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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言宋游道罪状 北齐 · 高隆之
 出处:全北齐文卷二
饰伪乱真国法所必去;
附下罔上王政所不容。
谨案尚书左丞宋游道名望本阙,功绩何纪。
永安之始,朝士亡散乏人之际,叨窃台郎
躁行谄言,肆其奸诈,罕识名义不顾典文,人鄙其心,众畏其口。
出州入省,历忝清资,而长恶不悛,曾无忌讳毁誉由己,憎恶任情
比因安平王事,遂肆其褊心,因公报隙,与郎中毕义云递相纠举,又左外兵郎中魏叔道牒云:「局内降左泽等为京畿送省,令取保放出」。
大将军在省日,判:「听」。
游道发怒曰:「往日官府,成何物官府,将此为例」。
又云:「乘前旨格,成何物旨格」。
依事请问游道并皆承引
案律:「对捍诏使无人臣之礼,大不敬者死」。
对捍使者得死坐,况游道不臣之言,犯慢上之罪,口称心怀盗蹠,欺公卖法,受纳苞苴,产随官厚,财与位积,虽赃污未露,而奸诈如是
举此一隅,馀诈可验。
今依礼据律处游道死罪(《北齐书·宋游道传》:高隆之左仆射襄城王旭,尚书郑述祖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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