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书
終也 近也,止也 比次也 䭿 㮿 適也,僅僅也 [更多186]

拼音:qī  韵部:
〈数〉
    (指事。从一ㄣ。画以纪数。本义:六加一的和)
  • 同本义
    • 七,阳之正也。从一,微阴从中斜出也。——《说文》
    • 其数七。——《礼记·月令》
    • 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汉书·律历志》
    • 七主星。——《大戴礼记·易本命》
    • 七日得。——《易·既济》注:“震为七。”
    • 凡攻木之工七。——《周礼·考工记》
    • 有子七人。——《诗·邶风·凯风》
  • 又如:七宝(佛经上指金、银、琉璃、砗磲、玛璃、珍珠、玫瑰);七出(旧指休妻的七种理由:无子,淫泆报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七年;七秩(七十大寿);七雄(指战国时秦、韩、魏、楚、燕、齐、赵七国)
  • 七次 。如:诸葛亮七擒孟获
〈名〉
  • 文体名。亦称七体,骚体的一种 。如:七体(沿袭汉·枚乘《七发》而成的一种文体;汉·傅毅有《七激》,刘广有《七兴》,曹植有《七启》,张协有《七命》)
  • 旧时人死后每七天为一祭,直到四十九天为止 。如:头七,二七,…
  • 姓(明代有七希贤)