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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师治之本论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刘左史集》卷三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有二焉,一曰形,二曰道。
含二气之精,钟五行之秀,首圆象天,足方象地,视明而听聪,貌肃而言义,人之形也。
父子之恩,君臣之义,夫妇之别,宾主之礼,朋友之信,人之道也。
形与道具,则人所以为人者尽矣!
虽然,天地能肇人以元而不能与人以形,父母能与人以形而不能化人以道。
则夫统而正之,教而成之,使人日由于道;
饥而食,渴而饮,以相与群而不乱者,得无自而然哉?
君师者,所以化人于道者也。
荀卿以为治之本,而列诸天地、先祖之后,以为礼之三本。
善乎,其推明之也。
窃尝谓人生于天地之间,其不能无群也久矣,羽毛不足以禦寒暑,爪牙不足以供嗜欲,雪霜风雨之苦暴于外,则必挽草木,治宫室,缉丝麻以成之。
饥渴、男女之欲役于外,则必凿井泉,播黍稷,合夫妇以成之。
力不能兼通也,必有士农工商以成之。
智不能独任也,必有乡党朋友以成之。
夫以一人之身,而与是数者之众相与为群于天下,纷纷藉藉,未易以亿万计。
于斯时也,法度不立则力强者乱,兵强者叛,智强者谲,几何而不趋于乱乎?
仁义不明,则居迷于所为,行迷于所之,冥然无知,以蹈祸机,几何而不底于悔乎?
祸乱并作,顾虽有天地之功,父母之恩,亦将无所奈何。
则夫秉法度之权,修仁义之教,以相班治,以相训迪者,是乃所以补天地不全之功,成父母不及之恩,君师之法岂不大哉?
《诗》曰:「岂弟君子,民之父母」。
孔子曰:「视予犹父也」。
夫父母之功亦大矣,而古之人以君师配之者,其功同也。
其功同,则事之之道同。
就养之方,服勤之久,闻命之恭,著在礼经,略司考矣。
观周之季,礼之见于世者,有若齐女之候奔者,问父先其君。
孔门之议服者,丧师视其父。
则其事之之礼为何如哉!
虽然,礼有三本,其道一也。
事君无可去之理,而孔子于鲁则去之。
事师无可逃之理,而孟子乃使夷之逃墨。
何也?
盖父母者,天之合,以形言也,形可逃乎?
君师者,人之合,以道言也,茍非其道,则其所资以为治者,已亡其本矣,何礼之有?
是故君道然耶?
高克去其君,是孔子之罪人也。
不然,则孔子亦将去鲁矣。
师道然耶?
而陈相背其师,是孔子之罪人也。
不然,则孟子方且使夷之逃墨矣。
二者或去或不去,虽出于礼之变,然其所以事之之实,盖无异致也。
传曰:「父生之,君治之,师教之」。
故事三如一,此礼之所以大也。
然则荀卿之论,其亦生之事之之礼乎?
观其名篇,断可识矣,学礼者不可不察也。
义胜利为治世论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刘左史集》卷三
好义欲利之情,人之所两有也。
二情交战于胸中,义尝难持于所守,而利尝易溺于沦胥,此人之情所以轻义而逐利,而争乱之祸自此炽矣。
先王以谓人之欲利之情,吾固不能绝其欲也,必将廓义风以耸动之,俾其皆知义之可尊,而利之不足尚,而视不义之得,若纳沟中之污,常恐浼我者,则名节奋而争乱息矣。
义之与利,犹阴之与阳也。
阴可使佐阳,而不可使胜阳。
道常饶,阴道常乏,然后万物生也。
利可使和义,而不可使胜义。
义必常重,利必常轻,然后天下治也。
昔之人君所以成极治之隆者,未有不本诸此。
以古考之,营国面朝后市,欲其先义而后利也。
市师所莅之次谓之思次,欲其见利而思义也。
士之所受之田谓之圭田,欲其以义而受利也。
而又择其长以相统正,比其人以相纠受,或是其贤,或黜其不肖,凡此皆所以示民以义之为重,利之为轻。
是以天下之人知义若是之重,故不敢弃义而逐利;
知利若是之轻,故不敢趋利而犯义。
闺门之内,子尽其孝,而无好货不顾父母。
朝廷之上,臣致其忠,而无好货不顾其君。
乡党之间无利合之友,关市之廛无饰伪之为。
出而田野无争畔之夫,远而道路无拾遗之人。
举天下之大臣,皆趋乎羞恶之端。
凡不以义而得者有所不为,故无争夺之患,无祸患之变。
中正之俗成,节义之风著,狱自此息,刑自此措。
三代之君所以登太平之盛,而后世莫之及者,由此道也。
汉武之君不审夫治乱之原存乎义利之间,区区辟地于匈奴,任掊克之吏,头会箕歛,以启天下好利之心。
当是时,盗贼并起,直指使者仅能胜之,故史家讥其彫弊。
虽其法度文物之盛,而不能谓之治世者,抑有由矣!
董仲舒所以救当时好利之弊,而欲以教化堤防之也。
呜呼,义利之心人兼有之。
然好义者常寡,而徇利者常多,故孔子贬无骇以塞利之原,孟子宋牼开义之路,凡以救其弊而已。
达瑞节同度量成牢礼同数器修法则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一、《刘左史集》卷二
立法而授之侯者,王也;
奉法而施之民者,侯也。
先王之于诸侯,列之爵,分之土,岂私厚之哉?
王行法,于是乎在。
然而人之情也,远则易恣;
法之也,久则或弊。
以易恣之人,奉或弊之法,苟不有人以稽正之,则礼法乱于僭拟,法度坏于因循,异政殊俗,莫之统一,而先王所恃以维持天下者,将不几于废弛乎?
是故周官之制,每于十一岁之久,必使行人之官以巡天下之邦国,达瑞节,同度量,成牢礼,同数器,脩法则者,凡以考正诸侯之治故也。
盖瑞以合验,节以示信,而用之交四邻者也。
度以度长短,量以量多寡,而用之以平百物者也。
牢礼者,若行人礼九牢之类,用之以礼宾者也。
数器者,若典命各视其命之数,用之以为仪者也。
法则,凡制而用之者也则,则凡揆而制之者也。
夫邦国之地,封疆百里,比之王畿,虽曰壤地褊小,然所以交四邻,平百物,外之礼宾,内之饬己,与夫制而用之,揆而制之,一皆有赖于数者之法,一法不举,弊之源也。
则欲抚于邦国者,可不考而正之哉!
何则?
瑞节所以为信也,瑞非其瑞,则朝会有辞,节非其节,则门关有禁,而邦交有不达之国矣。
今也,六瑞之用,辨其圭璧,六节之物,异其金竹,所以达之也。
度量以为平也,布帛长短同而度不相若,五谷多寡同而量不相若,则童子有适市之欺矣。
今也五度之则,正其分寸,五量之容,辨其龠合,所以同之也。
牢礼之具,所以礼宾也。
诸侯九牢,则疑于公而不成其为侯矣。
子男七牢,则疑于伯而不成其为子男矣。
今也牢以命而为之礼,使之无亏焉,所以成之也。
数器之节所以辨等也,侯伯以七为节,而僭于九,则异于侯伯之礼矣。
子男以五为节,而僭于七,则异于子男之礼矣。
今也器以命而为之数,使之无亏焉,所以同之也。
道与时变,法随俗易,昔之所成,今见其亏,昔之所得,今见其失。
亏者补之,失者救之,此法则之损益有不可已者,所以修之也。
瑞节也,度量也,牢礼也,数器也,此法之大常所不可得而变易也,故达之成之同之法则也,此法之小变所可得而损益也,故达之。
大常者,使之同而不可踰,所以成法之善;
小变者,与之脩而无弊,所以救法之失。
一常一变,而邦国之法尽在是矣。
孔子曰:「谨权量,审法度,四方之政焉」,此之谓也。
虽然,先王之抚邦国,岂一日之积哉?
存省及于五岁,则察而治之者,既至于三矣。
书命及于九岁,则谕而协之者,又至再矣。
犹以为未也,于是有十一岁之考。
考之悉矣,于是有十二岁之巡守
察之不若谕之为益,谕之不若考之为详,考之不若巡守之为大。
故自修法则而上,行人之事也。
至于巡守,则王往治焉,此先后详略之序也。
然王之巡守非可遽治也,是必行人考之于先,然后王乃巡之于后。
考之于先,不为慢令,巡之于后,不为罔人。
是故变礼乐而不从者,可得而流之也。
革制度而为叛者,可得而讨之也。
讨流之罪重矣,而先王行之不惮者,亦有行人蚤正其事而已矣。
是以王者之治至简而详,至约而博,有功诸侯,莫不各谨尔度以承天休,无或乱常以干先王之诛。
《书》曰:「惟周王抚万邦,巡侯甸,四征不庭,绥厥兆民」。
此其致治之效也。
虽然,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此舜巡守之日也。
而《周官》之制,乃使行人考于前期之一岁,何哉?
盖帝者之政富于德,仪物少而用度省,则巡之五岁为已数矣。
王者之政富于业,仪物多而用度费,则巡之十二为已疏矣。
数者易治,疏者难察,则行人蚤正其事以为之先,尤周政之不可忽也。
至于来岁,则王又考之矣。
《书》曰「考制度于四岳」,此之谓也。
方是时也,巡守至于十二岁之久,而未闻以疏为患者,盖达法则,同数器,一度量,谕礼乐,而正人合方氏掌交之官,岁时往来,既谕之矣。
至十一岁,则行人又考之。
及将巡守,则职方氏又戒之,以其法备、其官众故也。
逮夫法坏于后世,而行人之属亦废而不修,于是诸侯之政乱矣。
卫请繁缨,数器乱矣。
两国为之交质,何有于瑞节?
诸侯皆去其籍,何有于法则?
是数法者,皆先王所以维持天下之具,而乃废弛如此,宜乎悯乱于后世,而欲行政于四方者,犹以权量、法度为心焉。
呜呼,使之得行其道,则仲尼之烈是亦周公而已,岂不惜哉!
以周知天下之故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一、《刘左史集》卷二
以天下望一人,则受责为甚重;
以一人临天下,则用力为甚微。
夫以甚微之力而任至重之天下,如必身亲而后为之,则列土至广,列侯至众,吾之足力有不给矣。
万民利害,庶政得失,吾之目力有不周矣。
足不给,目不周,莫为之恤耶?
则得此而遗彼,举一而废二,为人君者几何不负天下之望哉!
是故周之盛时,设为小行人之职以巡邦国之诸侯,治其事故,而因以察邦国之政,民之利害,事之得失,天时之变,人治之常,一皆载之书,以告于王焉。
是以执要之君,有不必足迹接乎诸侯之境者,以有此官为之巡行故也。
不必目力察乎千里之外者,以有此书为之稽考故也。
得其人以载其书,则天下之事有不足知者矣!
故其职曰「以周知天下之故」。
夫故者,有所因而使然者也。
天下之理,物无常是,亦无常非,是非代更,与时无止。
先王之制,岂以有涯之力而穷无止之时?
万民之事利而无害,诸侯之政得而无失,四时之行顺而无忤,而皆出于常然者,先王于此亦无所用知矣。
王颁常法以授之诸侯,侯奉常法以施之民可也。
奈何民无常利,政无常得,时无常顺,而乖戾之变有出于所遭之故者,不有以知之,则天下之不治有不基于此乎?
是以先王之于邦国也,必因行人使于四方以致其察焉,吊丧恤贫,补灾赞善,行人之为使也;
万民利害,庶治逆顺,凶荒悖乱,康乐和亲,行人之为书也。
使者,行人之职,而书其政治者,特因之而已。
故先王之五物皆曰令者,所以遣其出也。
后之五物皆曰反命于王者,所以纪其归也。
其出也,于以同休戚,王之仁也。
其归也,于此察政治,王之智也。
行人一出,而王之仁智两得焉,岂不曰法之善哉。
虽然,行人所书,特天下之故而已。
周知其利害者,职方氏之书也。
周知其治者,司会之书也。
职方者,九州之图,一定之常典而已。
司会者,四国之治,三年之成功而已。
天下之事,固有昔是今非,而不出于一定;
日改月化,而不待于三年者,行人之书安可略耶?
噫,先王既以其身当天下之任矣。
天下之利害,吾身之休戚也。
有人于此,疾疢之不知,视听之不闻,而人以四体为不仁矣。
况以天下之利害,而为人上者,曾不闻知而加恤焉,其得谓之仁乎?
孔子曰:「致五至,行三无,四方有败,必先知之」。
此言其道也。
小行人曰:「凡此五物者,每国辨异之,以周知天下之故」。
此言其法也。
道者先王所以治心,法者有司所以纪事。
先王之时所以能使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者,岂特其道足以自致哉?
行人之书抑有助焉。
后世堂上之治远于百里,堂下之治远于千里,彼其一堂之间且不及知,况欲知天下乎?
师氏以美诏王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一、《刘左史集》卷二
任己者不足,资人者有馀;
好大者不足,积微者有馀,天下之理也。
君子于此有贵于学者,岂以人固有馀于己,微固有馀于大哉?
己者人之类也,资诸人斯足以成己矣。
大者微之积也,积于微,斯足以成大矣。
故虽以王者之尊,道隆德备,而必资于师氏之官以美语之者,岂不以资人而积微者有在是乎?
美者,充实之谓也。
充实而未至于光辉之大,则虽美也,犹谓之微而已。
盖善之初生,其端甚微,若火之始然,一扑之可灭也;
若泉之始达,一障之可塞也。
有能充之,则燎原之烈,成渊之量,自此以成,人之为善,何以异此?
自充实之美进而至于光辉之大,则吾王为大矣。
自光辉之大进而至于化,则吾王为圣矣。
自化之之圣进而至于不可知之神,则吾王为神矣。
夫进王于神道,虽非师氏之所能,而诏王以美,为之开端者,实师氏之功也。
孟子曰:「左右前后皆薛居州也,王谁与为不善」?
茍非其人,则谗谄日进,忠信日退,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有不保其萌者矣。
一齐人傅诸,众楚人咻之,有不能正其言者矣,尚何足以成盛德者乎?
是故先王之时,既择师氏之官以诏王矣,又使之王举则从者,为是故也。
虽然师一也,有曰太师者,三公之职也;
有曰师氏者,中大夫之职也,而郑氏乃以师氏即王之三公,失之矣。
先王设官,以道之至者为公,德之中者为大夫
公与王所论者道,大夫所诏者美,其职之小大固不同矣。
故称公以师则曰太,称大夫以师则曰氏者,义可见也。
然而师氏卑矣,不嫌于称师者,盖善之所在无贵贱,吾知师其道而已,庸讵知其人之为贵贱耶?
观先王名官之意,而尊德重善有若此者,则其诏王以美,盖无有一言之不听者矣。
为师氏者而有隐衷焉,其先王之罪人乎!
时见曰会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一、《刘左史集》卷二
先王之正名宾礼,岂苟然哉!
因时以制礼,因礼以定名,如斯而已矣。
盖礼有出于四时之常者,朝觐宗遇是也。
礼有出于一时之故者,时见之礼是也。
礼之常者在天有时,在国有经,不待镇圭之命,而四方诸侯各以时至,故名斯礼者,亦各因其时义以道其勤而已。
至于无常之礼,特出于一时之故,而非素期焉者也。
当是时也,非天子有以命之,则诸侯莫知所赴。
然则名是礼者如之何?
亦曰惟我所以集而合之者以命焉可也。
大宗伯曰「时见曰会」,其意如此。
何则?
朝觐宗遇,四时之常礼也。
春者一岁之始,犹日之有朝焉。
夏者万物相见,犹人之有宗焉。
以春为朝则秋为夕,而暮气衰矣。
于此而见,可谓勤矣,故秋为觐。
以夏为相见,则冬为相辨而各归根矣,于此而见,是邂逅也,故冬曰遇。
此四礼者,皆有常期,则正名其礼,岂他求哉?
因时而已。
若夫王国有可议之政,侯方有不宁之变,于是将合诸侯而命事焉。
苟俟四时之朝而后图之,则失事之几矣。
于是为坛于国门之外,而集四方之诸侯以施政教,以行禁令,以命征伐,以修诅盟,是皆出于一时之事,而非诸侯之常礼者也。
会非常礼,唯上之命然后集而为一,则命名之义不可以他求也,其唯会之云乎。
《书》曰「会其有极」,传曰「会之有元」。
会之为义,言会诸侯而归于一也。
此必有以会之,然后彼来会焉,亦犹岁计之会,凡以会众要而为之总而已矣。
昔者孔子作《春秋》也,内为志则曰及,外为志则曰会。
时见者,虽诸侯之礼,实天子之志焉,书会之义,其亦本诸此乎?
虽然,会者君之礼也,一人之事也。
故岁计之会,惟王省之,时见之会,惟王用之
考之于经,盖未有诸侯而言会者,而春秋之时称会者一何多耶?
故圣人列之于经,不没其实,以著其罪。
晋侯天王河阳,则圣人之讥深矣。
昔者惟王有会,今则诸侯而会矣。
昔也惟王召臣,今则以臣召君矣。
故欲观周之盛衰,非他求也,于会见之矣。
方其中兴也,宣王会诸侯于东都。
及其浸衰也,会不行于天子,而行于诸侯;
又其极也,会不行于诸而行于夷狄。
呜呼,周至于此不复振矣,此圣人所以伤之也。
后之记礼者,狃于所闻,方且以诸侯相见于隙地亦谓之会,是焉知先王之礼耶?
王大旅上帝何以谓之旅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一、《刘左史集》卷二
先王之制祭祀,夫岂一端而已哉!
无事而祭者,礼之常者也;
有故而祭者,礼之变者也。
礼之常者,五帝固有方矣,百神固有职矣,欲以祭之,则即其常位可也。
若夫礼之变者,特出于一时之故,而非若无事之时为裕也。
举尊而不及卑,举大而不及小,则非所以祈福于百神,于是即上帝之位而会百神以祭之。
夫会而祭之则众矣,此其祭所以谓之旅也。
盖旅之为义,犹卒旅之为旅也。
昔者先王寄军旅之法于乡遂之中,五家为比,则合五人为之伍焉;
五比为闾,则合五伍为之两焉;
四闾为族,则合四两为之卒焉;
五族为党,则合五卒为之旅焉。
自卒而下,其人寡矣;
自旅而上,其人众矣。
则旅也者,可名为众也。
自其无事而言之,则五旅之人散而为民,有至于一人之寡;
自其有事而言之,而五卒之人聚而为旅,有至于五百人之众矣。
夫先王之制祭祀,固有异用而同义者矣。
今夫一岁之常祀,无事而祭者也。
祭青帝于东郊,祭赤帝于南郊,祭白帝于西郊,祭黑帝于北郊。
祭日于东,祭月于西,以至星辰风雨之神,各于其位而祭之,亦何异于五旅之民,无事则散而为一人之寡耶?
及其有故而旅于上帝也,则神不可遍祭,力不可遍及,于是五精之帝,日星之神,风雨之师,凡属乎天者,举会于上帝而祭之,亦何异于五卒之人,有事则聚而为五百人之众耶?
惟其百神之旅于上帝,非其常位也,则又与夫旅之为逆旅者合矣。
陈而成列也,则又与夫旅之为陈旅者合矣。
然则先王之正名祀礼,夫岂茍然而已哉!
且以下士之旅言之,六官之长有至于三十有二人,而谓之旅者,以其众也。
六官之属虽至于十有六人,不谓之旅者,以其寡也。
幽而天神,明而下士,而取名于军旅之意,一皆以众为义焉,则夫旅之为众,抑又可考矣。
虽然,天神之祭,固多端矣。
致道以祭谓之祀,祀昊天上帝是也。
备物以祭谓之祭,燔柴于泰坛,祭天是也。
尽情以祭之谓之享,惟圣人为能享帝是也。
类其礼谓之类,类于上帝是也。
造其所谓之造,类造上帝是也。
营卫其神而祭谓之禜,日月星辰之神,霜雪风雨之不时,于是禜之是也。
祀祭享,无事而祭也,三祭而异义。
类造上,有事而祭也,三祭而异名。
禜之祭止于日月星辰而已。
类造之祭,止于五帝而已。
惟类于上帝,然后百神皆在焉,谓之大旅者,以其大于类造之祭故也。
记曰:「大飨之礼不足以大旅,大旅具矣不足以享帝」。
则有故而旅,又未若专志以享于上帝之为大也。
呜呼,先王父事天神,其道尽矣。
无事而享,所以报也;
有故而祭,所以祈也。
报之所以为仁,祈之所以为义。
祈而旅焉,则帝将百神而为之助,又所以为智也。
举祀典而三善从之,则先王之祀上帝,其义深矣。
则夫宗伯之典其礼,典瑞之掌其器,掌次之设其邸,职金之共其版,焉得不各致其职以为之辅耶?
善沟者水漱之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一、《刘左史集》卷二
顺则通,逆则塞,物之常性也。
乃若水之为性,其势则趋于下而已矣,顺其下而导之,则通而不穷;
逆其下而壅之,则塞而不达。
是以善治水者,必先度地之势,而后致人之力以顺导之,故其势若建瓴焉,沛然莫禦,虽有将遏之者,亦将荡然与之俱逝矣,曾何壅塞之患耶?
匠人之职曰:「善沟者水漱之」。
此之谓也。
盖水之流行于天地之间,犹人之有血气也。
运而不积,生以之遂;
节而不宣,疾以之作。
故善卫生者必先运之,使疾不生于身,则夫善经野者,其可不通之使害不生于地乎?
是故高下者,水之势也,我则因地之势而导之使下;
广深者,人之功也,我则致人之功而浚之使深。
遂地高矣,则使其下地而为沟焉;
沟地高矣,则因其下地而为洫焉;
洫地高矣,则因其下地而为浍焉。
自浍至川,则为尤下矣,此之谓因水之势。
遂为浅矣,沟则广深以四尺焉。
沟四尺为浅矣,洫则广深以八尺焉。
洫八尺为浅矣,浍则广深以二寻、二仞焉。
自浍至川,则尤为深矣,此之谓致人之功。
水之势致其下矣,人之功致其深矣,则水之自遂而之沟,自沟而之洫,自洫而之浍,自浍而之川,是皆决高以趋下,去浅而就深者也。
故其流行之势,荡然无滞,虽有浮土,不可壅也。
虽有腐薪,不可遏也。
历岁已久,而沟之为利犹日通而不穷,孰谓不善沟者能之乎?
尝观禹之治水也,始于冀,中于雍,卒于兖,率皆因水之势而导之下。
故《书》曰「九川涤源」,言其通而不壅也。
江淮河汉,水之大者也。
治九川如此,则浚畎浍距川亦若是而已矣。
是以商、周承于其后,虽其授田之法出于一时,而沟洫之法一本于禹。
《诗》曰「信彼南山,惟禹甸之」,此之谓也。
若夫稻人之为沟也,特施于下地者尔,然其职亦曰「以沟荡水」。
荡之为义,漱而去之之谓也。
大之为江汉,小之为下地,为沟之法出乎一理,则虽神如禹、圣如周公,且不能逆水之性而治之,况于后世者乎!
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歛之事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一、《刘左史集》卷二
先王之政,施报而已。
不施于先则野人莫治,不报于后则君子莫养。
经田野,施职事,君子所以治野人也。
勤四体,输百物,野人所以养君子也。
夫物之生于土地之间,未有不资君子之法以立,野人之力以成者。
夫既相资而为用矣,则吾颁地事以施于先,而责其供地贡以报于后,不亦可乎!
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歛之事,且有地斯有事,有事斯有贡。
事者,地之治也。
故治法不立不可以任土贡者,事之功也。
故地事不举不可以令贡。
昔者,明王之疆理天下也,知夫仁政之本必始于地法之立,是故经土地,辨井牧,画为井邑丘甸县都之制,则民有分土可致其力矣。
故继之以任地事者,所以为治野人之道也。
任农以耕,任圃以植,任牧以育,任虞以山,任衡以泽,分为园囿山泽之赋,则民有馀财,于是乎可责以贡矣,故又继之以令贡赋,所以为养君子之道也。
地事者下之职,故任之。
贡赋者上之政,故令之。
夫使民任其事而上令其贡,然能使乐从而不厌者,是岂出于胁迫哉?
制之盖有道矣。
土宜之法,教之使知;
土均之法,均之使平;
任土之法,制之使称。
地利之肥瘠,人力之多寡,适当其平,则地事之任,不患乎民之不胜矣。
大司徒制其征,均人土均责其贡。
或裁地里以适于均,或当邦赋以从其便,则贡赋之令不患乎民之不从矣!
任之以事而胜,此民财所以裕也。
令之以贡而从,此国用所以充也。
裕民充国,非仁政何以哉!
虽然,既谓之贡赋,又曰凡税歛之事,何也?
盖上以政取谓之赋歛,财贿是也。
下以职供,谓之贡,若任农以耕事贡九谷是也。
税其物谓之税,若概而不税是也。
掠取其物谓之歛,若秋歛皮,冬歛革是也。
析而言之,其义固异,合而言之,其用则同。
闾师考之,农贡九谷,圃贡草木,皆谓之贡矣,而其先曰「以时征其赋」,则知贡与赋之用同也。
司书考之,掌邦之九赋、九政、九事,此贡赋之谓也,而其终曰「凡税歛者受法焉」,则知贡赋与税歛之用同也。
大抵理财之义不一而足,有曰贡、曰赋者,所以辨所取所供之义。
曰税、曰歛者,所以辨所税所取之义也。
贡赋之征大,故司徒、司书皆以贡赋为之主。
税歛之物微,故司徒、司书以贡赋又所未尽者,特言凡税歛以该之而已。
《周官》之时,贡赋税歛虽有异名,而所取曾不过乎什一者,要其实而言之故也。
逮其后世,诸侯侵叛,莫之知止。
以区区之鲁而税歛丘甲田赋之法相继而起,其慢经界,于斯甚矣。
故圣人勤勤笔之于经者,其亦欲以正名而救当时之失云耳。
天子执冒四寸以朝诸侯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一、《刘左史集》卷三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
惟大故能有容,有容则为物之所归也。
孔子曰:「唯天为大,惟尧则之」。
天下大物也,非王德之大,其能容天下之所归乎?
今夫匹夫匹妇私营其身,视一身之外隘然若无所容,此一身之所为也,不可以有家。
孤卿大夫士私营其家,视一家之外隘然若无所容,此一家之为也,不可以有国。
公侯伯子男私营其国,视一国之外隘然若无所容,此一国之为也,不可以有天下。
盖家大于身,故有一家之德者,匹夫匹妇以其身归之。
国大于家,故有一国之德者,孤卿大夫士以其家归之。
天下大于国,故有天下之德者,公侯伯子男以其国归之。
其德愈大则其归愈众。
玉人之事,天子执冒四寸以朝诸侯,岂非天子有冒天下之德而能容天下之所归乎?
冒圭之制,刻之以锐,以验圭也;
刻之以圆,以验璧也。
四方之诸侯,大者执圭,小者执璧,各以其时而见于天子。
天子于是乎秉冒圭以临之,所以示其有冒天下之法,故能受诸侯之来朝也。
昔者文王小国之君,修德行道,天下归之。
《书》曰「我咸承文王功于不怠丕冒,海隅出日,罔不率俾」是也。
逮至幽王,暴虐无亲,虽其兄弟之国犹且叛之,《菀柳》之诗所为作也。
文王虽小国之君而有冒天下之德,幽王富有天下而行匹夫之行,然则诸侯之从违断可知矣。
先王制圭之意,可不深念之哉!
然而必以四寸者,小之至也,于是乎又昭之以谦也。
老子曰:「圣人不自大,故能成其大」。
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视其命之数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二、《刘左史集》卷三
传曰:「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礼」。
名器先王慎之,不敢以假人者,以信之所出,礼之所寓焉者也。
公卿大夫士此名也,有其实者然后得其名。
宫室车旗衣服礼仪此器也,有其名者然后得其器。
名器虽人君且不得而私也,况于臣乎!
古之王者考实而定名,缘名而授器,立之纪律,载之典策,信以是出,礼以是藏,使天下之人不敢犯如江河,不敢越如城隅,绝觊觎之心而灭凌犯之志者,命立而分定故也。
《周官》设典命之职,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命,而曰「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视其命之数」,凡以是而已。
命者所令也,谓之命,则若天之命。
万物长短大小,一成而不可易也。
上言而令之,下禀而听焉,人岂得而私之哉?
诸侯之命以九、以七、以五,皆阳数也,人君故也。
诸臣之命以八、以六、以四,皆阴数也,人臣故也。
邦国之制既详于诸侯,而诸臣之命尤不可废,是以公之孤四命,视小国之君。
且既谓之孤矣,其德能衣被人,则不可属之卑者,视子男之礼不为僭也。
公之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其士一命。
侯伯之卿大夫士亦如之。
或以三,或以再,或以一,则诸侯之德隆而位尊者也,故其臣之命稍增而不为过,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烦而缛可知也。
子男之卿再命,大夫一命,士不命。
或以再,或以一,或不命,则诸侯之德薄而位卑者也,故其臣之命数稍降而不为辱,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蹙而略可知也。
夫惟尊者烦而缛,卑者蹙而略,故堂各有筵,室各有度,或高之为贵,或小之为美,而宫室有制也。
乘栈车者不敢以乘墨车,乘夏缦者不敢以乘夏篆,旗各有等,斿各有数,而车旗有辨也。
元士之服不敢以毳冕,大夫之服不敢以朱襮,小人无赤芾之赐,君子有绣衣之章,而衣服有别也。
尊卑异等,详略异制,上得以兼下,下不得以兼上,而礼仪有数也。
若然者,非各视其命之数,其能若是之称哉!
成周之时,正邦国之位,则有大宗伯之九仪;
辨宫室车旗之用,则有小宗伯之禁令。
而典命者,又载其命数而藏之有司,若有辨则视焉,此邦国诸臣所以无敢违命以犯上者也。
逮夫王室微弱,诸侯恣横,先王礼籍之用,恶其害己而削之殆尽。
当是时,上不知所令,下不知所承,山节藻棁有如臧孙,塞门反玷有如管仲,宫室之制乱矣。
美其车有如庆封,请繁缨有如于奚,车旗之制亡矣。
设服离卫有如子围,琼弁玉缨有如子玉,衣服之制失矣。
鲁以肆夏享却至,周以上卿仲父
季氏大夫也,而有泰山之祀;
三家陪臣也,而用雍彻之乐,而礼乐之制坏矣。
其始也,诸臣僭诸侯;
其末也,诸臣不僭诸侯而僭天子。
夫以诸侯之卑而上僭天子之贵,则错乱甚矣,尚何名器之足信乎?
是以后之君子思为政于天下,则曰周公之典在焉,盖将有所考而正之也,惜夫!
辨法者考焉辨事者考焉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二、《刘左史集》卷三
结绳之政,后世不复久矣。
圣人有作,易之书契,岂特以备遗亡而已,百官以治,实取诸此。
是故设为治法,所以与百官治人于明者也;
设为吉礼,所以与百官事神于幽者也。
百官之治,才不必皆强,智不必皆达,而怠惰黯闇之政有不免焉。
然则先王所以治人事神者,不几于废弛乎?
是故设之太史之职,而六典、八法、八则之法、祭祀之礼,一具其文以藏之,使夫违而有辨者,可以有考。
此辨法者考焉,辨事者考焉,所以为百官之治也,莫非法也。
六典治邦国,八法治官府,八则治都鄙,凡以治人为务者,此太史所书之法也,莫非事也。
簠簋之设,内外之位,前后之序,凡以事神为务者,此太史所书之事也。
典法则之法,太宰建之,小宰司会逆之,此无非以法为任者,及辨法焉,则以太史考之。
盖考其法,非掌其书者,莫知其详故也。
祭祀之事,宗伯建之,肆师祭仆相之,此无非以事为任者,及辨事焉,则以太史考之,以考其事,非掌其书者莫知其详故也。
盖史之为职,掌官书以赞治,而太史大夫为之,又其赞治之大者也。
百官有辨,于此考之,乌乎而不可?
是故邦国有治辨乎?
我考之六典之书可也。
都鄙有治辨乎?
我考之八则之书可也。
官府有治辨乎?
我考之八法之书可也。
考之而其辞不信,则是奸伪以侮法者也,故于是乎刑之。
祭祀有所辨之序,考之礼书之所次可也。
祭祀有所辨之位,考之礼书之故常可也。
考之而其辞不信,则是怠惰以从事者也,故于是乎诛之。
刑之罪大,诛之罪小,法言刑,事言诛,亦各有所当也。
观司约所藏,盟约之载,以待邦国人民之不信者。
大有杀,小有墨,则先王所以待不信之罪者,亦随其事之大小而已。
祭仆诛其不钦,小宰刑其不用法者,而与太史所言合者,其以此欤?
呜呼,刑政之不明,常始于书籍之不存,故政亡而籍存,有王者起,犹得而正之矣。
孟子所谓诸侯恶其害己,而皆去其籍,则臣下之所惧实有在于法事之所存也,然则太史所掌,乌得不为之重事耶?
以六律为之音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二、《刘左史集》卷三
学诗之道,有本有用,志之所之谓之诗,此其本也。
声成文谓之音,此其用也。
本失其中,则言不止乎礼义,其文能足论而不失乎?
用失其和则音不出乎度数,其声能足乐而不流乎?
是故先王之教人以诗,虽其本之道德,出于性情者,固已尽美,而声音之末亦有不敢苟焉者,非以是为美听也,盖将以纳世于太和者,而乃不能使其声足乐而不流,且不足以感动人之善心,岂作乐之意哉!
太师之教六诗,必以六律为之音者,此其意也。
且夫奏之以无怠之声,调之以自然之命,非宫也,非商也,而合乎大顺。
非律也,非吕也,而应乎自然。
此圣人之天乐,而出乎心之无所传而然者,虽师旷清夜倾耳以听,曾不得其声音,尚能以律吕而为之节奏哉?
夫惟存于心而为志,宣于口而为诗,既已存于心矣,且得无形乎?
既已宣于口矣,且得无声乎?
形声者,度数之所域也。
域于度而求越于度,域于数而求出于数,则将与物为忤,而失所以和顺之道,此学诗者所以不能舍六律而正五音,有待于太师之所教者也。
是故黄钟为宫,林钟为徵,太簇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此黄钟之为宫也,六诗之声即此以求之,则声成文而为音矣。
大吕为宫,夷则为徵,应钟为商,无射为羽,南吕为角,此大吕之为宫也,六诗之声即此以求之,则声成文而为音矣。
非特黄钟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凡属乎律者,莫不然焉。
非特大吕也,应钟南吕、林钟、小吕、夹钟,凡属乎吕者,莫不然焉。
夫惟六诗之章一出于六律,而为之度数,故能播之金石,形之舞蹈,宣之丝竹,达之匏革,而与堂上之歌相和为一。
翕如其始作也,纯如其从之也,绎如其乐成也,曾未有毫釐之差者,盖其所歌出于一律故尔。
以传求之,六诗之音虽不可槩见,然观乡饮酒之乐,工歌《鹿鸣》、《四牡》、《皇皇》之三,又歌《南陔》、《白华》、《华》之三,终之以合乐焉。
《鹿鸣》、《南陔》,《诗》之风雅也,而乡饮以之合乐,非夫六律之为音亦能若是乎?
以至射也,燕也,冠昏也,凡用乐莫不皆然,此六诗之义所以用之天下,而使人闻之者可以兴,可以兴,与乐同其妙用者,太师之教为之闿端故也。
昔者舜命夔典乐教胄子,有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
则教诗以律,其来尚矣。
于舜之世,而夔之乐乃至于百兽率舞,凤凰来仪者,岂特德化之所由致耶?
律吕之法抑亦有助焉耳。
颜渊问为邦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二、《刘左史集》卷三
有圣王之志者,必求知圣王之学;
有圣王之学者,必求知圣王之政。
盖君子之学非求于善己而已也,必将施于有政,以兼善乎天下焉。
颜子者,其知圣王之学乎!
此所以有为邦之问也。
盖问也者,有所欲为而未达者也。
非其所欲为则学者不问,非其所可为则教者不答。
昔者孔门之弟子,其有欲为政者,固亦多矣。
由之可使有勇,求之可使足民,赤之可使与宾客言,彼其处心积虑,特不出乎一国之事而已,未闻有以圣王之政为问焉者,非不问也,学不至也。
故圣人之告以政也,亦不出乎数者之事而已。
若夫颜子之志,则进乎此矣,观其晏然处于陋巷之中,宁甘心于箪食瓢饮之乐,而不肯屈身以从仕,彼其志岂浅浅也哉?
孔子许之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
夫既与圣人同其用舍矣,而用之则行,必将有圣王之政,此为邦之问所为发也。
然而为邦之道奈何?
曰:三代之时时也,而夏以忠为善;
三代之辂辂也,而商以质为善;
三代之冕冕也,而周以文为善。
至于功成作乐也,惟舜之韶舞为尽善焉。
盖四代之法,一代之法也。
孔子之言,万世之法也。
然而孔子之集大成,岂特此哉?
伯夷之清,伊尹之任,柳下惠之和,吾集之以为行者也。
百王之训诰,三圣之爻象,国史之《春秋》,太师之雅颂,吾集之以为经者也。
政也,行也,经也,是三者率皆集之前代,以成吾万世之大法,后世虽有作者,不能易此也。
呜呼,圣人之道如是之大也,非亚圣曷足以语之?
孔子言政,所以特告颜子也。
实若虚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二、《刘左史集》卷三
道心天也,天岂有量耶?
而或者以有我求之,则取道有量矣。
有量者必盈,盈者必矜,何则?
彼其所以为善者,非曰理然也,我也,以有我而为善,则六尺之躯其所容几何哉?
虽其量有多寡,未有久而不盈者。
持其盈以夸于世曰:我善是,是亦足矣,则天下之善虽有大于是者,其亦何由入耶?
呜呼,是亦浅矣!
乃若昔之好学者则不然,方其未得之也,孜孜然若不足;
及其既得之也,亦孜孜然若有所不足。
非故为谦损以要夫君子之誉也,盖其心之所存者道也。
彼其心以谓天之与我者,与天为一,天不穷于道,而我独可以穷于道乎?
是以愈实而愈虚,愈大而愈不足也。
岂若浅中之士,广己造大,以为莫己若者哉!
此实若虚,曾子所以称颜子也。
尝观二三子侍坐于夫子,子路则行行然,勇者也。
子贡则喋喋然,辩者也。
张则堂堂然,庄者也。
而颜子独颓然于其间,恂恂然若无能为者。
孔子乃与之,夫岂其中有大过人者欤?
何圣人与之也。
颜子曰:「愿无伐善」。
夫有善不伐,不敢有其己者也。
为善不有其己,则以天下之善皆吾所当为而为之,其心岂可量也哉!
孔子见其进,未见其止也。
虽然,颜子犹未离乎实者也。
若夫大而化之,则举万善而融于道,庸讵知吾所谓实者非虚耶?
所谓虚者非实耶?
虚实两忘,圣人之事也。
噫,众人则空空者也,贤人则充实者也,至于圣人,然后虚实之名忘矣。
若颜子者,其亚圣者欤?
宜乎曾子所称如此。
焉用稼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二、《刘左史集》卷三
有大人之事,有小民之事。
劳心以治人者,大人之事也;
劳力以食人者,小民之事也。
治人者必资劳力之所食,食人者必资劳心之所治,此天下之通义,未有一人之身而可以兼焉者,然则君子于此将安取乎?
亦曰脩其大者而小者从之而已矣,又焉用稼为哉!
子曰:「焉用稼」。
所以辟樊迟之问也。
且尝譬之大人之事,以譬则心也;
小民之事,以譬则耳目手足也。
一人之身,四体不能以相通,则亦各司其任而已。
耳司听,目司视,手司举,足司运,而心居中央,致思以制四体之用焉,不视不听而耳目供其用,不举不运而手足供其用。
夫君子之待其身,亦期于若心之制四体焉。
苟待其身以大人之道,则四方之民望望焉,襁负其子而至,将为我稼,岂不犹耳目手足之捍心腹者哉?
故古之人有脩孝悌忠信之道,虽不获用于世,犹传食于诸侯,不以为素餐者,其道素脩也,又况得行其道乎?
后之昧者,不知察此,有若许行为神农之学,欲与民并耕而食,孟子所以辟之者宜矣。
然则孟子者,其孔子之徒欤?
操则存何如其操也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二、《刘左史集》卷三
《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惟精故能不惑,惟一故能不二,不惑不二,则心之至神有主于中,可以允执而不失之矣。
孟子曰「操则存」,亦其意也。
且心无形也,君子于此何以操之乎?
一主于善则瞬然而存,一忘于心则茫然自失,所谓操者,亦主之使勿忘而已矣。
是故昔之学问以求其放心者,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坐如尸,立如齐。
其处也若思,其行也若迷。
盘盂有铭,几杖有戒,视不离于袷带,言不越于表著,听不惑于左右,斯须之间未尝敢怠,其所操顾瞬然则存也。
立则见其参于前,在舆则见其倚于衡,是果何所见哉?
其心存故也。
杨子曰:「能常操而存者,其惟圣人乎」?
且以孔子之言考之,自十五而学至于三十而立,则操而存者之事也。
四十而不惑,七十而从心,则操不足以言之也。
然心之所存者神也,体而不违,何有于存亡?
即而不离,何有于出入?
孟子云尔者,特以操舍而言之也。
《书》曰:「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
夫圣岂有罔念者哉?
谓狂圣之分,特在念不念之间耳。
噫,耳目手足,人之所谓小体者也。
心之官则思,人之所谓大体者也。
世之人知存小体者多矣,一指不若人,则知恶之,至于心不若人,则未尝知求之也。
是故以全足笑王骀之不全足者,天下皆是也。
乃若王骀则有不亡者存,而人则存者亡矣,然犹笑之,尚能充其类者乎?
合而言之道也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二、《刘左史集》卷三
《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则性既分于道矣,而仁又出于性,此仁与道之所以分也。
道无方也,分于仁则有方;
道无数也,分于仁则有数。
盖禀阴阳之气以有生,则域于方而丽于数,人人所不能逃也。
人与人相与分于阴阳之气以有生,虽曰于物为灵,其出于道,亦已不可谓之全矣。
虽然,道一也,散而为分,不失吾一,合而为一,不遗夫万,则夫人之于仁,独可以自异于道乎?
盖不合于道,累于形者之过也。
人能忘形以合于心,忘心以合于道,则天地万物且将与吾混然为一,不知吾之为天地万物耶?
天地万物之为吾耶?
进于此,则天而不人矣,且得谓之人乎?
孟子曰「仁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此之谓欤?
达则兼善天下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二、《刘左史集》卷三
君子之学未尝不以天下为心,以天下为心则天下亦犹我也,岂独私善其身而不与天下同之哉?
穷而在下,则道固不可行也,善己而已矣;
达而在上,则道可以有行也,岂得不推所以善己者善天下乎?
孟子曰「达则兼善天下」,此之谓也。
呜呼,君子之所以待天下者,可谓仁矣!
人之所以亲且爱者,莫若吾之身。
古之人亲爱其身,兢慎恐惧,不敢以不善加焉,以为天之所以与我者,莫不有仁义礼智信五者之善也。
君子以仁善其身,非仁不居;
以义善其身,非义不由;
以礼善其身,非礼不动;
以智为身之烛,以信为身之符。
父子则有亲,君臣则有义,夫妇则有别,长幼则有序,朋友则有信,吾之所亲爱其身而善之,其自厚如此。
至于达而治天下,岂他求哉?
亦以吾所以善乎己者善之而已。
推吾仁以善之,使天下莫不仁也;
推吾义以善之,使天下莫不义也;
推吾礼以善之,使天下莫不有礼也;
推吾智以善之,使天下莫不有智也;
推吾信以善之,使天下莫不有信也。
以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长幼之序,朋友之信,凡吾昔之所以善其身者,今则无一不与之同。
天下之不善也,吾亦若不善其身之为忧;
天下之皆善也,吾亦若善其身之为乐。
天下之与吾身,以分观之则不同,而君子之所以兼善之者,未尝有异,然则君子之用心,岂不亦仁且厚乎?
伊尹处𤱶亩之中,汤三聘之而不就,既而幡然改曰:「与我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吾岂若使是君为尧、舜之君哉?
吾岂若使是民为尧、舜之民哉」?
伊尹之心,方其聘而未就也,若将终身,至于幡然而改,则自任以天下之重而不辞。
非其始怯而终勇也,穷达之分不得不然尔。
若夫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可以独而不独,君子以为犯分;
可以兼而不兼,君子以为茍禄。
犯分不义,茍禄不仁,二者君子所以不为也。
语录一则 北宋 · 刘安节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二、《刘左史集》卷四
诚意积于中者既厚,则感动于外者亦深,故伯淳所在,临政上下,自然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