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陈绎飞白书碑记嘉祐八年十一月 北宋 · 吴充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九七、《金石萃编》卷一三五、乾隆《偃师县志》卷二八、《偃师金石遗文记》卷下、《偃师金石遗文补录》卷九
臣充友人陈绎丧其母,居于缑氏之野,间使人来告曰:「绎不幸少孤,今年春,老母以天年终京师,归葬于此。
未几而先皇帝弃群臣,遗制之来,斩焉在衰绖之中,无籍以通,不得与于朝晡之临。
招福寺昭陵复土,不得列于同轨之末。
拊心自悼,閒则抱赐书以泣。
赐书者,嘉祐八年正月先皇帝遣中使所赐御飞白字也,其下宝画存焉。
泣已,则又私自念:君赐如是,虽巾箱之秘,神明所护,非镂金石,不足以久。
贫无以家,唯先墓之庐有置锥焉。
将刊诸琬琰,为不朽之观,俾千万年子孙实宠嘉之,较之夸乡人以组、负遗弓而号者,不犹愈哉!
子状吾意」。
臣辞让不得命,因应曰善。
恭惟先皇帝之德,在臣民,在草木,在鸟兽。
其遗风馀烈,在史官,在宗庙器,在曼世之传。
其在笔墨文字者,特其土苴绪馀。
虽然,听政之隙,不用之于田猎声色而留意藻翰,如是之精,非天纵之圣,孰能与此哉!
陈绎河南人,少取进士第,有名声于朝而善为文。
其拜赐也,方为秘书丞集贤校理,观其意可知其人。
时嘉祐八年冬十一月十日京西诸州水陆计度转运使、兼制置路营田劝农使朝奉郎尚书兵部员外郎、充集贤校理轻车都尉、赐绯鱼袋、借紫臣吴充谨记并书丹。
朝奉郎、守殿中丞、知河南府缑氏县事、骑都尉陈知和题额。
故推诚保德崇仁戴功臣观文殿学士特进太子少师致仕上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四千三百户食实封一千二百户赠太子太师欧阳公行状 北宋 · 吴充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九八、《欧阳文忠公集》附录卷一
曾祖郴,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
祖偃,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尚书令
父观,皇任泰州军事判官,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尚书令追封郑国公
本贯吉州永丰县明德乡,年六十六。
欧阳氏之先本出于夏禹之苗裔,少康封其庶子会稽以奉祀。
历夏、商、周,以世相传。
越王勾践,传五世。
至王无疆为楚威王所灭,诸子皆受封于楚,而无疆之子蹄封于欧馀山之阳,是为欧阳亭侯,子孙遂以为氏。
后稍北徙青之千乘、冀之渤海
千乘之显者曰生,字和伯,以经为汉博士,所谓欧阳尚书者是也。
渤海之显者曰建,字坚石,所谓「渤海赫赫,欧阳坚石」者是也。
询、通父子显于唐。
自通三世,生琮,为吉州刺史
又八世,生万,为吉州安福
后世或居安福,或居庐陵
安福之六世孙即公曾祖也。
生八男:曰仪者,中南唐进士第,父母皆在,乡里荣之,命其乡曰儒林,里曰欧,坊曰具庆。
皇祖而下,始居吉水
至和中,析吉水永丰,今为永丰人矣。
曾祖仕南唐,为武昌检校右散骑常侍御史大夫
性孝友,乡里称之,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
曾祖妣刘氏追封楚国太夫人
皇祖少以文学称,献所为文,南唐召试,为南京街院判官
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尚书令
祖妣李氏,累封吴国太夫人
皇考少孤力学,咸平中进士及第
天性仁孝,居官决狱,主于平恕哀矜。
终于泰州军事判官,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尚书令追封郑国公
妣郑氏,累封韩国太夫人
皇考之捐馆舍,公才四岁,太夫人守节自誓,而教公以读书为文。
及公成人,太夫人自力衣食,不以家事累公,使专务为学。
及见公之身名偕显,而夫人寿考康宁,为善之报,岂虚也哉!
公讳修,字永叔天圣中进士甲科,补西京留守推官
王文康公荐,召试,迁镇南军节度掌书记馆阁校勘
以书责谏官不论事,谏官以闻,谪峡州夷陵县
光化军乾德,改武成军节度判官
范文正公经略陕西,辟掌书记,辞不就。
俄迁太子中允馆阁校勘
方修礼书,命权同知太常礼院,辞不受。
预修《崇文总目》,成,改集贤校理,遂知太常礼院
请补外,通判滑州
召以为太常丞知谏院赐绯衣银鱼。
未几,同修起居注
阅月,拜右正言知制诰,赐三品服。
出使河东,还,改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按察使
左迁知制诰、知滁州,改起居舍人、知扬州,徙知颍州
龙图阁直学士,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司,历尚书礼部、吏部郎中
韩国太夫人忧,服除,判吏部流内铨,入翰林学士,加史馆修撰勾当三班院
请郡,改侍读学士、知蔡州
留不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权知礼部贡举
右谏议大夫判尚书礼部,又判秘阁秘书省
侍读,辞不受。
同修玉牒,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
给事中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改群牧使
《唐书》成,拜礼部侍郎,兼侍读学士
嘉祐五年,以本官为枢密副使
明年闰八月参知政事,兼译经润文。
户部吏部侍郎,皆参大政
进拜左丞,出为观文殿学士刑部尚书、知亳州
熙宁初,迁兵部尚书、知青州京东东路安抚使
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
太原府河东路经略安抚监牧使,兼并、代、泽、潞、麟、府、岚、石路兵马都总管
三辞不受,徙知蔡州
熙宁四年六月,以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致仕,阶特进,勋上柱国食邑四千三百户,食实封一千二百户。
明年闰七月二十三日,薨于汝阴之私第。
天子闻之震悼,为之一日不视垂拱朝。
太子太师,恤孤治赙,皆从加等。
公为人刚正,质直闳廓,未尝屑屑于事。
见义敢为,患害在前,直往不顾,用是数至困逐。
及复振起,终不改其操,真豪杰之士哉!
居三朝,数十年间,以文章道德为一世学者宗师。
接人待物,诚信乐易,不为表襮。
诸生进者,与之抗声极谈,简直明辨。
至于贵显,终始如一,见者莫不爱服。
而天资高远,常人自不能与之合,公待之一也。
有所称荐,姑取其一善,后或毁公于朝,遇其人或其家厄且困,必力振之,曰:「吾行己不以喜怒私也」。
于经术务究大本,其所发明,简易明白。
其论《诗》曰:「察其美刺,知其善恶,以为劝戒,所谓圣人之志者,本也。
因其失传而妄自为之说者,经师之末也。
今夫学者得其本而通其末,斯善矣。
得其本而不通其末,阙其所疑,可也」。
不求异于诸儒,尝曰:「先儒于经不能无失,而所得固多矣。
尽其说而理有不通,然后得以论正。
予非好为异论也」。
其于《诗》、《易》多所发明,为《诗本义》,所改正百馀篇,其馀则曰:「毛、郑之说是矣,复何云乎」?
公幼孤,家贫无资,太夫人以画地,教以字书。
稍长,从闾里借书读,或手抄之,抄未毕而成诵。
公之举进士,学者方为时文,号四六
公就视之,曰:「此不足为」。
然切于养,勉为之,而人亦不能及。
故屡试有司皆第一,名声籍甚。
景祐中,与尹师鲁偕为古学。
已而有诏,戒天下学者为文使近古,学者尽为古文。
独公古文既行,世以为模范。
两汉后五六百年,有韩愈
之后又数百年,而公继出。
李翱、皇甫湜、柳宗元之徒,不足多也。
盖公之文备众体,变化开阖,因物命意,各极其工。
其得意处,虽退之未能过。
笔札精劲,自成一家,当世士大夫有得数十字,皆藏以为宝。
生平以奖进人材为己任,一时贤士大夫虽潜晦不为人知者,必延誉慰荐,极其力而后已。
后进之士,一为公所称,遂为闻人。
笃于朋友,尹师鲁圣俞、孙明复皆贫甚,既卒,公力为经纪其家,表其孤于朝,悉录以官。
他尝所与厚者,未尝遗也。
公既书责谏官以申范文正,坐谪夷陵,而尹洙、余靖亦连贬。
蔡君谟为《四贤诗》,世传之。
及范公之使陕西,辟公偕往,朝廷从之。
时天下久无事,一旦西陲用兵,士之负材能者皆欲因时有所施设。
而范公望临一时,好贤下士,故士之乐从者众。
公独叹曰:「吾初论范公事,岂以为己利哉?
同其退,不同其进可也」。
卒辞焉。
庆历初,公方登朝,数论天下事,为策以揣敌情及指陈利害甚众。
既而有诏百官上封事,公又上疏言三弊五事,力陈当时之所宜忧者。
仁宗谏官员,首预其选。
是时西师久,京东西盗贼群起,中外骚然。
仁宗既进退大臣,欲遂改更诸事,公感激恩遇,知无不言。
范文正公、杜正献公、今司徒韩公、司空富公皆辅政,公屡请召对咨访,责以所为。
既而仁宗降手诏、出六条,虚心以待。
后遂下诏劝农、兴学校,多所更革。
小人不悦,一时知名士见谓为党人矣。
公为《朋党议》以进,见集中。
温成后方有宠,公言前世女宠之戒,请加裁损。
燕王薨,议者以国用不足,请待丰年以葬。
公言:「士大夫家有所待而侈,不如及时薄葬,况天子叔邪?
且非所以示四方也」。
卒从公议。
澧州柿木成文,有「太平之道」字。
公言:「今四海骚然,未见太平之象。
太平之道,其意可推。
古帝王致之皆有道,得道则太平,失道则危乱。
今见其失,未见其得。
愿陛下忧勤万务,渐期致理。
其瑞木请不宣示于外」。
淮南转运使吕绍宁到任,进羡馀钱十万贯,公请拒而不受,以防刻剥。
陕西用兵之后,河东困弊,刍粮不足,言者请废麟州,或请移于合河津,或请废五寨。
公既使河外,为四议以较麟州利害,请移兵就食于濒河清塞堡,缓急不失应援,而平时可省馈运,麟州得不废。
又建言:忻、代、岢、岚火山四州军沿边有禁地,弃而不耕,人户私籴北界斛斗入中以为边储。
今若耕之,每年可得数百万石以实边。
朝廷从之,大为河东之利。
自西事后,河东歛重而民贫,道路嗟怨。
公奏罢数十事以宽民力。
公自河东还,会保州兵叛,遂出为河北都转运使
保州卒既降,大将李昭亮私纳妇女,通判冯博文等窃效之。
公发其奸,下博文狱。
昭亮惶恐,立出之。
保州之变,河北兵骄,小不如意,即谋为乱,人情务在姑息。
公乞假将帅权,事从镇重,以销未萌,河北卒无事。
保塞之胁从者二千馀人,分隶河北宣抚使恐复生变,欲以便宜悉诛之。
权知成德军,遇之于内黄
宣抚使夜半屏人以告公,公曰:「祸莫大于杀降。
保州叛卒,朝廷许以不死,今戮之矣。
此曹本以胁从,故得脱。
奈何一旦杀无辜二千人,且非朝旨。
若诸郡不肯从,缓之必生变,是趣其为乱也。
且某至镇州,必不从命」。
遂止。
公在河北,奏置御河催纲司粮运,边州赖之。
都作院于磁、相二州,以缮戎器。
仁宗公厚,尝论及当世人材,目公曰:「如欧阳某者,岂易得哉」!
常欲大用而未果。
及使河北,陛辞日,上面谕曰:「无为久居计,有事言来」。
公对以:「谏官得风闻,今在外,使事有指,越职罪也,况不得其实邪」?
上曰:「有事第以闻,勿以中外为辞」。
及党论大起,公极言请加明辨,势益危。
初,公妹适张龟正。
龟正无子,有女,非欧出也。
妹既嫠,无所归,以孤女偕来。
及笄,以嫁宗人晟。
张氏后以他事下狱,小人欲并中公,乃捃张氏资产事。
穷治久之,卒无有,犹贬滁上
公丁太夫人忧,既免丧,入见,仁宗恻然怪公发白,问在外几年,今年几何,恩意甚至,命判流内铨
小人恐公且复用,伪为公《奏乞汰内臣疏》,传之中外,宦者人人切齿。
内官杨永德阴以言中公,出知同州,而外议不平,论救者众。
上寻开悟,故冯翊之命卒不行。
公在侍从八年,多所闿益。
初,河决澶渊陈恭公为相,欲塞商胡,开横垄故道。
公言功大,恐不可成,徒劳人。
未几,陈罢去,新宰相复用李仲昌议,欲开六塔河
公言六塔不能吞伏,且复决。
再争之,不得。
既而果然,滨、棣、德、博数千里大被其害,仲昌等得罪流贬。
至和初,公奉使契丹契丹使其贵臣惕隐及北宰相萧知足等来押宴,曰:「非常例也,以公名重,故尔」。
其为外夷所畏如此。
公在翰林仁宗一日乘间见御閤春帖子,读而爱之。
左右曰,学士欧阳某之辞也,乃悉取宫中帖阅之。
见其篇篇有意,叹曰:「举笔不忘规谏,真侍从之臣也」。
学士院进文字,必曰何人当直,至公之笔,必详览之,每加叹赏。
嘉祐初,公知贡举
时举者为文以新奇相尚,文体大坏。
公深革其弊,前以怪僻在高第者黜之尽,务求平澹典要。
士人初怨怒骂讥,中稍信服,已而文格遂变而复正者,公之力也。
公之尹京,承包孝肃公之后。
包以威严为治,公一切循理,不事风采。
或以为言,公曰:「人材性各有短长,今舍所长,彊其所短,以徇俗求誉,我不能也」。
至宠贵犯禁令,又求茍免者,必寘于法,虽诏命有所不从,且请加本罪二等。
至今行之,由公奏请也。
公在枢密,与今侍中曾鲁公悉力振举纪纲,革去宿弊,考天下兵数及三路屯戍多少、地理远近,更为图籍之法,边防久阙屯守者大加蒐补。
数月之间,机务浸理。
尝因嘉祐水灾,凡再上疏,请选立皇子,以固天下根本,言甚激切。
及在政府,遂与诸公协定大议。
而先帝力辞宗正之命,公进曰:「宗室不领职事,忽有此除,天下皆知陛下将储以为嗣,不若遂正其名。
且判宗正寺,诰敕付閤门,得以不受。
今立为皇子,止消一诏书,事定矣」。
仁宗以为然,遂下诏。
及先帝初年,未亲政事,慈寿垂帘。
公与诸公往来两宫,镇抚内外,而危言密议,忠力为多。
至先帝亲御万机,内外肃然。
每诸公聚议,事有未可,公未尝不力诤。
台谏官政事堂论事,往往面折其短。
英宗尝面称公曰:「性直不避众怨」。
尝称故相王沂公之言曰:「恩欲归己,怨使谁当」?
且曰:「贫贱常思富贵,富贵必履危机,此古人之所叹也。
惟不思而得,既得而不患失之者,其庶几乎」!
彭思永、蒋之奇等以飞语污公,公杜门请付有司治之。
上连诏诘问所从来,二人辞穷,悉逐之,上亲遣中贵人手诏慰安。
公遂称疾,力解机务。
自嘉祐以后,朝廷务惜名器,而进人之路稍狭。
公屡建言:「馆阁育材之地,材既难得,而又难知,则当博采而多畜之,时冀一得于其间,则杰然出为名臣矣。
馀亦不失为佳士也」。
遂诏二府各举五人。
其后中选者往往在清近,朝廷稍收其用矣。
京师百司所行兵民、官吏、财用之类,皆无总数,中书一有行移,则下有司纂集。
公因暇日,尽以中书所当知者集为总目。
上有所问,宰相以总目为对。
公以祀假家居,上遣中贵人就中书閤取而阅之。
连典剧郡,以镇静为本,不求赫赫名,举大体而已,民便安之,滁、扬二州生为之立祠。
公在亳,年甫六十,表致仕者六,不从。
至蔡而请益坚,卒不能夺公志。
其勇退如此。
公平生于物少所好,独好收畜古文图书,集三代以来金石铭刻为一千卷,以校正史传百家讹缪之说为多。
晚年自号六一居士,曰:「吾《集古录》一千卷,藏书一万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壶,吾老于其间,是为六一」。
自为传以刻石。
尝被诏撰《唐书·纪》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
又自撰《五代史》七十四卷。
其为纪,一用《春秋》法。
于唐《礼乐志》,明前世礼乐之本出于一,而后世礼乐为空名。
《五行志》不书事应,尽破汉儒菑异附会之说,其论著类此。
《五代史》辞约而事备,及正前史之失为多。
公之薨,上命学士为诏,求书于其家,方缮写进御。
尝著《易童子问》七卷、《诗本义》十四卷、《居士集》五十卷、《归荣集》一卷、《外制集》三卷、《内制集》八卷、《奏议集》十八卷、《四六集》三卷、《集古录跋尾》十卷、杂著述十九卷,诸子集以为《家书总目》八卷。
其遗逸不录者尚数百篇,别为编集,而未及成。
公初娶胥氏,翰林学士、赠吏部侍郎偃之女。
继室杨氏,集贤院学士、谏议大夫大雅之女。
今夫人薛氏,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赠太尉、简肃公奎之女,累封仁寿郡夫人
男八人,女三人。
长女师,蚤卒。
次发,光禄寺丞
次女,蚤卒。
次奕,光禄寺丞
次棐,大理评事
次某,蚤卒。
次辩,光禄寺丞
次三男,皆蚤卒。
次女,封乐寿县君,蚤卒。
孙男四人,曰逊,曰宪,曰恕,曰愬,皆以公恩试秘书省校书郎
孙女六人,皆幼。
将以熙宁八年九月二十六日葬公于开封府新郑县旌贤乡之原,谨状。
熙宁六年七月日,枢密副使正奉大夫、行右谏义大夫上柱国赐紫金鱼袋吴充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