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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居僧明公五首 其五 宋 · 胡安国
七言绝句 押真韵
十年音信断鸿鳞,梦想云居顶上人。
香饭可能长自饱,也应分济百千身(元刘应李《事文类聚翰墨大全》癸集卷六)
崔白喧晴图 宋 · 胡安国
七言绝句 押侵韵
黑头禽笑白头禽,头白多因计虑深。
栖向柳条犹不稳,从风斜折更关心清卞永誉《式古堂书画汇考》卷三四)
题贾演墓敕碑铭 宋 · 胡安国
四言诗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九
烈哉温绎,贾复之苗。
胸藏韬略,志灭金曹。
孝绳祖武,忠效君劳。
铭斯碑面,誉播皇朝。
绍兴元年岁次辛亥孟夏上浣谷旦
按:光绪《丹徒县志》卷八,光绪五年刻本。
其一 宋 · 胡安国
 押尤韵
爱日尚贪毛义,望云长绕仲宣《锦绣万花谷》后集卷二四)
时政论绍兴元年 宋 · 胡安国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六
臣闻保国必先定计,定计必先建都。
建都择地必先设险,设险分土必先遵制。
制国以守,必先恤民。
夫国之有斯民,犹人之有元气,不可以不恤也。
除乱贼,选县令,轻赋敛,更弊法,省官吏,皆恤民之事也。
而行此有道,必先立政。
立政有经,必先核实。
核实者,是非毁誉各不乱真,此致理之大要也。
是非核而后赏罚当,赏罚当而后号令行。
人心顺从,惟上所命,以守则固,以战则胜,以攻则服,天下定矣。
然致此者,顾人主志尚何如耳。
尚志所以立本也,正心所以决事也,养气所以制敌也,宏度所以用人也,宽隐所以明德也,具此五者,帝王之能事备矣。
时政论 其一 定计 宋 · 胡安国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六
臣闻自昔拨乱兴衰者,必有前定不移之计,而后有举必成,大功可就。
修内政,张四维,率师不遣上卿,伐国不动大众,教民怀生,示信讨贰,此齐侯、晋文前定之计也。
关中,据河内,大封同姓以惩孤立,减省官吏以息百姓,抑制将帅,保全功臣,此高帝光武前定之计也。
斩高德儒,叱宇文士及以远佞人,赏孙伏伽,礼王魏以开言路,宣示好恶,使民向方,薄赋轻徭,选用廉吏,此唐太宗前定之计也。
其成霸王之业宜矣。
陛下总师履极于今六年,而谋议纷纭,计画未定。
以建国都,则未有一定必守不移之居;
以讨乱贼,则未有一定必操不变之术;
以立政事,则未有一定必行不反之令;
以任官吏,则未有一定必信不疑之臣。
奕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况立国而不定乎?
难平者事也,易失者时也,舍今不图,悔后何及!
惟人主广览兼听,而不可以自专,惟宰相择材使能,而不可以自用。
伏望特命大臣条具方今拨乱兴衰之策,各尽底蕴,画一进呈。
先示台谏从臣,许令疏駮。
仍集凡百执事议于朝堂,询谋佥同,靡有异论。
然后断自宸衷,定为国是,颁诸中外,以次施行,申饬攸司,各严遵奉,坚如金石,勿复变移,庶几观听有孚,一新耳目,可见中兴之兆矣。
其二 建都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六
臣闻有家者必作室,立国者必建都。
必据形势,握轻重之权;
必居要津,观方来之会。
如北辰在天而众星拱,如沧海在地而百谷朝,安于其所,不可动也。
陛下昨自应天初登宝位,维扬驻跸,仓卒渡江。
考卜相攸,莫如钟阜,矧以旧邸,号称建康,已降诏书,传播天下,为受命之符,此可都者一也。
刘先主、孙氏、诸葛武侯,一代英雄,周游吴楚,皆称建康龙蟠虎踞,王者之居,此可都者二也。
北据大江之险,外有长淮之卫,隔绝奔冲,难于超越,此可都者三也。
有三吴以为东门,有荆蜀以为西户,有七闽二广风帆海舶之饶以为南府,此可都者四也。
诸路朝觐,郡县贡输,水舟陆车,道里适等,此可都者五也。
凡都北者必辟境于南,周世宗取江北是也。
都南者必略地于北,孙氏争淮南是也。
昨者銮舆时迈,狩于吴越,则王导所谓望实俱丧,而晋不果迁之地也。
三省百司寓于南昌,则李煜避周,徙自秦淮,卒不能振之所也。
国势一统不可以数分,国都一定不可以数动,与匈奴居穹庐,逐水草,无城郭宫室市朝之礼者异矣。
今敌国凭陵,叛臣僭窃,濒海诸郡,僻在东隅,宜还都建康
关中河内为兴复之基,环诸路而中持衡焉,则人心不摇,大事可定矣。
其三 设险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六
凡立国建都,必设险以守,而后国可保。
按《春秋》书晋师伐虢,灭下阳,邑不言灭而此独书灭者,下阳,虞虢之塞邑也。
塞邑既举,则虢已亡矣。
圣人特书示后世设险守邦之法。
故三国时魏人都许,不以方城为险而守襄阳
人都益,不以剑门为险而守汉中
人都秣陵,不以大江为险,而守荆渚。
夫荆渚江左上流也,北据汉沔,西通巴蜀,东连吴会,真用武之国,故楚子初自秭归徙都荆渚,因其地利,日以富强。
近并谷、邓,次及汉东,下收江黄,横行淮泗,遂兼吴越之地,传六七百年而后止,此虽人谋,亦地势使然也。
后逮东汉之衰,刘表牧之,坐谈而伯;
先主假之,三分天下;
关侯用之,威震中华;
孙氏有之,抗衡曹魏
晋、宋、齐、梁倚为重镇,财赋甲兵当南朝之半。
其为江东屏蔽,犹虞、虢之有下阳也。
昨降诏令定都建康,而六飞巡狩暂驻杭越,乃以湖北为分镇,恐失古人设险守邦之意矣。
近日虽复荆湖南北,而分镇地分仍旧未改,即与不复亦等耳。
湖北十有四州,其要会在荆峡。
刘表时则军资寓江陵,先主时则重兵屯油口,关侯孙权则并力争南郡陆抗父子则协规守宜都大司马温及其弟冲则保据渚宫与上明:此皆荆峡之封境也。
荆南言则诸邑在江北者三,在江南者四。
峡州言则大都险要皆在南岸。
今以二州为分镇,跨据长江,下临吴会,犹居高屋建瓴水也,独无虞、虢下阳之虑乎?
又朝廷近弃湖北,远留川陕者,固谓秦甲可以强兵,蜀货可以富国,取其资力以自助也。
而使荆峡分镇于其间,假令万分一有桀黠者得之,守峡江之口,则蜀货不得东,阻长林之道,则秦甲不得南,譬犹一身,束其腰膂,而首尾不相卫,则非计之得也。
臣窃以谓欲保江左,必都建康,欲守建康,必有荆峡。
不以为分镇,然后全据上流地形险固,北可出秦中之甲,西可下蜀江之货。
血气周流,首尾相应矣。
昔人谓大江之险,天所以限南北。
陆抗以为长江峻山限带封域,此乃守国末务,非智者之所先。
何也?
杜预尝袭乐乡矣,胡奋尝入夏口矣,贺若弼尝济广陵矣,曹彬尝度采石矣,则其险信未足恃也。
虽未足恃,然魏武困于居巢而不得渡,曹丕困于濡须而不得渡,拓跋困于瓜洲,苻坚困于淝水而不得渡,则其险亦未可弃也。
盖设险以得人为本,保险以智计为先。
人胜险为上,险胜人为下,人与险均,乃得中策。
方今所患在于徒险而人谋有未善耳。
地有常险,则守亦有常势,欲固上流者必先保汉沔,欲固下流者必先守淮泗,欲固中流者必以重兵镇安陆,此守江常势。
虽有小变,而大槩不可易者也。
当孙氏时,上流欲争襄阳而不得,故以良将守南郡夷陵
下流欲争淮南而不得,故以大众筑东兴与皖口;
中流欲争安陆而不得,故以三万劲卒戍邾城。
邾城,今之黄冈是也。
凡此三者,皆要害必争之地。
故孙氏保有江东,而人能犯。
今强敌侵河朔,叛臣扰山东淮北
京畿诸镇处危疑之地,大江设险,未可轻弃。
上流在荆峡,其利害臣既言矣,中流在安陆,而守臣陈规长于帅众凭城,短于劝民耕种,宜遣一军兴置屯田,为外护,以蔽武昌
而下流则命江浙帅司各选官吏渐往江北,经营淮泗。
若委任得人,其上者使人胜于险,其次者使人与险均,俟以岁时,无轻改易,而孙氏欲争而不得者,皆自治焉。
不特可保江左,而恢复之势亦在目中矣。
其四 制国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六
凡制国者不能周知山川道里、形势险易,与夫土地之宜,足食足兵之具,则不可与谋,以贻后患。
荆州在沮漳江汉之间,地兼水陆,土力沃衍。
平时利入犹未尽也,与江湖之南硗瘠之土倍百不侔矣。
募民力耕,可以积粟,此一利也。
自畿西、河朔诸郡,每岁必资耕牛于川峡,军兴已来,道路艰阻,不过汉沔六年矣。
耒耜之设,服牛引重,圣人所作以利天下。
若出峡牛,至于荆渚,则门墙之内耳,此二利也。
而又中握上流舟楫往来之柄,西通秦蜀之路,乃足食足兵,富强要地。
江左六朝所以必争而不肯失也。
弃为分镇,其害甚明。
然改之则为诏令反复,无以示信,遂之则形势危削,无以自守。
苟有几会,未害于信,何惮而不改乎?
凡分镇者节制境中,则法得自立,专征阃外,则兵得自用,转移物货,则财得自理,废置属寮,则官得自命,合此四事,与战国诸侯无异,即非上世封建之法。
京西、淮甸多使暴客错杂居之,独湖北一路,安陆陈规,则左选之文吏也。
荆南归峡差解潜,则右选之武臣也。
若降指挥,以湖北一路与诸镇事体不同,宜有更张,独仍旧制,即此二人,考其绩效,因任改移陈规宜因任,解潜宜改移。),无不可者。
但通荆湖漕宪二司,治盗理财,而以襄阳湖北,扼汉沔之道,以岳阳湖南,通三江之口,以鄂渚江西,接洪抚之境,则地里连属,形利势便,合于魏武都督不欲相远之意,亦于今日事宜颇为相协。
襄阳已令分镇,时方用兵,几会之来,何有穷已。
乘便分割,亦无不可,然后上流之势全矣。
夫变更旧制,不稽今古,肆其胸臆,则事不可行,况挟奸计乎!
近岁湖北变更旧制多矣,初用唐悫为安抚,统十有四州。
参详官高卫者建言,乞以鼎州守臣带鼎、澧制置使,辰、沅、靖并听节制,不隶湖北,是削其五郡也。
又乞以荆南公安县升为军额,兼带石首、松滋巡检使,应军兵器械,并不许荆南那移,是又削其所治三邑也。
是岁敌人声言数路入寇,正当经画防秋之际,而一旦削其五郡与三邑,其间多兵赋重地,所存者残破之馀耳。
或以有怨,故特献此策以倾之,审如所言,大不忠也。
不然,画此谬计,不智亦甚矣。
又前日改湖南为东西路,于朝廷形势利害,初无加损,徒困全、邵、武冈三郡之民耳。
今既复荆湖南北两路,宜罢荆峡分镇,仍旧置帅司荆南,一便也。
公安军自系内地,宜仍旧废为属邑,二便也。
靖州置郡在崇宁元年,自鼎、澧应副钱粮,岁费二十七万,今此二州既皆残毁,宜仍旧废为渠阳寨,三便也。
武冈置军在崇宁四年,自邵、衡、永州应副,费亦不赀。
今此三州既皆空乏,宜仍旧废为武冈县,四便也。
凡此四者,悉仍旧贯,州县官吏省并什八,创添窠关,悉从除削;
裁损文书,俾归简便。
有所谓刀弩手,有所谓博易务,有所谓营田司事,皆欺罔殃及百姓,驱之转为盗贼者也。
宜依往年禁止保马茶盐法施行,以戒误国害民之贼,然后国制定、民心安矣。
制国宜于仍旧贯,乃欲以襄阳湖北岳阳湖南鄂渚江西者。
昔祖宗宅都于,其势当自内而制外,是故置京西路襄州在汉水之南,则以制湖北也。
湖北路而岳、鄂在荆水之南,则以制湖南江西也。
今建都江左,未能恢复中原,则当自南而制北,与祖宗宅都于汴自内而制外,其事虽殊,其意则一耳。
置于江西者治南昌,而分兵屯鄂。
置于湖南者治长沙,而分兵屯岳。
置于湖北者治荆南,而分兵屯襄。
皆自南制北,恢复中原之势也。
古者有属长,有连帅,有卒正,有州伯,今安抚大使则州伯之比,而形势必相属而后能相援,有无必相资而后能相成。
五岭之外,财赋盛于东禺,兵马出于西,宜置大帅一员,兼统二广帅司,以殿南服。
荆湖并经残破,而北路尤甚。
若置大帅,必兼领夔府,出峡中资力,使之经画,庶能兴复。
盖峡中有盐米耕牛而无旷土,荆渚有沃衍桑田而无馀民。
若弛瞿塘之禁,懋迁有无,商旅自西而入,物货沿江而下,不越数年,荆州富盛,形势可成。
古者大国三卿,命于天子,则朝廷所自命者也。
小国二卿,命于其君,则奏辟而命之者也。
控制大邦,优假小国之意深矣。
今置大使古州伯,而参谋议者皆自奏辟,则非古意。
继今以往,宜自堂选,每路二人。
大使和厚者,辅之以健决之佐,则果者与之以审详之属,其馀许自辟置,则事可久行,乃轻重相权之义也。
其五 恤民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六
保国以得民为本,固本以恤民为务。
恤民以除暴为先。
蛮夷猾夏,自外为暴者也;
寇贼奸宄,自内为暴者也。
近岁已来,外阻内讧。
除外暴者多主通和之议,竟为金人所误,不敢用兵,而金人用兵毒遍中国,常自若也;
除内暴者多用招安之策,又为盗贼所误,不敢用兵,而盗贼用兵毒遍天下,常自若也。
夫《春秋》之法,荆舒乱华,则是膺是禦,不与结盟;
乱贼肆恶,则是诛是讨,不列于会。
以此见圣人之情矣。
葛伯杀一馈饷童子,汤往征之,天下信服。
而寇贼所至,杀人盈野,为民父母,安得若是恝,况以重赏招之,又觊其弭也。
李成马进侵犯江西,陛下断自宸衷,命将出师,要令殄灭,自是江西一路商旅夜行。
范汝为弄兵闽峤,肆其残毒,三载于兹。
又遣辅臣,副以上将,深入其阻,尽扫除之。
而后遗种馀民,复还农业,可谓得恤民之道矣。
然其馀类尚稽天诛,暴横湖湘之间,百姓引领王师,如大旱之望雨也。
今诸将既西,而师行安重,陆运粮饷,民力疲劳。
夫恤民者不自病民,除暴者不自为暴。
曹成反覆,直犯帅司,刘忠残虐,涂炭数郡,固无可赦之理,宜专委岳飞掩捕曹成,及早进师,勿令越逸。
亟命大军直趋潭州,合于《春秋》救兵欲速之义。
事得便宜,无更申禀,以致迁延,重失几会。
仍以先声促令马友拣汰老弱及元系耕种之民,各从其欲,并力一心,水陆俱,追击刘忠,勿留后患。
招收杨华馀党,肃清江湖之盗,然后精择良吏,悉意抚绥,则善政可行,膏泽可下,百姓安堵,邦本固矣。
保国以得民为本,固本以恤民为务,恤民以择县令为先。
县令亲民,百里之主宰也。
且据应副军期一事言之,凡粮饷转输、器械百物应干军旅之用,莫不资民力而后足也。
主军期者取足于县,为县令者责办于民,得人则科敛必当,多寡必均,数目必实,有无必通,期约必信,须索必办,民不怨咨,公无乏事。
苟非其人,因公循私,恣为侵扰,剥民膏血,甚于寇贼。
公家所急,往往阙供。
缓急之间,又无预备。
民情怵迫,无所控拆,乃有转而为盗矣。
县令其可以不择乎?
近岁此官冗滥已极,宜以五说稍革其弊。
汉世郎官出宰百里,自崇宁扫除资格,收擢天下之士,不历县邑,径跻台省
及其补外,不为监司,必为郡守,事不谙历,权归胥吏,此大弊也。
宜籍中外曾为台省监官,依仿汉制,分宰百里,试以民事,俟有声绩,不次超擢,此一说也。
古者建侯分土,不过一同。
今亲民之官,比古侯壤,而军兴已来,日见陵辱,师徒所至,非特将校,至于走卒贱人,皆得肆行无礼。
以百里令长而有不免捶楚之忧,此洁廉自重者皆欲远引,顽顿忍辱者犹安其职而不顾也。
宜增重事权,优假其礼,许借服色,厚给廪饩。
凡军马屯驻本县者,并听节制,其经由悉从阶级。
此二说也。
据今八路诸县户口赋入多寡重轻分为三等,上县自朝廷选差,中县吏部注拟,下县许帅臣监司通共奏辟,立为定格,不许交互,此三说也。
宋元嘉法定以六期为断,革去三年为任、两考成资与堂选数易之弊,使吏无苟免,民有所系,此四说也。
凡三等县,皆以四条纠正税籍,团结民兵,劝课农桑,敦勉孝悌,俟及三年,考其绩效已就绪者,就加旌赏,未有伦者,严行程督,此五说也。
而命侍从官各举二人之能任县,亦各刺二人之奸赃不法者。
皆书于籍,俟核其真,以次施行,宣示好恶,使知劝沮。
举刺不实者,必罚无赦,庶几百里得人,百姓安堵,邦本固矣。
保国以得民为本,固本以恤民为务,恤民以轻赋为先。
鲁哀公时遭值凶年,国用空乏,什二而税,犹患不足,而谋于有若,则请行什一之法。
夫二犹不足,又损其半,疑若戏言也。
至谓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乃知其识微虑远,虽圣人不能易矣。
夫焚林而田,非不得兽,而明年无兽。
竭泽而渔,非不得鱼,而明年无鱼。
厚赋重敛,困乏不足,转而之他,则无百姓,谁与供常税乎?
且以近事验之。
京东西路岁入二税约七百万,课利杂收约三百万,其馀山泽之利在祖宗时捐以予民,不尽取也。
百姓归戴,无有二心。
李彦等取之,凡西城课利及乾泺为田,穷竭民力,敛积无算。
其时若有言罢此掊剋,然后国用充足,则必指为谬说也。
然百姓愁苦,转而为盗,今此四路常赋所入,不归于王府五年矣。
乃知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信不诬也。
又如荆湖南北岁入二税约四百万,课利杂收约一百万。
自二税外,岂无馀利?
在祖宗时捐以予民,不尽取也。
百姓归戴,无有二心。
部使者取之,折变则有一折、两折、三折,收籴则有均籴、敷籴、补籴,散引则有曲引、引、盐引,受纳则有一加、再加、倍加,而犹以为未足。
其时若有言罢此诸色,然后国用充足,亦必指为谬说也。
然百姓愁苦,转而为盗,今此两路常赋所入,不归于王府三年矣。
乃知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信不诬也。
今朝廷所自治者,封境益蹙,赋敛益重,百姓益贫,田莱益荒。
谋国之臣不为陛下深思远虑,更欲扰之,何不以京东西、湖南北为覆辙之鉴也?
夫为川驱鱼者獭也,为丛驱雀者鹯也,为敌国驱民者今日之贪吏与弊法也。
伏愿明诏计臣速讲轻赋恤民之事,为生财足用之原,而以京东西、湖南北为至戒,庶几百姓安堵,邦本固矣。
保国以得民为本,固本以恤民为务,恤民以革弊为先。
凡为国以利不及义者,皆自小人始,谓其所见者小,不知大体,法所以弊也。
祖宗时以义为利,盗贼不作,坐享九州四海之奉,其所利者大矣。
且如盐法行于西者与商贾共其利,行于北者与居民共其利,行于东南者与漕司共其利。
大计所资,均及中外,所谓以义为利也。
崇宁初,谋国之臣以利为利,首变盐法,利出自然者,禁而不得行,则解池是也。
利在居民者,皆入于官府,则河朔是也。
利通外计者,悉归于朝廷,则六路是也。
诸路空乏,乃至横敛,诛求百种,犹不能给。
民穷而为盗,遂失岁入常赋以谷千万计,则盐法实致之也。
靖康改元,用事大臣昧于远见,其弊不革。
陛下绍兴宜鉴前失,亟议改更,久而未及,何也?
略以湖南一路言之,旧日岁课一百万缗,本路得自用者五十万,故敛不及民而岁计充足。
变法已来,盐利悉归朝廷矣。
本路诸色支费已皆出于横敛,至如上供旧资盐息者,犹不蠲除,民所以益困也。
略以道州一郡言之,岁认上供钱二万贯。
往时本州岁卖盐钱四万馀贯,以此盐息桩充,故敛不及民而自足。
今上供钱依旧而无盐息,至以曲引均科人户,民所以益困也。
又略以耒阳一邑言之,有未变法之前,官所自运盐,有既变法之后,客所拘纳盐。
封桩日久,既缘军期支给矣,而盐香司再欲追索,朝旨亦令拨还,不知此当自何而出?
急则不免取于人户,民所以益困也。
比闻榷货务所入未满一年,至六百馀万,其利非不厚,何不遍下诸路,并令检会?
若此类悉行蠲免,以活百姓,使稍安业,不致为盗,长纳二税,存国家大利之源也。
又如榷酤法已极弊,尚仍旧贯,不亟改更,何也?
略以道州言之,课额既高,岁有亏欠,即抑勒专知牙校,令兼管州仓,俾因受纳取足税民,弊可见也。
又以邵阳言之,酒课约二万馀贯,而岁折税米为糯凡六千石,每㪷中价约五百足,只此一色,已几倍费,其他未论也。
比虽行下诸处会计,而州县往往利此为造弊之端,不以实闻。
何不断在必行,令逐路应系官盐酒务,许百姓众共买扑,入纳净利收官务,递年所费米麦等拨归朝廷,专充赡军费用,还所得净利与转运司及本州县支使
利济公私,以活百姓,使稍安业,不至为盗,长纳二税,存国家大利之源也。
夫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
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
惟陛下早更弊法,以幸天下。
则百姓安堵,邦本固矣。
保国以得民为本,固本以恤民为务,恤民以省官吏为先。
光武中兴,并废吏员,裁减文书,什存一二,天下遂平
盖有民然后有事,有事然后有官。
今遗民既寡,事亦少矣,官吏日增而不减,此何理也?
自崇宁以来,中外创添员局,重以滥赏,不胜其冗,蠹国病民,遂至于乱。
渡江之后,北地衣冠接袂而南,矧值军旅之兴,赏典超越,滥冒滋众,江左吴楚例经残破,而诸司州县添差不已。
兵官旧系两员者,或至于七员八员而未止也;
监当旧系一员者,或至于四员五员而未止也。
倚仗推委,不任其责,请给人从,互相攘占,此弊不革,虽有恤民之心,而民岂被其泽乎?
又如江北荒馀郡县皆膏腴之地,虏骑不来,盗贼已去,而民无归业、城市不建者,缘所遣经理镇抚之官略无存恤兴复之意。
未有百姓,先置官司。
诸州县镇旧时员阙,一一差填,又所用之人全不选择,贪残暴虐甚于寇盗。
垦辟一亩者,即抄一亩之地;
布种一硕者,即收一硕之入。
民不聊生,无缘复业。
此弊不革,虽有恤民之心,而民岂被其泽乎?
夫为民有官,不设官以病民;
为事有官,不因官以废事。
今添差所在,依势倚法,侵渔须索,耗蠹无穷,民所以病也。
一羊而群牧,其委不专,一职而众官,其任不一,事所以废也。
考于《春秋》,以民为重,而大夫次之。
考于《孟子》,以民为贵,而社稷次之。
、禹以天下相受,而其言曰: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罔与守邦。
言君与民一体也,而可以不恤乎?
今朝廷添置官吏,尽出于恩宠,诸路所自差委,多及其亲,故不虞废事而病民也,大失先王之意矣。
望陛下特降指挥,以省官吏,以建武为法,稍捐禄廪养之,使居閒地,无执事权,则百姓安堵,邦本固矣。
其六 立政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六
立政者,人主宰臣之事,而必先明其所职,然后政可立也。
选择忠贤以为辅相,委任不疑者,人主之职;
荐进人材布列中外,赏罚不私者,宰臣之职。
唐太宗既黜封德彝邪说,任房乔杜如晦宰相矣,又敕尚书细务,并属左右丞,而责二公以广求贤人,随才任使,此委相臣以其职者也。
陈平既不答文帝决狱之问,自谓所主佐天子理阴阳矣,而召河南守吴公廷尉
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其能致民无冤可知。
此使九卿各得其职者也,而政有不立乎?
陛下即位于今六年,念宰相不可数非其人也,而特有选任置诸左右,可谓得人主之职矣。
然而政事未立者,窃恐责宰相以其职,异于太宗之不以吏事劳之也。
宰相之所以自任,未若陈献侯之能使九卿各得其职也。
昨者虽并东西二省,而宰臣依旧受接词诉,判决狱讼,终日营营,弊精力于簿书之末,而进退人材,布列中外,赏功罚罪,或有未加察焉,则失其职矣,政何由立乎?
夫审于音者聋于官,明于小者暗于大,天地之有四时,百官之有六职,天下万事尽备于此。
愿陛下特降指挥,自今以往,宜令庶事并决于六曹,仍命六曹官长皆得专达,并如元祐大臣所请,自非事关大体,更不咨白,则宰相之事简矣。
然专责以慎柬六部长官及其贰,以举中台之职,则又专责以慎柬诸路帅臣部使者,以举外台之职,则又专责以慎柬诸郡守臣上县宰,以举郡邑之职,此乃周公立政有司牧夫之大意也。
昔者冉有退朝而晏以为有政,仲尼曰:「其事也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
夫诸侯之国,大夫与政而陪臣与事,为天下者,其可不使宰臣与政侍从治事乎?
惟陛下明诏宰臣,各行其职,则政之大经立矣。
三纲,军国政事之本,人道所由立也。
三纲正则基于治以兴,三纲沦则习于乱以亡。
按《春秋》华督有不赦之恶,鲁、郑、齐、陈同会于稷,以成其乱,受赂而归,而天子不讨,方伯不征,咸自以为利也。
不知百官象之有大不利焉。
未几,陈有五父之乱,齐有无知之乱,郑有祭仲子、突亹仪之乱,鲁有叔牙庆父、般闵之乱,数十年间,四国舛逆,几至丧亡,则以昧于履霜坚冰之戒,不能辨之于早也。
《春秋》备书于策,明三纲之重,为后世鉴,深切著明矣。
昨者边尘犯阙,邀请二圣,而立张邦昌僭窃名号,援引契丹立晋事迹用为證例,分遣使人宣谕诸路,直下赦令,倍行恩赏,原其用心,与华督动于恶无异。
陛下嗣膺宝历,特施宽典,未正其罪,奉行天讨,与众弃之,置在远郡,赐死于隐,而不尸诸市朝,已失刑矣。
及敌骑南骛,銮舆渡江,黄潜善及其党悉皆震恐,事穷计迫,无所从出,乃指邦昌为金人所立,而迫之至死,遂以致寇,欲解其迷国误朝之罪,至其宗族,皆命以官,是训诱乱臣贼子之心,使利于为恶,此臧哀伯所谓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者也。
故不踰旬月,苗傅刘正彦敢有无将之心,陛下既正典刑,顺承天意,而近臣乃有抗章乞行湔涤者,敢肆奸言,无所忌惮,故比日诸方群盗所在焚劫,至有官吏入其队中,肯为之用。
末流至此,可不戒乎?
伏望特降指挥,昨在围城,有职当守禦,视城垂破而端坐不救,忘庙社之危者;
有草表章上及君父,取媚敌人,受其妇女者;
有起自閒散,特仕伪朝、长其谏省者;
有于苗、刘自肆,并建节旄,所除制命极意称美者;
及昨来乞用邦昌苗傅正彦之党者。
审其轻重,不过此数人,依法施之,以正人心,息邪说,则三纲不沦,而军国政事得以时立矣。
其七 覈实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六
政事纪纲莫大于赏罚,赏罚福威必当于功罪,功罪善恶必审于毁誉,毁誉是非必要于真伪。
故直言不闻,毁誉乱真,康澄以为可畏甚于三辰失行、水旱虫蝗之变也,可不核实乎?
陛下昨降赦书,推尊仁宗盛德大业,应举行法度,并欲上遵嘉祐,德意甚美。
臣尝考其大要,特在于直言数闻、毁誉核实而已。
丁谓以奸邪为宰相矣,雷允恭传达外议擅权矣,黄德和监军诬奏边将矣,或斥或诛,或投诸四裔,而狱情审克,卒无冤滥,是毁誉不得乱真而邪说息也。
寇准忠正遭远贬矣,范仲淹以危言屡获罪矣,欧阳脩以讥斥佞人招难明之谤矣,或辨明诬枉,或擢升侍从,或遂迁执政,是毁誉不得乱真而直道行也。
邪说息,直道行,则恶人有所惮而不为,善类有所恃而不恐,其致至和嘉祐之治以此。
陛下自初即位,思建中兴,而将相大臣黄潜善汪伯彦等不能奉令承教,乃广引废忠毁信、靖谮庸回、服谗蒐慝之党,变乱名实,颠倒是非,以上惑朝听。
马伸于关市,出许翰杨时于閒散,如孙觌刘观郑瑴辈流并居迩列,维扬奔溃,无所归咎,恐陛下讨其误国之罪也,复指结余堵杀邦昌为致寇之由,特下赦音,元恶大憝皆得原涤,而李纲独不与焉,此虽假借朝廷诏令行之,安能掩天下之公论乎?
颠倒是非,变乱名实,莫斯为甚矣。
范宗尹当轴,又欲汲引失节鄙夫如李擢等,以盖其北面伪楚之恶。
是非邪正,出于人心,如辨白黑,焉可诬也?
其为计不忠亦甚矣。
陛下好恶无私,克遵王道,上追仁宗审覈之政,毁誉必要其真,赏罚必当其实,使邪说不作,直道得行,其继嘉祐至和之治,亦何远之有?
夫邪正是非,莫易辨于今日,惟陛下断在必行,以扶正论,实天下之幸。
凡核实者必自大臣与台谏始。
大臣定功罪、施赏罚于上,台谏论功罪、主毁誉于下,不可不先核也。
仁宗即位,信王曾之正,任吕夷简之才,终以富弼韩琦宰相,而余靖蔡襄贾黯吕诲等迭居台谏,此真伪所由核也。
陛下嗣承宝历,渡江以前所用三相,而言者攻李纲以六不可贷之罪,谓人臣有一于此,必伏斧锧而远窜之于鲸波南海之表,人皆以为郑瑴
建炎二年冬十有一月朔日远贬,而以是日峻迁,故知为此言者必也。
然谓大兴诬谤,干誉庸俗,言己去朝,暴乱斯起,欲平定之,舍我其谁,传呼宰相,响震山谷,讽谕群小,令上封章,翱翔道途,以俟诏命,凡此等语,验于奏议则无据,按于施为则无迹,特以撰造文致之语,倾陷大臣,为不可贷之罪。
而当时遂信行之,又以美官激励之,是赏劝谗谄之人,欲其毁誉乱真而不核也。
若言潜善伯彦措置乖方,人皆以为马伸
自言官黜为监当,而其言则有状矣。
不慎命令则以下还都之诏也,广布私恩,则以复祠宫教官之阙也。
黜陟不公,则以罢卫肤敏,而用孙觌不祥之人也。
杜塞言路,则以贬吴给张訚邵成章也。
妨功害能,则以沮宗泽许景衡也。
私收军情,则以各置亲兵千人,请给独优厚也。
同恶相济,则以力庇罪人王安中也。
凡举一事,必立一證,皆众所共知,亦众所共见,不敢以无为有,亦不敢以是为非,而当时不信其言而罢之,反以为言事不实而重责之,是罚沮忠谠捐躯为国之人,恶其毁誉之核实而不乱也。
邪说何由息,公道何由行乎?
虽已死,恤典哀荣,礼意隆厚,公论不允。
既远贬,虽有诏命,不闻来期,君子闵焉。
比虽贲以龙阁,未尽褒劝之礼。
按《春秋》之法,治奸恶者不以存没,必施其身,所以惩恶;
奖忠善者及其子孙,远而不泯,所以劝善。
伏望圣慈特留聪听,按此二人情状,追正刑赏,奉承天意,使天下知惩劝之方,以息邪说,开公道,则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将复见于今日矣。
其八 尚志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六
臣闻自昔帝王应时而作者,必以立志为先。
在草昧时必立志,而后能创业垂统;
在衰微时必立志,而后能兴衰拨乱。
时者事之几,者事之本,欲定大事而不先立,则无本矣,焉能有成?
汉高帝西入咸阳,见秦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之盛,意欲留居,樊哙一言即还霸上
范增由此畏之,说其主曰:「沛公入关,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不在小」。
故能灭秦取项,以成帝业。
光武破寻邑之师,举雒南之地,取河北,定山东,既得陇,复望蜀,顾谓耿弇曰:「建此大策,虽落落难合,然有志者事竟成也」。
故能祀汉配天,不失旧物。
靖康改元,胡尘犯阙,用事臣僚不效责难之节,首以立志为本,而即安屈辱,至使亲王出质,城下结盟。
齐国佐宋,华元请合馀烬,背城借一,誓死力争,有以国毙而不肯从者也。
当时国势何异措火积薪,寝卧其上,而宰相徐处仁遽进谀言,以为金人出境,社稷再安,由圣德俭勤,致有天人之助。
遂陈八说,谓如今日可比唐虞之盛,而臣主俱荣,抑何所志之卑陋也。
故庙堂聚讼,颠沛末流,未及期年,卒招失国之祸。
夫立志者本也,行事者用也,本则不立而急于行事,虽有远猷宏议,必格而不得施矣。
陛下天资神武,自初即位,慨然发愤,殄寇雠,而当时亲信近臣又不能助成大美,乃至因循,坐消岁月,国日益削,六载于今。
然上天之所以启悟圣情,日跻盛德,陛下之所以深惩既往,剋励将来,可谓卓然有立于万物之表矣。
伏望坚持此,断以不移,仍饬群臣各致法家拂士之义,必于恢复中原,祗奉陵寝,必于扫平边境,迎复两宫,必于得四海之欢心,以格宗庙,必于致九州之美味,以养父兄,然后告功皇天,明示德意,则文武百僚,六军万姓丕应徯志,亦皆震慑奔走,各修厥职,奚为而不成,奚欲而不遂矣?
其九 正心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六
治天下者法也,制法者道也,存道者心也,心者身之本也,身者家之本也,家者国之本也,国者天下之本也。
曰家曰国曰天下者,皆心之所体也;
曰道曰法者,皆心之所运也。
能正其心,则朝廷百官下至万民莫不壹于正,安与治所由兴也。
不正其心,则朝廷百官下至万民莫不习于不正,危与乱所由致也。
有虞氏以天下授禹,其所传付者,首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而周公作《立政》,称述乃考文王,亦不过克厥宅心而已。
然心有所忿怒而弗能忍,则不得其正;
有所贪欲而弗能窒,则不得其正;
有所蔽惑而弗能断,则不得其正;
有所畏怯而弗能自强,则不得其正。
故欲正其心者,必本于诚意致知,而人主所以不可不学也。
昔光武中兴,息马投戈,必先讲艺;
蜀先主从事行陈之间,而乐闻儒生郑康成等启告治乱之道;
吴王孙权分命诸将,总兵禦敌,戒以当途掌事,不可不学,而自谓读书大有所益者。
盖戡定祸乱,虽急于戎旅之务,而裁决戎务,必本于方寸之间,不学以致知,则方寸乱矣,何以成霸王之业乎?
今陛下日亲典策,博考古今往行前言,固以畜德,又经变故,备尝险阻,虑患益深,必无邪念,至诚所发,通贯幽明,固有人不及知而天独知之者矣。
伏望更选正臣多闻识有智虑敢直言者,置诸左右,日夕讨论,以克厥宅心,远继周文之美,则朝廷百官下至万民莫不壹归于正,而无回邪欲乱之心,奚危之不安,奚乱之不息矣!
其十 养气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六
凡用兵,胜负系于军旅之强弱,军旅强弱系于将帅之勇怯,将帅勇怯系于人君所养之气曲直何如耳。
接战者兵也,主兵者将也,将将者君也。
人君以直养气,自反而缩,则曾子之所谓约也,狐偃之所谓壮也,壮则强。
以曲丧气,自反而不缩,则孟子之所谓馁也,狐偃之所谓老也,老则弱。
师如林,阵于牧野,武王数其不事宗庙、贼虐谏辅之罪,则商曲而周直矣,故周胜。
项羽兵震天下,威服诸侯,汉祖数其九罪,与杀义帝之负,则楚曲而汉直矣,故汉胜。
凡曲直者,兵家之大要,制胜之先几也。
金人诈邀二圣,迁徙六宫,残杀老幼,劫掠货财,立臣代君,悖逆天理,肆行无道,曲亦甚矣。
陛下以上皇之子,孝慈之弟,自大元帅入践宸极,檄书初下,而伪楚归班,赦令一行,而四方响应。
又自比来克勤听政,追赏直士,优恤其家,登用谠言,置诸要列,令闻四达,圣德日跻,可谓直矣。
以直对曲,胜负已分,中国士气宜不待鼓而自强,强敌暴横宜不待挫而自弱。
然敌兵每动,四方震慑,奔走逃遁莫与抗衡者,以兵家之略、制胜之几,未有以明之也。
今欲强中国之兵,鼓将士之勇,使人人知我直彼曲,以作其衰败不振之气,更在陛下强于为善,益新厥德。
近而信于诸夏者,无曲可议,外而闻于夷狄者,无曲可指,则守为刚气可塞于两间,震为怒气可以安天下,何忧于群盗,何慑于敌人!
将帅必听命而不敢骄,军伍必畏威而不敢惰,不待两兵接刃而百胜之算已坐决于九重之上矣。
其十一 宏度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六
人主以天下为度,明当并日月,不可私照临;
德当配天地,不可私覆载。
所好当遵王道,不可以私劳行赏;
所恶当遵王路,不可以私怨用刑。
其喜怒则当发必中节,和气絪缊而万物育也,故能理其情而君道备矣。
然人情易发而难制者,惟怒为甚,克己然后可以治怒,顺理然后可以忘怒。
《书》曰:「必有忍,乃其有济」。
此治怒不迁之法也。
忍者,隐忍不发之称;
迁者,自此迁彼之谓。
能隐忍而不迁,则事必济矣。
齐侯忍于射钩而相管仲九合诸侯
晋文忍于斩袪而见寺人披,免于内难;
楚昭忍于私怨而赏斗辛,终以复国。
汉高帝忍于有故怨者而封雍齿,忍于数窘辱者而赦季布,忍于比己为者而用周昌
至如丁公短兵相接,而免己于厄,可谓有再生之恩矣,及其即位,丁公来谒,乃斩以殉,其不赏私劳如此。
故能五载而成帝业。
凡此数君,于道槩乎其有闻者矣。
袁绍不忍于田丰许攸而弃策士,卒无所成。
德宗不忍于萧复姜公辅而疏贤相,终以衰削。
盖亦未之思耳。
陛下圣度虚明,仁心广大,固当不以私喜亲佞谄之士,亦当不以私怒远正直之臣,中外百执,其有迷国误朝、罪恶昭著、众所指目不可掩者,虽有私劳,愿陛下与众弃之,不使幸而得免,以致天下之疑也。
至如抱忠守正、犯颜逆耳、公论所归不可掩者,虽遭谗谤,愿陛下与士共之,不使退而穷处,以失天下之心也。
然后赏而必当,是谓天命;
罚而必当,是谓天讨。
可以拨乱反正,建中兴之业矣。
其十二 宽隐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六、《历代名臣奏议》卷四七
自昔创业兴衰与增光洪业之君,待遇臣下,恩礼虽一,而崇高严恪,常行于爪牙介胄之夫,以折其悍骄难使之气;
柔逊谦屈,必施于林壑退藏之士,以砺其廉靖无求之节。
故能驾驭人材,表正风俗。
汉高帝立,能召齐王田横海岛中,而自恨终身不能致四皓
世宗踞见大将军卫青,至汲黯奏事,或时不冠,则走避帐中,使人可其请。
光武制御功臣,不相假借,而招延处士,如会稽严光足加帝腹,辞其爵位。
山阳王成,使者再聘,不肯就车。
太原周党,陛见帝廷,伏而不谒。
范升有誇上求高之奏,不以为然,各从其志。
夫此三君者,内平四海,外詟百蛮,可谓英雄之主矣。
高祖之威能行于暴秦强楚,而不行于四皓
世宗之威能行于匈奴西域,两越东夷,而不行于汲黯
光武之威能行于寻邑王郎、赤眉铜马、陇蜀之君,而不行于严光周党
公孙述独行之。
招聘李业之流,或劫以兵,或迫以酖,或械其妻子。
等皆死,疑若最能行其威令矣,然述之威能行于李业等,而不能行于吴汉
何也?
威有所当加、势有所当屈。
加于所当加以立威则强,屈于所可屈以忘势则昌,反是道者,难乎免于乱亡之祸矣。
陛下尊德乐道如古贤王,屡下诏书,详延遗逸,而群臣有不能钦承美意以增盛德之者。
凡所宣召,或有未至,不原情实,略见宽假,即肆谗谤,以谓违于君命召不俟驾之义,被之以偃蹇之名,而欲加之以不恭之罪。
虽陛下大度并包,不从其说,而造此谤者亦云甚矣。
夫召而不至者,其本心岂乐贫贱、恶富贵哉,其必有以也。
或其齿早衰而不能至,或其身负疾而不能至,或其志气已经沮伤而不能至,或其才力不足以当任使而不能至,或其所见与时不同而不能至。
若听顺所守,寝息恩命,下全隐居之操,上有好善之美,两得之矣。
乃欲施雷霆之威于一介之士,何也?
渡江以来,四月八日所下赦书,首欲上遵仁宗法度。
谨按康定间尝以词馆招张俞矣,辞而不受,至于四五。
其后又以修起居注王安石矣,辞而不受,至于八九。
皆从其欲,又优奖之,以励风俗,未尝加以雷霆之威,而权纲不缘此而不立,命令不缘此而不行。
威加于西则臣服元昊,威加于北则削平王则,威加于南则扫荡智高。
柔巽屈于隐士而德隆,刚克伸于四夷而威震,可谓知所用矣。
此其所宜遵者也。
侍从近臣不有忠言奇策,上动圣听,奋扬天威,歼灭雠敌,顾请施于疾病退藏之臣,其意安在?
伏望特降诏书,申明此旨。
凡被召有不能赴者,悉从其欲,不强致之,独以威刑外施暴横之戎,内扫贪残之贼,与悍骄不可使之将,谗说殄行之臣,则天下归心而治道成矣。
乞封爵邵张二程先生列于从祀奏 宋 · 胡安国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七、《伊洛渊源录》卷四、《事文类聚别集》卷一、《古文集成》卷二五、《南宋文录录》卷四、道光《汝州全志》卷五
臣忝预从臣,职当次对。
虽婴疾疹,尚窃祠官,苟有见闻,自当论奏,庶逃尸素之责,以酬隆厚之恩。
伏见元祐之初宰臣司马光吕公著秉政当国,急于得人,首荐河南处士程颐,以为言必忠信,动遵礼义,实儒者之高蹈,圣世之逸民,乞加诏命,擢以不次,遂自韦布超居讲筵
而台谏臣僚朱光庭等又奏:道德纯备,学问渊博,有经天纬地之才,有制礼作乐之具,实天民之先觉,圣世之真儒也。
之见知于当世至矣。
自颐之司劝讲,不为辨辞解释文义,所以积其诚意感通圣心者,固不可得闻也。
及当官而行,举动必由乎礼;
奉身而去,进退必合乎义。
其修身行法,规矩准绳,独出诸儒之表,门人高弟莫获继焉。
崇宁间曲加禁防,学者向之,私相传习,不可遏也。
其后之门人如谏议杨时右史刘安节舍人许景衡殿院马伸待制吴给等,稍稍进用,于是传者浸广,士大夫争相淬砺。
而其间志于利禄者托其说以自售,传者既失之蔽淫邪遁之辞,纷然淆乱,莫能别其真伪,河洛之学几绝矣。
壬子年,臣尝至行阙,有教授仲并者言:「伊川之学近日盛行,士大夫将转而为伊川矣」。
臣语之曰:「伊川之学不绝如线,可谓孤立,而以为盛行,何也?
岂以其说满门,人人传写,耳纳口出而以为盛乎」?
自是服儒冠者以伊川门人妄自标榜。
喻樗辈,又益甚焉。
或者又言非伊川门人,却皆进用,真其人也,仍不见知,近臣亦有信之而称叹者。
之改官入馆,舍人王居正命其辞曰:「顷穷西洛之渊源,遂见古人之大体」。
西洛渊源,古人大体,虽其高弟谢良佐游酢杨时诸人尚难言之,而况等,曷为者也,乃敢托于词命,妄加褒借,识者有忧之。
士大夫所学各分党与,互相排击,自此起矣。
绍兴五年省试举人,经都堂陈乞,不用元祐人朱震等考试。
盖从于新学者,耳目见闻既已习熟,安于其说,不肯遽变。
而传河洛之学者,又多失其本真,妄自尊大,无以屈服士人之心,故众论汹汹,深加诋诮。
夫有为伊洛之学者,皆欲屏绝其徒,而乃上及于伊川,臣窃以为过矣。
夫圣人之道所以垂训万世,无非中庸,非有甚高难行之说,离世异俗之行,此诚不可易之至论也。
然中庸之义不明久矣,自颐兄弟始发明之,然后其义可思而得也。
不然,则或谓高明所以处己,中庸所以接物,本末上下,析为二途,而其义愈不明矣。
士大夫之学宜以为师,庶几言行相称,可济时用,此亦不易之至论也。
然孔孟之道不传久矣。
自颐兄弟始发明之,而后其道可学而至也。
不然,则或以六经、《语》、《孟》之书资口耳,取世资,以干利禄,愈不得其门而入矣。
今欲使学者蹈中庸,师,而禁使不得从颐之学,是入室而不由户也,不亦误乎?
夫颐之文于《易》则因理以明象,而知体用之一源;
于《春秋》则见诸行事而知圣人之大用;
于诸经、《语》、《孟》,则发其微旨而知求仁之方,入德之序。
然则狂言怪语,淫说鄙喻,岂其文也哉!
颐之行,其行己接物,则忠诚动于州里;
其事亲从兄,则孝弟显于家庭;
其辞受取舍,非其道义则一介不以取与。
诸人虽禄之千钟,有必不顾也。
其馀则亦与人同尔。
然则幅巾大袖,高视阔步,岂其行也哉!
昔者伯夷柳下惠之贤,微仲尼则西山之饿夫、东国之黜臣尔。
本朝自嘉祐以来,西都邵雍程颢及其弟颐,关中张载四人者,皆以道学德行名于当世,公卿大夫之所钦慕而师尊之者也。
司马光吕公著韩绛吕大防等皆论荐之。
王安石当路,重以蔡京得政,曲加排抑,故有西山东国之贤,而其道不行,深可惜也。
所著有《皇极经世书》六十卷,有《正蒙书》一十七篇,颐有《易》、《春秋传》一十卷。
虽未及著述,而门弟子质疑答问之语,存于世者甚多;
又有书、疏、铭、诗并行于世,而传者多失其真。
臣愚欲望陛下特降指挥礼官讨论故事,以此四人加之封号,在祀典,比于荀、扬之列,以见圣朝虽当禁暴诛乱、奉辞伐罪之时,犹有崇儒重道、尊德乐义之意。
仍诏馆阁裒集四人之遗书,委官校正,取旨施行,便于学者传习,羽翼六经,以推尊孟子之道,使邪说者不得乘间而作,而天下之道术定,岂曰小补之!
取进止。
按:《道命录》卷三,知不足斋丛书本。
钦宗 宋 · 胡安国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
《春秋》大居正。
凡得正而居者,天下莫不心悦诚服,无所待于号令而归焉者也。
自古人君多自旁支入继大统,则不得其正,故鲁僖公不书即位;
以少先长,则不得其正,故鲁闵公不书即位;
未尝受誓为世子,则不得其正,故鲁庄公不书即位;
不承国于君亲,则不得其正,故鲁隐公不书即位。
夫即位,人君之重事,以不得其正,而《春秋》削之,端本正始之义微矣。
陛下圣躬诞降于靖和皇后母仪天下之初载,此一正也;
上皇三十四王而陛下为之长,此二正也;
建号东宫,备物典策,告于宗庙,系天下之望十有馀年,此三正也;
躬受内禅,自道教一门之外,杀生除拜,军国大事皆得自专,此四正也。
履此四正而又有温恭之德,有俭约之行,有忧勤愿治之诚,有好谋纳谏之善,故一日端拱当极,而四方盗贼莫不鸟栖鼠伏,解甲以听朝廷之命,而戴白父老,相与扶杖,倾耳拭目,延跂嘉祐至和之治,以终馀生,冀得无憾。
此臣所谓天下莫不心悦诚服,无所待于号令而归焉之明效也。
惟昔有为之君,不敢矜其所已能者以自骄,必求进其所未至者以自益。
不召之臣不称颂其君之所已能者以为佞,必勉进其君之所未至者以为忠。
《春秋》大居正,如郑昭公亦正矣,然失国出奔,则直书其名,得国复归,则又绝其位。
厉公入栎,遂与其爵而不贬,何也?
己虽得正而无君德以居正,或暗而不明,或柔而不断,或疑忌而不宽,则人得取而有之矣。
是故大居正者道之常,《春秋》之正例也。
或与或夺者道之中,《春秋》之变例也。
明莫先于知人,断莫勇于任贤而去佞,宽莫大于藏疾而纳度外之雠。
陛下具四美,履四正,而又进于三德,则寰海可保,夷狄可服,祖宗之基业可以长守而勿坠矣。
求去疏绍兴二年八月 宋 · 胡安国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七、《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七、《伊洛渊源录》卷一三
由臣愚陋,致朝廷过举,侵紊官制,隳坏纪纲。
孟子曰:「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
臣待罪五旬,毫发无补,既失其职,当去甚明。
况胜非系臣论列之人,今朝廷乃称其处刘、苗之时能调护圣躬,即与向来诏旨责词,是非乖异。
昔公羊氏以祭仲废君为行权,先儒力排其说,盖权宜废置,非所施于君父。
《春秋》大法,尤谨于此。
建炎改元,凡失节者,非特释而不问,又加进擢,习俗既成,大非君父之便。
臣蒙睿奖,方俾以《春秋》入侍,而与胜非为列,有违经训。
傥贪禄位,不顾旷官,纵臣无耻,公论谓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