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江南李煜嗣位礼物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一、《宋大诏令集》卷二二五、《景定建康志》卷二
眷彼江左,世抚旧邦,积善降祥,聿生令器。国主知奉先之道,倾事大之心,克禀贻谋,绍先奕叶。嗣位允符于众望,为邦果契于永图。遐倾内附之心,益洽同文之化。属新承于基构,宜特沛于朝恩,专命近臣,往申庆赐。今遣枢密承旨王仁赡赐国主礼物,具如别录。
赐郡国长吏劝农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二、《东都事略》卷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一五(第五册第四八○九页)、《玉海》卷七七
生民在勤,所宝惟谷,先王之明训也。朕以万邦大定,渐属于隆平;百姓为心,欲臻于富庶。永念农桑之业,是为衣食之源。今者阳和在辰,播种资始,虑彼乡闾之内,或多游惰之民。茍春作之不勤,则岁功之何望?卿任居守土,职在颁条,一方之忧寄非轻,万室之蒸黎是赖。宜行劝诱,广务耕耘。南亩东皋,俾无遗利;用天分地,各有馀粮。极其藨蓘之功,致我仓箱之咏。勉思共理,别俟陟明。
令翰林学士文班常参官曾任幕职者各举宾佐令录一人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一六五、《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七之一(第五册第四六六二页)、《文献通考》卷三八
宾佐之任,实赞于宣风;令录之官,盖资于抚俗。方期共理,咸在精求。虽选士之规,无时不举;而知人之道,自古攸难。得以才升,必从类取。宜令翰林学士、文班常参官曾任幕职州县者,各举堪为宾佐令录一人以闻。如有近亲,亦听内举,即于状内具言。除官之日,仍署举主姓名。或在官贪浊不公,畏懦不理,职务废阙,处断乖违,并随轻重,连坐举主。
非疑狱不得奏裁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二○○
国家外建庶官,共分忧寄,各专事任,素有纲条。苟务因循,渐成弛紊。应诸道州府凡有刑狱公事,仰详断官依法断遣,不得申奏取裁。如显是疑狱及有异见,即听上闻,稍涉不公,当行朝典。
令在朝文班朝臣翰林学士等指陈时政阙失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愧郯录》卷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九、《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之一(第四册第三七三三页)、《玉海》卷三三、六一、《宋史纪事本末》卷一
应在朝文班朝臣及翰林学士等:朕自应运开基,推诚待物,顾干戈之渐偃,欲华夏之永安,渴听谠言,庶臻治道。今后每遇内殿起居,依旧例次第差官转对,并须指陈时政阙失,明举朝廷急务。其或有刑狱冤滥,或是百姓疾苦,并可采访闻奏。凡关利病,得以极言,朕当择善而行,无以逆鳞为惧。如有事干要切,即许非时上章,不必须候轮次。亦不得收拾闲慢之事,应副诏旨。仍须直书其事,不在广有牵引。卿等或累朝旧德,或间代英材,当思陈力事君,岂得缄言食禄?伫裨阙政,用副旁求。
改窃盗赃计钱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二○○、《宋会要辑稿》刑法三之一(第七册第六五七八页)、《文献通考》卷一六六、《宋史纪事本末》卷一、《宋史新编》卷一、《古文渊鉴》卷四二
王者禁人为非,莫先于法令;议事以制,必务于哀矜。世属乱离,则纠之以猛;人知耻格,宜济之以宽。窃盗之徒,本非巨蠹,奸生不足,罪抵严科。今条法重于律文,财贿轻于人命。俾宽禁网,庶合旧章。今后犯窃盗赃满五贯文者处死,其钱以一百文足为陌,不满者降罪有差。
宰相等纳礼钱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文献通考》卷一九、《续资治通鉴》卷二、《渊鉴类函》卷一三四
自今宰相、枢密使带平章事、兼侍中、中书令、节度使者,依故事纳礼钱。宰相、枢密使三百千,藩镇五百千,充中书门下公用。仍于中书刻石记授上年月。已经纳者,后虽转官,不在更纳。旧相复入者,纳如其数。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中华书局校点本。
禁火葬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续通典》卷八三
王者设棺椁之品,建封树之制,所以厚人伦而一风化也。近代以来,遵用夷法,率多火葬,甚愆典礼,自今宜禁之。
按:《东都事略》卷二,台湾文海出版社宋史资料萃编本。
朝仪班序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史》卷一一八《礼志》二一、《宋会要辑稿》仪制三之二(第二册第一八七二页)、《宋史》卷一六八《职官志》八
尚书中台,万事之本,而班位率次两省官;节度使出总方面,古诸侯也,又其检校兼守官多至师傅三公,而位居九寺卿监之下,甚无谓也。其给事、谏议、舍人宜降于六曹侍郎之下,补阙次郎中,拾遗、监察次员外郎,节度使升于六曹侍郎之上、中书侍郎之下,馀悉如故。
私造私货酒曲科罪等第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一(第六册第五一三三页)
应私造曲者,州、府、县、镇城郭内一两以上,不满五斤,徒二年;五斤以上,不满十斤,仍配役一年,告者赏钱十千;十斤以上,不满十五斤,徒三年,配役二年,告者赏钱十五千;十五斤以上,不满二十斤,加配役一年,告者赏钱二十千;二十斤以上,处死,告者赏钱三十千。并以官钱充。其至死者,告捉人依上条外,别给赏钱:东京三百千,西京及诸州府二百千,县镇百千,以死者家财充。若在乡村犯者,自一两以上、不满十斤,满十斤以上、不满十五斤,十五斤以上、不满二十斤,二十斤以上、不满三十斤,并如上法等第科罪,至三十斤处死。应私犯酒者,东京去城五十里,西京及诸道州府去城二十里,不许将外来酒入界,并入州、府、县、镇城门,犯者一胜以上、不满一㪷,量罪处断;一㪷以上、不满三㪷,徒二年,配役一年,告人赏钱十二千;三㪷以上、不满五㪷,徒三年,配役二年,告人赏钱十五千;至五㪷处死,告人赏钱二十千。应乡村道店有场务处,其外来酒不许入界,犯者一胜以上、不满三㪷,量罪科断;三㪷以上、不满五㪷,五㪷以上、不满一硕,并如上法等第科罪,至一硕处死。其私曲者,二两得一两之罪,私酒二胜得一胜之罪。诸场务曲有羡馀,敢衷私货卖者,同私曲例。
追册会稽郡夫人贺氏为皇后制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二○
王者开国承家,所以膺历数;慎终追远,所以达幽明。爰举徽章,用纾永恨。故会稽郡夫人贺氏,流芳闺壸,逮事舅姑。追惟汉剑之情,宜正轩星之号。可追册为皇后,仍令有司备礼册命。
谕江南李煜横海等军士骨肉津遣过江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二二五、《景定建康志》卷二
朕抚宁寰宇,爱育黎元,每思致理之方,务在从人之欲。今据横海、飞江、水斗、怀顺诸指挥员寮、节级、兵士,各称有骨肉现在江南,乞取归京。国主素推仁爱,必念流离,可令所司分析军兵,怜其割爱,津遣过江。体予驭远之怀,庶协同文之化。
禁不得影庇色役人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一九八
古之善为吏者,据籍役人,抑强扶弱,期于富庶,必在均平。将塞倖门,宜申明禁。应诸州府先举行在京文武职官、内诸司、台省寺监、诸军、诸使,不得影庇合充县司色役人户;及在京百司人吏,每有收补,准元敕须候本州回文,委不碍差役,即得收补。诸称摄试乡衔户例合充色役者,不得放免。其诸道州府或于衙前使院及诸将幕随使人员处影庇当直,茍免县司差役,自今委令佐专切点检,除衙前、近上职员、大将本户即与放免,仍不得影庇他户。馀并不在此限。如县司差充之人,所定夺不当,并许人户自相纠举。若州县不为辨析,亦许诣阙伸诉;按验不虚,其合充役人及元差官吏,并节级科罪。
曲赦东京及河北见禁德音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一
门下:朕适当盛夏,雨泽稍愆,切虑刑狱之间,或有淹滞,轻系小罪,虚致淹留。方属炎蒸,宜加钦恤,其东(云云)。
安抚秦州蕃部尚波于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二四○、《宋史》卷四九二《吐蕃传》、光绪《甘肃新通志》卷八、光绪《重修秦州直隶州志》卷一九
朝廷置制边防,抚宁部落,务令安集,岂有侵渔?比来秦州元设三寨,只要采斫材植,供亿京师,虽在蕃汉之交,不妨牧放之利。汝等遮栏木筏,伤杀军人,寻命使臣,往彼和断。近得高防奏:汝等四十七人,见已拘留,听候奏。汝等久怀忠顺,谨守封陲,昨缘事出于一时,致此纷扰。朕料汝等必悔前非,宜示怀柔,各从宽宥。今赐汝等锦袍银带,至可领也。已除节度使吴廷祚往伸安抚,仍令还汝等旧地。各归本族,共体深恩。如或更敢犯边,当议尽加诛灭。
吏部流内铨选人试判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会要辑稿》选举二四之九(第五册第四六二三页)
吏部流内铨选人并试判三道,只于正律及疏内出判题,定为上、中、下三等。其超降准元敕指挥,仍限敕出后一年依此施行。流外出身,不在此限。
及第举人不得谢恩于举官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二(第五册第四二六二页)、《文献通考》卷三○
国家悬科取士,为官择人,既擢第于公朝,宁谢恩于私室?将惩薄俗,宜举明文。今后及第举人,不得辄拜知举官子孙弟侄;如违,御史台弹奏。应名姓次第,放榜时并须据才艺高低,从上安排,不得以只科为贵,兼不得呼春官为恩门、师门,亦不得自称门生。除赐宴外,不得辄有率歛。并依后唐长兴元年六月敕处分。
禁斫伐桑枣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一九八、《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一六(第五册第四八○九页)
桑枣之利,衣食所资,用济公私,岂宜剪伐?如闻百姓斫伐桑枣为樵薪者,其令州县禁止之。
赵普除枢密使制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
王者端居九重,驭朽敢忘于大业;躬决万务,坐筹思得于良臣。而况萧曹故人,燕赵奇士,霸府早推于佐命,公朝允协于陟明。具官赵普识洞化原,才优王佐。契风云之玄感,禀象纬之纯精。首参开国之功,实负致君之略。已升宥密,方隆乃眷之恩;未正枢机,岂称畴庸之典?俾膺重任,用奖元勋。尔其佐佑冲人,缉熙庶绩,无忝股肱之寄,勉伸帷幄之谋。往其钦哉,服我光宠。
按:《宋宰辅编年录》卷一,中华书局一九八七年校补本。
诫饬百僚奉命诸道不得妄有请托诏 五代至宋初 · 宋太祖
出处:全宋文卷二、《宋大诏令集》卷一九○、《东都事略》卷二
奉使出疆,宣扬王命,如容私谒,是紊公朝。宜令中书门下宣示文武百僚,今后奉命诸道,不得妄有请托;如违,重寘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