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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妖人冷清等事奏(二 皇祐二年春1050年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二、《包拯集》卷五、《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卷一五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近以开封府勘到冷清、高继安等,乞早行显戮,免惑中外。
况狂伪之状,灼然明白,决无可疑。
天地所不容,人神所共弃,岂宜引用常法,迁延不断?
此而可忍,孰不可恕!
兼风霾暴作,日色无光,上下蒙蔽之象,故天示此变,所以警悟人君如是之至也。
伏愿陛下察变异之来,顾宗社之重,特出宸断,速令诛夷,免奸邪之类别起衅端,寖成大患。
请安置鹿皮道者知谏院时作)1044年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二、《包拯集》卷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善为国者,必务去民之蠹,则俗阜而财丰;
若蠹原不除,治道从何而兴哉?
窃见兴国寺僧鹿皮道者绍宗,自残支体,稔怀奸诈,扇诱聋俗,聚集凶党,创修寺宇,镕铸佛像,糜费货宝,不知纪极。
方国家多事,财用窘急,岂容此辈恣行掊刻!
且佛者觉也,在乎方寸,假有万像之广,不出五蕴之中,但平等慈悲,即成正道,有为功果,非所崇尚。
唐朝欲造大像,狄仁杰上疏论列,即时罢役。
伏望皇帝陛下俯矜庶品,博采群议,凡所兴造,速赐禁止。
其僧绍宗,亦乞于外处安置,庶免惑众。
宋庠皇祐三年三月知谏院时作)1051年3月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皇朝文鉴》卷四六、《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六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三、《三续古文奇赏》卷九、《经济类编》卷三二、《文翰类选大成》卷一二七、《古今图书集成》铨衡典卷九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等今日中书传谕,奉圣旨宣示宋庠自辩及求退等事。
臣等蒙陛下擢任,处之谏垣,惟采取天下公议,别白贤不肖,敷闻于上,冀陛下倚任常得其人,以熙大政,不使贪冒非才者得以胶固其位,害败于事,乃臣等之职分,陛下所责任者也。
固不敢缘私诋欺,变白为黑,惑乱陛下耳目,动摇大臣爵位,以取奇誉,巧资身计。
斯亦臣等所自信,陛下所明照者也。
臣等昨于二月二十二日,具劄子论列宋庠,自再秉衡轴,首尾七年,殊无建明,略效补报,而但阴拱持禄,窃位素餐,安处洋洋,以为得策。
且复求解之际,陛下降诏,未及断章,乃从容遂止其请,足见其固位无耻之甚也。
今乃自辩,谓臣等议论暗合己意,臣等亦谓宋庠本意暗合天下之议论,斯不近于欺乎?
陛下所深察矣。
且云无过,则又不然。
臣等窃以前代至于祖宗之朝,罢免执政大臣,莫不以其谟明无效,取群议而行也。
何则?
执政大臣与国同体,不能尽心竭节,卓然树立,是谓之过,宜乎当黜。
非如群有司小官之类,必有犯状挂于刑书,乃为过也。
唐宪宗朝,权德舆宰相,不能有所发明,时人讥之。
俄以循默而罢,复守本官。
宪宗,聪明仁爱之主也;
德舆文学德行之臣也。
当时罢免,只缘循默,不必指瑕,未致罪名而然也。
至如祖宗朝,罢免范质、宋琪、李昉、张齐贤,亦只以不称职,均劳逸为辞,未尝明其过也。
近岁方乃摭拾细故,托以为名,扬于外廷,斯乃不识大体之臣,上惑圣听,有乖举措,非所以责大臣之义也。
宋庠岂无细过,臣等不言之者,盖为陛下惜此事体。
臣等所陈,惟陛下圣度详处,若以为是,则乞依前来劄子,早赐施行;
倘以臣等为谤讟时宰,敢肆狂妄,亦乞治正其罪,重行降黜。
臣等无任激切俟命之至。
张尧佐(一 皇祐三年八月知谏院时作)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三四、《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之四六(第三册第二五一九页)、《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八九
臣等伏见张尧佐除授宣徽南院使,制命始下,物议腾沸。
况臣等以言为职,岂敢私自顾虑,各为身谋哉!
直以诞告再行,若固守前议,复乞追夺,于朝廷事体亦似未安,所以进退皇惑,不即论列。
虽然,事体有必须裁制者,不可不深察,臣等不得不极陈也。
张尧佐怙恩宠之厚,侥求觊望,不知纪极。
始欲得宣徽使,今讫行前命,付与之矣。
虽出领近镇,将来必求入觐,即图本院供职。
以至使相重任,名器之大者,尽可阶缘恩私,无求而不获,必快己欲,以熏灼天下,此不可不深察也。
伏望思已前之失,为杜渐之制,特降诏旨,申敕中书门下,谕以尧佐比缘恩泽,不次超擢,享此名位,已为过越,将来更不令处使相之任,及不许本院供职,仍趣赴河阳任所。
庶几厌塞人情,防杜閒隙。
臣等不胜为国纳忠激切之至。
张尧佐(二 皇祐三年八月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三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九九、《古今图书集成》铨衡卷九三
臣等近以除授张尧佐宣徽使,以物议沸腾,曾具奏陈乞诏中书明降指挥,向去更不除使相,及不许归本院供职,仍促发赴河阳,庶几稍弭谤讟,未蒙俞允,实切忧虑。
臣伏以陛下凡事克己,鲜有过举,止于尧佐厚甚,不无众口交非。
若厌物情,理须降抑。
然自去冬力争此事,陛下幸赐开纳,天下皆仰圣度,能虚怀以徇谏也。
今来重申前命,所以不即论列,乞行追夺者,盖为朝廷曲全事体耳。
其如大恩不可频假,群心不可固违。
假之频则损威,违之固则兆乱。
伏望以国家至计为念,检会臣等前后所上劄子,早赐施行,不胜恳切之至。
张尧佐(三 皇祐二年闰十一月1051年8月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古今图书集成》铨衡典卷九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见张尧佐宣徽南院使淮康军节度使,兼景灵宫使,又同群牧制置使
制命一出,中外惊骇。
张尧佐久以非才,滥司大计,利权反覆,物论沸腾,臣等累次论列。
陛下欲务保全,乃曲假宠荣,并领要职。
求之前代则无例,访以人情则不安。
臣实忧危,罔知所措。
窃惟陛下临御以来,凡所行事,悉遵守祖宗旧制,未尝踰越。
若乃进用臣僚,于先朝则李至、丁谓,自尚书参知政事节度使钱若水旧任枢密副使,由工部侍郎只得观察使
于今朝则钱惟演枢密使兵部尚书节度使李士衡三司使尚书右丞李维翰林学士承旨刑部尚书陈尧咨翰林学士工部侍郎,并授观察使郑戬资政殿大学士户部侍郎并州二年,只授宣徽使,踰年方加节度使
此皆国朝之旧典也,自非德望兼著,亦不轻授。
尧佐何者,而兼是四职乎?
执政大臣,与国休戚,不能执守建明,曲有阿徇,成此过举,俾天下窃议,谓陛下私于后宫,不独于圣德有损,抑又事体不可之甚者也。
伏望陛下以祖业为重,以天下为意,免使奸倖有所窥伺,特出宸断,罢尧佐宣徽使之命,任以外镇,庶可稍息天下之议。
李昭亮(一 皇祐三年七月1051年7月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光绪《开州志》卷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等伏见宣徽南院使、新知澶州李昭亮,因赴任到阙朝见,复有指挥,且令本院供职。
虽天恩宽假,人欲必从;
然于事体有不可者,尤须为国家顾惜纲纪也。
窃闻昭亮延州日,尝累乞移近郡,而澶渊据北道之会,扼大河之津,朝廷素择重臣以镇之,是委遇之意不为不优矣。
州境与畿甸相接,兼得以便私家之事,如昭亮所请,不为不从矣。
以至增南院宣徽之重,诞告于廷而遣之。
今始得觐,又欲遂留京师,前命废而不行。
昭亮计,诚可矣,恐非朝廷所以命大臣,而大臣于出处閒自持慎重之体也。
外议多云比来河流颇虞决溢之患,昭亮以此恳辞不去,又不可之尤甚者也。
古所谓大臣者,能与天下国家同其休戚也。
今其名位兼中外之重,亦可以同休戚矣。
而计较一小利害,不肯宣力,矧天下利害固有大于此者,朝廷欲谁使哉?
大臣举措果如此,将何以励小臣哉?
伏望陛下依前降指挥,趣令赴任,上以全出命之体,下以存承命之信,无复开侥倖觊觎之路,由大臣始。
事体所系不细,臣等故敢极论之,惟望圣虑,必赐裁择。
李昭亮(二 皇祐三年七月1051年7月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见宣徽南院使李昭亮近移知澶州,到阙朝见,遂乞留京师,复求边任。
臣等寻具论列,蒙指挥赐告三月,满日赴任,候边帅有阙,许令就移。
未逾数日,却除昭亮真定府,移李昭述秦州,替吕公绰赴阙。
中外闻之,无不竦骇。
昭亮先在延州日,累求便郡,朝廷优进职名,特移近辅。
既而又图边任,遽有此命。
是可否在于昭亮,而朝廷之命令不行,此岂大臣之所为哉?
昭述初授成德,公议已为不允。
所莅之处,惟务姑息,在成德尤甚。
秦州密接蕃部,最为巨屏,兵马素经训练,习知节制,乡来未尝轻授。
若一旦令昭述处之,遂用成德之政,必致士卒骄横,缓急决不可用,俾陕西沿边诸镇传闻,害事岂不大哉!
伏望圣慈特降指挥,趣令昭亮依旧发赴澶州昭述别与一郡,或且令在任。
公绰候将来满日,别选臣僚移替。
如此,则朝廷命令必行,不使侥倖觊觎之人得计,则纪纲自正矣。
事体所系不细,臣故敢再三极论之,必望圣虑裁择。
丁度孙甫事乞辨明奏庆历四年冬1044年冬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等窃闻翰林学士承旨丁度累上劄子,称于召对日奉圣旨面谕,右正言孙甫会上殿求入两地。
丁度乞赐辨證,至今未见指挥,物议喧然。
窃缘任用大臣,出于圣断。
丁度实曾上殿妄自求进,颇失事体,或孙甫所言虚诳,中伤近列,即乞各与辨明,特赐行遣。
丁度、孙俱处侍从之班,日被顾问,今互有论列,未辨曲直。
若朝廷姑务含容,不行降黜,则好进者无所警惧,言事者得以离閒。
疑惑圣听,隳紊朝纲,无甚于此也。
欲望圣慈将丁度累上文字,早赐降出施行。
郭承祐(一 皇祐二年八月1050年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等近曾再具论列郭承祐,以其上僭不法等事,乞朝廷重行降黜。
今闻改差许州部署,虽罢知州之权,然依前为节度使
承祐所损无几,于朝廷令则所损至重至深也。
何则?
承祐以亲以旧,曲被优恩,有大罪而蒙生全,无微功而叨将领,便蕃富贵,出入宠荣。
假使杀身,未能报德,而乃恣逞奸慝,渎乱国经。
身拥节旄,而姑息士卒;
职邻枢近,而僭越典常。
命之抚俗而残民,委之留务而生事。
喧然众口,谓之蓄谋;
迹其用心,实亦不顺。
此而可恕,则天下之恶无不可容者矣。
虽人主曲全臣下,过示优矜;
而凶人不顾君亲,胡为惕厉。
况当熙洽之际,敢萌跋扈之为,是诱藩臣,非曰戎首。
若不痛绳以法,斯则漏彼吞舟,使包藏祸乱之人,何以戒惧而自戢哉!
兼臣等仍闻承祐南京,非理决配过人及一二百数。
杨孜分析,才四十五人而已,实有未尽,意其谓何!
臣等乞再下南京,令子细分析承祐在任日决配过军人百姓,依法不依法,作两项声说的实数目闻奏。
候文字到日,乞朝廷别赐裁处。
郭承祐(二 皇祐二年1050年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等已三次论列郭承祐,乞朝廷据其迹状,重行降黜。
至今未奉俞旨,臣等实以为忧。
然所忧者,非谓以言未从及身计也。
诚忧国家威令不行,则凶人无以戒惧,开奸宄之隙,发贼乱之萌,贻戚将来,固不细也。
圣人思患预防,君子见几而作,皆慎于微小,则其祸易除。
及事变之后,虽有智谋,即能戡定,所伤亦已多矣。
承祐猖獗,奚足顾忌?
但因之生事,则祸亦不轻,臣等所以区区不能自止也。
传曰:「除君之恶,惟力是视」。
臣等虽其力微,不能感动天听,以摧压横猾;
至若自爱其身,遇事面从,则不忍也。
陛下何惜一倖臣,不正其罪,使威令行,朝廷肃,明示四方之臣庶邪?
臣等实甚惜之。
伏乞检会前来劄子,必赐施行,无任恳激之至。
李淑(一 皇祐三年十月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五
臣等伏睹除授李淑翰林学士,兼端明殿学士侍读学士者。
窃以李淑丁忧閒,只带侍读端明两职,尝坐吟咏刺斥前朝,语涉怨尤,事干烈祖,以此差知南京,自陈亲老,遂乞侍养,相次又却充职。
当时物议以谓才乞养亲,遽乃求仕,无致养之乐,有谋身之端。
又以其前过至深,不可处之亲近。
群言未息,旋即居忧。
今来服除,始还旧贯,仍居学士之职,乃处禁林之重,何故崇署之至如此哉?
臣等所未喻也。
李淑素行,前后言者多矣,陛下亦具悉矣。
臣等不复一一陈数,但指其甚不可者,陛下裁处,无使万世之下致讥于朝廷,则臣等之责塞矣,非于李淑有嫌隙也。
臣等读《汉书》,见辕固与黄生争论于景帝前,及汤、武受命事,当时犹为隐避,不终其说。
汉景帝与汤、武相去千馀年,非其祖宗,尚乃置而弗论。
何则?
嫌其类也。
仲尼之将圣,于区区鲁国,亦为之讳,盖礼则然矣。
李淑父子蒙国厚恩,其身久处清华,官职俱显。
祇以累守外郡,未获大用,意怀怨愤,遂假前代为名,讥切本朝,迹其用心,诚罪不容诛者也,暨缘群议,稍示薄责,乃曲辨,益肆妄端,欲遂一己之非,以易大典之序。
此而可恕,谁不可恕哉!
又于吕夷简墓志有「遏猾鸡晨」之语。
臣等伏以陛下奉事章献太后,于母子之际无纤毫之閒,烝烝孝治,格于群黎,谓之「鸡晨」,实累上德。
其中更有甚不可者,臣等不忍言也。
淑之所为,敢尔悖慢,陛下仁恻,笃顾旧物,虽隐其甚恶,不赐显诛,在乎物情,已为恩贷。
今又增一学士,处之禁涂,众议喧喧,实甚不平,况母年八十,别无侍子,臣等伏望陛下宸断,落其翰林学士,与一外任,或令侍养。
如此,则怀奸隐慝之臣有所戒惧,不敢谤讟矣。
李淑(二 皇祐三年十一月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
臣近者两次论列,以李淑前过至深,不可处之亲近,乞与外任,或令侍养。
今闻祇罢翰林学士,依旧充侍读之职。
李淑父子荷国厚恩,荣幸俱极,辄敢私怀怨望,讥切祖宗,非所宜言,天下共愤。
汉宣帝时杨恽但以怨刺之言,尚坐弃市;
罪状,不赐显戮,已为宽贷。
兼母年八十,别无侍子,在乎礼律,不合从政,而贪冒宠利,殊无畏惮。
且陛下日御讲筵,博经义,当用笃厚方正之士,以备师臣之列。
岂宜以奸险悖慢之臣,得预进读于前哉?
此尤不可之甚者也。
伏望陛下检会臣前后劄子,特出宸断,与之外任,或令侍养,庶几稍塞中外之议。
张若谷1044年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引年致政,抑有定规;
殉禄贪荣,颇伤清议。
窃见龙图阁直学士兵部侍郎、知洪州张若谷,年近八十,自登膴仕,亟践清涂,久越既耄之年,未有乞骸之请。
虽圣朝眷待近侍,进退以礼;
而大臣去就之义,安可罔然不知?
伏况江西重地,为一都会,兵赋繁盛,控扼上游,尤在得人,以之镇靖。
兼检会御史台先有起请,乞行颁示;
张若谷未能引退,尚此冒居。
人之寡廉,一至于是!
欲乞申明前命,谕之致仕,或与别移一郡。
王逵(一 庆历五年冬或六年夏)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
臣访闻江南西路转运使王逵行事任性,不顾条制,苛政暴敛,殊无畏惮,州县稍不徇从,即被捃拾,吏民无告,实可嗟悯。
王逵先任荆湖南路转运使日,非理配率人户钱物上供,以图进用。
山下居民苦于诛求,逃入蛮洞,结集凶党,致此大患,于今未息。
沿江重地,幅员千馀里,财赋户口尤盛,亦与蛮界接连,不可久任匪人,窃恐为国生事。
杨纮但以体量官吏过当,尚降差遣
王逵害民蠹化,众议不容。
欲望圣慈特与降黜,则天下幸甚。
王逵(二 庆历五年冬或六年夏)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
臣近以江南西路转运使王逵所为任性,加以残酷,不可令久居表率之任,乞降差遣
窃知下本路提刑司体量。
提刑转运使俱是按察之官,事相关连,宁无私徇?
纵使情状的著,恐未必能遵朝旨。
王逵先任荆湖之日,以非理配率钱物,臣僚奏劾,降知池州
寻该赦宥,移福州
未几,又自扬州移今任。
虽遇霈泽,弃瑕录用,然刻暴之性难以悛改。
凡所为事,布在朝野,无不具知,且非暧昧。
臣与王逵素不相接,但以物议不允,须至上言。
伏望圣慈特出宸断,只令依杨纮例,降一小郡,所贵天下酷吏稍知警惧。
王逵(三 皇祐二年冬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
臣近者两曾上言,以新授淮南转运使王逵,累任皆以惨虐不法,降黜差遣,纵该赦宥,不可复任职司,乞追还敕命,至今未蒙施行。
王逵前后三四任转运使,惟务掊尅生灵,凌辱官吏,任性率易,不顾条制。
虽朝廷未欲废弃,只与一郡,已是宽恩,于何损?
且赦文优厚,所以轸念黎元之至意也。
淮南幅员数千里,最为富庶,财赋错出,朝家仰给。
若命酷吏为之职司,而令一路之民独受其患。
是一夫之幸,而一路之不幸也,窃恐伤陛下爱民恤物之心。
薛绅、杨纮止以体量官吏过当,别无罪状,尚降任使,未与牵复。
王逵所在残暴,猥滥之状,彰灼如是,而上下蒙蔽,曲加擢用,亦何以示惩戒于后哉?
实为朝廷惜之。
欲望圣慈特降指挥,令只依薛绅、杨纮例,与移一藩郡,则为害差小。
王逵(四 庆历六年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
臣先曾上言,以江西转运使王逵行事任性,所为酷暴,不可令居表率之任,乞降差遣
寻蒙中书劄子下本路提刑司体量。
无何,提刑高良夫未到閒,提刑李道宁又移知泸州,却系王逵权兼管勾
洎见朝廷指挥,必是妄疑前知洪州卞咸到阙说其残虐之状,遂令诸色人等首告卞咸在任事件,一面差官根勘。
卞咸替罢,近及一年,以朝廷体量之故,即虚有猜嫌,方行捃拾,以逞私憾。
又令前提刑李道宁录状举留,乃是轻侮朝廷之甚。
所有卞咸被人陈告不法之事,乞从别路差官照勘。
王逵不可令更在本任,亦乞与移别处差遣,免致锻成大狱,枉陷非辜。
王逵(五 皇祐二年十一月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九
臣伏闻就差知徐州王逵淮南转运使,中外闻之,无不骇愕。
王逵累任荆湖南北路江南西路转运使,并以所为惨虐,黜降差遣
昨任河东转运使,恣性狂率,愈甚于前。
未几降知光州,又改今任。
虽该霈泽,弃瑕录用,然刻暴之性,难以悛改。
凡所行事,布在朝列,无不具知,固非暧昧。
且陛下轸恤生灵,惟恐不及,岂忍以一方民吏,俾王逵残害?
伏望圣慈特赐追寝诏命,且令依旧知州
王逵(六 皇祐二年冬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
臣近者上言,以就差王逵淮南转运使,乞追还诏命,且令依旧知州,未蒙施行。
王逵先任荆湖南路转运使日,非理科率人户钱物,致山下居民苦于诛求,逃入蛮洞,结集凶党,为国大患,近年方息。
臣僚论奏,遂降知池州
次任江南西路转运使,又枉行徒配民吏不少。
寻朝廷下本路提刑司体量,乃妄疑前知洪州卞咸到阙说其残虐之状,遂行捃拾,以逞私憾。
凡追摄干系五六百人在禁,锻成大狱。
及别路差官再勘,仍推究出王逵罪犯尤多,朝廷亦不曾尽理施行,却除河东转运使
自到本任,凡所行事,愈更率易,殊无畏惮。
寻以旧事发觉被劾,祇降知光州,未几又移今任。
虽该霈泽录用,缘王逵奸险惨毒之性,无改悔之理。
淮南财利错出,中外仰给,发运司岁运军储六百万石,亦藉本司公共协济,方能办集。
王逵狠愎任性,必致违戾败事,不止一路官吏军民独受其害矣。
据其事状,众议所不容,岂可更令居表率之地?
且与一郡,乃是朝廷之宽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