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江南李煜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五、《景定建康志》卷二
杜廷望至,为先令吴迹泳传宣,令发遣显德二年后隔过朝廷员寮兵士及扬州户口,却过江北,所有将率一二千人,不免恐惧,只希年岁间番次发遣,其扬州户口见括勘,相次起遣过江北事。朕为万邦之君,虑一物失所。俾慰丘园之恋,免伤羁旅之情。近览敷陈,备知诚款。载惟倾顺,嘉叹良多。
九经举人不第许令再应试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文献通考》卷三○、《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二之二六(第五册第四四六○页)
一经皓首,十上干名,前史之明文,昔贤之苦节。悬科取士,固当优容。按旧制,九经一举,不第而止,非所以启迪仕进之路也。自今一依诸科举人,许令再应。
建隆四年上尊号第三表允批答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三
朕奄有万国,于今四年,寅畏上玄,忧勤庶政,匪敢逸豫,期于底宁。而德教未孚,干戈未戢,赋调无减,刑罚尚繁,永言生民,讵臻富寿?一念至此,予心惕然!至于二叛诛夷,三湘欸附,皆宗庙垂庆,公侯协谋,集是大勋,顾予何有?□思损抑,以答天休,而中外同辞,猥加徽号。手诏避让,至于再三,所请益坚,情不可抑。噫!尊我以「应天广运」之号,加我以「仁圣文武」之名,复兼「至德」之称,深惟溢美之惧。群公卿士,其将何道以弼予,无使名过于实也?勉从众议,良愧朕心。
禁诸州府长吏以仆从干预公事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
如闻诸州府长吏,多以仆从之人干预公事,自今禁止之。
李处耘罢枢密副使制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宰辅编年录》卷一
昨者南出师徒,俾令监护,所宜宣力,以副朕心。但闻动恣胸襟,每多率易,既乖倚注,合正刑章。尚念已著徽劳,特从宽典,俾提郡印,用示优恩。
南郊仪仗事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
马步兵队以上军充,其大将军、将军以军主都虞候充,如不足,即通用指挥使;其中郎将、都尉以指挥使、副指挥使充,如不足,即通用军使、都头;其校尉及主帅以军使、副兵马使、都头、十将以下充。
按:《太常因革礼》卷二八,宛委别藏本。
令州县置造帐历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
萧何入关,先收图籍;沈约为吏,手写簿书。此官人所以周知其众寡也。如闻向来州县催科,都无帐历。自今诸州委本州判官、录事参军点检逐县,如官元无版籍,及百姓无户帖、户抄处,便仰置造,即不得烦扰人户。令佐得替日,交割批历;参选日,铨曹点检。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一六(第七册第六三三七页)。又见同书食货一一之一○(第五册第四九九七页)。
矜蠲沙门岛人户赋租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五、《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七之一○(第六册第五○八八页)
登州沙门岛土居人户等,深居客峤,皆出王租。比闻自备舟舡,般载女直鞍马。眷言劳役,宜示矜蠲。应所纳逐年夏秋赋租、曲钱,及沿徵泛配诸杂名目物色并州县差徭,今后并与免放。其渡马回,船上木植自前多被州司抽纳,今后并须给与。
谕江南李煜延纳泉州陈洪进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二二五、《景定建康志》卷二、《宋史》卷四八三《陈洪进传》
泉州陈洪进遣军将魏仁济上言:四月二十二日,据将吏等状,以张汉思不恤军民,勒归私第,请洪进镇抚连城,恭听朝命。朕以泉、南一境,早顺大朝,远倾拱极之心,不绝充庭之贡。自前附庸江左,阻越中原,屡有凶徒,改易主帅。盖节制之无术,致士庶之不宁。今洪进洞识机宜,深明去就,励丹衷而上表,越沧海以来宾。朕抚御华夷,理须延纳,所期遐裔,皆遂乐康。若此后不禀朝章,辄陵主将,当徵锐旅,往讨不恭。载惟明达之心,必体怀柔之意。
点检税户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一(第七册第六三七一页)
每遇起纳税赋,告谕人户赴指定仓库送纳。初限已前,未得校料;中限将终全未纳者,即追户头或次家人,令佐同共校料,不得阙禁及各行校料。仍令逐县每年造形势门内户夏税数文帐,申本州,写送合纳仓库。才至起纳时,点检户钞,封送本州,委本判官销注催促。内顽猾逋欠者,校料须于限内前半月了足。本判官不切点检,致有违欠,依令佐催科分数停罚。其中等已下见系州县差役,及虽是旧日文武职官、见今子孙孤贫不济者,不得一例依形势门内户供通。如将见任文武职官及州县势要人户隐漏不供,其干系官吏,并行朝典。
建隆四年南郊改乾德元年赦天下制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一一九、《宋朝事实》卷四、《宋会要辑稿》礼五四之一(第二册第一五七二页)
门下:朕自三灵眷命,五让兴邦,躬亲罔惮于万几,德教将加于四海。岁时屡稔,华夏大同。干戈渐偃于灵台,文轨皆通于象阙。俗阜而南薰风竞,刑清而贯索星稀。仰观则日月丽天,俯视则龟龙在沼。加以物无疵疠,民乐雍熙。盖玄穹垂祐于皇家,非凉德自隆于昌运。繇是考百王之旧制,遵千古之宪章,坠典必修,无文咸秩。洁牺樽而谒清庙,披大裘以郊上玄。万乘云屯而在途,千官星拱而就列。公侯助祭,共江汉以朝宗;钟鼓在悬,与风雷而相薄。百灵受职,群后受釐。明德既馨,神心有答。非烟塞望以呈瑞,嘉气浮空而袭人。民具尔瞻,礼无违者。乃回金辂,乃御应门。律具协于黄钟,日正临于甲子。顺三元而更始,庆万汇之咸亨。而又藩岳勋臣,宰衡庶尹,外达蛮貊,内暨缁黄,谓予历数在躬,以「应天广运」顺其美;谓予温恭允塞,以「圣文神武」成其功。兼「至德」之鸿名,尽哲王之能事。物议斯允,予衷莫违。宜覃旷荡之恩,用慰黎元之望。可大赦天下,改建隆四年为乾德元年(云云。),于戏!崇德报功,取天地无私之象;眚灾肆赦,推雷雨作解之恩。更赖中外大臣,佐佑厥辟。必使万邦黎献,尽跻仁寿之乡;百姓昭明,致我勋华之上。布告亿兆,咸使闻知。
答江南李煜请寝陈洪进恩命表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三、《宋大诏令集》卷二二五、《景定建康志》卷二
朕推恩驭远,稽古临朝。念秦汉以来,久绝附庸之制;闽越之地,素为蕃服之封。顷者阻限中原,依凭江左,帅臣屡易,军镇不宁。陈洪进为众所推,上章听命,须班诏爵,用慰远人,特降制书,明谕朝旨。国主爰形奏牍,深述事宜,虽认恭勤,谅难俞允,苟依所请,是朕食言。则洪进一心,未省为臣之所;泉、南二郡,独作无告之民。上为仁君,安忍行此?不移前诏,当体予怀。
答江南李煜乞呼名表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三、《宋会要辑稿》礼四七之一(第二册第一四七一页)、《宋大诏令集》卷二二五、《景定建康志》卷二
王者礼诸侯也,异姓谓之叔舅,诏书赐之不名,载乎礼文,见乎史册。顾惟凉德,慨慕前王。矧彼大邦,宜加异数。国主礼存事上,义执劳谦。请呼君前之名,诚为忠顺;俯同臣下之制,何辨等衰?难议允俞,弥深嘉叹。所请不允。
归葬高防赐高延绪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宋史》卷二七○《高防传》
尔父有干蛊之才,怀匪躬之节,朕所倚毗。遽兹沦亡,闻之衋伤,不能自已。矧素尚清白,谅无馀赀,殡殓所须,特宜优恤。今遣供奉官陈彦珣部署归葬西洛,凡所费用,并从官给。
一品致仕官曾带平章事者缀中书门下班诏(乾德元年闰十二月)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三、《宋大诏令集》卷一六○、《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二八(第五册第四一四六页)、《宋史》卷一七○《职官志》一○
群官列位,自有通规;旧德来朝,所宜加礼。且表优贤之意,抑敦尚齿之风。自今一品致仕官曾带平章事者,每遇朝会,宜缀中书门下班。
劝农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三、《玉海》卷七七、《宋史记》卷一
朕以农为政本,食乃民天,必务穑以劝分,庶家给而人足。今土膏将起,阳气方升,苟播种之失时,则丰登之何有?卿任隆分土,化洽编氓,所宜趋东作之勤,副西成之望。使地无遗利,岁有馀粮。勉行敦劝之方,体我忧勤之意。
按:《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二。又见《东都事略》卷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一六(第五册第四八○九页)、食货六三之一六二(第七册第六○六七页)。
范质等罢相制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三、《宋大诏令集》卷六五、《宋宰辅编年录》卷一、《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八之一(第五册第四一七六页)
开物成务,既伸佐国之功;以逸代劳,宜与优贤之典。其有位参四辅,功著累朝,始终克茂于嘉猷,进退敢忘于异礼?司徒兼侍中、昭文馆大学士范质,贞规镇俗,清德服人。司空兼门下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王溥,经纬全才,搢绅雅望。枢密使、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魏仁浦,素通儒术,兼练武经。而皆挺金石之淳诚,廓江湖之伟量,夙夜匪懈,知无不为。佐予开创之基,赖尔缉熙之绩。维位隆三事,所宜勉辅于冲人;而日有万几,安可久烦于旧德?俾令就第,用解持衡。升一品于春宫,总六卿于会府。永保崇高之秩,用光翊戴之勋。质可太子太傅,溥可太子太保,仁浦可依前守尚书左仆射。
赵普拜相制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三、《宋大诏令集》卷五一、《皇朝文鉴》卷三四、《宋宰辅编年录》卷一、《宋四六选》卷二
闳、散同功,归马遂隆于周道;萧、张叶力,断蛇因肇于汉基。必资佐命之臣,以辅兴王之业。推忠协谋佐理功臣、枢密使、光禄大夫、检校太保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天水县开国伯、食邑七百户赵普,功参缔构,业茂经纶,禀象纬之淳精,契风云之良会。洎赞枢机之务,屡陈帷幄之谋。沃心方伫于嘉猷,调鼎宜膺于大用。俾践台衡之位,仍兼书殿之荣。尔其罄乃一心,熙予庶绩。君臣相正,勿忘献纳之规;夙夜在公,勉致隆平之化。往服休命,无愧前修。可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功臣、散官、勋、封如故。
除李崇矩枢密使制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三、《宋宰辅编年录》卷一
出司财赋,既彰干蛊之功;入掌枢机,宜举畴庸之典。具官李崇矩,夙怀器业,久著劳能,守素履以不渝,秉纯诚而益固。洎居近列,兼筦利权。均用爱人,不加于常赋;济时成务,但见于丰财。考绩斯多,陟明惟允。是用擢升宥密,特示倚毗。参予帷幄之谋,罄尔弥纶之效。沃心造膝,朕有望焉,勉服训词,无忘率励。
诸道公案下大理检断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三、《宋大诏令集》卷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
周广顺元年七月十一日敕:「天下刑狱,皆须大理寺正断,刑部详覆,不得中书门下便即处分」。又唐长兴元年五月三日敕:「御史台奏,大理断刑狱覆视,请据推状,中有十人以上,罪合详断,罪通有二十件以上,为大事;六人以上、十人以下或断十件以上,为中事;五人以下及所断不满十件,为小事。大事,大理寺限三十日,刑部限十五日;中事,大理寺限二十日,刑部限十日;小事,大理寺限十日,刑部限五日」者。且刑法之重,政教所先,法寺当平断重轻,刑部在审量可否。洎乎近日,颇紊彝章,案牍每来,烦朕亲览。斯为旷职,何以责成?自今诸道公案,宜并下大理寺检断,刑部详覆,即须依限,无致稽迟。称职者必议转迁,无劳者并当退黜。庶令官局,得尽器能。其或断覆淹留,比附差舛,致中书门下提举改正者,重寘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