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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和陈朝
宋泰始歌舞曲十二首 其三 明君大雅 陈朝 · 虞和
明君应乾数,扰乱绍颓基。
民庆来苏日,国颂薰风诗。
天步或暂艰,列蕃扇迷慝。
庙胜敷九代,神谟洞七德。
文教洗昏俗,武谊清祲埏。
英勋冠帝则,万寿永齐(《宋书》作衍。)(同上)
明帝论书表 陈朝 · 虞和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五
臣闻爻画既肇,文字载兴,六艺归其善,八体宣其妙,厥后群能间出,洎乎汉魏,钟张擅美,晋末二王称英,羲之书云:「顷寻诸名书,钟张信为绝伦,其馀不足存」。
又云:「吾书比之钟张当抗行,张草犹当雁行」。
羊欣云:「羲之便是小推张,不知献之自谓云何」?
又云:「张字形不及右军,自然不如小王」。
谢安尝闻子敬:「君书何如右军」?
答云:「故当胜」。
云:「物论殊不尔」。
子敬答曰:「世人那得知」?
夫古质而今妍,数之常也;
爱妍而薄质,人之情也。
张方之二王,可谓古矣。
岂得无妍质之殊,且二王暮年,皆胜于少,父子之间,又为今古。
子敬穷其妍妙,固其宜也。
然优劣既微,而会美俱深,故同为终古之独绝,百代之楷式。
桓玄耽玩,不能释手,乃撰二王纸迹,杂有嫌素,正行之尤美者,各为一帙,常置左右,及南奔,虽甚狼狈,犹以自随。
擒获之后,莫知所在。
刘毅颇尚风流,亦甚爱书,倾意搜求。
及将败,大有所得。
卢循素善尺牍,尤珍名法,西南豪士,咸慕其风,人无长幼,翕然尚之,家赢金币,竞远寻求,于是京师三吴之迹,颇散四方。
羲之为会稽献之吴兴,故三吴之近地,偏多遗迹也。
又是末年遒美之时,中世宗室诸王尚多,素嗤贵游,不甚爱好,朝廷亦不搜求,人间所秘,往往不少,新渝惠侯,雅所爱重,悬金招买,不计贵贱,而轻薄之徒,锐意摹学,以屋漏汁,染变纸色,加以劳辱,使类久书。
真伪相糅,莫之能别,故惠侯所蓄,多有非真。
然招聚既多,时有佳迹,如献之吴兴二笺,足为名法,孝武亦纂集佳书,都鄙士人,多有献奉,真伪混杂。
谢灵运母刘氏,子敬之甥,故灵运能书,而特多王法。
臣谢病东皋,游玩山水,守拙乐静,求志林壑,造次之遇,遂纡雅顾,预涉泛之游,参文咏之末,其诸佳法,恣意披览。
愚好既深,稍有微解,及臣遭遇,曲沾恩诱,渐渍玄猷,朝夕咨训,题勒美恶,指示蚩妍,点画之情,昭若发蒙。
于时圣虑,未存草体,凡诸教令,必应真正,小不在意,则伪谩难识,事事留神,则难为心力。
及飞龙之始,戚藩告衅,方事经略,未遑研习;
及三年之初,始玩宝迹,既科简旧秘,再诏寻求景和时所散失,及乞左右嬖幸者,皆原往罪,兼赐其直。
或有顽愚,不敢献书,遂失五卷,多是戏学。
伏惟陛下,爰凝睿思,淹留草法,拟效渐妍,赏析弥妙,旬日之间,转求精秘,字之美恶,书之真伪,剖判体趣,穷微入神,机息务闲,从容研究,乃使使三吴荆湘诸境,穷幽测远,鸠集散逸,及群臣所上,数月之间,奇迹云萃,诏臣与前将军巢尚之司徒参军事徐希秀淮南太守孙奉伯科简二王书,评其品题,除猥录美,供御赏玩。
遂得游目瑰翰,展好宝法,锦质绣章,烂然毕睹。
大凡秘藏所录,钟繇纸书六百九十七字,张芝缣素及纸书四千八百二十五字,年代既久,多是简帖,张昶缣素及纸书四千七十字,毛弘八分缣素书四千五百八十八字,索靖纸书五千七百五十五字,钟会书五纸四百六十五字,是高祖平秦川所获,以赐永嘉公主,俄为第中所盗,流播始兴
泰始开运,地无遁宝,诏庞沈搜索,遂乃得之。
又有范仰恒献上张芝缣素书三百九十八字,希世之宝,潜采累纪,隐迹于二王,耀美于盛辰,别加缮饰,在新装二王书所录之外,由是榻书,悉用薄纸,厚薄不均,辄好绉起,范晔装治卷帖小胜,犹谓不精,孝武使徐爰治护,随纸长短,参差不同,具以数十纸为卷,披视不便,不易劳茹,善恶正草,不相分别。
今所治缮,悉改其弊,孝武子敬学书戏习十卷为秩,传云戏学而不题;
或真行章草,杂在一纸,或重作数字,或学前辈名人能书者;
或有聊尔戏书,既不留意,亦殊猥劣,徒闻则录,曾不披简,卷小者数纸,大者数十,巨细差悬,不相匹类。
是以更裁减,以二丈为度,亦取小王书古诗赋赞论,或草或正,言无次第者,入戏学部,其有恶者,悉皆删去,卷既调均,书又精好。
羲之所书紫纸,多是少年临川时迹,既不足观,亦无取焉。
今榻书皆用大厚纸,泯若一体同度,剪截皆齐。
又补接败字,体势不失,墨色更明。
凡书虽同在一卷,要有优劣。
今此一卷之中,以好者在首,下者次之,中者最后,所以然者,人之看书,必锐于开卷,懈怠于将半,既而略进,次遇中品,赏说留连,不觉终卷。
又旧书目秩无次第,诸秩中各有第一至于第十,脱落散乱,卷秩殊等。
今各题其卷秩所在,与目相应,虽相涉入,终无杂谬。
又旧以封书纸次相随,草正混糅,善恶一贯。
今各随其品,不从本封,条目纸行,凡最字数,皆使分明,一毫靡遗,二王缣素书珊瑚轴二秩二十四卷,纸书金轴二秩二十四卷,又纸书玳瑁轴五秩五十卷,皆互秩金题玉燮织成带。
又有书扇二秩二卷,又纸书飞白章草二秩十五卷,并栴檀轴。
又纸书戏学一秩十二卷,玳瑁轴,此皆书之冠冕也。
自此以下,别有三品书,凡五十二秩,五百二十卷。
悉栴檀轴,又羊欣缣素及纸书,亦选取其妙者,为十八秩一百八十卷,皆漆轴而已。
二王新入书,各装为六秩六十卷,别充备预。
又其中入品之馀,各有条贯,足以声华四万,价轻五都,天府名珍,盛代之伟宝。
陛下渊昭自天,触理必镜,凡诸思制,莫不妙极,乃诏张永更制御纸,紧洁光丽,辉日夺目,又合秘墨,美殊前后,色如点漆,一点竟纸,笔则一二简毫专用白兔,大管丰毛,胶漆坚密,草书笔悉使长毫,以利纵舍之便,兼使吴兴郡作青石圆砚,质滑而停墨,殊胜南方瓦石之器,缣素之工,殆绝于昔。
王僧虔寻得其术,虽不及古,不减郗家所制。
二王书,献之始学父书正体,乃不相似,至于绝笔,章草殊相拟类,笔迹流怿,宛转妍媚,乃欲过之。
羲之书在始未有奇,殊不胜庾翼郗愔,迨其末年,乃造其极,常以章草答庾亮以示叹服,因与羲之书云:「吾昔有伯英章草书十纸,过江亡失,常痛妙迹永绝。
忽见足下答家兄书,焕若神明,顿还旧观」。
旧说羲之罢会稽,住蕺山下,一老妪捉十许六角竹扇出市,王聊问一枚几钱,云直二十许,右军取笔书扇,扇为五字,妪大怅惋,云「举家朝餐,惟仰于此。
何乃书」。
王云:「但言右军书,字索一百」。
入市,市人竞市去,姥复以十数扇来请书,王笑不答。
又云,羲之常自书表与穆帝,帝使张翼写效,一毫不异,题后答之。
羲之初不觉,更详看,乃叹曰:「小人几欲乱真」。
羲之性好鹅,山阴昙𥗝村有一道士,养好鹅十馀,王清旦乘小船故往,意大愿乐,乃告求市易。
道士不与,百方譬说,不能得。
道士乃言:「性好道,久欲写河上公《老子》,缣素早办,而无人能书,府君若能自屈,书《道德经》各两章,便合群以奉」。
羲之便住半日,为写毕,笼鹅而归。
又尝诣一门生家,设佳馔,供亿甚盛,感之,欲以书相报。
见有一新棐床几,至滑净,乃书之,草正相半,门生送王归郡,还家,其父已刮尽,生失书,惊懊累日。
桓玄爱重书法,每宴集,辄出法书示宾客
客有食寒具者,仍以手捉书,大点污。
后出法书,辄令客洗手,兼除寒具。
子敬常笺与简文十许纸,题最后云:「民此书甚合,愿存之」。
此书为桓玄所宝,高祖后得,以赐王武刚,未审今何在」?
谢奉起庙,悉用棐材,右军取棐书之满床,收得一大箦。
子敬后往,谢为说右军甚佳,而密已削作数十棐板,请子名书之,亦甚合,并珍录。
后孙履,分半与桓玄,用履为扬州主簿,馀一半,孙恩会稽,略以入海。
羲之会稽子敬七八岁学书,羲之从后掣其笔,不脱,叹曰:「此儿书后当有大名」。
子敬出戏,见北馆新泥垩壁白净,子敬取帚沾泥汁,书方丈一字,观者如市。
羲之见叹美,问谁所作?
答云七郎。
羲之作书与亲故云:「子敬飞白大有意」。
是因于此壁也。
有一好事年少,故作精白纱示戒,著诣子敬
子敬便取书之,草正诸体悉备,两袖及褾(《御览》作「襟」。)
略周,年少觉王左右有凌夺之色,制示戒而走,左右果逐之。
及门外,斗争分裂,少年才得一袖耳。
子敬吴兴羊欣父不疑为乌程时年十六,书已有意,为子敬所知。
子敬往县,入斋,衣白新绢裙昼眠,子敬因书其裙幅,及带,觉,欢乐,遂宝之。
后以上朝廷,中乃零失。
子敬门生,以子敬书种蚕,后人于蚕中寻取纸,大有所得。
谢安善书,不重子敬,每作好书,必谓被赏,辄题后答之,朝廷秘宝名书,久已盈积。
太初狂迫,乃欲一时烧除,左右怀让者,苦相譬说乃止。
臣见卫恒《古来能书人录》一卷,时有不通,今随事改正,并写《诸杂势》一卷,今新装《二王镇书定目》各六卷,又《羊欣书目》六卷,《钟张等书目》一卷,文字之部备矣。
谨诣省上表,并上录势新书以闻,六年九月中书侍郎虞和(□□□□□□□,又略见《御览》七百四十八,引两条。)
郊配用牛数议 陈朝 · 虞和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五
祀帝之名虽五,而所生之实常一。
五德之帝,迭有休王,各有所司,故有五室。
宗祀所主,要随其主而飨焉,主一配一,合用二牛(《宋书·礼志》三,大明五年九月博士虞和议。)
四时讲武献牲议 陈朝 · 虞和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五
检《周礼》,四时讲武献牲,各有所施,振旅春蒐,则以祭社,茇舍夏苗,则以享示勺,治兵秋姿,则以祀方。
大阅冬狩,则以享烝,汉祭祀志,唯立秋之日,白郊事毕,始扬威武,名曰𤠾刘,乘舆入囿,躬执弩以射,牲以鹿麑。
太宰谒者各一人载获车驰送陵庙,然则春田荐庙,未有先准(《宋书·礼志》四,大明七年二月太学博士虞和议。)
贵妃立庙议 陈朝 · 虞和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五
《曲礼》云:「天子有后,有夫人」。
《檀弓》云:「舜葬苍梧,三妃不从」。
《昏义》云:「后立六宫,有三夫人」。
然则三妃即三夫人也,后之有三妃,犹天子之有三公也。
按《周礼》,三公八命,诸侯七命,三公既尊于列国诸侯,三妃亦贵于庶邦夫人,据《春秋传》,仲子非鲁惠公之元嫡,尚得考彼别宫;
贵妃盖天秩之崇班,理应创立新庙(《宋书·始平王子鸾传》,大明七年,上又讽有同云云,有脱文。《通典》四十七作有司奏,故宣贵妃既加殊礼,未详应立庙不,虞和议。)
贵妃祔庙议 陈朝 · 虞和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五
《春秋传》云:「祔而作主,烝尝帝于庙」。
尝为吉祭之名,大祥及𧝓,未得入庙,应在𧝓除之后也。
新安王心丧之内,若遇时节,便应吉祭于庙,亲奉亦在无嫌。
祔之为言,以后亡者祔于先庙也。
《小记》云:「诸祔不得祔于天子」。
贵妃爵视诸侯,居然不得祔于先后。
又别考新宫,无所宜祔。
且卒哭之后,益无祔理。
《宋书·礼志》四,大明七年三月
太后祔庙议 陈朝 · 虞和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五
《春秋》之义,庶母虽名同崇号,而实异正嫡。
是以犹考别宫,而公子主其祀。
今昭皇太后既非所生,益无亲奉之理。
《周礼·宗伯职》云:「若王不与祭,则摄位」。
然则宜使有司行其礼事。
又妇人无常秩,各以夫氏为定,夫亡以子为次。
皇太后即正位在前,宣太后追尊在后,以次序而言,宜跻新祢于上(《宋书·礼志》四,泰始二年正月长兼仪曹郎虞和议,又《通典》四十七末句作「宜跻祐于上位」。)」。
皇太子纳征议 陈朝 · 虞和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五
按《仪礼》纳征,直云玄纁束,帛俪皮而已。
《礼记郊特牲》云:「虎豹皮与玉璧,非虚作」也。
则虎豹之皮,居然用两圭璧,宜仍旧各一也(《宋书·礼志》一,明帝泰始五年十一月,长兼国子博士虞和议,又见《通典》五十八。)
皇帝幸东宫作鼓吹议 陈朝 · 虞和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五
舆驾度宫,虽为婚行,迹实游情求洽,作鼓吹非嫌(《通典》一百四十七,武帝时仪曹关皇太子某月某日纳妃。依礼旧不作乐,未审至尊明幸东宫,应作鼓吹与不。舆曹郎虞和议,案,武帝当作明帝,其事在泰始中,因误以为晋时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