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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松之南朝宋 372 — 451
请禁私碑表 南朝宋 · 裴松之
 出处:全宋文卷十七
碑铭之作,以明示后昆,自非殊功异德,无以允应兹典。
大者道动光远,世所宗推,其次节行高妙,遗烈可纪。
若乃亮采登庸,绩用显著,敷化所莅,惠训融远,述咏所寄,有赖镌勒,非斯族也,则几乎僭黩矣。
俗敝伪兴,华烦已久。
是以孔悝之铭,行是人非;
蔡邕制文,每有愧色。
而自时厥后,其流弥多,预有臣吏,必为建立,勒铭寡取信之实,刊石成虚伪之常,真假相蒙,殆使合美者不贵,但论其功费,又不可称。
不加禁裁,其敝无已。
以为诸欲立碑者,宜悉令言上,为朝议所许,然后听之,庶可以防遏无征,显彰茂实,使百世之下,知其不虚,则义信于仰止,道孚于来叶(《宋书·裴松之传》,又《礼志》二,义熙中尚书祠部郎裴松之又议禁断。)
上三国志注表 南朝宋 · 裴松之
 出处:全宋文卷十七
松之言,臣闻智周则万理自宾,鉴远则物无遗照。
虽尽性穷微,深不可识,至于绪馀所寄,则必接乎粗迹。
是以体备之量,犹曰好察迩言。
畜德之厚,在于多识往行。
伏惟陛下,道该渊极,神超妙物,晖光日新,郁哉弥盛。
虽一贯坟典,怡心玄赜,犹复降怀近代,博观兴废。
将以总括前踪,贻诲来世,臣前被诏,使采三国异同,以注陈寿《国志》。
寿书铨叙可观,事多审正。
诚游览之苑囿,近世之嘉史。
然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臣奉诏寻详,务在周悉。
上搜旧闻,旁摭遗逸,案三国虽历年不远,而事阔汉晋。
首尾所涉,出入百载。
注记分错,每多舛互
其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
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钞内以备异闻。
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
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
自就撰集,已垂期月。
写校始讫,谨对上呈。
窃惟缋事以众色成文,蜜蜂以兼采味,故能使绚素有章,甘逾本质。
臣实顽乏,顾惭二物。
虽自罄厉,分绝藻缋,既谢淮南食时之敏,又微狂简斐然之作。
淹留无成,祇秽翰墨,不足以上酬圣旨,少塞愆责。
愧惧之深,若坠渊谷
谨拜表以闻,随用流汗。
松之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谨言,元嘉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中书侍郎西乡侯裴松之(明监本《三国志》。)
奉使巡行反奏事 南朝宋 · 裴松之
 出处:全宋文卷十七
臣闻天道以下济光明,君德以广运为极,古先哲后,因心溥被,是以文思在躬,则时雍自洽,礼行江汉,而美化斯远。
故能垂大哉之休咏,廓造周之盛则。
伏惟陛下,神睿玄通,道契旷代,冕旋华堂,垂心八表。
咨敬敷之未绝,虑明扬之靡畅。
清问下民,哀此鳏寡,涣焉大号,周爰四达。
远猷形于《雅诰》,惠训播乎遐陬。
是故率土仰咏,重译咸说,莫不讴吟踊跃,式铭皇风。
或有扶老携幼,称欢路左,诚由亭毒既,故忘其自至,千载一时,于是乎在。
臣谬蒙铨任,忝厕显列,猥以短乏,思纯八表,无以宣畅圣旨,肃明风化,黜陟无序,搜扬寡闻,惭惧屏营,不知所措。
奉二十四条,谨随事为牒。
伏见癸卯诏书,礼俗得失,一依周典,每各为书,还具条奏。
依事为书,以系之后(《宋书·裴松之传》。)
庾炳之府公礼敬议炳之,《南史》作「仲文」。) 南朝宋 · 裴松之
 出处:全宋文卷十七
案《春秋》桓八年,祭公逆王后于纪。
《公羊传》曰:「女在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
王者无外,其辞成矣」。
推此而言,则炳之为吏之道,定于受命之日矣。
其辞已成在无外,名器既正,则礼亦从之。
且今宰牧之官,拜不之职,未接之民,必有其敬者。
以既受王命,则成君民之义故也。
吏之被敕,犹除者受拜,民不以未见,阙其被礼,吏安可以未到,废其节乎。
愚怀所见,宜执吏礼(《宋书·庾炳之传》。)
答江氏问大功嫁妹 南朝宋 · 裴松之
 出处:全宋文卷十七
江氏问裴松之曰:「从兄女先克此六月,与庾长史弟婚,其姊蔡氏先三月亡,葬送已毕,从兄无嗣,兄子简为后。
今与从妹同服大功,大功末可以嫁子,不知无父而兄有大功服,可复嫁妹不」?
答曰:「意谓父有大功,尚可嫁子,兄在大功,理无不可。
今所未了者,未知女身大功,亦可得嫁不?
又降而在大功,得与本服九月者同不?
见宗涛答范超伯问,娶妇之与嫁子,轻重有一等之差。
己身小功,可以娶妻。
女身大功,何为不可以嫁。
谓此言为是,但其论降在大功者,如为不尽,吾以为聘纳礼重,故探其本情,适人差轻,故以见服为断。
《礼》无降在大功不可嫁子之文,不应于外生疑,且有小功下殇之丧,过五月便可以娶,降在九月者,过三月而后嫁,计其日月,亦一等之谓也(《通典》六十。)」。
何承天书论次孙持重 南朝宋 · 裴松之
 出处:全宋文卷十七
礼:嫡不传重,传重非嫡,皆不加服,明嫡不可二也,范宣所云:「次孙本无三年之道」,若应为服后,次孙宜为丧主终竟三年,而不得服三年之服也(《通典》八十八。)
郭冲诸葛亮五事 南朝宋 · 裴松之
王隐《蜀记》云,晋初扶风王骏关中司马高平刘宝长史荥阳桓隰、诸官属士大夫共论诸葛亮,于时谭者多讥托身非所,劳困蜀民,力小谋大,不能度德量力。
金城郭冲以为权智英略,有逾管晏,功业未济,论者惑焉。
五事隐没不闻于世者,等亦不能复难,扶风王慨然善冲之言。
松之以为亮之异美,诚所愿闻,然冲之所说,实皆可疑,谨随事难之如左:
其一事曰:刑法峻急,刻剥百姓,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法正谏曰:「昔高祖入关,约法三章,秦民知德,今君假借威力,跨据一州,初有其国,未垂惠抚。
且客主之义,宜相降下,愿缓刑弛禁,以慰其望」。
答曰:「君知其一,未知其二。
秦以无道,政苛民怨,匹夫大呼,天下土崩,高祖因之,可以弘济。
刘璋暗弱,自焉以来有累世之恩,文法羁縻,互相承奉,德政不举,威刑不肃。
蜀土人士,专权自恣,君臣之道,渐以陵替,宠之以位,位极则贱,顺之以恩,恩竭则慢。
所以致弊,实由于此。
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
荣恩并济,上下有节。
为治之要,于斯而著」。
难曰:案法正在刘主前死,今称法正谏,则刘主在也。
诸葛职为股肱,事归元首,刘主之世,又未领益州,庆赏刑政,不出于己。
寻冲所述答,专自有其能,有违人臣自处之宜。
谦慎之体,殆必不然。
刑法峻急,刻剥百姓,未闻善政以刻剥为称。
其二事曰:曹公遣刺客见刘备,方得交接,开论伐魏形势,甚合计。
稍欲亲近,刺者尚未得便会,既而入,魏客神色失措。
因而察之,亦知非常人。
须臾,客如厕,曰:「向得奇士,足以助君补益」。
问所在,曰:「起者其人也」。
徐叹曰:「观客色动而神惧,视低而忤数,奸形外漏,邪心内藏,必曹氏刺客也」。
追之,巳越墙而走。
难曰:凡为刺客,皆暴虎凭河,死而无悔者也。
刘主有知人之鉴,而惑于此客,则此客亦一时之奇士也。
又语诸葛「足以助君补益」,则亦诸葛之流亚也。
凡如诸葛之俦,鲜有为人作刺客者矣,时主亦当惜其器用,必不投之死地也。
且此人不死,要应显达为魏,竟是谁乎?
何其寂蔑而无闻。
三事曰:屯于阳平,遣魏延诸军并兵东下,惟留万人守城。
晋宣帝率二十万众拒,而与军错道,径至前,当六十里所,侦候宣帝,说在城中兵少力弱。
亦知宣帝垂至,已与相逼,欲前赴军,相去又远,回迹反追,势不相及,将士失色,莫知其计。
意气自若,敕军中皆卧旗息鼓,不得妄出庵幔,又令大开四城门,埽地却洒。
宣帝常谓持重,而猥见势弱,疑其有伏兵,于是引军北趣山。
明日食时,参佐拊手大笑曰:「司马懿必谓吾怯,将有强伏,循山走矣」。
侯逻还白,如所言。
宣帝后知,深以为恨。
难曰:案阳平汉中
初屯阳平宣帝尚为荆州都督,镇宛城,至曹真死后,始与关中相抗御耳。
魏尝遣宣帝自宛由西城伐蜀,值霖雨,不果。
此之前后,无复有与阳平交兵事。
就如冲言,宣帝既举二十万众,已知兵少力弱,若疑其有伏兵,正可设防持重,何至便走乎?
案《魏延传》:「每随出,辄欲请精兵万人,与异道会于潼关制而不许。
常谓为怯,叹己才用之不尽也」。
尚不以为万人别统,岂得如冲言,顿使将军兵在前,而以轻弱自守乎?
且冲与扶风王言,显彰宣帝之短,对子毁父,理所不容,而「扶风王慨然善冲之言」,故知此书举引皆虚。
四事曰:祁山陇西南安二郡应时降,围天水,拔冀城,虏姜维,驱略士女数千人还蜀。
人皆贺颜色愀然有戚容,谢曰:「普天之下,莫非汉民,国家威力未举,使百姓困于豺狼之吻。
一夫有死,皆亮之罪,以此相贺,能不为愧」。
于是蜀人咸知有吞魏之志,非惟拓境而已。
难曰:有吞魏之志久矣,不始于此众人方知也,且于时师出无成,伤缺而反者众,三郡归降而不能有。
姜维天水之匹夫耳,获之则于魏何损,拔西县千家,不补街亭所丧,以何为功,而蜀人相贺乎?
五事曰:魏明帝自征蜀,幸长安,遣宣王张合诸军雍凉劲卒三十馀万,潜军密进,规向剑阁
时在祁山,旌旗利器,守在险要,十二更下在者八万。
时魏军始陈,幡兵适交,参佐咸以贼众强盛,非力所制,宜权停下兵一月,以并声势。
曰:「吾统武行师,以大信为本,得原失信,古人所惜。
去者束装以待期,妻子鹤望而计日,虽临征难,义所不废」。
皆催遣令去。
于是去者感悦,愿留一战,往者愤踊,思致死命。
相谓曰:「诸葛公之恩,死犹不报也」。
临战之日,莫不拔刃争先,以一当十,杀张合,却宣王,一战大克,此信之由也。
难曰:臣松之案,前出祁山魏明帝身至长安耳,此年不复自来。
大军在关、陇,魏人何由得越径向剑阁
既出战场,本无久住之规,而方休兵还蜀,皆非经通之言。
孙盛习凿齿搜求异同,罔有所遗,而并不多载冲言,知其乖刺多矣(《蜀志·诸葛亮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