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高隆之北齐 494 — 554
上言宋游道罪状 北齐 · 高隆之
 出处:全北齐文卷二
饰伪乱真,国法所必去;
附下罔上,王政所不容。
谨案尚书左丞宋游道名望本阙,功绩何纪。
永安之始,朝士亡散,乏人之际,叨窃台郎
躁行谄言,肆其奸诈,罕识名义,不顾典文,人鄙其心,众畏其口。
出州入省,历忝清资,而长恶不悛,曾无忌讳,毁誉由己,憎恶任情。
比因安平王事,遂肆其褊心,因公报隙,与郎中毕义云递相纠举,又左外兵郎中魏叔道牒云:「局内降人左泽等为京畿送省,令取保放出」。
大将军在省日,判:「听」。
游道发怒曰:「往日官府,成何物官府,将此为例」。
又云:「乘前旨格,成何物旨格」。
依事请问,游道并皆承引。
案律:「对捍诏使,无人臣之礼,大不敬者死」。
对捍使者尚得死坐,况游道吐不臣之言,犯慢上之罪,口称夷齐,心怀盗蹠,欺公卖法,受纳苞苴,产随官厚,财与位积,虽赃污未露,而奸诈如是。
举此一隅,馀诈可验。
今依礼据律处游道死罪(《北齐书·宋游道传》:高隆之左仆射襄城王旭,尚书郑述祖等上言。)
奏举张熠 北齐 · 高隆之
 出处:全北齐文卷二
南京宫殿,毁彻送都,连筏竟河,首尾大至。
自非贤明一人,专委受纳,则恐材木耗损,有阙经构。
清贞素著,有称一时,臣等辄举为大将(《魏书·张熠传》:天平初,迁邺草创,右仆射高隆之吏部尚书元世俊奏,诏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