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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弹曾布第七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
臣窃以避亲之法著于甲令,有官守者悉皆遵禀,而况贵近臣乎?
曾布、曾肇乃亲兄弟也,右仆射,肇为翰林学士,不行回避,岂得为允?
宰相任天下之重,握威福之柄,而行命令者也。
翰林学士职亲地近,朝廷命令皆所自出。
茍不中度,理当执议,舍亲而议之,则伤私恩,以亲而不言,则害公议。
祖宗所以立避亲之法,盖谓此也。
陛下方当持盈守成之时,宜守而勿失,以为太平基业,社稷无疆之福也。
伏望圣慈特令回避,以遵祖宗之法。
取进止。
奏弹曾布第八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
臣伏睹曾布秉钧当国,其弟肇又居翰苑,委有亲嫌,在法宜避。
近因人言肇已罢职,而犹进读经幄,兼修国史
󲦤绅之论,亦未俞允。
谓如富弼、韩绛为相,弼之婿冯京、绛之弟韩维以亲引嫌,悉补外郡。
此祖宗之故事,朝廷之近例。
今日正宜守之,不可以废,而肇犹居要职,日侍清光,岂得为允?
伏望圣慈特令补外,以存典故,以别嫌疑。
不胜幸甚。
取进止。
奏弹曾布第九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
臣窃以宰执大臣一有动作,百辟之仪刑,四方之表则,行法必自其始,然后能服天下之心。
苟不奉法,岂能逃天下之拟议哉?
伏见右仆射曾布用恩例陈乞(下文阙)兼元符令已是不许陈乞奏辟,吏部明知其不可,而畏惮之权势,辄引绍圣敕条,又引元丰间吕希述例,申取朝廷指挥
况元符著令既在绍圣之后,前敕自是更改不行,而希述又只是勾当仪鸾司,即非刑狱职事,岂可用以为例?
吏部既是徇情曲法,三省又且雷同,不敢谁何,表里相助,一如其请。
朝廷之上,法度不守,纪纲不正,而欲天下之治,其可得乎?
伏望圣慈特赐改正施行,以存法守,以清形狱,以示大公。
不胜幸甚。
取进止。
奏弹邓洵武第一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宋史》卷三二九《邓洵武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六
臣伏闻秘书少监邓洵武同修正史,舆议未允者。
窃以「王言如丝,其出如纶;
王言如纶,其出如綍」,言命令一出而不可反也。
洵武前日史院留之,朝廷谓其不可,遂行寝罢。
今又有此差除,众议籍籍,以为命令反覆如此,何以明是非、别贤愚,而取信于天下乎?
洵武父绾昔为御史中丞,专事奸佞,求媚大臣,为安石求赐第,荐安石子雱及其婿蔡卞馆职
神宗皇帝察见底里,亲批圣语:「操心颇僻,赋性奸回,论事荐人,不循分守」。
洵武修史,岂能公心直笔,以发挥神考之盛德,而不能掩其父之恶乎?
洵武学问荒唐,众所共知。
前日蔡卞报绾之私恩,及欲褒饰妻父安石之美,故置洵武史院,以备检讨,士人莫不指笑。
今令同修正史,尤非所宜。
伏望圣慈断自宸衷,特赐寝罢,以允公议。
奏弹邓洵武第二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六
臣近弹奏秘书少监邓洵武不可同修神宗皇帝正史,不蒙施行,须至再渎天听者。
窃以史官直笔,取信万世,祖宗以来尤为慎重。
咸平初修《太宗皇帝实录》,钱若水主其事,荐起居舍人李宗谔等数人充史官真宗皇帝宗谔曰:「自太平兴国以后,皆昉在中书日事。
史策本凭直笔,傥子为父隐,何以传信于后代乎」?
宗谔不许,馀悉可之。
宗谔文学才名,显于一时,议论坚正,信于朝廷,真宗皇帝以此尚不授之史官,而洵武人材凡下,词笔缪陋,不可比拟宗谔一二。
昉亦当时名相,非若邓绾之奸佞。
兼绾自为御史知杂以至御史中丞凡六七年,论事不少,颇僻为多,洵武岂不为父隐乎?
何以取信天下后世?
前日既已罢之,今日又有此差除,公议实为未允。
伏望圣慈以国史为念,特赐追寝除命,无使小臣得逞其私。
蔡京第一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名贤氏族言行类稿》卷一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
臣伏见蔡京奸邪凶险,阴害善良,呼吸群小,交通内外,臣僚章疏累上,朝廷已罢京翰林承旨,舆论以为之过恶甚多,而交结近习之罪最大,安可以赦?
今犹宠之以端殿之职,委之以帅府之权,显是失刑,须至弹奏者。
谨按京职居翰长,身为从官,委蛇经幄,日侍清光,可谓贵臣矣。
而乃卑躬屈己,亲昵阉宦,或以货财相结,或以书劄往来,污辱󲦤绅,清议所鄙。
扬扬然有自得之色,原其设心,岂徒然哉?
实欲令其伺陛下之起居,漏宫禁之事,而又使之周旋庇盖。
前日与章惇、蔡卞相济之恶,虚称其美,以侥倖进用。
陛下既察见底里,议罪如彼,其轻何足以厌天下之公议?
况宫禁之中,自古以来漏息之法极为严密,所以防奸人之窥伺,虑患生于不测。
交通如此,禁中之事必无不知,茍有奸谋,何所为而不可?
思患豫防,古人所戒。
伏望圣慈察之罪,重行贬黜,以警官邪,以清宫禁,以为国家社稷之福。
不胜幸甚。
蔡京第二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
臣伏见新除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蔡京凶邪肆害,罪状著闻,中外交通,踪迹可验,言章屡上,天鉴难逃,宜鸣鼓而显攻,彰大佞之已辨。
陛下特优禁从,未即谴诃,畀之以端殿之华,付之以帅权之重。
诏命初下,物论尤喧,谓奸恶之免诛,有典刑而何赖?
臣闻斯议,尝具奏弹,今已弥旬,未蒙显责。
如闻尚怀偃蹇,不体恩私,慢君命而弗处,丐祠宫而自若,肆行忿忮,愚弄朝廷,如此可容,孰不可忍?
伏望圣慈检会臣僚前后章疏,付外重行黜责,以副朝望。
奏弹蔡卞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名贤氏族言行类稿》卷一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
臣惟哲宗皇帝仁民爱物,出于天性,绍圣以来,垂拱抑成,责任宰执
是时降授中大夫、行少府监分司南京蔡卞备位政府,阴肆奸谋,造朝奏对,专务残忍杀害,巧计既行,凶焰日炽,窃弄赏罚,私报恩雠。
人有誉其妻父之美者,极力主张,寘之显要;
有议其妻父之短者,指为诽谤宗庙,置之深罪。
其所进用,若非妻党之小人,即是门下之奸吏,更唱迭和,相倚为重。
造作事端,屡成冤狱,看详理诉,编类章疏,洗垢索瑕,中伤士类,或轻或重,皆出己意,或投之远方,或陷之深僻,毒流天下,实不忍闻。
其事主行虽在章惇实启之,时人目之为「笑面夜叉」,天下之所共知也。
陛下入承大统,判别忠邪,灼见奸凶,率先弃逐。
近虽责降,未厌人心,咸谓之过恶,实与等,置散投荒,尚为宽典。
今犹分务,仍居善地,何以惩奸?
伏望圣慈重行窜责,以谢天下。
奏弹吕希哲第一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三、《谠论集》卷四
臣近弹奏新除秘书少监吕希哲宰臣韩忠彦之亲,方离谪籍,进任太峻,未蒙施行者。
窃以兰台秘省,所以待天下之儒士,为之贰者,未易其人。
每有除授,必学问资任可充其选者,而后人无得而议。
希哲碌碌常材,文学无取,荫补入仕。
元祐间吕大防与其父吕公著相结甚厚,大防当国,引希哲寘在经幄,擢为省郎
当是之时,清议不与。
自后希哲既以罪斥,因缘大赦,方引牵复。
除郡未几,今又有此差除,何也?
若以人材资任言之,显属不当;
若以宰臣之亲言之,岂尽至公之道哉?
夫爵禄者,人主之操柄,宰臣得以私其所亲,人心其能厌服,多士何以激劝?
伏望圣慈特赐改正施行。
取进止。
奏弹吕希哲第二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三、《谠论集》卷四
臣近论奏吕希哲左仆射韩忠彦之亲,除秘书少监太峻,未见施行。
窃以名器不可假人,爵赏所以养德,除授至公,则人无间言;
若阿所好,则人心不服。
希哲既乏才能(原本阙四字),荫补入官,所至无善状。
论其才能学问,不可任秘省
论其方起谪籍,亦未宜有此峻迁;
若论其宰相姻亲,则尤不可如此速进。
除目既下,士论喧腾,臣不敢畏避,遂具弹奏。
朝廷不为施行,必是进拟之际,三省以忠彦之亲,坚执不回,依阿曲徇,遂使陛下官爵不得尽至公,以待天下之贤,而忠彦独得私其所亲。
上下之分渐亏,威福之柄倒置。
宰臣如此,国家何赖?
伏乞睿断特降指挥
取进止。
奏弹王古吕希哲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三、《谠论集》卷四
臣访闻近日三省大臣窃弄赏罚之柄,专威福之权,不推至公,为朝廷择人,乃私所亲,不顾公议。
王古右仆射曾布、右丞范纯礼之亲也,起自贬所,即除户部侍郎,曾未数日,又除尚书
人言不已,方令补外。
吕希哲左仆射韩忠彦之亲也,方离谪籍,即除秘书少监,进任太峻,职位又崇。
如闻除授,皆非陛下之意,出于大臣进拟,以私其所亲。
朝廷如此,公道安在?
人言藉藉,甚可畏也。
伏望圣慈独奋朝纲,断自宸衷,特赐施行。
仍令今后如系宰执之亲,委是人材资任合行迁擢,并取圣选,大臣不得干预,以明君臣之分,以存至公之道。
取进止。
奏弹李祥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三、《谠论集》卷四
臣近访闻三省大臣差除多私其亲,已开具一二奏陈。
仍乞今后宰执亲戚,若是人材资任委实可用,并自圣选,大臣不得干预,未见作何行遣。
于今月二十九日本省准吏部牒,朝奉大夫太学博士李祥太常博士,须至论列者。
窃以爵赏,天下之公器也,当与寒畯共之,而后人无间言。
日近朝廷差除士大夫,必相谓曰:「某人,某执政之亲也;
某人,某执政之旧也」。
人言如此,亦甚可畏。
门下侍郎李清臣之子也,又有此除授,未委出于圣选耶,出于三省进拟耶?
若出于圣选则可,若出于进拟,岂能尽至公者乎?
伏望圣慈详酌施行,无使美官要职,皆为权要所得,而寒畯之士,抑郁不伸。
天下幸甚。
取进止。
奏弹吕希哲李祥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三、《谠论集》卷四
臣窃以天子居九重之深,不出户而天下治者,以宰执为之腹心,以台谏为之耳目,以相维持,以相补助,二者并用而不可以偏废,然后朝廷正而万事理。
如以腹心之臣为可托,耳目之官为可轻,臣恐天下之士壅于上闻,而天子孤立矣。
此不可不察也。
臣今论列吕希哲秘书少监李祥太常博士未允公议,不蒙施行。
臣窃惟执政之亲,人材资任委有可用,若出睿选,犹当引嫌。
吕希哲进任太速,李祥除授太频,既是大臣之亲,止缘三省进拟,未尽至公,清议难屈。
臣具论列,朝廷不为施行,必以臣言为非,臣不当更居言职。
若以臣尚可备员谏省,亦当行臣之言,岂可忽而不用?
伏望圣慈主张言路,以广耳目之聪明;
收还威柄,无使宰执之专权。
吕希哲、李等差除,乞检会臣前奏,早赐指挥寝罢。
取进止。
奏弹刘泾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三、《谠论集》卷四
臣伏睹新除朝散郎刘泾真州,采之公议,佥曰未俞。
窃以仪真剧郡,最处要冲,朝廷每除守臣,必须慎选,未尝轻授,又将以为进用之阶也。
赋性贪污,临事狂率,顷知处州,任情不法,残民害物,取赃入己,几至千缗。
察访司按发,罪状明甚,偶缘大赦,遂获原免。
今日有此差除,显是未允。
况选用人材,实系国体,若用贪污不法之吏,何以砥砺多士?
伏望圣慈特罢之除命,以清郡政。
取进止。
奏弹贾种民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三、《谠论集》卷四
臣伏睹贾种民新除直龙图阁陕西路都转运使,公议未俞。
谨按种民天资险刻,禀性奸佞,元祐间守楚,厚结章惇宰府,夤缘进擢,若有过差,周旋庇覆,无敢谁何。
访闻种民自领清汴职事,所辟官四十馀员,所起夫兵有至百万。
官中累年,所积梢橛,两岸所植榆斫伐殆尽;
官司钱粮,所支不知其几何。
增筑狭水堰、月河,但为舟船之害,并无分毫之利。
朝廷灼见事实,狭水堰遂行毁拆,重复劳民,虚耗国用,不可胜纪。
月河尚存而无用,今闻不住移文修缉及造天汉等桥,费用不赀,一出种民私意,收支钱物,漫不钩考,费用既无名,钱物恐难继。
又辄行下州县,自清汴以来十二月,河水通行,客旅往还,沿路税务收到税额钱数,并令拨还清汴司,州县苦之。
且商贾射利,相时而动,河若不闭,则后期而往;
河若闭口,则先期而行。
十二月税钱自合通计一年税额入转运司,应副国家支用,清汴司岂得私有?
未委所拨税钱,有无朝旨施行。
若无朝旨,尤为可骇。
兼闻元丰间修河,置洛䃮口以缓水势,种民废而不修,是致河水为患。
又支洛口官钱兑买平准务石炭,今年洛口物料尚未计置。
近者修闭洛口,如闻所筑堰基址不实,河水下流,洛河之患,恐未已也。
兼所领在京茶场,差官出外计置货客人长引,并将收买额害沿路税额,茶场所收之息,未见实数,钱物多寡,未尝会计。
兼洛口沿汴河之兵士,任意差使,或用修桥,或在茶场充役,河上阙人,万一水势冲突,恐失堤防,为患岂细?
种民恣横违法,略无忌惮,置之深罪,孰曰不宜?
今乃授之清职,付以重权,清议未允。
陕西用兵之后,灾伤之馀,宜得忠厚有风力使者,赈恤罢民,经制邦储,而种民险刻有馀,制事无术,总领是职,民何堪命?
伏望圣慈特罢种民直龙图阁陕西运使,仍付有司根磨。
洛口及清汴司茶场等处钱物,务要的确,归著诸路。
茶引所收税钱,见亏若干,却将茶场所收之息,除诸色官员公人等磨费外,实收净利几何,无使诞慢。
及根究违法事件,一就施行,以警背公奸险之吏。
取进止。
奏弹梁子美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三、《谠论集》卷四、《宋史》卷二八五《梁子美传》
臣访闻开封府界提点梁子美天资险刻,善于交纳,家有三女,随势炎凉以结姻好。
顷缘章惇之亲,擢使湖外,承顺、卞旨意,绍圣间谪官在所部者均被苦虐。
陛下即政之初,是时与子美同恶之人如张景温、董必辈已蒙罢黜,送归吏部子美独得幸免,又除府界提点,士论扼腕。
近除省郎中书舍人邹浩缴驳,特行寝罢,人以为当,尚任府界提点,人心未厌。
曾未弥月,又有此差除,颇骇群听。
前日之罢省郎,必以浩之言为是;
今日又除京西运副,必以前日罢省郎为非。
朝廷除授如此,何以信服天下?
若谓京西路监司近缘应副钦圣、钦慈二皇太后山园陵事,皆得进擢,子美亦有此除授,臣窃惑焉。
京西路应奉二皇太后兴造园寝凡百,所须皆本路出备,而府界只是备办自京以至中牟宿顿而已,非京西之比也。
监司专一路威福,岂宜轻授?
如向者哲宗皇帝大升,舆陷于泥中,京西监司例皆得罪,而王博闻擢为光禄少卿王诏知路州,邓棐独降远小处知军,其除授不必同,盖因人材而进退之也。
子美人品岂宜奉使要部?
伏望圣慈特罢子美新除,仍正昔日湖外之罪,无使善交结者得施其巧。
取进止。
奏弹范纯礼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三、《谠论集》卷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八
臣窃观《易》以《乾》况君,以《坤》况臣。
《乾》,天也,正位乎上;
《坤》,地也,正位乎下。
尊卑之势既分,则乾坤之位定矣;
上下之分既正,则君臣之道明矣。
是以势位不可陵,名分不可犯。
蹙君之路马刍者有诛,齿君之路马者有诛,况君父之分,天下之所共讳,其可称道之乎?
访闻尚书右丞范纯礼近准朝命押北使筵燕,宾主语言,辄再及御名,颇亏臣节,甚累国体,遂使中国礼义之邦,为人臣者失尊君之道,取笑边陲,其为辱命,莫甚于此。
纯礼故犯,显属不臣,设或有误,则是昏耄大臣,如此安可参预机务,临莅百官?
伏望圣慈特行黜责,以明君臣之分,无使外夷轻视中国。
取进止。
奏弹宗粹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三、《谠论集》卷四
臣窃以大宗正丞虽系佐官,而宗司之事,实赖其主行。
访闻前判宗粹志在贪污,罕循法守,丞官程元佐、檀宗益每有执议,不务曲徇,视之如仇,遂具论讼。
所讼之事,夹带前官任内职事,张大事势,期于中伤。
朝廷缘此并罢职任,而元佐、宗益又有冲替指挥
舆议以为宗粹因公事请嘱,受赃不轻,既以赦原,更不议罪,赃又不没。
仲御别无赃私,止有理曲公罪,亦一例罢职,已是轻重不当。
而丞官理曲最少,又在大赦前,罢任既均,仍更冲替,显是偏重。
元佐、宗益言之,固无足惜,所可惜者宗司之职事耳。
窃虑自今已始,丞官畏惮判官,遇事不敢复议,宗室之间,冤枉无诉,有累圣治。
欲乞睿旨委官取索所断公案看详,分别元佐等在任内理曲事件、情,与宗粹等所犯比较轻重,如委是理曲事少,仍更情轻,于大赦合行原免,除罢任外,所有特旨冲替,取自朝廷详酌指挥
取进止。
〔小贴〕检会元符元年五月六日敕节文:「命官犯赃罪至流,私罪至死,检降特旨,其馀情理不至大段凶恶者,不得检拟」。
伏乞照会。
奏弹陈祐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三、《谠论集》卷四
臣伏闻新除右正言陈祐中书侍郎许将有亲嫌,乞避免,不蒙俞允者。
窃以朝廷之事,行之乎宰执,差除或有未当,法度或有未安,台谏皆得论列以闻。
若以亲而不言则负国,舍亲而言之则伤恩,故祖宗以来,每除台谏官,若系执政之亲,不以有无服纪,并不除授,以防微杜渐,为万世之法也。
今若不许祐之避免,此例一开,异日缘执政之亲而除授台谏者,举以此为例,恐台谏官亲附执政,而蔽陛下之聪明。
伏望圣慈特许祐之避免,以全祖宗之良法,以慰万世之远虑,不胜幸甚。
取进止。
奏弹内侍裴彦臣第一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三、《谠论集》卷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九三
臣窃惟人之无礼于君者,臣子恶之,如鹰鹯之逐鸟雀。
况身居言责,岂可默乎?
臣访闻今月十三日御药阎守勤在御前呈进文字,内臣裴彦臣君上,用手敲守勤幞头,高声道:「莫错斩人,莫错斩人」。
显是不敬,无人臣之礼,罪不可赦,安可置而不问?
陛下纵不以身之安危为念,其如社稷何,其如天下何,其如公议何?
汉唐之间,阉官秉国柄,制国命者,其始于陵慢,其终至于跋扈,而不可制。
今日彦臣悖悍如此,岂可忽之而不虑后日之患乎?
伏望圣慈特出睿断,明正典刑,以为宫禁之戒。
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