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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二 皇祐三年十一月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
臣近者两次论列,以李淑前过至深,不可处之亲近乞与外任,或令侍养
今闻祇罢翰林学士依旧侍读之职。
李淑父子荷国厚恩荣幸俱极,辄敢私怀怨望讥切祖宗非所宜言,天下共愤。
汉宣帝时杨恽但以怨刺之言,尚坐弃市
罪状,不赐显戮已为宽贷
兼母年八十,别无侍子在乎礼律不合从政,而贪冒宠利,殊无畏惮。
陛下日御讲筵,博经义,当用笃厚方正之士,以备师臣之列。
岂宜以奸险悖慢之臣,得预进读于前哉?
此尤不可甚者也。
伏望陛下检会前后劄子特出宸断,与之外任,或令侍养庶几稍塞中外之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