚,取进止。
乞罢吴敏政事劄子靖康元年三月十七日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靖康要录》卷四
臣闻昔晋公既立赏从者之勋,而介子推不言禄,谓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义罪赏奸,上下相蒙。
后世贤之。
夫臣之事君,有义命焉。
贪天之功,为己功,是无命也;
义罪赏奸,上下相蒙,是无义也。
有一于此,罪莫大焉。
臣伏闻昔者,若英宗登极,韩琦尝专策立之功,掩慈圣光烈之大德矣。
富弼辞转官之疏,有曰:「安得如韩琦等后来之功效深切著明」?
盖讥之也。
哲宗登极,蔡确又专策立之功,掩宣仁圣烈之大德矣。
王岩叟行谪命之词,有曰:「太母立孙,乃敢贪天之力」。
盖罪之也。
虽然,慈圣之谤,至今未泯,忠臣义士,为之痛心疾首,二臣之罪大矣。
恭惟太上皇帝临莅天下二十有六年,忧勤政事,倦于万几,久有传位圣嗣之意,道路之人,罔不闻知。
比缘戎虏深入,兵革方兴,发于诚心,以陛下领开封牧,付以军国之事,则是睿志先定传位之本旨也。
道途之人,咸知圣意所起,跂踵朝夕,冀闻大号。
是时吴敏给事黄门,寓直翰林,当草传位之诏,既用为门下侍郎
天下之人,因言首建大谋,由是策立功独归于,而上皇诚心退托之意,未孚于天下。
夫父有天下,传归于子,此古今之道义,而上皇圣意之先定者也。
陛下毓德春宫,十有一年,天人之望允属,宗社之托已固,禅授之际,谁敢异议者?
若敏果有此言,亦人臣之职当然耳,尚何功之足云?
若独断于上皇之意,是乃贪天之功也。
不两月,为枢府宰相,叨窃大位,意得色骄。
受此名而不辞,得不愧于忠臣义士之心乎?
天资懦弱,暗于事机,受任以来,依违苟免,谟谋知略,曾未有闻。
比者王旅既集,军声大振,不能仰赞睿决,殄此穷虏,乃同众人坚守和议,而又怀私谋身,植党庇奸,声名日损,天下失望。
欲望圣明罢敏政事,黜其策立之功,然后下明诏,推尊上皇诚心退托之本意,以明父子之恩,以正君臣之义,以为人臣贪功窃位者之戒。
取进止。
乞不隶台察者并依旧制奏靖康元年三月二十三日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七之三二(第三册第二七五○页)、《靖康要录》卷四
窃惟御史六察,所以肃纪纲、督旷怠,故上自省、部寺、监,下至百司庶府,皆隶焉。
近年以来,乃有因臣僚陈乞,不隶台察者。
以臣所职礼察观之,如东西上閤门客省引进四方馆是也。
则其他察,又可知矣。
今陛下既遵奉祖宗旧制,欲乞凡近年特许不隶台察者,并依旧制。
乞录用党人及其子孙讲画旧法奏靖康元年三月二十五日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靖康要录》卷四
伏睹去年十二月太上皇帝下诏,有曰:「缙绅贤能陷于党籍,政事兴废拘于纪年」。
臣于此有以仰见太上皇帝聪明仁圣,悯党人之流落,鉴法度之拘畏,欲兼收并用,革而通之,以示天下之至公也。
今陛下克绍太上皇之美意,已赠司马光等官,及遵奉祖宗法度矣。
臣愚谓如党人之未没,与其子孙可录用者,愿令有司条具以闻。
太祖太宗熙宁元祐绍圣之所行者,皆祖宗法也,损益因革,不可偏废。
愿诏朝廷,置司讲画,取其得于中者而行之,以称太上皇之明诏。
不胜幸甚。
论中人预军政之渐奏靖康元年三月三十日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国朝诸臣奏议》卷六三、《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一之一三四(第四册第三二三三页)、《靖康要录》卷四、《三朝北盟会编》卷四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六、民国《弋阳县志》卷一八
臣尝观自古中人预军政,未有不为患者。
故齐寺人貂漏师于多鱼,夙沙卫殿而二将见获,唐用监军每无成功,此可为后世深戒者也。
国家近年边事专委童贯、谭稹,终成大祸,几危社稷。
今兵革未弭,选将命帅,固当任责以成效,所遣中人,不过随军承受,奏报文书而已,不使之预闻军政也。
近者河东承受王嗣昌奏请画一,乞令日报将兵覆验首级、提点犒赐、催趣粮草,及差发探报动息出入,皆报承受所,则是虽名承受,其实监军也。
军政不专于主帅,而关决于承受,则动有牵制,进退狐疑;
又唐之监军,多拥精兵自卫,胜则坐分功赏,不利则引兵先遁。
嗣昌又令以随军步马各二队自卫,若近里干当,随行防护,是又踵唐监军之迹也。
如此,岂有同心赴敌、死于行陈之意哉?
朝廷不察其意而从之,臣恐将帅依违,不能专制;
又虑积日累月,异时为监军所制,将自兹始矣。
臣观童贯之初用事也,为熙河兰会路承受而已,继而为措置边事,又为安抚制置使,又为宣抚使,终之爵郡王、职枢筦;
谭稹初用事也,亦熙河兰会路承受而已,继而为干当公事,又为淮浙制置,末乃为河东宣抚使
盖其由有渐,非一日之积也。
嗣昌初为承受,许预军政,师还有功,后或用之,岂不少假之权,浸以隆盛,安知数年之后,不复为、稹乎?
《易》曰「履霜坚冰」,盖言防微杜渐,当辨之于早也。
陛下方修法度以治内,命将帅以事外,委任甚专,不从中制,而嗣昌陈请,乃欲干预军政,拥兵自便,首为梗阶,渐不可长。
伏望圣明追还所请,重赐窜责,以为中人预军政之戒,以示专任将帅之意,不胜幸甚。
取进止。
乞罢随军承受靖康元年四月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国朝诸臣奏议》卷六三
臣访闻河东河北制置使司承受卢公裔自二月间受命,至四月半尚留京师,拥兵卒,置吏属,添俸给,居私第。
功成则被上赏,征战则不履行陈,于公裔私计诚便矣。
又官司文移,皆称监军
审如此,既无承受奏报文字之实,而坐窃监军之名,增重权势,深为未便。
河东承受王嗣昌既已奏罢,则随军承受自不须置。
所有卢公裔乞令罢制置使司承受
其不赴军中之罪,亦乞重赐黜责。
更有似此置承受去处,亦乞依此施行。
陈政事劄子靖康元年五月一日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靖康要录》卷六、《九朝编年备要》卷三○、《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一五
臣窃观今日之事,有不足虑者三,有未可喜者三,有可为深忧者二。
献言者皆曰:近者金人跳犯畿甸,长驱深入,边陲无守禦之固;
全师重币,将帅无邀击之奇。
封疆之臣,闭关而自保;
朝廷之上,多疑而纵寇。
讲和之好已暌,用师之机屡失。
三镇之地既不与,亲王之质犹未还。
万一出疆,后必为患,又将何以待之?
此夷狄内侵而边备未严,为可虑者。
臣闻古之良将,若李牧之守雁门魏尚之守云中,皆以谨守封疆,训练士卒,明烽火,远斥堠匈奴畏之,不敢近边塞。
陛下选将帅以守边,治险阻以固圉,积粟治兵,实之塞下,则边备何患乎不严?
近年以来,费用无节,内帑之积久虚,太仓之不给,茶盐之利日损,赋税之法日坏。
公私空竭,闾里萧然。
若求之于民,则民力已敝;
若取之于官,则岁入有限,又将何以给之?
此百姓久困而财用日急,为可虑者。
臣闻古之能臣,若萧何转漕关中给食不乏,刘晏操其嬴馀佐军兴,故能成汉业,振唐室。
陛下罢不给之务,减无名之费,躬节用裕民之德,去蠹国伤财之政,用计数之臣治运之法,财用何患乎不足?
军政之坏久矣,自童贯起边事,二十年间,西北之兵,逃亡散失,不可胜数。
东南之兵,游手末作,不习武艺。
一旦号召,至者无几,驱之行阵,未战先遁。
后有缓急,岂可复用?
此兵革未弭而士马不强,为可虑者。
臣闻古之名将,若韩信驱市人而下井陉项羽江东兵而破强秦,岂必西兵与素习,但将之得其术,则无不可用者。
朝廷下募兵之令,高买马之直,明赏罚以收人心,严军政以厉士气,付之良将,何往不克?
则士马何患乎不强?
责之将帅之臣足矣,臣所谓不足虑者此也。
献言者又曰:陛下以节俭之德,躬自菲薄,服御或至浣衣,膳羞不尝异味;
去雕丽,焚奇巧,减制造,罢贡献,其俭至矣。
大禹菲食,文王卑服,何以过哉?
诚可喜者。
臣闻古之人君,徒能节俭,而无德以将之,则上或至于废礼,下或至于甚隘。
故魏君俭啬,诗人有褊心之刺;
元恭勤节俭,而优游不断,卒坏宣帝之业。
今陛下天性节俭,臣愿将之以德。
陛下自临御以来,未明而求衣,日昃犹视朝,夜分而览章奏,休假而御便殿,焦心劳思,忘寝与食,其勤至矣。
大禹克勤于邦,文王不遑暇食,何以过此?
诚可喜者。
臣闻古之人君,徒自勤劳,而无道以揆之,则大或至于丛脞,小或至于伺察。
故汉室帝王厉精政事,而失之于杂霸;
明帝勤心不怠,而失之于慧察。
今陛下躬行勤劳,臣愿揆之以道。
陛下鉴言路壅塞之弊,虚怀纳谏,屈己求言,开不讳之路,杜群枉之亲;
择耳目之官,通幽隐之情。
其听言亦至矣。
虽舜之好问,禹拜昌言,何以过此?
诚可喜者。
臣闻古之人君,徒能听言,而无断以行之,则虽有听言之名,而无用言之实。
汉文帝贾生之才,惑于绛、灌而不能用;
成帝王章之直,弗忍于王凤而不能用。
今陛下听言已广,臣愿行之以断。
夫不能将之以德,则俭不中礼,其弊也固;
不能揆之以道,则劳而无功,其弊也烦;
不能行之以断,则依违不决,其弊也惑。
臣所谓未可喜者此也。
夫人君之所以治天下者,有要道焉。
正心诚意,公听并观,息虑以应万变,虚心以照庶事,用宰相以董百官,用百官以治万民,优游无扰,垂拱仰成,此要道也。
予夺自我,废置自我,生杀自我,威福自我,大柄不假于人,势利不移于下,此至权也。
二者既得,则群下不敢为私邪,四方不敢为欺蔽;
可以不劳而成,无为而治矣。
今陛下有欲治之意而未知致治之具,知王道之要而未知大权之尊;
有好言之诚而无用言之实,有兼听之博而无独断之果。
方且专事谦逊,深自晦匿,委政大臣,无所专决;
遇事则可否不断,听言则善恶无择
去邪未能无疑,赏善未能必用;
或主于先入之,或牵于大臣之私;
知已行之非不能决,知国事之是未克行。
执政专权,率意自私,不慎差除,罔恤公议。
或非才而骤迁,或有罪而见庇,或众所谓可为而不为。
长此不已,日浸月滋,臣恐威权日替,聪明欺蔽,奸伪得行,言路壅塞。
忠直者以孤特寡助而见斥,敢言者以沮毁损名而被遣。
小人得以害君子,谗谤得以诬忠良。
陛下孤立于上,台谏备位于下,往日之弊未除,今日之患又甚矣。
可为深忧者此也。
夫人君之所以维持天下者,纲纪法度也;
所以厉世磨钝者,庆赏刑威也。
纲纪不立则国日削,法度不更则弊滋甚。
爵赏妄施,则为善者不劝;
刑罚不中,则为恶者不畏。
四者之失,则万事废弛;
好恶不明,四方解体,天下失望。
此诚治乱之原,安危之机也。
今朝廷乐因循之易而重于变更,务姑息之爱而惮于裁抑,以循常守故为中和,以避怨豢恩为得计。
纲纪弛而不振,法度坏而不修。
进贤黜奸,未当于人心;
发号施令,未孚于天下。
冗滥不抑而奸邪未尽退听,名器不慎而侥倖未尽革心。
礼教不立,廉耻寡;
诞谩未悛,风俗尤薄。
臣恐国势日以削弱,政事日以紊乱。
内之不治,奚暇治外?
近之不能,奚暇柔远?
何所以革前日之弊,何所以致中兴之业哉?
可谓深忧者此也。
陛下以尧舜禹汤之资锐意图治,而二三大臣不能同寅协恭,辅成圣德,纪纲国体,使圣主独焦劳于岩廊之上,而四方万里无所观瞻于下,是执事者之过也。
伏愿陛下益留圣心,思日孜孜,念其所当虑而终之以无虑,思其未可喜而终之以可喜,慎其所深忧而终之于无忧。
使人主之势日隆,朝廷之政日新。
威权尊而下莫敢欺,纪纲立而人莫敢犯,可以使小人不斥而自退,可以使夷狄不战而自服矣。
惟陛下留神省察。
乞绝宦者请谒欺弊之原奏靖康元年五月五日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靖康要录》卷六、《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九四(第七册第六五四二页)
伏睹四月二十五日敕,开封尹王时雍奏,奉御宝批,御前留住使唤西兵数内蔡宗等三人,开封府禁勘,并不曾劫盗。
捉事使臣范振乱捉平人,可依理施行。
又言上件人系属京畿河北、河东制置使司卢功裔承宣下当直。
又言今来止因被盗人暮夜错认贼人头面,以致范振涉疑收捉。
又言近年官司类以「御前」二字劫持上下。
今陛下以天下为一家,六军之众,当齐以一法,不可更分御前使唤之人,以失其馀军士之心。
兼自权贵之家及诸局分多占蔽手下人,盗博纵恣,稍加绳治,反遭屈辱。
惩革此风,诚在今日。
又言待罪天府,不能戢盗,以此罪臣,孰曰不宜?
奉旨放罪。
臣尝以时雍柔佞取容,阿谀顺旨,不谓其遇事乃能条析详明,抗直不挠如此。
盖陛下盛德兼容,能受谠直,故往时柔佞阿谀之徒,亦知革心,激昂自奋,知无不言,以副陛下求言之意。
主圣臣直,此可为陛下贺者。
然臣详观时雍所奏,非特自请待罪而已。
其言捉事使人因被盗人错认,涉疑收捉,则是范振非乱捉平人,无罪可施行也。
其言近年官司类以御前二字劫持上下,及不可更分御前使唤之人;
又权贵诸局占蔽手下人,则是近年宦官用事,凌轹百司,其弊皆若此也。
范振宜在释放,此事宜在惩革。
今所降诏旨,但赦时雍所待之罪而已,至若范振则见取勘具案,所陈之弊,未有指挥禁戢,臣诚未喻。
然臣又有深可疑者。
夫以当直军人犯公事,而乞降御宝;
以被盗人错认,而云乱捉平人;
宦者当直兵士而称御前使唤,此皆可深疑者也。
故奏请之臣,以微末私事,辄敢诬罔圣明,其罪固不可容诛,而陛下又为之作御前使唤之名,特降御宝行下,则其失又甚矣。
陛下往者下诏,有曰「不信任中人」。
言犹在耳,今乃遽信其言,为之委曲批降如此,谓之不信乎?
陛下即位之初,内侍言恐惧畏避,不敢辄干以私。
天下之人,谓之圣明。
曾未数月,遽复为此,深可怪愕。
事有甚微,而所系甚大,不得不治其萌芽。
至已著而言之,则用力虽多,不可救矣。
若果行此,时雍第知虽有真盗,赃證不明,不敢复捕,而不知宦者之权自此浸盛,御前之名日以增重,而以私事求请御宝者,何所不至也?
陛下之失,已无所及。
自今若此等类一切杜绝,敢以私事干请御宝者,重置于法,然后正卢功裔诬罔奏请之大罪,明范振涉疑收捉之无辜。
时雍所陈惩革之风,严加禁约,庶几抑宦者,尊主威,绝近习请谒欺弊之原,伸百司屈辱劫持之弊。
不胜幸甚,取进止。
乞赦免管和李进奏靖康元年五月五日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七、《靖康要录》卷六
臣伏睹刑部关报,百姓管和、军人李进,并为撰造语言,腾播惑众,各决脊杖二十。
管和广南编管,李进配沙门岛。
臣窃谓此二人所造语言惑众之事,必涉重害,可以欺惑民庶,若不重行责罚,无以惩后。
虽陛下仁慈宽厚,亦必威之以刑也。
续又见报,乃得二人之语,因言守城未得功赏。
管和云:「随上皇走底健儿却转两三资,保护国家宗庙社稷却休」。
李进又云:「李枢密奏下守禦人请受,却被徐相公谏了,知他争了多少」。
以臣观之,此皆愚民无知之常谈,岂足惑众?
别无奸恶,不须穷劾。
若欲薄治,杖之足矣。
今以重罪编配海岛,使两家之人分散流徙,此乃下死罪一等之刑,施于无知愚民,诚为太过。
陛下仁爱百姓,岂忍为此?
臣又闻往者八厢察事之人阴取民间语言、官司公事言之于上,却作访闻行下。
有司根治,谓之貌过。
其情伪虚实,皆未可知,既下有司,官吏承望风旨,无不附会煆鍊,證成其罪。
能自辨明者,百无一二,中外患之。
此于圣明之朝,所宜惩革者也。
今管和、李进之事,必是八厢察事貌过。
若果有此语,亦不足重罪也,况又有诈伪不可知者乎?
或者二人意望功赏,为此语言,冀察事之人言之,庶几侥倖。
或者察事之人与此二人有仇,自为此言以中伤之;
或者又有奸人离间宰执,故为宰臣枢府纷争之语,以疑陛下之意。
此皆不可知者也。
为陛下计,莫若置而不问。
今既加以重刑,不可追改,至若编配之罪,尚冀陛下宽之。
后有似此,亦乞圣明更加详慎。
取进止。
乞特赐黜责奏靖康元年五月十日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七、《靖康要录》卷六
尚书省劄子,以臣言事迎合大臣,与外任河北知州郡。
续准敕,差权发遣卫州
寻具状奏闻,以罚未当罪,乞黜责。
奉圣旨,所乞不行,疾速赴新任者。
臣固当仰奉宽恩,即日就道,力自黾勉,以图报效。
以臣愚区区尚有所言,冒昧自陈,惟陛下裁择。
伏念臣一介寒士,宦中都十年,未尝萌意进取。
爰自今虏骑犯阙,围闭月馀,朝廷之上,讲和、用师之机,两无所决,中外汹汹。
臣以忠愤所激,忘其狂妄,乞对便殿,面陈讲和、用师之策,三镇不可割之利害。
不谓狂斐,偶合圣意,特加开纳。
后十馀日,金寇既退,遽有风宪之除。
臣自揣于政府大臣无纤毫夤缘之助,必是陛下误以前日之言,为臣可用,首加亲擢。
及受职,以职事对,面奉圣语云:「卿昨以校书郎论事,嘉其忠直,出自亲擢,非为大臣荐引」。
则臣之遭遇陛下,可谓特达矣。
在职踰两月,凡九觐清光,每蒙戒饬。
耳目之司,不得观望,假以词气,导之使言,则陛下之责臣,不为不至矣。
臣每思惟遇圣主,当可言之时如此,虽愚夫庸人,亦欲自竭忠直,以效拳拳,况如臣亲被职擢之尤深者乎?
若顾望而言,揣合时事以求售,而希进取,则是臣之罪也。
是以奋不顾身,知无不言。
虽讥切清躬,抵牾大臣,有所不避。
章数十上,言皆可复。
今月五日,以急速事乞对陈国家之大计,抑奸伪之已萌,语虽激切,而陛下无怒色,反复详款,至于移时。
最后一章,以养亲乞出,恳请再三,而陛下坚不许。
则陛下之能听言,亦不愧于古之圣帝明王矣。
臣退而自喜,田野愚儒,蒙被知遇,一至于此!
魏徵之遇唐太宗,不足道也。
甫更一日,而忠佞不同,谓臣迎合大臣,斥之外服,付以近郡。
夙夜思度,圣恩虽厚,而于臣之罪,实为未称。
夫迎合之语,固非臣之所敢辨。
若陛下亲自用之,亲自用之,臣复何憾?
或者左右大臣于臣有不快,巧发微中,以投合陛下之意,使陛下一旦逐言事之臣,而臣受迎合之罪,此臣所以怀疑惧之心,欲止而终未能也。
若当日所陈误蒙听纳,如此,则未可谓之迎合;
若圣意以为迎合,则在所当谪。
近地知州郡,非谪言者之故事。
陛下新政,罚恶赏善,当明功罪,以励󲦤绅。
今臣有罪而不责,非所以戒狂妄也。
欲望特赐黜责,以正罪罚。
乞官陈东还吴若旧职奏靖康元年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七、《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
臣仰惟陛下圣度如天,容受忠谠之言,未尝少拒。
虽舜之好问,禹拜昌言,不过是也。
又取其尤者而爵赏之,导人使言。
凡有知识,孰不竭愚毕虑,以贡刍荛之万一哉?
近者太学生陈东首为忠言,献之阙下,皆国家大计,人所难言。
奸佞恶之,肆为浮言,以误天听。
学官承指,几欲屏斥,非赖圣明,献忠者身几危矣。
太学生吴若数上书,议论不挠,言事者以为鼓唱诸生,是致朝廷亦行罢黜。
如此,则何以来天下之言?
伏望睿断赐一官,还旧职,以昭陛下容受忠谠之心。
论风俗由大臣倡导奏靖康元年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七、《国朝诸臣奏议》卷二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一六、《宋元通鉴》卷五八、康熙《广信府志》卷二九
臣闻大公至正之道,不行于时久矣。
人怀私意,士失常心,廉耻道丧,名节不立,谄谀相夸,诈诞成风。
以全身保位为贤,以竭忠尽节为愚;
以奔竞进取为能,以恬退自守为拙;
以刻剥办事为有才,以重厚长者为无用。
废直道而徇私情,背公家而任己恩;
财贿交通于权门,侈靡滥溢于私室。
憎廉洁为矫诈,恶正直为介僻;
敢言者谓之狂妄,正论者谓之迂阔;
奋不顾身者众必沮之,贤有才者则妒忌之。
背君忘国,不啻路人。
卑贱之态,甚于狗彘。
礼教陵夷,风俗大坏,日益滋甚,莫可禁止。
原其所以致此者,实用事大臣非其人,无以倡导之故也。
夫大臣者,百僚之表,万民之视效也。
大臣欺君而罔上,故小臣诞谩以求合;
大臣持禄以固宠,故小臣侥倖以求进;
大臣贪冒而不法,故小臣并缘而为奸;
大臣声色以自娱,故小臣奢纵以相高。
夫公卿士大夫所为若尔,欲望士行之正直,风俗之纯厚,岂不难哉!
作而兴之,理若有待。
陛下以甚盛之德,照临百官,进用忠良,退斥浮伪;
开公正之路,杜邪枉之门,抑侥倖之求,受谠直之言;
节俭以化天下,忧勤以帅群辟;
破朋党以消小人,用忠厚以进君子;
勿昵于嬖幸,勿徇于私谒,勿间于谗谄。
大公至正之道,复见于今日矣。
昔者文王节俭正直,在位化之,《羔羊》之诗是也。
今缙绅之徒,下至民庶,莫不化陛下节俭之德矣。
至于在位皆正直,臣犹以为未也。
盖朝廷之上名器未谨,号令未孚,好恶未明,赏罚未当,因缘侥倖者未尽斥,奸赃狼籍者未尽诛,冒恩滥赏者未尽裁抑,谄谀颇僻者尚或阴肆其谋,躁进苟合者尚或得请其私。
背公死党之习未除,附下罔上之风犹在。
此而不革,何以为治?
愿下明诏,申严训饬,一有不悛,重置于理。
庶几士风丕变,民俗归厚,以副陛下惟新之政。
论将相当同心协谋奏靖康元年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七、《国朝诸臣奏议》卷四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四七、民国《弋阳县志》卷一八
臣尝谓自古人君出应帝王之运者,必有同心一德之臣,以大公至正相与,去私情,由直道,谋议虽异不害其为同,趣操虽殊而不乖于用。
故能辅佐弥缝,经纶图回,以定祸乱,以宁邦家,以立法度,以施政教,成莫大之功,定可久之业。
请举古事以明之。
昔唐房、杜之相太宗也,玄龄每议事,必曰:「非如晦,莫能筹之」。
及如晦至,卒用玄龄之策。
盖如晦长于断,玄龄善谋,两人深相知,故能同心济谋,佐佑帝室。
姚、宋之相明皇也,崇善应变以成天下之务,璟善守文以持天下之正,二人道不同,同归于治,故能辅佐开元,治隆中兴。
夫三百年间,辅弼者不少,称良相止四人。
非唯君臣遇合之难,而辅佐之臣,协心共谋者为尤难也。
其次又有武夫勋臣,亦能体国徇忠、释私忘怨者。
廉颇、蔺相如之于赵,寇恂、贾复之于汉,郭子仪、李光弼之于唐是也。
夫平居无事之时,执政大臣犹欲其同心如此,又况于艰难未定之时乎?
武夫勋臣犹能释私忘怨,体国徇忠如此,又况儒学之士,以道义相许,以公忠相望,以古人事业相期,本无怨隙嫌疑也?
岂一旦各据势位,遂乖素愿,务徇其私,而固为异同者乎?
恭惟陛下以甚盛之德,抚中兴之运,时否而望泰,法敝而望变,民困而望息,国危而望安;
夷狄四侵而兵未解,财赋久匮而用益急;
贤否浑殽而未辨,名器冗滥而未清;
纲纪已弛而未振,号令数易而未孚。
焦心劳思,忘寝与食。
其忧劳天下如此,是宜执政大臣仰体至意,如房、杜、姚、宋同心相济,以图治功之时,必无宿憾私怨,如廉、蔺、贾、寇、郭、李之所存也。
然而议论趣操,不能无异,要当公心正念,以大公至正之道相与,无置私情于胸中,则善矣。
又况人之受才,自有限量,不可同也。
陛下今所注意而任用者,不过一二大臣。
以臣观之,亦各有所短。
吴敏失之怯,李纲失之果,徐处仁失之苛。
失之怯者才不足也,其弊则优柔懦弱,而失事机;
失之果者器不足也,其敝则勇锐于事,而或过举;
失之苛者识不足也,其敝则烦碎伺察,而失大体。
若能各去其短,无任私情,无昵私恶,协心共谋,才不足者去其怯而克断,器不足者去其果而谨畏,识不足者远谋虑而务大体,庶可安靖边境,为中兴之助矣。
非特此也。
种师道、姚古皆边鄙老将,有谋略威望,可以倚任。
初召师道,都人待之,如望岁焉。
陛下既加信任,又畀姚平仲以节。
平仲失利,非师道罪也。
姚古至,并与师道罢之,诚谓两家世为仇敌,不可并用。
臣谓廉、蔺、贾、寇先国家之急而后私雠,子仪、光弼握手涕泣,正在今日。
陛下何不以此义喻之,而两任之乎?
兵革方兴,老将气沮,谋格而不用,非所以尽人谋也。
欲望圣慈下臣此章,示将帅大臣,傥皆能如臣所云,陛下虽未能深居高拱,亦可少安矣。
陛下更宜留意论相,以尊朝廷、安中国,以御远夷,非特为诸臣之幸,实宗庙社稷、天下苍生之幸也。
论朋党宜辨之于早奏靖康元年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七、《国朝诸臣奏议》卷七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五六
臣尝观李德裕、李宗闵各分朋党,互相倾轧,因小以至大,因私以害公,终成牛、李之祸。
文宗患之而不能去,每叹曰:「去河北贼易,去朝廷朋党难」。
臣谓君子小人,其势不两立,犹如冰炭、薰莸之不可并也。
故君子得位则斥小人,小人得路则排君子,势之必然,无足怪也。
唯明君能辨其人为贤为不肖,其事为公为私,其言为实为诬,其心为忠为邪,则君子小人自判,而朋党不足患矣。
文宗,暗君也,不知察此而患不能去之,岂不谬哉!
国家自元祐绍圣以来,起朋党之论,几四十年,然犹假政事之异同以名之也。
近岁尤甚,不问人之贤否,功罪何如,凡为执政所引用者,皆指为某党。
故有蔡党、王党之目,更相非毁,迭为进退;
不复顾国家之大体,唯恐其党之不进也。
又其甚者,蔡京一门父兄子弟之间,自分党与,果何理哉?
此弊不除,为患甚大。
陛下禀英睿之姿,奋刚断,辨忠邪,进贤退不肖,必无疑贰。
此君子道长,而小人退听之时也,自今群臣谁敢为党者?
然而考之师言,揆之物情,咸谓一二新进大臣与前此用事者,议论不能无不协,趋向不能无少异,已有分争之语,睽间之迹,浸浸不已,怨隙日深,非特不能用心辅陛下惟新之政,臣恐小人之党日盛,而君子独立寡助,朋党之祸又甚于前矣。
伏惟陛下辨之于蚤,坏植散群,无使滋蔓。
不胜幸甚。
将相勿争私忿早定和战之计奏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七、《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二、《三朝北盟会编》卷三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四七
臣尝读《六月》之诗,有曰:「文武吉甫,万邦为宪」。
又有曰:「侯谁在矣?
张仲孝友」。
宣王既使文武之将征伐于外矣,若内无孝友之臣以与王居,则谗毁之言日至,忠谋不见用,虽有吉甫,乌能成其功哉?
唐穆宗则不然。
裴度以元臣宿望出讨幽镇,乌重胤、李光颜皆一时名将,势若甚易,而元稹用事,恐有功,妨己进取,所画军事,皆从中沮坏之。
故屯守踰年,迄无成功。
夫内外之事相须如此,可不监哉!
方今强虏入寇,四郊多垒,讲和之计虽决,而金帛之数未足;
兵将之势已振,而师出之日无期。
是宜内外之臣同心一意,共议国事,以雪耻辱之时也。
而道路籍籍,皆言宰执大臣与将相异谋,朝夕諠争,未有定论。
审如是,岂诚心为国者哉?
夫和亲征战之说,汉廷臣论之详矣。
今日之策,未可偏废。
然金币既不足,虏人必不肯退师;
三镇三关之地,向以兵力寡弱,不得不姑从之。
今诸将援师继至,而城下要盟,神弗信也。
若虏人必要金币之足与三镇三关之地,又岂得惮于用兵哉?
陛下既以兵事委李纲与诸将矣,愿诏执政大臣,以孝友张仲为心,和以济事,无争私忿,先公而后私,庶几大功可立。
如或不悛,与夫妨功害能之人,当显出之,求所谓孝友者而任之可也。
虽然,戎马在郊,城门未启,中外不通,已再旬矣。
和战之计,亦宜早定。
愿诏宰执将帅佥议于黼座之前。
使将帅出师与之对垒,然后遣辩士以利害、祸福、成败、曲直与之言。
若能休兵讲和以继好息民,策之上者。
苟贪惏而无厌,旅拒而不受,陛下虽欲勿战,得乎?
又况事直师壮,人有斗心,以宗庙社稷之灵,何忧不克?
所可虑者,穷寇远来,自居死地,困兽犹斗之时也。
愿更诏将帅持重应机,无轻接敌,以取万全之策。
不胜幸甚。
臣一介书生,不知兵谋,忠愤所激,欲默不能。
惟陛下财择。
条画利害奏靖康元年 宋 · 余应求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七、《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五○、《历代名臣奏议》卷四五
臣昨尝面奏有治道之得失,时政之因革,及条画当今利害文字。
伏蒙圣慈令臣缴进。
臣已进入讫。
然臣区区之意,所谓治道得失、时政因革者,如尽复祖宗法度,兼用元丰元祐之政,伏睹陛下已降诏旨矣;
条画利害,如追赠司马光等,内侍依祖宗法罢廉访使者,废苑囿以赐贫民等事,陛下已施行矣。
至于前日所条画有未尽者,又不敢隐默。
陛下虚怀听纳,笃于求言如此,若畏避嫌疑,有所怀而不尽,臣之罪也。
谨具条画如后:
一、近者太上皇帝东游,远涉江淮,冒犯风露,非所以保安圣躬。
欲乞遣使奉迎归京,深居宸严。
陛下日奉四海之养,优游逸乐,永保盛福。
一、近年以来,凡有中旨,皆降御笔施行,稍似稽迟,置以不恭之罪。
百司执事,奉行不暇。
虽或违戾法宪,不敢执奏。
又人臣启拟,有法所不可者,取御笔行之,尤为非便。
欲乞自今陛下意所欲行者,临朝与大臣议之,毋降宸翰。
非唯有司可以审覆违戾,庶几权归于上,杜多门之政,绝近习私谒侥倖之原。
一、古者文敝,救之以质。
近来文敝剧矣。
欲乞纯法太祖之道,尚质厚,从简易,捐侈靡,去烦苛,以厉风俗。
一、古者国有建立更革,必集群议,以从众者为高。
王安石行新法,诋异己者为流俗,士大夫议论雷同,无所可否六十年。
近岁尤甚。
凡有所为,独建议者谋之,不复以利害可否询于众庶。
欲乞自今军国之事,博延群臣,谋之广廷,以尽下情,取众所谓可者而行之,庶无败事。
一、近来宰执并不见宾客,所得进者门下亲狎。
故人阿谀苟媚,以事干请。
是以人材之能否,生民之休戚,国家之安危,边鄙之利害,政事之得失,恬不闻知。
欲乞宰执许于私第见客,庶可广询世务。
一、君臣之间,欲上下交而情通。
人臣献言,尤所难者。
陛下既已虚心屈己以来天下之言,欲乞每遇退朝后,开延贤士,赐坐从容,使陈治乱安危之本,古今兴亡成败之要;
及令百司无问大小,各以本职言事,亲加省览,以进忠谠。
一、《春秋》书灾异而不书祥瑞,所以示后世人君知警惧也。
然以臣观之,天下和平,民物安乐,年谷屡丰,乃为上瑞。
彼云物鬼神之祥,禽兽草木之异,吉凶未定也。
近年四方水旱盗贼不以闻,而表贺祥瑞,曾无虚月。
欲乞自今应有水旱盗贼灾异,毋得隐讳,其祥瑞之事,一切禁止。
一、祖宗官制简而易行,流品有叙。
自改官制以来,紊乱重复,今日尤甚。
欲乞内外文武、内侍、伎术等官,并依祖宗旧制。
或谓行之既久,未易轻改,则乞减省中都职事釐务及州县冗员,以省邦用
一、近岁名器轻紊,以恩倖除大学士者六七人,开府使相者十馀人,节度使以上无虑数员。
承宣观察防禦团练遥刺之类,奴隶皆得为之。
欲乞例行追降。
一、西清官及三等职名,所以赏劳用贤。
近来公卿戚里子弟,及朋附权倖,与夫以财利办职者,起躐华要。
乞尽行降黜。
今后凡有功于国,有劳于民,其人之贤允众议者,间除一二,以为劝激。
一、诸路监司员数尚多,无益于事,祇增烦扰。
乞宪漕之外,有可减者并之。
如茶盐、常平,自合漕司兼领。
一、燕云之役,道涂之人皆知其不可,而边臣喜功,不恤国事,唱为此谋,以误朝廷,罪不可贷。
欲乞凡建议燕云及后来以燕云推赏者,并行追夺,以慰人望。
一、伏睹祖宗肇造区夏,佐命功臣,封以王爵可也。
近世褒宠大臣、假以王号,尤紊宪章。
欲乞降为国公
一、戚里后宫之家、公卿贵游子弟以恩幸进,及士大夫交结中贵,列职朝著者尚多。
欲乞澄汰,以清班列。
一、近岁御前应奉有劳,上书文理可采,及特赴殿试之人,皆一时权幸干请。
欲乞追夺,或勒令致仕,不理官品。
一、天下钱粮,祖宗时尽总之三司使
自改官制以来,钱谷散漫,不尽属户部久矣。
近世中人总领,名色尤不一。
欲乞令天下钱粮尽归户部
一、军政久坏,边备不修,将帅不遴选,兵卒不训练。
欲乞以老臣知军务者为枢使,以祖宗之法修军政。
复边备,训练士卒,遴选将帅,置之京师,以待一旦之用。
一、自陛下临御以来,虽降霈恩,然民间未受实惠,而召兵四方,不无烦扰。
伏乞应民间夏秋二税,只纳本色,其馀无名科率,尽皆放免,和、预买,并乞先次支钱。
今年以前,倚阁赋税不许监司再行催纳。
诸州上供,亦乞参酌近年中数,特加减损。
一、茶盐法虽罢立额减钞钱,然民间犹未便也。
欲乞讲画,取利民便国者行之。
一、常平法行之既久,散多纳少,其法浸坏。
今若收之,则诡名挟户,有籍无人,不过监、保正长地分人均纳,民间重困。
欲乞自今年以前应未纳常平钱谷,并可放免。
今后只以见在钱谷愿请者给之,不须比较年例,更行赏罚。
一、免役法虽为便民,然所募皆游手奸猾。
既给雇直,又复受贿,而保正长等又复有等第者为之,则是既出雇钱,又不免差役矣。
兼衙校之类,多是借产业抵当,率不过数百缗,而差押官物,或多至万缗。
失陷侵盗,家业不足以偿。
欲乞参酌祖宗法制,重行修立。
一、市易抵当与民争利,所得不偿所费,失体尤甚。
欲乞减罢。
一、近年以来,赐第之家相望于京师
欲乞非国戚主第者,并行拘收。
虽系国戚主第而奢侈过制者,改赐小第,仍彻去之。
一、臣寮之家,所得御笔诏札,例皆建阁,侥觊恩泽。
欲乞并令缴纳朝廷,其阁毁拆。
今后不得辄有陈请。
一、近岁公卿大夫,下至庶寮,玩于安逸,专事游燕,家置声乐,沉湎无度。
内则荒乱心术,外则隳废职事,尤坏名义。
陛下既以圣德化之,群臣自当革心。
欲乞更加训谕,其或不悛,重行窜弃。
一、士大夫名节不立,行义不修,专务奔驰,投献自媒。
欲乞选择端靖有守之士,置之列位,及招山林遗逸,以为台谏。
一、儒生问学,不根本原,专尚浮华,互相蹈袭。
欲乞复祖宗制科取士,及兼用先儒传注义理之学,当以人心所自得者形之于文,不可断以一说,以误后进。
王安石今之臣子,岂宜列位于先圣之次?
乞降从诸儒之列。
一、缁黄之徒,不耕不蚕,耗蠹衣食,员数浸广。
常住田产,富于农民;
饮食服用,侈埒王侯;
甚者招奸利、无行业。
欲乞省并寺观,十存二三,并作十方,不得甲乙住持。
无敕额者并行拆去,常住田产存留一半,其馀纳官,召人租佃,留为养兵之费。
逐年课试,及恩泽拨放出卖度牒,并行停罢。
戚里后宫及大臣之家,并不得置坟寺,只以人户守冢,复其冢如古之制。
减僧道等员,其强壮者任便归民。
庶几生齿寖繁,户口日众,以副务农重本之意。
右件如前。
臣区区之意,欲言者久矣,厥路无由。
伏遇陛下英断聪明,虚怀听纳,故敢忘其固陋,辄自罄竭。
欲望采择其中者,诚以守之,断以行之。
庶几期月之间,可见太平。
冒犯天威,罪当万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