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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知损五代
请禁锢王昶使人林恩郑元弼 五代 · 李知损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五十八
王昶僭踰名器。漫渎朝廷。
虽天罚之未行。在国章而当正。
所颁命诏。过示宽恩。
且匹夫犯法之赃。尚犹徵纳。
而遐裔不臣之物。岂可放还。
伏请禁锢来人。籍没纲运。
陈盐法利弊疏 五代 · 李知损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五十八
臣以前承御札。
许进言者直书其阙。
况臣在谏司。
不敢避事。
臣近闻众议云。
国家将变盐法。
有司即欲宣行。
窃以诸道所粜卖盐。
令逐处更添一倍。
州司量其屋宇均配。
城内户人。
每岁勒两限俵盐。
随二税纳价。
言之虽易。
作之极难。
此法若行。
甚非稳便。
然则历代变法。
先取其益国利人。
前王开基。
本在于安时恤物。
设国无所益。
人不聊生。
斯乃害时之理昭然。
变法之功何有。
今添配盐货。
资困弊者有二。
作败乱者有三。
何则。
念寰海烝民。
属梁朝季运。
困之以兵革。
重之以科徭。
几经宗社改更。
刑法变换。
地经百战。
往年之事力都无。
室告九空。
到处之乡村未复。
于州城众户。
所在贫乏者多。
臣频曾守职藩方。
莫不详观利病。
且常年城内居户。
例于屋税请盐。
比其徵纳之时。
备见艰难之状。
以至须劳鞭朴。
尚有逋悬。
况所请之数甚微。
应督之期犹失。
若以逐州场院盐货。
于合卖数增倍俵之。
以税钱均摊。
则贫富高低而不等。
以屋宇纽配。
则盈虚剩少以难齐。
于功罕全。
与物为病。
其资困弊者一也。
处州府
必委官吏行之。
官虽强明。
而吏藏奸倖。
斯盖必然之理。
可得而知。
傥官乏能名。
吏多欺诈。
则力不足者。
重伤于增配。
家已给者。
却获其轻均。
是则率百姓而困国家。
虐贫穷而由胥吏。
其资困弊者二也。
且诸州粜盐收利。
省司差官置场。
所掌者国家之利权。
安得假厚薄而辄废。
所立者国家之法制。
岂可沿轻重而滥施。
使四方之人。
何以取则。
闻一朝之令。
孰不见疑。
散利权于诸州。
变盐法于天下。
俵给不均而民弊。
徵催不便而民逃。
国无利而丧权。
民积困而失业。
其作败乱者一也。
所在之处。
多有土盐。
或煎而食之。
或藏而货之。
流行既深。
紊乱非细。
如无告讦。
莫得追寻。
若配俵之权。
凭于官吏。
诫严之法。
委自藩方。
则民渐困以何辜。
国转虚而何利。
其作败乱者二也。
天下盐铁。
国家大权。
当重慎于弛张。
助国家之经费。
喻河流之不竭。
同岳镇以无倾。
盖转运所引。
行之如水。
禁严其固。
挺之若山。
岂可缘支用而绝本源。
为迫切而摧重大。
权衡一失。
整顿甚难。
利害再思。
明极易。
是则民有害而可救。
国无利而何图。
其作败乱者三也。
困弊败乱。
愿陛下细而思之。
审而行之。
恐不宜以为常事而不轸圣虑也。
大凡钱谷之利。
祇以聚敛为能。
至于度支之司。
唯以济办为效。
殊不知人心小失。
所忧之事非常。
王道大行。
所悦之方盖远。
臣窃虑有司以配盐事件。
敷奏圣聪。
必云百姓赊得食盐
半年然后纳价。
国家随其二税头段。
徵得盐钱。
场院既免迁延。
官典更无逋欠。
民获其济。
国有所资。
臣请诘之。
以解前说。
且百姓穷困。
十八九焉。
或市肆经营。
取锥刀宜利。
至于日食盐酪。
办即买之。
偶或无钱。
不妨淡食。
今以半年盐味。
配给贫民。
请归其家。
殆非所济。
当俵盐之日。
己不欣欢。
及纳价之时。
可量困踬。
复有税租甚大。
舍屋颇多。
骨肉替零。
家事牢落。
官中以户门而须配。
本人惧条法以难辞。
剩请官盐。
莫之为用。
都徵省债。
无足可偿。
以此通民。
何州不有。
以此编户。
何处不空。
则是百姓因之逃亡
盐铁固所亏失。
省司指本州本使。
不管流移。
州司追邻人保人。
须令摊配。
如此则己伤残而重困。
未逋逃而复驱。
益国济民。
其利安在。
蠹时害政。
不亦多乎。
所司或对曰。
自古理民。
有利则有害。
当今赡国。
不敛则不充。
谏官祇以忧民为词。
不知经国之务。
臣请再诘。
以證斯言。
夫国家取利之方。
王者安民之道。
虽或甚利于国。
微损于民。
圣君尚以割股啖腹而为言。
本固邦宁而垂诫。
何况有甚害于物。
而小益于时者乎。
必欲粜卖盐钱。
须要倍于往日。
唯宜减落盐价。
慎选场官
示谕诸州。
峻整公法。
凡经半课利。
但令逐处较量。
比及周正。
必期集事。
如粜卖倍于元数。
课租济于朝廷。
则必授以殊资。
别委主之重务。
如或所卖不及于元数。
所资不济于朝廷。
则必显示断惩。
永更不令任使。
既盐价极轻。
而盐法甚重。
则民间不犯。
而货易自通。
州府以公家在心。
场院以贞干为事。
自然国有其利。
民无所伤。
与夫配百姓而失经费之资。
其利害悬于天壤矣。
伏惟皇帝陛下每忧勤庶政。
尝咨访偫臣。
当明君求谏之秋。
是微列得言之日。
请禁宰耕牛战马疏 五代 · 李知损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五十八
臣近自作补阙。擢□员外
守刑法之司。非谏诤之任。
虽越职干议。典制固所不容。
而为臣事君。闻见宜其无隐。
臣晚于相国寺内。忽睹聚众杀病瘦马。
或说奉旨宣赐。臣愚昧所见。
窃有感伤。大凡天下耕牛。
不可宰杀。有所犯者。
罪在无赦。国家切有禁防。
盖以力耕为用。今之瘦马。
抑有前劳。是皆久历战征。
备经辛苦。以致筋齿疏尨。
饮龁细微。振奋莫能。
废损及此。当于佛寺被众军人以布巾蒙其头。
大钁锤其胸。及刳剥之际。
为观者所伤。方今时未销兵。
军非厌马。木曜方临于郑分。
銮舆暂幸于梁园。诚能回赐与之恩。
亦悯伤之旨。矧复京师之内。
不同营寨之中。况军人米粮。
无所乏缺。病马肌肉。
不济烹炮。伏望明敕所司。
应有病散令宣赐要者任便喂养。显示不杀之恩。
念羸牛之力耕。犹存令式。
恤老马之苦战。愿立新规。
臣谬列清朝。无裨圣运。
苟有所见。合具上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