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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答曹述初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述初又难曰,妻为夫党,既为属从,至于夫卒,服之无亏。
妻之父母,而妻卒则已,统例准情,不见其义。
若以妻之父母,不得准夫之旁亲,实所疑也。
小记所称,自谓臣为君党,妾子为君母党服耳。
宁又答曰,世间行事,鲜有同者,此亦无准据,殆是率心而行也(《通典》九十五)
答郑澄问已拜时而夫死服 其一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郑澄问,弟女当适武留繇儿,留去年自将儿来拜时,其儿今卒,不知弟女当奔吊否?
若吊,著何服?
范宁答曰,礼曾子问,娶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
孔子曰,婿齐衰而往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
谓斩衰也。
谓既亲拜舅,宁当重于吉日耳(《通典》九十九)
其二
 出处:全晋文
郑又问,若拜舅为重于吉日,应服斩,诚如来告,若拜傍亲,复云何,昔荀启拜时而卒,庾家女不往吊,不被讥,何也?
再答曰,三代殊制,礼有因革,意为娶女有吉日,理轻于拜舅,复重于拜馀人。
荀氏海内名族,庾则异行之门,想其不奔吊,必有所据(同上)
殷仲堪问改葬复虞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殷仲堪范宁曰,荀讷太后改葬,既据言不虞,朝廷所用,贺要记云三月便止,何也?
答曰,贺无此文,或好事者为之邪?
不见马郑贺范说改葬有虞。
神已在庙,虞何为哉(《通典》一百二十)
王荟问丧服变除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王荟范宁曰,人有父在遭母丧,十七月乃得葬,便当顿除,更复练祥邪?
答曰,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练祥之祭也。
主丧不除,未葬不变也。
十七月既祥,即除服,不示覃可知也(《通典》一百三十)
春秋谷梁传集解序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昔周道衰陵,乾纲绝纽,礼坏乐崩,彝伦攸<斁>,弑逆篡盗者国有,淫纵破义者比肩,是以妖灾因衅而作,民俗染化而迁,阴阳为之愆度,七曜为之盈缩,川岳为之崩竭,鬼神为之疵厉。
故父子之恩缺,则小弁之刺作,君臣之礼废,则桑扈之讽兴,夫妇之道绝,则谷风之篇奏,骨肉之亲离,则角弓之怨彰,君子之路塞,则白驹之诗赋。
天垂象见吉凶,圣作训纪成败,欲人君戒慎厥行,增修德政,盖诲尔谆谆,听我藐藐,履霜坚冰,所由者渐,四夷交侵,华戎同贯,幽王以暴虐见祸,平王以微弱东迁,征伐不由天子之命,号令出自权臣之门,故两观表而臣礼亡,朱干设而君权丧,下陵上替,僭逼理极,天下荡荡,王道尽矣,孔子睹沧海之横流,乃喟然而叹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
文王之道丧,兴之者在己。
于是就大师而正雅颂,因鲁史而脩春秋,列黍离干国风,齐王德于邦君,所以明其不能复雅,政化不足以被群后也。
于时则接乎隐公,故因兹以托始,该二仪之化育,赞人道之幽变,举得失以彰黜陟,明成败以著劝诫,拯颓纲以继三五,鼓芳风以扇游尘,一字之褒,宠宠华兖之赠,片言之贬,辱过市朝之挞,德之所助,虽贱必申,义之所抑,虽贵必屈,故附势匿非者,无所逃其罪,潜德独运者,无所隐其名,不易之宏轨,百王之通典也。
先王之道既弘,麟感化而来应,因事备而终篇,故绝笔于斯年,成天下之事业,定天下之邪正,莫善于春秋。
春秋之传有三,而为经之旨一,臧否不同,褒贬殊致。
盖九流分而微言隐,异端作而大义乖,左氏以鬻拳兵谏为爱君,文公纳币为用礼;
谷梁以卫辄拒父为尊祖,不纳子纠为内恶;
公羊以祭仲废君为行权,妾母称夫人为合正
以兵谏为爱君,是人主可得而胁也。
以纳币为用礼,是居丧可得而婚也。
以拒父为尊祖,是为子可得而叛也。
以不纳子纠为内恶,是仇雠可得而容也。
以废君为行权,是神器可得而窥也。
以妾母为夫人,是嫡庶可得而齐也。
若此之类,伤教害义,不可强通者也。
凡传以通经为主,经以必当为理。
至当无二,而三传殊说,庸得不弃其所滞,择善而从乎?
既不俱当,则固容俱失。
若至言幽绝,择善靡从,庸得不并舍以求宗,据理以通经乎?
虽我之所是,理未全当,安可以得当之难,而自绝于希通哉?
汉兴以来,瑰望硕儒,各所习,是非纷错,准裁靡定,故有父子异同之论,石渠分争之说,废兴由于好恶,盛衰继之辩讷,斯盖非通方之至理,诚君子之所叹息也,左氏艳而富,其失也巫;
谷梁清而婉,其失也短;
公羊辩而裁,其失也俗,若能富而不巫,清而不短,裁而不俗,则深于其道者也。
故君子之于春秋,没身而已矣。
升平之末,岁次大梁,先君北蕃回轸,顿驾于吴,乃帅门生故史,我兄弟子侄,研讲六籍,次及三传,左氏则有服杜之注,公羊则有何严之训,释谷梁传者虽近十家,皆肤浅末学,不经师匠辞理典据,既无可观,又引左氏公羊以解此传,文义违反,斯害也己。
于是乃商略名例,敷陈疑滞,博示诸儒同异之说,昊天不吊,太山其颓,匍匐墓次,死亡无日,日月逾迈,跂及视息,乃与二三学士及诸子弟,各记所识,并言其意,业未及终,严霜夏坠,从弟雕落,二子泯没,天实丧予,何痛如之。
今撰诸子之言,各记其姓名,名曰春秋谷梁传集解(唐石经拓本)
王弼何晏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时以浮虚相扇,儒雅日替,宁以为其源始于王弼、何晏,二人之罪深于桀纣,乃著论曰:
或曰:“黄唐缅邈,至道沦翳,濠濮辍咏,风流靡托,争夺兆于仁义,是非成于儒墨。
平叔神怀超绝,辅嗣妙思通微,振千载之颓网,落周孔之尘纲,斯盖轩冕之龙门濠梁之宗匠。
尝闻夫子之论,以为罪过桀纣,何哉”?
答曰:“子信有圣人之言乎?
夫圣人者,德侔二仪,道冠三才,虽帝皇殊号,质文异制,而统天成务,旷代齐趣。
王何蔑弃典文,不遵礼度,游辞浮说,波荡后生,饰华言以翳实,骋繁文以惑世。
搢绅之徒,翻然改辙,洙泗之风,缅焉将坠。
遂令仁义幽沦,儒雅蒙尘,礼坏乐崩,中原倾覆。
古之所谓言伪而辩,行僻而坚者,其斯人之徒欤?
昔夫子斩少正于鲁,太公戮华士于齐,岂非旷世而同诛乎?
桀纣暴虐,正足以灭身覆国,为后世鉴戒耳。
岂能回百姓之视听哉!
王何叨海内之浮誉,资膏粱之傲诞,画螭魅以为巧,扇无检以为俗,郑声之乱乐,利口之覆邦,信矣哉!
吾固以为一世之祸轻,历代之罪重,自丧之衅少,迷众之愆大也(《晋书·范宁传》)
礼杂问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父母生之,续莫大焉;
三千之罪,无后为重。
夫立大宗,所以铨序昭穆,弥纶百代,继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礼尽于此,义诚重矣。
方之祖考,于斯为薄。
若令舍重适轻,违亲就疏,则是生不敬养,没不敬享,生人之本不尽,孝子之事靡终,非所以通人子之情,为经代之典。
夫嫡子存则奉养有主,嫡子亡则蒸尝靡寄,是以支子有出后之义,而无废嫡之文。
故嫡子不得后大宗,但云以支子继大宗,则义已畅矣。
不应复云嫡子不得继大宗,此乃小宗不可绝之明文也。
若无大宗,唯不得收族耳。
小宗之家,各统昭穆,何必乱乎(《通典》九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