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赵师懿南宋
乞行下沿海州县严缉寇盗奏嘉定十三年八月十五日 南宋 · 赵师懿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七四、《宋会要辑稿》兵一三之四八(第七册第六九九一页)
乞行下沿海州县,训饬所部弓兵,编排所属保甲,应界分之内遇有寇盗未发而结党,既散而跧伏,责保甲之必缉,严弓兵之必捕。
势若可捕则协力以图,力所不加则密告于上,他时论功,皆推重赏。
若弓兵违限不获,官吏同罪;
保甲容情不首,保内同科。
或其他官司追缉,有一二名败露者,即就研穷徒党著落,尽与追捕。
究见某处弓兵、某某处保甲平日为之隐庇、为之道地,则本处失觉察官吏、头目等人皆重置典宪。
分宜县厅壁记开禧二年正月 南宋 · 赵师懿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七四、正德《袁州府志》卷一四
壁记自唐人始也。
国家设官分职,邑令最为亲民。
令之从政,民之怀德,时有景慕,则为壁记,便于省阅,岂容废而不作。
分宜,古之镇市,雍熙元年宜春东郊为邑,谓之分宜
其地狭,其赋重,其财用不足以供上需,在江右之邑为甚弊。
令尹相继而贤,知邑之难,民之困,虽不失常赋之供,未有不先以爱民为急。
如去积逋十七万缗,如减白撰月桩之数,如蠲北乡下户沿催之类,护养本根,而徐其财用,相处则安,既去则思。
师懿学不足以世用,材则愧于诸公。
试邑三年,水旱相仍,与民同忧,不敢告劳。
秩将满载,念邑之前政贤大夫由是邦以往,或登八座,居二府,或夕拜青琐,而经帷劝讲,柄用未已。
而岁月之浸久,爵氏之相承,壁无其记,将焉是考。
师懿惕然于怀,访问诸老,自绍兴改元以至于今,历任凡二十有七。
其或讲契好于视篆之相交,尊德义于为政之可法,先达君子以品题优劣为心而不自靳,后之君子以职业操守为心而不自矜,将以广弦歌爱民之政,则邑之题名,端有补于风教。
师懿谨磨石以叙其先后,幸同志者嗣而纪之,庶几此意传不朽云。
岁在丙寅开禧二年正月望日记。
分宜县厅壁后记 南宋 · 赵师懿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七四、正德《袁州府志》卷一四
分宜创邑,壁记言之详矣。
其乡有十,江之南者四,北者六,南腴而北瘠。
瘠者税愈重,此财用日不足,而生民益艰;
水旱岁不常,而民力益困。
县计税钱五千一百一十六贯有奇,如土税十之二,尚有逃阁在其数。
月桩旧额一千五百馀缗,无方可办,惟于三税挨那。
绍兴间,亏欠至多,榜挂阙亭,人皆望而畏之。
自冯公汝舟去替,经六政,皆权公呙公辅继之,历七载无受代者,至乾道九年罢去。
曲引虽准土司行下减月桩四百九十八贯三百二十六文,积而至于淳熙七年,诸色窠名已共欠一十七万缗。
知县许公及之来任本县,未至之前,以利害白庙堂,得旨尽行蠲放。
稍更而额犹在,积岁颇久,亏数犹存。
尚书谢公谔宰邑,每以白撰为苦。
淳熙十二年监察御史,特以华亭分宜两县财用欠缺利害敷奏于上,得旨令转运司相度闻奏。
是时,都运王公回按临,以出入之数打算,逐年二税催足之后,亦尚缺一万四千馀缗,牒州扣拨苗米一千五百石,科折苗钱一千五百八十石,沿催地利钱一千三百六十贯八百九文,付本县贴助支遣。
绍熙元年,台谏、侍从集议诸州军裁减月桩,而本县又豁去四百九十七贯五百六十四文,每月犹实解钱五百五十三贯三百四十五文。
给事邓公友龙时任本县,深以北乡之民贫薄可念,且谓财用既减于官,亦必减于民,遂申明上司,将北乡五等下户合给沿催,有一百五十文以下系县用合得者,并与免纳,既蠲去九十二贯六百九十六文,自此民力少宽。
然而本县素无科罚,上下支解,色色取办于二税之内。
官兵俸给,来往批支,上下调度,岁有增而无减,若民生之艰,则日甚一日。
况又水旱之相仍,所以前后贤哲相承,不知其几,而二税皆不能以催足,独办上供窠名之外,州用名色不免至多挂欠者,职此之由。
师懿朝夕自念庸质,既无其策可以生民之财,又无其实可以宽民之力,深念前政体国爱民,每以蠲减财用之说屡闻于朝,恐来者未知,辄详本末刻之于石。
后之君子能以知院许公、尚书谢公、给事邓公、都运王公数君子之心为心,则此邑人民亦受大惠,当与天地生育之意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